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研究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题目: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学生姓名:李玲学号: 0107165系别:金融系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级别班级: 2007级(3)班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吴军梅副教授完成日期:2010 年1月 15日目录内容摘要 (1)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现状 (1)二、我国商业银行退出机制的问题与缺陷 (2)(一)市场退出机制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2)(二)处置问题手段单一 (2)(三)责任人处罚措施不明 (2)(四)未设立存款保护制度 (2)(五)缺乏相对的利益驱动机制 (3)(六)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不够明确 (3)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的措施 (3)(一)完善对银行业的紧急救助制度 (3)1。
建立多层次的紧急救助基金 (3)2建立对银行业的风险补偿与分散机制 (3)(二)优化市场环境 (4)(三)加强多方位监管 (4)(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4)(五)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 (5)1。
完善银监会与其他方面的协调机制 (5)2.完善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 (5)3。
改进监管方式,推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建设 (5)(六)加强银行业市场退出的法律规范 (5)参考文献 (6)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内容摘要: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市场准入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市场退出监管的有机综合。
银行业市场退出的监管是现代金融体系下不可或缺的内容。
银行业的特殊属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当一家高风险商业银行推出市场时,需要有一套完备且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来加以指导,以保证在金融稳定的基础上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因此,在现阶段研究银行业的市场退出机制更具现实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中存在大量的问题,主要包括市场退出机制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处置问题手段单一;责任人处罚措施不明;未设立存款保护制度;缺乏相对的利益驱动机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不够明确等。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若干问题研究

现经 营风险 的金 融机 构 , 一 般情 况 下也 不 轻言 退 出 , 在 而是 采 取一些 补救措施 , 如紧急援救 , 行资 本充 足 , 诸 进 但对 采取 补救 措 施 无 力 、 况 不 断 恶 化 的 机 构 , 让 它 退 出 市 场 。 关 于 退 出 情 则 方 式 的选 择 有 以 下 几 种 : 要 的 方 式 通 过 市 场 调 节 , 法 使 面 首 设 临倒闭 的金融机构 和一家稳健 的机 构在无 第 三者 帮助下 合并 , 买方机构 在接管 倒 闭资 产 的同时 , 承担 其 债务 , 方 完 全以 自 双 愿的方式 达成协 议 , 不借 用 存 款保 险公 司 的力 量 ; 以上 这种 若 无外力帮 助的合并无 法安排 , 存款 保险 基金 可能会 通过 补偿 买 方机构在 合并 过 程 中所 遭受 的 损失 来 促使 其合 并 。补偿 的 方 式 可以采取 多种做法 , 诸如 直接对 买方 机构所 承担 的倒 闭机构 的损失给 予一定限额 的补偿 , 或是 存款 保险基 金吸 收倒 闭机构 的坏账 , 只将好 的债 权 和债 务 出售 给买 方机 构 ; 以 上两 种方 若 法都 难以 付 诸 实施 , 只能 采 取 最 为 极端 的做 法—— 破产 清 则 算 , 照法定程 序对 有 问题机 构 的债 务债 权 进 行清 理 , 产财 按 破 产进行分 配 , 足部 分 由存 款保 险公 司给存 款 人一 定 的补 偿 。 不 这 种方法对 金融市 场 的打 击最 大 , 因此 , 金融 监管 部 门在 采取 这 种做法 时总是极为谭 慎 。 与发 达 国 家 相 比 , 国 在 问 题 金 融 机 构 处 理 上还 处 于 初 步 我 阶段 , 但从 1 9 9 5年 开始先后 接管 了 1 起 金融 机构退 出案 ,在 1 , 这些 案件 的处理 过程 中也 积累 了很多经 验 , 这对今 后 进一 步完 善金 融机构退 出机制 而言是一 笔 巨大的 财富 。总 的来说 , 目前 国 内处 理 金 融 机 构 的 市 场 退 出 有 以 下 几 种 方 式 : 1 收购和兼并 。收 购 和兼 并 是指 由问题 金 融机 构 在不 可 、 救助 , 救助 失败或 中央银 行接 管 未达 到预 期 目的的情 况 下 , 另 家有 实 力、 有需 求 的金 融机 构全 额 收购 其 股份 , 采 取吸 收 或 合并 的方式将其 并入 的行 为。 2 行 政 关 闭 或 撤 销 。 问题 金 融 机 构 经 救 助 无 效 , 金 融 监 、 被 管部 门取消其金 融业 务 许 可证 , 法组 织 清算 , 指 定一 家金 依 并 融机 构托管 , 完成清算后 再宣布解散 或撤销 。 3 破产清算 。金融机构不 能 支付到 期债 务 , 金 融监管 部 . 经 门同意 . 由债 权人 或 该金融 机 构 向人 民法 院提 出 申请 , 民法 人 院依法 做 出裁定 . 终止该 金融机 构法人 资格 的法律行 为。 三、 国金融机构 市场退 出制度存在 的问题及建议 我 1 关于市场退 出过 程 中政府 行 为 的 问题 。从 近几 年发 生 . 的金融 机构市 场退 出 案件 中可 以看 到 , 并 方式 由于成 本低 , 购 对金融 市场造 成 的冲 击较 小 而受 到 广泛 的推 荐 。但 在 执行 过 程 中却 有很大难 度 , 一方面金融 同业 由 于无法 从购并 中得 到切 实 好 处 而 不 愿 购并 , 一 方 面 金 融 间业 可 能 不 具 有 这 种 购 并 的 另 能 力 , 这 种 情 况 下 , 可 能 出 现 强 制 性 的 政 府 行 为 , 拉 郎 在 很 “
