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
行政许可法 讲座

1、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告别计划经济条件 下“行政审批时代”的需要 2、是履行加入WTO承诺的需要 (法律法规统一 实施;非歧视原则 ) 3、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改革 成果的需要 4、是预防和减少腐败的需要 5、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需 要
“行政审批时代”的标志是:有行政管理的地方,就 有行政审批。 审批项目多,手续繁,要收费。例1:北京的模特上 岗证;例2:在北京中关村设立一公司,需要审批的 流程表有几米长:例3:在深圳办一高新企业,要经 过20多个部门,盖50多个章,收30多次费。例4:在 郑州,有6个市、区“馒头办”都规定要办许可证, 分别交1100元和1600元。 《行政许可法》体现了“市场优先”的立法理念。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转变政府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 而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大包大揽,不是一切有计 划,凡事要审批。
(二)行政许可设定权制度 1、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 2、行政许可的设定形式 3、权限
三、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制度
(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制度 3种类型及其条件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其他专门规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制度
(四)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
三、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制度
(五)费用制度 (六)监督制度 (七)法律责任制度
讲座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四、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成就、特点 与不足
锻造
法治、诚信、服务与责任政府
五、实施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挑战来源 1、立法原因 (超前;原则;疏漏) 2、利益驱使 (部门;地方;个人) 3、认识 (二)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学习和培训的力度 2、加快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 3、抓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 4、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5、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和问题解答 6、监督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行政许可法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限制的行为,是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本讲座中,我们将重点介绍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适用原则,以及许可申请、审批和监管方面的相关法规。
一、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作出的限制性行政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是具有强制性,即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行为进行限制或给予授权;二是具有单一性,即许可行为只有一次,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撤销;三是具有个别性,即行政许可一般是针对特定的申请人或特定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许可申请、审批、决定和监管四个方面。
1. 许可申请许可申请是行政许可程序的起点,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2. 审批审批是行政机关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和决策的过程。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审批的结果应当依法作出,具体可以是同意、不同意、部分同意或者无异议,必要时可以在许可行为中附加条件或者给予限制。
3. 决定决定是行政机关对许可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它体现了行政机关的决策意愿和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对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决定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监管监管是行政机关对许可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和实施效果。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许可行为的监督,并及时处理申请人提出的监督投诉或举报。
对于违法或滥用许可权力的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三、行政许可法的适用原则行政许可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和效率原则。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1)

l (三)期限 l 1、受理前,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 l 2、自受理之日起20日作出决定;不能的,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延长1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l 3、统一、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45日;不能的,本级
政府批准可延长15日。 l 4、下级报上级批准的,下级应20日内初审完毕。 l 5、准予许可的,10日内颁发证,或加盖印章。 l 讨论: l 1、时间计算是否含节假日?排除,以工作日计算(82
l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1)委托行政机关要加 强对被委托人的监督;(2)被委托人不得再转委托, 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许可;(3)委托时, 应公开,对委托的内容应当予以公告。
l 4、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 政府决定。
l 5、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或联合办理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1)
l 行政许可法共分8章83条,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 可的设定权限以及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监管、责任等都作出 明确具体的规定。下面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我国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的实践,着重讲7个方面的问题。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1)
一、行政许可的基本涵义
l 从性质上看,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 的管理行为,最主要的特点是单方面性和服从性,不 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1)
l 2、受理
l 受理是指行政机关接到许可申请后,决定是否正 式接收许可申请的活动。当事人的申请被受理后, 有关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开始启动,行政机关必 须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l 受理的程序包括:
(1)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项 目是否齐全、申请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其内容包 括:A.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机关管辖;B.申 请事项是否属行政许可范畴;C.申请人是否提 供了法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料;D.提供的申 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E.其他文字、 图表、书面表述方面是否有错误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这意味着行政许可通常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动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根据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
2、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和程序,通常会以许可证、执照等书面形式作出。
3、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赋予了申请人某种权利或资格,使其能够从事原本受到限制的活动。
4、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外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行政机关内部事务。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范围。
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
在范围方面,以下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同时,也有一些事项是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比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法讲义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一)一般程序
• 1.申请:书面申请,不允许口头申请
• 2.受理:a.应当受理
•
b.不予受理
•
c.当场改正
•
d.一次告知,两次办结(5日内)
• 本机关专用印章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一)一般程序 • 3.审查:a.形式审查 • b.实质审查(两人以上)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五)行政许可的费用 a.实施行政许可 b.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c.申请书格式文本
不收费
不允许:返还或变相返还
第四部分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 1、上级机关监督下级机关:
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2、发证机关监督被许可人: a.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b.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一、设定范围:可以设定(第十二条)
•
可以不设定(第十三条)
• 二、设定权
• 三、设定内容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二、设定权
• 设定文件: • 法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决定(必要时) • 地方性法规 • 地方政府规章(一年)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二、设定权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
•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第四部分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第二条)
•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

