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2015年重庆省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考试试卷

2015年重庆省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按生产性质分类,下列建筑物中与其他不是同一类的是。
A:厂房B:仓库C:农用仓库D:宾馆E:时间因素2、对投资估算步骤描述错误的是__。
A.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B.估算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C.在汇总各单项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D.估算固定资金3、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内容包括__。
A.招标项目的性质B.招标项目的数量C.招标项目的推动力度D.招标项目实施地点E.招标项目的实现目的4、下列城市规划因素中对地价影响最大的因素是__。
A.面积、形状、土地使用年限B.防洪堤、供电容量、消防站C.绿化、游憩设施、环境质量D.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5、根据某城市的基准地价图,市中心区商业、居住用地的土地级别分别为一级和三级,而城市边缘某新兴区域的商业、居住用地土地级别却为二级、四级,从基准地价评估的原理分析,对这种现象的正确评价为。
A:不符合土地使用价值相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布规律应一致的原理B:体现了依据土地利用边际效益原则,城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用地基准地价呈现不同空间分布规律的原理C:体现了依据土地报酬递减原则,城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变化规律D:不符合影响土地质量因素一致,不同行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布范围应一致的原理E:合法性6、工业区位理论的奠基人韦伯在利用运输成本进行工业区位的分析中,提出的概念,以此来论证运输费用对工业区位的影响。
【2004年考试真题】A:距离指数B:货物绝对重量C:原料指数D:货物相对重量E:时间因素7、从市场交换角度,企业的价值是由决定的.【2004年考试真题】A:社会必要劳动时间B:建造企业的原始投资额C:预期收益能力D:企业生产能力E:土地8、城市规划中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为.【2009年考试真题】A:一类用地B:二类用地C:三类用地D:不适宜修建用地E:土地9、搜集内容的交易实例,是提高估价精度的一个基本保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2005年7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2005年7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称《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
为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加快开展制订和公布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必要性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直接为征地服务。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要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及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县域范围为主),在主导性农用地类别和耕作制度条件下,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及相关附加收益为主要依据进行测算。
以统一年产值标准为基数,同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需要等其他条件,确定补偿倍数,计算征地补偿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制订时要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测算。
已经完成了农用地定级的地区,应充分吸收农用地定级成果。
已按《农用地估价规程》完成农用地征用价格评估的地区,要充分考虑评估结果。
要尽量采用多种方法分析测算,合理确定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统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文件精神,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包府办发[2011]129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土地资源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11〕129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征地)补偿管理,规范征地补偿行为,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因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补偿费用的行为。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四条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的组织实施。
各级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国土、建设、规划、水利、农牧业、林业、房产、城市管理执法、电力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市或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应将征地的用途、范围、面积等,在被征地所在地的镇(乡、场、办事处)、村(组)予以公告。
第六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一、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以市、县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分不同区片,综合考虑被征收土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制订并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法定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二、凡在海南省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其中征收农村宅基地、农村企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补偿。
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林、盐场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测算基准日为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市、县政府应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定期更新,原则上2—3年更新一次,更新标准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各市、县政府公布实施。
四、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综合补偿倍数(30倍)乘以所在区片年产值执行。
五、同一市、县行政区域内一个建设项目涉及不同区片征地的,按照从高的原则统一确定其征地补偿标准。
六、本标准公布实施前已依法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的项目征地,其征地补偿仍按双方约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七、在本标准公布实施前已依法办理用地报批但尚未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的项目征地,按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八、本标准公布实施后,各市、县政府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从本市、县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资金,建立征地补偿安置统筹基金,专项用于解决征地补偿遗留问题。
九、本标准公布实施后,各类新建项目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
十、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各市、县政府必须按本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得拖欠、截留、挪用。