论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的选择

一
、
一
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 况下 , 引导、鼓励其他有实力 、有需求的金 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全额收购其股份 , 承接 行分 析 。 原金融机构的全部资产和合法负债 。 从实践 二市场退出方式给社会、经济带来 1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 的冲击最小 。 方 式 () 3破产或撤销。对于长期性的资产质 () 1区别对待不 同规模的银行。可以把 量差和严重财务亏损已出现严重资不抵债的 由于其风险积淀时间长、亏空金 银行分为大、中、小及微小银行,对小银行 金融机构,
和微小银行不宜采用清算的方式, 因为成本 大、时间长、 费用高 , 而应迅速转让 、出售。 这样 ,不仅损失少 、过程简单 ,而且对公众 的生产生活影响也较小 。 () 2区别对待银行的资产。倒闭银行并 不是所有的资产都是坏的, 对不同资产应区 别对待, 把好资产以平价或高价转让 、 出售 , 坏资产卖给管理人或资产管理公司, 好的资
论我 国金融机构 的 市场退出机制的选择
李 蕾 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 4 O 7 304
制的措施 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 ,稍有不 慎, 就可能会影响金融稳定 , 甚至引发社会 风险。为此, 眼于保护存款人和广大金融 着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 本着早预警、早救助、早处置 、 早退出的原 应尽 陕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风险 产价值高 ,可以弥补一部分坏资产的损失。 则, 【 文章 摘 要 】 倒闭银行还存在有价值的资产 ,一是牌照 , 处置 体系 。 金融市场构成一 国经济命脉 ,而金 二是网点 , 可以与不 良资产打包转让,通过 1 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 融市场本身又存在 着系统性风 险 ,随着 金 融 机 构破 产 案 例 的增 多, 建 立 更加 程 转让使这些有 价值 的资产弥补其损失 ,总 律法规 金融机构市场退 出主要是采取解散 、 序化、市场化 、法制化的退 出机制 已是 之 ,凡是有价值的资产都要充分利用 。 () 3区别行政模式与司法模式。 行政模式 关闭、购并、破产等方式,实施条件、程序 大势所趋 ,而唯有有效的金 融机构市场 是法律规 商业银行法》下的处置 , 通常在法庭 都涉及众多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 退 出机- 才 能斩 断 金 融危 机 的传 导 、遏 适用于 《 t 1 外解决, 如合并、出售、 重组等方式都是在法 范、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综合作用的系统 , 制 危 机 的扩 散 。本 文 将 对我 国银 行 业 金 律程序外完成的 ,它合去程序和实体上的保 所以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方式也就是法律为金 融机构市场退 出机制存 在的问题及对 策 融机构退 出市场提供的机制, 亦即金融机构 障,可能更高效,更能迅速地进行干预。 建议进行 分析。 2 从宏观角度选择市场退出方式 市场 退 出 的运行 性 法律 机 制 。 、要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市场退 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 出, 牵涉到债 2 【 关键词】 权人、债务人、股东和职员等多方面的利益 出模式 金 融 机 构 ;退 出机 制 ;风 险 预 警 ;危 机 从市场份额和经济体制需要等各方面 调整, 事关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 , 因此在安排 救 助 机 制 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方式时, 既要考虑处置的 因素看, 效率和成本, 同时又要注意处理各方面利益 银行具有绝对优势,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 问题的提 出 对 国有银行将会 “ 淡化” ,国有银行的板块 自从 中银信、中农信、 海发行等事件以 关系 , 护金 融体 系 的 稳定性 。 维 而对于贫困地区 来,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就层出不穷 , 随着 在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处理的过程 中, 与份额本身已经形成优势。 些资不抵债的中小金融机构, 是仍然依靠 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及国家隐J担保逐 要依据其管理水平、 生 资产质量以及当地经济 渐弱化, 四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经过股份制 发展对金融服务 的要求, 分门别类地加以规 财政资源、中央银行再贷款 、央行票据进行 救助,还是统一采取市场化做法,引入退市 改造和公开上市 , 以及具有独立市场主体地 范 处置 。 