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市政府法制办复议科长尚君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者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管理制度,是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一种控制手段。
通常称为行政审批。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立法宗旨是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实现保护公民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统一。
共有八章83条。
在规范行政许可设定上,本法首先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和范围、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其次对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予以规范,严格限制和减少设定主体。
过去由于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没有统一立法,行政许可的办理,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有很大的差异。
在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上,本法对许可的一般程序进行了规定:1、省级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
2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内设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
3行政许可依法由几个部门分别实施的可以由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实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4行政机关应当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在办公场所公示,防止暗箱操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应当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6作出许可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听取意见;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7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
8许可决定应尽量当场受理,当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行政许可案件不断增多。
《行政许可法》讲义PPT课件

• (2)由上级许可机关决定的许可事项, 下级许可机关要依法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审查补证后依法移送上级机关决定,以减 少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和时间。
•
典藏PPT
(五)及时、效率原则。
• 及时、效率原则,指行政机关
(2) 配置资源(特许); • (3) 证明或提供信息、信誉(登记、
认可)。
典藏PPT
(二)立法背景
• 1、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 2、兑现中国政府加入WTO谈判时的承
诺。 •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
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典藏PPT
(三)立法目的
• 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 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 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 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 (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 等的开发和利用,医疗卫生、教育 交通资源的配置等)
•
典藏PPT
•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 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具备 特定条件、技能、资质、资格、信 誉的事项。(如各种职业资格和技 术、技能等级的取得等)
应当提高办事效率,为申请人提 供便捷、优质服务。能当地作出 许可决定的要当地作出决定。能 够统一、集中办理的,要减化程 序和手续。
•
典藏PPT
(六)信赖保护原则。
• 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生效的 许可;确需改变的,应给当事人 补偿。(1)当事人信赖行政机 关,得到的许可受法律保护,不 得随意变更、撤销。(2)有特 殊的原因方可改变许可。如国家 取消许可项目,或者客观情况重 大变化。(3)取消、变更许可, 造成损害的,行政许可机关要补 偿当事人。•Fra bibliotek典藏PPT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一、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一)立法背景:1、行政许可过多、过滥。
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政府形象,甚至是社会稳定。
具体体现在:一是许可设定权不明确,就连县、乡政府也可以设,甚至一些行政机关也在设;二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一说行政管理,就是审批,除了是审批就没别的工作手段;三是实施行政许可不公开、不透明,如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进市场难,一旦进入又缺乏监管;五是将行政许可的权力设租、寻租。
不少企业、个人为了取得行政许可,还要给好处、托关系,助长了谈笑风生的蔓延;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过程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的又一部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法律。
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6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许可法列入立法规划。
第二阶段,国务院起草阶段。
起草工作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
国法办由2001年7月拿出初稿,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
第三阶段,审议通过阶段。
2003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到会常委会人员152人,赞成票151票,弃权票1票,行政许可法以高票通过。
至此,历经七年的起草、4次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许可法正式出台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行政许可法共分8章83条。
8章分别为: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三)立法宗旨本法的立法宗旨:法条第一条: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本法在立法宗旨上,开宗明义,要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
包括两方面:一是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明确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主要事项。
行 政 许 可 法 讲 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十届四次人大常委会以151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起草历时七年,2003年9月28日国务院专门为此发出通知。
2004年1月6日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了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专门会议,6月28日又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与民主监督是本届政府施政的三项基本准则。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即通常所指的行政审批,它的立法定位是事前控制手段,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是否)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这是从《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总结、概括出的概念。
