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3.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细则:
1、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未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项目部500元。
3、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擅自安装的;未办理使用登记擅自使用的;未办理拆除告知擅自拆除的,罚款项目部5000元。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现场作业环境脏、乱、差的,根据公司文明施工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不到位,无整改措施的罚款500元。
7、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及时递交回执或未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的每次罚款100元。
8、项目部无视公司检查,无故妨碍、阻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工
作的罚款项目部1000元。
9、对以上罚款项目部不配合执行或罚款后仍不整改的,公司将停止其项目施工并执行双倍罚款。
10、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对其下属项目部的罚款,如上级行政部门对项目部进行罚款,公司将对其追加罚款。
一切罚款金额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11、对项目部的罚款公司将进行备案,在工程款拨付中扣除。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更好地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文件,保障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各在建项目。
项目部存在事故隐患的,公司将按以下处罚标准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进行处罚。
项目主管单位或者其他方因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问题投诉到公司的,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处罚 1000 ~ 10000 元/次、 500 ~ 5000 元/次;导致新闻 ( 电视、报纸等 )暴光的,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各处罚 10000 ~ 50000 元。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未按程序上报且未妥善处理,伤者投诉到政府相关部门、总公司的,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处罚 10000 元、 5000 元。
项目部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者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处罚 1000 ~ 5000 元/次、500 ~ 2500 元/次。
分公司每月未对所属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 2000 元/月·次。
分公司、项目部未按规定向公司上报有关文件、资料的(如:《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月报》、《质量安全检查结果》、《整改回复单》、《复工回复单》等或者上报的有关文件、资料内容不符合规定 ) ,分别处罚 1000 元/月·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处罚标准:处罚分公司检查内容标准(元) 处罚项目部标准(元)序号部一、施工现场安全1 2 3 4 5 6 78 910111213141516171819 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无专职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全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不全,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指标 (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无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实施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无书面签名的新入场工人、变换工种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记录,无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无书面签名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或者针对性不强或者交底内容不全面或者弄虚作假未建立安全(定期、季节性)检查制度未留有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等)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与分包单位(资质、资格、手续不全或者失效)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配备安全员无意外伤害保险登记表50010050505050500/个500-2500/个20/人20/人50502002020010010050505002001001001001001000/个1000-5000/个50/人50/人1001050050500200200100100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 无施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快报表、调查处理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无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者无记录无施工安全日记无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未持证上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暂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爆破物及有害危(wei)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危(wei)险部位,主要施工区域,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
1. 违反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轻微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b. 较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c. 极其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2.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履行职责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项目主要负责人多次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项目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4.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培训和教育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 错误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1. 不按规定佩戴工作安全防护用品;2. 违反工作安全操作规程;3. 无证、过期证上岗作业;4. 违反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5.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6. 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定;7. 违反化学品使用规定;8. 未经培训擅自操作设备。
二、处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口头警告;2. 书面警告;3. 限制性处罚,例如停工整顿或岗位调整;4. 经济处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罚款金额从100元至5000元不等;5. 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三、处罚执行的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2. 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3.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罚方式和措施;4. 在截止期限前通知违规人员,并告知处罚细则;5. 在处罚期限内执行处罚。
四、处罚结果的记录:1. 对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记录;2. 将处罚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3. 根据处罚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评优或考核扣分。
五、处罚结果的复核:1. 被处罚人员对处罚结果不服时,可提出复核申请;2. 复核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核实,并进行复核处理。
六、处罚结果知悉公示:1. 对处罚结果进行公示,以警示其它员工遵纪守法;2. 对于重大处罚结果,向管理部门递交报告。
以上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任何公司来说,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因此,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公司运营的稳定。
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决定所采取的处罚措施的严格程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首先,不按规定佩戴工作安全防护用品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
在许多工作场所,佩戴适当的安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免受伤害的关键。
对于违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规定的员工,公司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作为第一步处罚措施。
如果违规行为屡教不改,可能会进一步采取经济处罚或限制性处罚,例如停工整顿或岗位调整。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1.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守和落实的一种重要经营行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必须要做好安全生产,这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流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如此一来,企业才能为员工和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同时也规避了各种安全风险。
2.安全生产管理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既要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也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适合自身需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如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