位的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 特别是 () 1规范或改制。对经营 情况基本正常 机制,还需要认真研究。并且 ,针对中小银 在清产核 行的种种 问题 ,也可以采取引入 战略投 资 当大批看好中国经济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 或资不抵债程度较轻的金融机构 , 锁定损失 、 落实损失弥补措施 的基础上 , 者、实行区域联营、实施资产置换 、鼓励并 国市场时, 中国就需要全面开放的金融领域 资、 帮助其提高信贷 购、扩大经营范围等等手段加以解决。 来适应国际形势的发展。但与此同时, 金融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机构 的风险也会进一步增加 , 优胜劣汰的市 资产质量, 提高该机构的收贷忱 能力, 增强 3 建立有效 的风险预警和危机救助机制 特别是要尽快大面积地清除尚存的清 场机制将会使一部分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金融 对经济的支持能力。 生风险, 然后再抓紧建立与市场退 出机制 机构被淘汰。随着金融机构破产案例 的增 () 2收购或兼并。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 偿『 建立多部门综 救助失效、中央银行接管未达 相对应 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 多,建立更加程序化、市场化、法制化的退 在不可救助 、 缓释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机制。在 出机制已是大势所趋。 将对我国银行业金融 预期目的或接管期间未寻求到接收机构的情 合配合 、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研究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研究摘要:通过对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现状的研究,分析了我国中小金融机构退出的具体原因,退出的形式以及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指出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需要在完善法律、改进政府行为、实施风险救助、建立预警机制和问责机制等各方面加以改进。
关键词: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风险控制存款保险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057-03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对一部分出现支付危机或资不抵债,并且通过救助仍难以改观的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防止出现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但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来看,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市场退出机制,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与实践。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进行粗浅的分析。
一、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含义及原因当中小金融机构已无资本清偿能力即资不抵债,资本充足率为零或为负数,存款支付严重困难,股东不愿意注资又无法向市场募集资本,难以从金融市场拆入资金,也无法从中央银行得到再贷款时就需要市场退出。
(一)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历史回顾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通过市场化方式使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成为可能,至今已有大量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各种原因通过各种方式推出了市场,部分情况见下表。
(二)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原因1.政策体制方面。
国有控股银行和中小银行在政策上存在差别待遇。
政策的不均衡及相关法规的不健全对中小银行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1)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同时由国家财政注入资本金,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而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难以剥离,清收化险只能依靠自身努力。
(2)由于当前立法相对滞后,迄今为止与中小金融机构相关的“合作金融法”、“中小金融机构保险法”等一系列法规迟迟未能出台,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有效规范,导致中小金融机构业务开展难度大,在发生违规行为时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员工退出机制问题的探讨

作者简介 : 井致通 (9 3 1 16 . 2一) 男 . , 政工师, 现任 中国工商银行 海南省分行凡 事处副处长。
的用人机制 , 促进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有效配置 , 使
员 工队伍 规模 和结 构逐 步走 向合 理 ,素质 逐步 得到 提