十一、本标准自省政府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海口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2、三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3、儋州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4、文昌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5、琼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6、万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7、陵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8、东方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9、澄迈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0、临高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1、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2、乐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3、五指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4、定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5、屯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6、保亭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7、琼中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18、白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儋州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临高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琼中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征地标准

征地标准创建时间: 2010-09-26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有关事项公告作者: 来源:云南省国土厅《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制订和公布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解决现阶段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为征地提供补偿依据,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从2005年10月开始,2006年1月完成初步测算,经过县(市、区)级论证、听证、平衡调整、与相邻省区对接、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评审,于2006年6月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全国平衡。
2008年6月11日国土资源部对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作了正式批复,予以验收通过,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修改意见。
我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先后于2008年9月和2 009年2月两次听取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省直相关厅局的意见建议,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最后确定了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三、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省属1 6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第二部分是全省129个县(市区)的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在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或根据需要设定的区片价范围内),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余区域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四、本次征地补偿标准对应的基准日为2009年1月1日。
五、《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征地统一年产值调整测算技术报告-模板2015

XXX征地统一年产值调整测算技术报告XXX人民政府XX市XX公司XX公司二0一五年四月目录一、调整背景 (1)(一)历次调整情况 (1)(二)本次调整的原由 (1)二、测算基准时点 (2)三、测算范围及区域概况 (2)1、测算范围 (2)2、区域概况 (2)1、主导性原则 (2)2、适当从高原则 (2)3、协调平衡原则 (3)4、公开听证原则 (3)五、测算依据 (3)六、技术路线与方法 (4)七、测算过程 (5)(一)确定主导地类 (5)(二)计算主要农作物年产量 (7)(三)确定主要农作物价格和年产值 (7)(四)计算农用地附加收益修正系数 (9)(五)计算全区征地统一年产值 (9)(六)计算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 (10)(七)确定补偿倍数 (13)(八)确定全区补偿水平和补偿倍数 (15)八、测算结果分析 (16)(一)与现行的征地标准的比较 (16)(二)与周边相临县市的比较 (17)九、应用建议 (18)XXX征地统一年产值调整测算技术报告一、调整背景(一)历次调整情况(二)本次调整的原由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09〕22号)、《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等相关文件,均明确规定“每2-3年需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XXX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已执行4年,已达到调整年限。
4年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农作物年产量、价格和附加收益、人均耕地面积、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因素均发生变化,农民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为了保证征地补偿标准的现势性,按照省厅统一部署,XXX进行本次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5月21日目录前言 (1)1。
适用对象 (1)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1)3。
依据 (2)4.总则 (2)4。
1 概念及内涵 (2)4。
1。
1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4.1.2 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分类 (3)4。
1.3 补偿倍数 (3)4.1。
4 征地补偿标准 (4)4。
1.5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4)4.2 补偿标准确定的原则 (4)4。
3 征地补偿标准实施范围划分 (5)5. 征地补偿的构成 (5)5.1 征地补偿费 (5)5.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5.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6)6。
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7)6。
1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的补偿 (8)6。
2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补偿 (8)7。
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8)7。
1 跨区域线型征地 (8)7。
2 区域内局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8)7。
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林地 (9)8。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体系及应用说明 (9)8。
1补偿标准修正体系 (9)8。