这一概念中涉及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与法定授权的组织,这两者合称为行政法理论上的行政主体;另一方当事人为行政法理论上的行政相对人,立法语言中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许可制度的不同阶段又有不同的称谓,在申请阶段称为申请人;在申请许可证后称为被许可人。
对这一概念可以作以下要素分析和理解:第一,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故而它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非抽象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执法行为的范畴。
第二,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由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才能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申请是行政许可行为作出的必经程序和条件,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就不能实施该行为。
行政机关不能因相对人准备从事某种特定活动而主动颁发许可证件。
相对人提出申请是颁发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但这并不等于行政许可是双方性质的法律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权而为的单方行为,申请并不意味着必定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
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是其从事某种获益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第三,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外,还应以正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予以批准。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第一章概述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条件下,对申请人依法进行审查、决定,给予同意或者批准、准许等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1.按权限划分:中央行政许可和地方行政许可。
2.按功能划分:行政审批(类)许可和行政许可。
3.按程序划分:规定性许可和裁量性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法律地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的一种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法律性质和强制执行力。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行政许可的程序1.受理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以内告知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申请人应当在告知期限内提供。
2.审查和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依法进行审查。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决定。
3.发送通知:决定许可的,应当发给许可证。
决定不予许可或者对已许可的内容作出限制、暂停、撤销、变更等行政行为的,应当发出行政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可以提出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的途径。
4.公示和听证: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
二、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许可的期限是指行政机关规定的许可效力有效的期限,到期后,许可即自动失效。
三、行政许可的变更、续期、延续、暂停、撤销和废止1.变更: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经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申请人可继续从事该项活动。
2.续期、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经审查同意后,延长许可期限。
3.暂停、撤销:许可事项或者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或者许可前提不复存在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决定暂停或者撤销许可。
4.废止:申请人在许可申请过程中或者被许可人实施许可事项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骗、贿赂等手段进行许可活动,行政机关可以废止许可。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监督和管理一、行政许可的监督和管理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事项、行为、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
二、行政许可监督机制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行政许可法讲义行政许可法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构成部分,是学习行政法律知识、进行行政管理必须掌握的内容之一,我国的《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一起构成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
可能有同志会问哪《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呢?《行政诉讼法》主要是人民法院监督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国家赔偿法》是在行政行为违法时令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仅仅涉及行政管理的一部分事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行政行为的做出,但实际上它并不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十届四次人大常委会以151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下面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着重讲以下三具大问题:一、行政许可的基本涵义《行政许可法》第2条对行政许可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即它指的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即通常所指的行政审批,它的立法定位是事前控制手段,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是否)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这是从《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总结、概括出的概念。
这一概念中涉及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与法定授权的组织(这两者合称为行政法理论上的行政主体);另一方当事人为行政法理论上的行政相对人,立法语言中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许可制度的不同阶段又有不同的称谓,在申请阶段称为申请人;在申请许可证后称为被许可人。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限于“中国籍”,即行政管理对象可除了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在华设立)和其他组织外,外国公民、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如外国公民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取得驾驶资格许可、外国银行申请在华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外国企业申请在华从事业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行政许可法讲义一、制定行政许可法的原因(一)宏观原因:1、市场化过程中国家权力的边界逐步萎缩。
2、法治化过程中政府行为日益受到规则限制。
3、现代化过程中权力意识、权利主张盛行。
(二)微观原因:1、许可设定太多、太滥,令出多门。
2、许可程序的繁琐。
3、许可寻租现象的频频发生。
4、许可本身及其附加条件的昂贵。
5、许可的随意变更或终止。
6、许可实施失于监督。
二、行政许可概述(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3.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功能1.控制危险。
2.配置资源。
3.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四)行政许可的分类1、普通许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准许;一般没有数量控制;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