制定好的制度要发布到企业内部,以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流程。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企业每个管理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另外,企业还应当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考核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
(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设定安全标准每个企业都需要设定一系列的安全标准,如每个岗位操作的安全规范、安全防范措施等,以确保员工遵守企业的安全规范和标准,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3.奖惩细则为了进一步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安全责任心,企业要对员工的安全管理表现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
(1)员工安全行为模范奖对提出行之有效、可借鉴的安全管理策略或行为的员工,企业可以额外给予奖励,如奖金、公开表彰等。
(2)员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员工,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通报批评、降职处分等。
(3)员工安全考核结果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安全管理表现制定一定的奖惩机制。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的具体细则。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处罚主体:违法单位和个人;2. 处罚类型: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经济处罚等;3. 处罚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明确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条文;4. 处罚幅度: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和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处罚的力度;5. 处罚程序:明确了处罚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决定、申诉等环节;6. 处罚方式: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确定处罚方式,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
这些细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改正错误,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2)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范文(4篇)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和单位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内容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本单位各级领导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各部门和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或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并要求团队成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员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帮助。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八条本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本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本单位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一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并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励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奖励分为个人和集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制定。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解决的,可以获得安全监察员的奖励。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奖励应当公开、公正进行,遵循公平原则,辨别真假、奖惩分明。
第五章安全生产处罚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事故的员工,本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处罚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扣分、降级、停职、开除等形式。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处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方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正常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般安全纪律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每人次,不扣安全帽带的罚款50元每人次。
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要求将加倍处罚2、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每人次.3、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的罚款50元每人次。
4、穿高跟鞋、裙子、短裤、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50元每人次.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元每人次、小便罚款50元每人次。
6、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破坏安全标语、标志的罚款100元每次。
7、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8、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每人次.9、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10、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200元每人次.11、不参加安全会议、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500元每次。
12、不听、不服从甲方、上级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200元每人次,辱骂、威胁甲方或上级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每人次。
13、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14、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的,罚款100元。
15、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安全防护管理:1、电梯井口防护门未按照要求及时安装防护门的,每个井口罚款200元。
2、未及时做好电梯井筒内的水平防护的,每次罚款200元。
3、电梯井内水平兜网内及井道内的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
4、顶板上预留洞口未及时做好防护盖板及防护盖板未固定地每层罚款200元。
5、顶板上大于1。
5*1。
5m的洞口未搭设防护栏杆及设置水平安全网的每个罚款1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更好地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文件,保障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各在建项目部。
第二章罚则
第三条项目部存在事故隐患的,公司将按以下处罚标准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进行处罚。
(一)项目主管单位或其他方因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问题投诉到公司的,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处罚1000~10000元/次、500~5000元/次;导致新闻(电视、报纸等)曝光的,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各处罚10000~50000元。
(二)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未按程序上报且未妥善处理,伤者投诉到政府相关部门、总公司的,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处罚10000元、5000元。
(三)项目部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相关部门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处罚1000~5000元/次、500~2500元/次。
(四)分公司每月未对所属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2000元/月·次。
(五)分公司、项目部未按规定向公司上报有关文件、资料的(如:《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月报》、《质量安全检查结果》、《整改回复单》、《复工回复单》等或上报的有关文件、资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分别处罚1000元/月·次。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第五条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工作内容的,依据公司《安全检查表》中的各项内容,凡上表未载明的项次则按每单项对项目部、项目所属分公司各处罚50元。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悬挑式脚手架;
(3)门式钢管脚手架;
(4)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5)高处作业吊篮;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7)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8)满堂式脚手架;
(9)基坑支护、土方作业;
(10)模板支架;
(11)物料提升机;
(12)施工升降机;
(13)塔式起重机;
(14)起重吊装;
(15)隧道施工;
(16)人工挖孔桩。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该处罚实施细则应与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协议书》等相关文件配套使用。
第七条项目部被公司处罚的,同时对所属分公司按第四条、第五条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处罚单
安全生产处罚单
注:1、处罚单一式四份:公司财务审计部一份(作为扣款依据,直接从工程款支付中扣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一份;分公司和项目部各一份;
2、被处罚的违法、违规、违章现象,需附照片资料或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书,由处罚单位负责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