维普资讯
就必 须坚决 按制度 办 , 此 , 在的员 对 现 签订 的, 它不仅 明确双 方的权 利和 义务 , 而且使 双方平 旦违反 了制度 , 等 置于法 律 的监 督和保 护之下 ,用 人单位 终止和船 除 工思想 觉悟 和文化程 度 并不 低 , 是完 全理 解和 赞成 的 , 大胆执行 制度 , 到在制度 做 劳动合同, 是按劳动合同规定行使权利 , 是执行正常 的 关键是 领导 能否铁 面无 私 , 用 工制 度 ,而不是 对一 方当事 人 的行 政处 分 。虽 然两 面前 人人平 等 。 者 造 成 的结 果 都 是 船 除 劳动 关 系 ,但 包 含 的 意义 不
1各级 领 导干部 思想认 识 不足 。各 级领 导干部 对 、
力资源浪费和人才的流失 ;三是不符合劳动合同制度 实行劳 动合 同制度 的意 义和 作用 缺乏透 彻 的理擗 ,没
规 定和现 代企 业制度 要求 ,不利 于建立 正 常 的员 工退 有 加 以重 视 , 有通 过对 劳动 合 同的签订 、 没 变更 、 止 终 出机制 。 因此 ,建立正 常 的员工 退 出机 制显 得更 加重 和擗除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建立起员工能进能出
南壁嗣I
20 0 2年 第 3期
不作 严肃 处理 , 员 工 中造 成不 良影 响 。 在 高 。有 不 少领导 干部没 有更新 用工 观念 ,把 终止 和解 就 , 除劳 动合 同与行政 开 除处分等 同起 来 , 为 《 认 劳动 法》 针对 上述 现象 ,国有 商业银 行 的管 理方 式必 须要
小议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

章程规定 的需要解散 的事 由,因而主动请求丧失法人主体资
格而退 出市场 的方式 ,其特点是银行主动 向有关金融监管当
2 _ 3完善银行体 系的必由之路 运用市场退出的方式处理 问题银行, 有 以下几个优 点: 一
局提 出退 出申请, 市场退 出行为具有内在性, 一般不受或较少 是金融监管当局或 者司法机关通过彻底 终结问题银行机 构的 受外部强制力 的影响 。强制型市场退 出,则是指 由于法 定的 法人地位, 避免 了由于对 问题银行处理不当, 给存款人和其他 理由 ( 如丧 失资本清偿能力或流动性清偿能力 , 或资不抵债 、 债权人带来更大的损 失; 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运用竞争机 严重违规经营等) , 金融监管当局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对 问题的 制 , 优胜劣汰 , 淘汰经营管理不善的 问题 银行 , 有利于强化银 银行做 出予 以关 闭和破产的决定 , 取 消其 经营银行业务 的资 行间的竞争意识, 激励银 行经营者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 提 高金 格, 问题银行 由此而退 出市场 。 市场退 出机制是 以强制性退出为主的。 2我国构建商业银行市场 退出机制原 因 融业的竞争水平; 三是通过市场退 出的方式, 政府 、 监管 当局 公平竞争, 从而保护 了纳税人和其他银行 的利益 。 3 我 国商业银行市场退 出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 化,国际化进程 的加快 以及 金融竞争 我 国银行 自愿退 出市场的案例很少,我国的商业银 行的 和司法机关一般不用对问题 银行投入救助资金 ,有利于维护
3 . I 市场退 出机 制带有明显的行政 色彩
我国银行机构 的设 置方式是按行政区划设置,这就决定
发展模式趋 同的尴尬格局, 其作用是将竞争 因素 引入银行业 我国银行 机构往往 具有浓厚 的政府背景 ,有些地方政府还直 市场 , 通过差异化 的定价机制 , 来 推动金融 市场化 的发展 。从 接或间接参与对银 行机 构的投资 ,长期 以来主要依靠行政手
金融学专业论文选题

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一、宏观金融调控问题1.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调整[提示]此题的论点在于,必须对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进行调整,在论述过程中,可以介绍过去我国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讨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出台的背景,通过论述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得出调整的方向和目标。
2.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提示]可以通过论述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控制通货膨胀的政策措施以及20世纪90年代末期防范通货紧缩的政策措施,来论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目标上的协调。
3.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提示]此题可以包括如下内容: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重要性;选择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主要依据;从理论上来说有哪些中间目标可供选择;西方国家在货币政策方面的实践;我国在货币政策方面的实践;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及其选择原因;货币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4.利率应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提示] 我国目前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这一目标现存的问题;利率作为中间目标的好处及条件;我国目前的状况已达到利率作为中间目标的要求;如何为中间目标的调整做好准备。