3.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
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2)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 系人。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 关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的权利。
5、信赖保护原则
1、形式审查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 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不作审查。由于形式审查不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因此,本法 规定,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 人,提高行政效率。
3.认可 这种行政许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备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如,律师资格、会
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建筑企业的资质等。 4.核准
这种行政许可是对某些事项或者活动是否达到法定技术标准的核实准许。如, 消防验收、生猪屠宰检疫等。 5.登记
这种行政许可是对建立特定法律关系的确定。如,企业工商登记、事业单位 及社会团体设立登记等。
(五)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03
行政许可的实施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行政许可实施的申请与受理程序
行政许可法讲解

行政许可法一、概述行政许可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主要法律法规之一,旨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一种特殊管理行为,即准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或行为。
其特点包括: 1. 特殊性:行政许可是政府对某些特定权力的行使,具有特殊性和专属性。
2. 强制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经过行政许可才能从事特定活动,违反许可规定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 监督性: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受到监督,保障权力的行使公正、合法。
三、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法详细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行政机关应及时受理许可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 审查:行政机关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4.决定:行政机关基于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许可,并出具许可决定书。
5. 公告:行政机关应当将许可决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许可申请人、许可活动、许可期限等。
6. 监督:行政机关应当对许可活动实施监督,确保许可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 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或变更已经颁发的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法律保护措施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以下法律保护措施: 1. 申请人权利:申请人有权知悉行政许可的申请程序、期限、结果等信息,并享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 公开与透明: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行政许可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查程序等信息,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与透明。
3.诚信保护:行政机关应加强对申请人的诚信评价,对诚信行为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4. 救济机制: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救济机制,为申请人提供投诉、申诉等救济途径,解决行政许可中的争议与纠纷。
行政许可法讲座(新)

