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孵化器申报要求

合集下载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构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包括围绕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和加速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服务方式和新型孵化业态。

苗圃阶段面向创业项目,通过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帮助创业项目逐步成熟,直至成立企业;孵化阶段面向创业企业,通过提供场地和孵化服务,提高企业初创成活率;加速阶段面向高成长企业,通过提供扩大再生产的场地和个性化的加速服务,满足高成长企业对于空间、管理、市场、合作等方面的需求,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新型孵化业态是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转化、项目孵化和企业培育,以天使投资、创业培训、信息平台或技术平台为核心服务内容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和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咖啡、创业媒体、创业社区、虚拟孵化器和前孵化器等。

第三条孵化器应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构建“苗圃-孵化—加速”全链条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供差异化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加速企业发展。

第四条孵化器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院所、风投、中介服务等机构的合作,搭建各类服务平台,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广州市的孵化器实行登记、认定和绩效评价管理.孵化器的登记常年受理,办理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孵化器的认定定期组织,办理时间自申报受理截止日期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第六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孵化器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申请孵化器的条件

申请孵化器的条件

申请孵化器的条件随着创业热潮的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开始寻求孵化器的支持和帮助。

孵化器作为创业者的重要伙伴,不仅提供了办公场所和基础设施,还能够提供资金、导师、资源等多方面的支持。

但是,想要申请孵化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创业者需要有一个创新的创业项目。

孵化器通常会选择那些具有市场前景和创新性的项目进行孵化。

因此,创业者需要有一个独特的创业点子,并且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创业理念和商业模式。

同时,创业者需要对自己的项目有足够的了解和研究,能够提供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和市场调研报告。

创业者需要有一定的团队和人才。

孵化器通常会优先选择那些有实力的团队进行孵化。

因此,创业者需要有一支强大的团队,能够共同推进项目的发展。

团队成员需要具备不同的技能和专业背景,能够互相补充和协作。

此外,创业者还需要有一些行业内的人脉和资源,能够为项目的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三,创业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和资源。

孵化器通常会要求创业者有一定的资金和资源,能够支持项目的初期发展。

创业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储备,能够支付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等基础开支。

同时,创业者还需要有一些资源,如技术、市场、人才等,能够为项目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创业者需要有一定的创业经验和能力。

孵化器通常会选择那些有一定创业经验和能力的创业者进行孵化。

因此,创业者需要有一定的创业经验和能力,能够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创业者需要有一定的领导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共同推进项目的发展。

想要申请孵化器,创业者需要具备创新的创业项目、强大的团队和人才、一定的资金和资源、以及一定的创业经验和能力。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获得孵化器的支持和帮助,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判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判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判指标体系(试行)为提高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科技型创业企业和科技创业人材的孵化效劳水平,依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进展计划》(国科发高[2021]1222号)的要求,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治理方法》(国科发高[2020]680号)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论证和普遍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判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国家级孵化器工作绩效评判,旨在增强和标准国家级孵化器的治理,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健康进展,提升孵化器的效劳能力和绩效,提高社会奉献率,并作为制定有关政策、引领进展和动态治理的要紧依据。

一、评判的原那么 1.目标和导向性原那么。

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和科技创业人材为目标,以增强孵化环境和能力建设为导向。

2.科学和客观性原那么。

依照定性与定量、总量与比值相结合的方式,对孵化器的综合能力、整体水平和可持续进展状况进行客观评判。

3. 公平和公正性原那么。

依据各孵化器报送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的统计数据和报告,通过定量分析和专家评审方式实施评判,并适时发布评判结果。

二、评判的组织实施 1.以国家级孵化器为对象,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依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按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判,并发布评判结果,作为考核国家级孵化器的重要依据。

2.国家级孵化器依照火炬打算统计和指标评判体系的有关要求,按期如实上报有关数据、报告和佐证资料。

3.各省级科技行政治理部门,对本辖区国家级孵化器的数据统计、报告、评判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协助的职责。

三、评判结果及其应用1.国家级孵化器评判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品级。

2.评判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在安排相关科技打算项目和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

3.不按规按时刻和要求提供评判资料的或提供虚假评判资料的国家级孵化器,视为不合格。

广东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孵化器申报要求

广东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孵化器申报要求

附件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一、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一)满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孵化器登记条件,且已在平台登记备案。

(二)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

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四)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

(五)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

(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5家以上)。

(六)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

(七)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八)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2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