2补偿倍数修正系数应用说明 (14)9.监督和审核 (14)10。
标准的更新备案 (14)11. 附则 (15)曲靖市麒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17)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会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意见函”(国土资厅函【2008】422号),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附件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一、概念及内涵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区片价测算范围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但各地可以根据征地需要和实际情况扩展到城市郊区或更大范围。
二、基本原则(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
征地区片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同地同价原则。
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三)协调平衡原则。
征地区片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省级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的征地区片价应相互衔接。
(四)公开听证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区片价要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基本要求(一)征地区片价作为征地补偿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标准,一般情况下不设定宗地补偿费修正体系;确需设定修正体系的,要严格限定修正因素并控制修改因素,修正体系应一并公布。
(二)一个市(县)的征地区片价原则上控制在4—6个级别。
(三)征地区片价应设定对应的基准时点,一般3-5年更新一次。
四、工作步骤1、确定测算范围;2、划定区片;3、测算区片综合地价;4、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验证和调整;5、测算结果听证和修改;6、确定征地区片价;7、整理与编制成果。
五、区片的划定(一)有农用地定级成果市(县)的区片划定已经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完成农用地定级工作的市(县),在农用地级别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的精神,考虑人均耕地数量、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对农用地级别进行修正和调整,划分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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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一、概念及内涵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征地补偿费用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数进行计算。
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测算,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和国有农用地补偿测算可参照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主导性原则。
选择主导的地类和耕作制度进行测算,用主导农用地收益反映测算范围内的农用地客观收益。
(二)适当从高原则。
在依据现状农作物产值测算的同时,适当考虑改进生产方式、增加科技投入等提高土地收益。
(三)协调平衡原则。
考虑土地等级状况,与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水平相协调,与原征地补偿标准相衔接。
(四)公开听证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
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基本要求
(一)统一年产值标准分两个层次制订,一是市(县)统一年产值标准,以市(县)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制订;二是市(县)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把市(县)划分为不同区域,确定各区域年产值标准。
(二)市(县)统一年产值标准为控制性标准,在省内进行综合平衡;市(县)分区域年产值标准在市(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形成。
(三)分区域年产值标准不设地块修正体系。
(四)统一年产值标准应设定基准时点,一般3-5年调整一次。
四、工作步骤
1、确定测算范围;
2、确定主导耕作制度和主要农作物年产量;
3、确定主要农作物价格和年产值;
4、确定市(县)统一年产值标准;
5、确定市(县)分区域的统一年产值标准。
五、主导耕作制度和主要农作物年产量的确定
(一)主导耕作制度的确定
主导耕作制度包括土地主要复种方式和主要农作物种类。
其中,主要土地复种方式根据土地的复种面积比例情况确定,主要农作物种
类在土地复种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种植面积进行判断。
注意事项:
1、确定主要土地复种方式时,如果某种复种方式(如一年一熟)的面积超过市(县)范围内耕种土地的60%,可以确定该复种方式为主要复种方式;如果市(县)范围内具有一种以上主要复种方式(面积超过30%),可选择其中2-3种作为主要复种方式。
2、确定主要农作物种类时,如果某一种农作物种植面积超过70%,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主要农作物;如果有一种以上主要农作物(超过30%),可选择其中2-3种作为主要农作物。
3、主导耕作制度还可以通过查阅《农用地分等规程》附表得到。
(二)主要农作物年产量的确定
主要农作物年产量为其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农作物年产量数据通过抽样调查采集。
注意事项:
1、在具体调查时要考虑抽样点分布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同时还要对农用地的附加收入(如养殖、间作和多种经营等)、种植成本以及灾害情况等进行调查,便于数据分析处理。
2、农作物年产量数据要按照三个年份、复种类型和农作物类型分别进行统计和分析。
六、主要农作物价格和年产值的确定
(一)主要农作物价格的确定
主要农作物价格在调查市场价格和国家收购价格的基础上,选择
两者中较高价格确定。
注意事项:
1、市场价格在调查主要农作物年产量同时,采用抽样的方式调查;国家收购价格通过查阅相关统计资料得到。
2、主要农作物价格数据要按照价格类型、复种类型和农作物类型分别进行统计和分析。
(二)主要农作物年产值的确定
主要农作物年产值为主要农作物平均年产量与平均价格的乘积。
在具有一种以上农作物组合和复种方式的情况下,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
七、市(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确定
市(县)统一年产值在主要农作物年产值的基础上,根据土地附加收益情况(其它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适当向上调整后确定。
八、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的确定
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在市(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区域条件修正测算确定。
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乡镇行政界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间的地形、地貌、主要农作物类别以及多种经营水平等因素划分区域,并确定区域条件修正系数。
九、听证和验收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进行修改,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评审验收,综合平衡。
十、成果要求
提交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
(一)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
1、统一年产值测算说明,包括统一年产值内涵、测算时间、测算范围、基准时点及有关名词解释等;
2、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统一年产值标准分布图;
4、统一年产值标准使用说明等。
(二)技术报告的主要内容:
1、测算范围及其基本情况
2、测算原则与依据;
3、测算技术路线与方法;
4、测算过程与测算结果;
5、测算结果分析与应用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