5.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终结[提示]货币供应量曾经普遍作为中间目标的事实;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科技的发展为货币供应量继续作为中间目标带来的困难;其他可供选择的中间目标。
6. 发挥再贴现政策的作用,改善宏观金融调控[提示]可以结合目前票据业务蓬勃发展的态势,对我国中央银行再贴现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进行论述,主要侧重对再贴现政策的功能、重要性、目前的条件等进行论述。
7. 进一步拓展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提示] 我国目前的公开市场业务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展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如进一步促进国库券市场的发展)等。
8.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流动性的影响[提示]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以后所取得的主要进步,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这些问题的影响;对进一步改革的建议;相应准备条件。
对建立健全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思考

为退 出市场的金融机 构支付 了大量资金 。
时 至 19 9 8年 , 国人 民银 行关 闭 了 中 国新 技 术 创 业 中 投资公司 . 求 “ 要 以市 场 的方 式 ” 出 。这 里所 说 的 “ 市 退 以 场 的方 式 ” 出 , 退 就是 要 按 “ 投 资 , 受 益 , 承 担 风 险 ” 谁 谁 谁 由 国家 替 金 融 机 构 承 担损 失 。这 样 ,市 场 退 出 被 正 式提
出 。随 后 。 为整 顿规 范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 范 和化 解 金融 防
由 而 到经济建设 方面来 的时候 , 加快经济发展是人 心所 向 , 而 的 市 场 原 则 , 投 资者 自己承 担 经 营 失 败 的 损 失 , 不是
风险 , 一些 城市信用社 、 托投资公 司 、 信 租赁公司和个别
20 0 9年 第 3期 总第 2 4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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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 立健全我 国金 融机 构 市场 退 出 制 的思考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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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省 社 会 科 学院 , 西 南 昌 30 7 ;. 昌工程 学 院 , 西 南 昌 3 0 9 ) 1江 江 3 0 7 2南 江 3 0 9
一
当 时 金 融 监 管 刚 刚起 步 . 管 法 规 不 健 全 . 管 权 力 不 到 监 监 位 , 管 目标 与 监 管 手 段 不 匹 配 , 监 只批 准 人 、 视 监 管 的 忽 现象较为严重。 果是 , 结 一方 面 出现 了名 目繁 多 的 金 融机 构 , 一 方 面 监 管跟 不上 , 以后 出现 风 险 埋 下伏 笔 。【 另 为 ¨ 2 纪9 0世 0年 代 中后 期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已开 始 对 存 在 严 重 经 营 风 险 的金 融机 构 实 施 整 顿 。 9 5年 接 管 了 中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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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研究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研究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监管部门缺乏协调机制
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健全。
2003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正式建立起“一行三会”制度,我国开始实行分业监管;在行政级别上,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三者地位相等,都隶属于国务院。
正是行政级别上的平级关系使他们分而制之,难以协调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这就容易产生监管的灰色地带,表面上看各家监管机构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既不超范围操作也不推诿应履行的责任,但依据别国经验,这其中存在的漏洞往往是金融机构不能独自承担的,甚至直接威胁国家整个金融体系。
就我国现状分析,只有人民银行以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信誉才能够对这些金融机构提供紧急资金援助,并且具有决策时间短、见效快的特点。
同时,人民银行主要通过检查来了解和掌握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和金融市场动向,以便更客观真实地把握金融机构的运行动态。
二者为实现自身的监管目标,都需要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在协调机制的法律建设方面,只是规定了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合作,并没有深入涉及与其它监管机构的合作,有关协调机制的条款只是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平等主体在工作上应尽的义务,没有具体深入到业务内容的文件性规定,没有法律的有力保障,协调机制