2、特许(转让某种特定权利)支付一定费用,可以转让、继承;有数量控制;有自由裁量权。
3、认可(特定技能的认定)考试考核方式;与身份相联系,不能继承转让;没有数量限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4、核准(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技术性、专业性; 根据实地验收、检测决定;没有数量控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5、登记(确立相对人的特定主体资格)合法登记取得特定主体资格身份;没有数量控制;只进行形式审查;没有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行政许可设定权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5.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包括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金融、保险、证券等涉及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义一、《行政许可法》概述(一)《行政许可法》制定背景:1、行政许可过多、过滥。
一是许可设定权不明确,就连县、乡政府也在设定;二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一说行政管理,就是审批,除了审批没别的;三是实施许可的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案例]南方某经济特区市2002年曾统计,一个高科技企业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竣工投产,中间要经过13个部门的审批,递交15个报告,盖54个公章,最少需要6个月。
[点评]这样漫长的等待,对于百姓而言,曾经是家常便饭。
行政许可期限不明确、拖延过长,甚至使一些申请人为尽快拿到批件而向行政机关行贿,由此滋生了许多腐败。
[规定]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有了明确规定。
例如,工商总局已经对企业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申请企业登记只要发个电子邮件就行了,工商部门需要什么材料必须一次告知申请人,如果材料齐全、合法,最快当天就能办完手续。
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进市场难,一旦进入又缺乏监管;五是将行政许可的权力设租、寻租;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政府形象,甚至是社会稳定。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国原有的行政职能设臵基本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
许多本来应该由市场和经营主体自发调节的事情,却长期依靠行政手段,并通过设立政府机构来管理,把矛盾和责任集中在政府身上。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宏观调控体系框架的初步构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要求增强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行政职能的转变也就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不仅给申请人造成诸多不便,更成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的温床。
行政审批存在条件不公开、程序不透明、规范不明确、手续太繁杂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相当一部分都是利益驱动的结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申请方式:(1)当事人当场提交 申请和材料,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机 关要尽量创造条件实行网上申请和受 理,以减少申请人的申请成本,提高 许可审批效率。
•
• (2)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场申请的事项外, 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确认申请人身份的现场 申请)
• (3)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人员应该记录 • (4)行政机关应解答当事人的询问。并提供准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一)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 • 1、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
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 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事项。(如: 国家核心机密、专利、档案的使用、爆炸 物品的经营使用、经济规划、项目环评等)
•
•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 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 (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 等的开发和利用,医疗卫生、教育 交通资源的配置等)
五、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一)行政许可程序的概念 • 行政 许可实施程序,是指从
行政许可申请到行政机关作出 许可决定的方式、方法、步骤、 顺序和时限的总和。
•
(二)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 1、申请程序:任何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要获得行政许可必须 向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如 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
• (3) 证明或提供信息、信誉(登记、 认可)。
(二)立法背景
• 1、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 2、兑现中国政府加入WTO谈判时的承
诺。 •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
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
(三)立法目的
• 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 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 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 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具备 特定条件、技能、资质、资格、信 誉的事项。(如各种职业资格和技 术、技能等级的取得等)
•
•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 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 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 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技 术鉴定、技术论证等事项。
查后报上级机关做出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必 须做到:a)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成(20天); b)提出初审意见;c)将初审意见、全部申请材 料上报;d)直接上报。 B、上级行政机关接
受下级初审后才能做出许可决定的,上级机关 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C、告知 与听取意见。a)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 大利益,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b)审查过程中,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申辩。c)行政 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行政许可设定的其他规定
• 1、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许可,应 及时变为法律、行政法规。 • 2、部门和地方规章不得设定应由
国家应法律设定的资格、资质许可, 企业设立登记及前置性许可;设定 的许可,不得限制外地产品、服务 进入本地市场。 • 3、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得设立许可, 文件不得设立许可。
•
• 4、设定许可不得与上位法冲突,不得扩 大范围。 但上位法设立许可的,下位法 可以做出具体操作规定。
•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 (一)实施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 规定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和组 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许可。