推行电子政务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 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 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 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 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 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第二步:实质审查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料进行审查。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 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 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 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 第五,信赖保护原则。 •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 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 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 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 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 予补偿
4。集中许可、统一许可与联合许可
• 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 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 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 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 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 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 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 第五十七条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 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 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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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程序上看,行政许可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从形式上看,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从适用范围上看,行政许可并不包括内部行政审批行
为,而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许可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便民、效率原则 4、权利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许可法第8条、第69条 A、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要求行政机关对自已的行
行政许可法共分8章83条,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 可的设定权限以及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监管、责任等都作出 明确具体的规定。下面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我国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的实践,着重讲7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政许可的基本涵义
从性质上看,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 的管理行为,最主要的特点是单方面性和服从性,不 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
条)。 2、检验、检测、检疫、拍卖、听证、鉴定等所需时间是
否计算? a) 不计在内;b)行政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 (45条) 3、符合条件逾期不予许可如何处理? 法律37条规定,符 合条件应当场许可或在法定期限内许可。如逾期不许可, 是视为准予,还是不准予?
视为准予,可能:(1)未审核申请人条件,可能存在危 险;(2)对第三人和公共利益有威胁;(3)在市场、诉 讼中的法律地位不稳定。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
讲座目次
一、行政许可的基本涵义 二、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 五、行政许可的收费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七、法律责任
重点法条、案例分析示例
引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背景与立法过程
《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并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法的公布 施行,无疑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行政 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应WTO的需要,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行 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 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3)申请时对行政机关的5项要求:
A.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包括:●内容: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 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30条) ●地点:在办公场所
●讨论:何时公开才算公平,如竞 间。
为或承诺应保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为合法守信的信赖应予保护。 B、撤销生效的行政许可的两种情形:一是行政许可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二是颁发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C、撤回或者变更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应当给予补 偿。
D、对有暇疵的行政许可的处理。行政许可是一种授 益性行政行为,不能简单套用违法无效的原则,而要 着眼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因此,对有暇疵的行政 许可只是规定可以撤销。是否撤销,行政机关要基于 信赖保护予以处理。如果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 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三)期限 1、受理前,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20日作出决定;不能的,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延长1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统一、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45日;不能的,本级
政府批准可延长15日。 4、下级报上级批准的,下级应20日内初审完毕。 5、准予许可的,10日内颁发证,或加盖印章。 讨论: 1、时间计算是否含节假日?排除,以工作日计算(82
条件:(1)被委托实施许政许可的主体只能是行政 机关,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接受委托成为许可实施主 体。(2)被委托主体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 规章;其权力可以是委托人的全部,或者部分;(3) 被委托主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 行政许可实施权;(4)被委托主体不具有行政许可 主体资格,其行为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即复议或诉 讼的主体为委托人。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1)委托行政机关要加 强对被委托人的监督;(2)被委托人不得再转委托, 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许可;(3)委托时, 应公开,对委托的内容应当予以公告。
4、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 政府决定。
5、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或联合办理
(二)行政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 1、申请 (1)申请人的2项义务规定: A.当事人需要从事特定许可事项,应当提出申请(主
(2)实地审查(实质审查、现场审查)。实地审查 是行政机关必须去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 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而开展的审查活动。
实地审查的许可条件、内容,应当在有关许可实体法 中规定。许可法规定,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核实的,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3)审查的程序要求
A、依法先由下级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做出许可决定的, 下级机关必须做到:a)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成(20 天);b)提出初审意见;c)将初审意见、全部申请材 料上报;d)直接上报。
F.另外,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 ●讨论:a)受理期限最长为多少?5天,能够即时就即时答
复。另外没有法律例外的规定; b)受理或不受理均要给书 面决定为什么?(32条2款)△法律规定★要书面决定★要 加盖公章★要注明日期 △ 目的,作为凭证。
3、审查
(1)形式审查。实体法规定,只做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的,行政机关只对申请材料、格 式、申请内容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 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做出书面许可决定。要求: (a)只进行形式审查;(b)当场作出决定;(c) 出具书面决定。
(2)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形(32条): A.不需要取得许可的,应当a)即时;b)告知不予受理。 ●讨论:即时告知是否要书面回复?应当书面,防止错误认 定,给当事人以凭证。
B.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a)即时;b)做 出不予受理决定;c)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
C.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需要取得许可的申请材 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不得 以此为由拒绝受理申请; ●讨论:如果当场没发现错误而后需要更正时,怎么办? a) 与当事人联系确认后,行政机关补正; b)要求申请人补正; c)如果还有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可一次告知补正。
6、不得转让原则。许可法第9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 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 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设定范围。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2条),哪 些事项不能纳入行政许可范围(13条)。
设定权限。谁有权设定上述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 1、中央立法的行政许可设定权。(1)法律。(2)行
2、地方立法的行政许可设定权。(1)地方性法规。 不少国家(如澳大利亚、奥地利、法国),行政许可设 定权在联邦议会和州议会,经议会授权,政府可以设 定一些具体化、暂时性许可 (2)省级人民政府规章。 一年期的临时行政许可设定权。
3、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外,任何 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里的含义是: 一是,除上面有权机关外,其他别的机关,如较大市 政府、一般设区或不设区的市政府、县、乡政府都不 能再设定行政许可,地方党委也不能再设定行政许可; 二是,全国人大、国务院、省级和较大市人大、省级 政府有权设定许可,但许可的形式只能用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形式,不能再用其他红头文
4、决定 许可决定有两种:准予或不准予。与受理过程中所做的处
理决定不一样。 (1)行政机关对受理的许可申请,有作出决定的义务 a)
除当场作出决定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b) 应当按 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c) 应当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许可决 定。 (2)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定条件、标准作出许可决定。 (38) (3)行政机关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复议、 诉讼权。(38条2款) (4)行政机关准予许可,需要颁发证书的,应当:a)向 申请人颁发证书;b)加盖行政机关印章;c)按期限颁发 (许可决定后10日内)。(39条) ● 发证书形式: a)许可证;b)资质合格证书;c)批准或 证 明文件;d)加盖检验检疫、检测印章。 (5)颁发许可证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6)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有效,没有地域限制。
如不视为许可,申请人:(1)活动受到限制;(2)救济 需要时间;(3)受到经济损失。
因此视许可性质而定:保证安全类的许可,逾期不准予的, 行政机关违法,但不能说明申请人视为获得许可;一般类 许可,逾期不准予的,行政机关违法,可以视为申请人获 得了许可。
B.行政机关应解答当事人的询问(30条2款),并提供准 确、可靠的信息。
C.行政机关应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并公示填写示 范(29条、30条)。
D.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许可事项无关的资料 (31条)。
E.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采用现代化通讯(信)工具,方便 当事人申请,提高办事效率(33条)。
2、受理
政法规。法律保留原则。(3) 国务院决定。出于四 个考虑:一是行政许可法取消了国务院部委规章的行 政许可设定权,这是一个重大的举措,保留这一规定 较为主动。二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发生一些紧急情 况,需要有相应的应争措施和手段。三是新闻、出版 等意识形态领域,立法条件尚不成熟,需要由国务院 文件来管理。四是改革中的一些试验、试点事项(如 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定行政法规不成熟,也需 要以决定等方式公布。但“决定”毕竟不是行政法规, 因此,法律规定:除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 院应及时提请人大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受理是指行政机关接到许可申请后,决定是否正 式接收许可申请的活动。当事人的申请被受理后, 有关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开始启动,行政机关必 须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受理的程序包括:
(1)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项 目是否齐全、申请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其内容包 括:A.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机关管辖;B.申 请事项是否属行政许可范畴;C.申请人是否提 供了法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料;D.提供的申 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E.其他文字、 图表、书面表述方面是否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