很难有效运行,终将导致监管盲点和监管成本增加。
监管体系缺乏市场退出机制
银行业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银行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所有业务环节。
但我国目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对市场退出的监管则属空白。
面对来势汹汹的混业经营,金融产品交叉点增加,金融业务将更加复杂,没有良好的退出机制对银行进行筛选,导致金融市场混乱经营,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银行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的破产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虽然近年我国已颁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对危机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主要采取撤销或关闭这一行政方式,但是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无论是监管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在意识上认为银行“太大而不宜倒”,对于那些违规违法操作、管理差、风险大、经营陷入困境的银行大都采取重组、注资等措施进行援助或依法进行接管、关闭,而没有采用与适合市场经济的破产方式,结果使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为此投入大量的救助和处置资金,不仅增加了财政和货币稳定的压力,同时也助长了“道德危机”。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银行业稳定退出市场的处置和保障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的蔓延和扩大,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另外,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是要转换经营机制,对于那些经营不善的银行,也应该有生有死、优胜劣汰。
政府过度充当“救火队”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不利于经营者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
经
营不善的银行不能及时退出市场,是对金融安全的一大威胁,而且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危机。
监管理念落后
监管的理念决定监管的定位、内容、速度设置和监管者的行为规范。
监管思想的更新源于市场变革,只有变革才能促进银行不断更新监管理念。
主要表现在:银监会往往将自己放在一个高于银行的地位,疏于与银行的沟通;金融创新促进银行业发展,金融创新打破了传统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全能银行越来越多,但监管理念还处在创新前的监管平台上;银行监管缺乏创新性和自主性,不能及时对银行系统进行监管;我国的金融监管缺乏事前预测,没有一个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处置系统,还没有真正实现持续性监管,金融监管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盲目性。
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对策
加强监管部门协调
依照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不难看出,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单凭银监会一家的能力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探索、总结出了一套适应混业经营发展要求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只有运用好这种协调机制,使监管处在最优的均衡状态,各大监管主体才能协调而非冲突获得期望效果,商业银行获得最大收益。
加强协调机制主要建立监管各方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冲突。
首先,明确信息收集方面的分工,防止监管信
息出现缺失或信息重复。
银监会和各监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信息采集部门,并且一定做到专岗专人,明确自己银行的信息和跨行业系统信息的共享责任,保证信息传导渠道畅通。
其次,在机构设置方面,在混业经营趋势下监管部门设置的机构应该起互相补充的作用,避免简单的重复,在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频率上合理安排充分协调,以增加监管效率。
最后,还应注意监管部门在制度上的协调。
各监管部门管理的行业不同,监管的侧重点必然不同,因此,在监管制度上就会出现矛盾和冲突。
制度上的不统一,同样使监管存在风险。
对此,银监会在完善自身的监管制度外,根据客观情况还要与多种经营所涉及行业的监管机构进行制度协调,制定出既兼顾自身发展
要求,又完成混业监管任务的具体制度措施。
此外,当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还要建立紧急磋商机制,将危机处理程序化。
明确各部门在危机状态下对有关风险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危机下信息迅速、完整的传递,多方面配合来分析危机危害性,及时化解,防止因个别突发事件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