•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行政 许可机关可以委托相应的机关行 使行政许可权。被委托主体在受 托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委托机 关要对被委托机关进行监督,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委托机关不
确、可靠的信息。 • (5)行政机关应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并
公示填写示范。 • (6)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许可事项
无关的资料。
•
• 2、受理程序: • 受理是指行政机关接到许可申请后,决定
是否正式接收许可申请的活动。受理程序包 括: • (1)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 请材料项目是否齐全、申请格式是否符合要 求,其内容包括:A.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 机关管辖; B.申请事项是否属行政许可范 畴; C.申请人是否提供了法定数量、种类 的申请材料;D.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 定的格式要求;E.其他文字、图表、书面表 述方面是否有错误。
• 设立许可时,应当规定:①实施机关; ②取得许可的条件;③许可的程序;④期 限。设立过程中,应听取各方意见,上报 法律草案时,应说明理由,包括:①征求 意见范围;②各方反映;③采纳意见的情 况;④未采纳意见的理由。
• 说明理由主要解决设立的许可:①是 否具备必要性;②是否具备效益性;③许 可成本与社会效益、被许可人成本的比较 等。
•
• (1)形式审查:只做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行政机 关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做出书面 许可决定。
•
• (2)实地审查:实地审查是行政机 关必须去现场,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 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了解,核实 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 一致。
•
• (3)审查的程序要求: A、依法先由下级审
•
• 2、性质:
• (1)权利的获得:国家将财产、资源 的权利主体转移给行政相对人。(2) 权利的行使:有些权利行使涉及他人, 要限制;有些不涉及,不需限制。(3) 权利、资格的确认:经许可,确认权 利和资格;无许可则无资格。
•
• 3、功能:
• (1) 控制危险(普通许可、核准); (2) 配置资源(特许);
(三)、行政许可设定权
• (1)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法律没有设定,但实
施社会管理必须设定的许可。 • (3)地方法规可以设立法律、行政法规还未
设定,但地方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需要设定的许 可事项。 • (4)省级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实施一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提请同级人大制 定法规,否则废止。 • (5)国务院可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许可, 但除临时性行政许可外,必须提请人大立法。 • (6)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可以就行政许可的 贯彻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
• 5、设立许可的评价制度: 已设立的许 可,随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变化。要对 设立的许可评价,审查其:必要性、有 效性、效益性、公平性、优先性。评价 其:必要性、许可范围、许可的实施情 况、实施的手段及程序。
•
• 6、地方停止实施制度:全国发 生效力的许可,经国务院同意, 可在一省内停止实施,将规定授 权地方停止执行。①其他方式能 解决问题,本区域无实施必要; ②仅指行政法规设定的经济事务 的许可;③向国务院申请,获得 批准。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
•
• (一)合法原则 • 1、许可事项设定要合法。 • (1)设定依据要合法。只有国家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才能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以决 定的形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可 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国务院各部门不能设 定许可,部门、地方文件不能设许可。
• (2)设立许可的范围、条件要合法,必须依 照法律规定。
(四)我国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
• 1、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过多、过滥; • 2、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不清; • 3、许可程序的公开、透明度不够; • 4、行政许可程序繁琐、环节过多、手续复
杂、时限过长或无时限; • 5、利用许可乱收费; • 6、重许可,轻监管,后续管理不重视; • 7、只有权力,没有责任。
《行政许可法》讲义
杨永苏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立法背景 及立法目的。
•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性质、功能 • 1、概念: •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
请,经依法审查,批准从事特殊活动的行为。 其有以下特征: • (1)行政许可依申请而为,以申请为起始。 • (2)行政许可是行政监管行为。 • (3)行政许可是准许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 的行为,使其获得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资格。 • (4)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内部的人事、 财务、请假等,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第3条 第2款)。
•
• (1)告知: a)告知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听证权;b)涉及公共 利益的,应当公告听证的事项; c)听证告知,一般以书面形式 告知; d)听证举行7日前通知 听证时间、地点。
•
• (2)在法定期限内举行听证。 a)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被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 请;b)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 20日内组织听证;c)行政机关举行听 证7日前,要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 主持人姓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必要时进行公告。
•
(三)公平、公正原则
• 1、公平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权 力与责任的统一、权力与义务的统一。
• 2、公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 要充分体现公共正义,不能有丝毫的个 人感情和利益色彩。
(四)、便民原则。
• 便民,就是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要便捷、 迅速、廉价地使申请人获得许可:
• (1)行政机关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如表 格,一次补证制度;可以当场作出决定和 发证的,要当场决定和发证。
• 4、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许可事项,必须听证:
•
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举行听
证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事项,许可机
关必须向社会公告举行听证;二是涉
及公共利益行政许可机关认为应该举
行听证的许可事项应该举行听证才能
作出许可决定;三是涉及第三人利益
的行政许可,必须告知第三人在5天
内(告知之日起)有权力申请听证。
• •
• (3)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a)使 公众、当事人获得信息; b)接受社会监督; c) 保证许可公正性。
•
• (4)听、审分离和回避原则。 听、审分离是 指听证人主持和许可申请受理及调查人员应当 职能分离。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 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听 证主持人负责组织听证活动。询问有关情况, 安排证据调查,主持听证活动,组织制作听证 笔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