建立规范的市场退出规定
首先,要明确我国商业银行退出的主持机构及其职责,界定政府在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中的权限和行为边界。
依据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不难看出,银行监管负责机构在市场退出机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银监会承担着监管工作,在监管制度完善上应起到领导者的作用,监管当局以各种形式对其进行干预,并且在整个
市场退出过程中处于支配性地位,并发挥主导性作用,而政府干预应该改停留在市场和法律基础上。
当然,银监会的干预还应该遵循客观的市场规律,因为一般市场处理方法有着较高的效率,而且政府承担的损失小,实际市场行为与行政干预相结合才会发挥市场退出机制的最大效益。
其次,在收购方法上主要以并购方式为主。
并购商业银行是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最重要的市场退出方式之一。
近年来,我国也经常运用并购的方式解决处理银行危机。
当银行综合经营到来后,银行对其他形式的金融机构进行并购,还可以降低综合经营的成本,提高收益。
采取并购方式,并不是采取破产清算方式,这样,存款人和其他大部分债权人都可以免除由于个别商业银行倒闭而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尽可能地降低金融市场变动的影响。
实践证明采用并购的方式化解金融危机,优化资源配置,是非常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办法。
再次,立法机关和金融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颁布有关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立法过程中要结合中国的经济与金融现实,充分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确定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监管的法律原则;明确监管主体、退出监管的主持机构及其职责;建立市场退出的程序;详尽规定市场退出的具体方式及内容。
探索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新方法
要增强与被监管者的沟通,形成互动式监管。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
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但如果相互沟通不充分,双方会产生一些摩擦,从而影响监管质量。
因此,商业银行监管机构要重视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与交流。
通过与商业银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交流,监管人员可以对商业银行做出更实际的评价,也使得商业银
行了解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标准。
另外,只有经过与商业银行的充分交流,监管当局提出的建议或处罚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学习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技术。
利用先进的科学手段,依据我国银行业实际经营情况,建设符合我国银行业的监管信息网络系统。
滞后的监管统计数据库系统、网络信息系统和非现场风险分析预警技术,都阻碍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评级方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分析指标体系和考核评级方法,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定期评价,评定等级。
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警示,促进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要进行独立自主的金融监管创新。
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和社会经济运行环境,从实际出发适应金融创新的需要和明确监管目标,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实施,实现有效监管,其中包括银行监管的体系、技术手段、人才队伍等方而。
建立包括政府、行业和社会三个层面的整体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监管主要是发挥同业协会的作用。
银行监管理念应从“监管能做什么”转变到“监管不能做什么”,以提高银行监管反馈速度来带动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增强监管的前瞻性。
银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其发展的速度和变换的形式,是其他行业不能比拟的,因此商业银行监管就应该多了解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有预见性的对新产生的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评估,预测。
尽快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处置系统,改变以往吃一堑长一智,只在事后进行处理,缺乏事前预测的作风,有监管力量将风险防范在未发生时。
参考文献
[1]刘桂峰.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持续性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完善[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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