(九)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并按省科技厅要求,至少上报1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十)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十二)属粤东西北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包括(一)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请表(二)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三)附件清单申报材料样式: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材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一六年制目录1、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申请表2、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3、附件清单1、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申请表孵化器名称孵化器地址运营机构名称注册时间法人代表网址孵化器类型(专业、综合)单位性质(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邮编传真管理人员数量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数量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比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数量已申请专利的在孵企业数量已申请专利的在孵企业占比累计毕业企业数量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额(万元)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的比例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推荐单位为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单位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对照表序号评定要求实际情况1 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2 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较达30%以上3 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达5000平方米以上)(请注明孵化器类型)4 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1)占75%以上5 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请注明孵化器类型)6 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5家以上)(请注明孵化器类型)7 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8 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9 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并至少有2个以上使用案例10 孵化器运营时间达2年以上11 孵化器按省科技厅要求,至少上报1年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12 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13 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1”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及要求附件清单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及要求附件清单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要求1万字左右)一、孵化器概述(限500字);二、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以及孵化器(包括有合作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三、本年度的2~3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不是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四、孵化器在创业导师、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方面开展的工作;五、孵化器在品牌和文化建设、毕业企业跟踪、数据统计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3.附件清单(一)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学位证书的复印件;3.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的培训证书的复印件;4.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5.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孵化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3个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6.如申报专业孵化器,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7.当地政府有关对孵化器以及在孵企业的优惠政策文件的复印件;8.孵化器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签署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9.关于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10.关于在孵企业条件及毕业企业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11.所有在孵企业、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二)在孵/毕业企业情况汇总(此项材料单独成册):1.所有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3.毕业企业毕业证。

- 2 -。

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为促进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对专业孵化器的支持和认定越来越重要。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发展专业孵化器。

那么,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1.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申请企业应该是依法设立并且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

2.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申请企业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3.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

申请企业应该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的管理人员,有能力为入驻企业提供有效的孵化服务。

4. 具有适宜的场所和设施。

申请企业应该有适宜的场所和设施,可以为入驻企业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便利的孵化环境。

5. 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申请企业应该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和资金保障。

6. 具有先进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能力。

申请企业应该具有先进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和市场推广等服务。

7. 具有扎实的科研和技术基础。

申请企业应该具有扎实的科研和技术基础,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

其次,申请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评估标准:1. 孵化服务质量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孵化服务的质量、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

2. 团队素质评估。

评估团队的素质包括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素质、配备人数和能力层次等方面。

3. 资源配置评估。

评估资源的配置主要包括场所、设施、资金和技术等方面。

最后,获得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 获得各级政府的扶持和资金支持。

2.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 可以得到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

4. 可以得到各种培训和赞助。

总之,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十分严格,申请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并且在孵化服务、团队素质、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表现突出,才能获得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认定。

获得认定的企业能够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支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优惠政策:1.天河区人社局赴成都“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天河区“引智”工作系列活动之一。

2.省人社厅、科技厅推出科技人员职称改革政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粤府〔2015〕1号)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科技厅为了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

《意见》旨在通过整体性改革创新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和方法来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到技术创新这一最具发展潜力和生命力的领域中来,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筑牢人才基础。

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穗字〔2015〕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15〕27号)(详见附件)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2014〕61号)6.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8.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为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力争2017年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9.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水平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一、基本信息材料1.申请单位的基本介绍,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2.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申请单位的股权结构、股东名册、股权变动情况;5.申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明;6.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二、孵化器规划材料1.孵化器的规划书,包括孵化器的总体规划、发展策略、运营模式等;2.孵化器的建筑设计图纸、平面图和立面图;3.孵化器的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时间、租金等;4.孵化器的设备清单,包括安装设备、办公设备等;5.孵化器的工作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6.孵化器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

三、员工材料1.孵化器的员工名册和人事档案,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岗位职责等;2.孵化器的员工培训记录和证书,包括员工的培训情况及相关证书;3.孵化器的员工考核和奖励制度。

四、创新创业项目材料1.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书,详细介绍项目的创新点、市场前景、技术特点等;2.创新创业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包括项目的市场定位、资金需求、盈利模式等;3.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介绍和人员配备计划;4.创新创业项目的技术开发计划和进展情况;5.创新创业项目的市场调研报告和竞争分析报告。

五、财务材料1.孵化器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3.孵化器的融资情况,包括银行贷款、股权投资等;4.孵化器的合同和财务审计报告。

六、其他材料1.孵化器的荣誉证书和成果展示;2.孵化器的合作伙伴名录和合作协议;3.孵化器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情况;4.孵化器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活动。

以上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的清单,申请单位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单位还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材料的整理和归档,以便审核和评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以及孵 化器(包括有合作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 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
三、本年度的2~3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 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不是 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
五、孵化器在孵化育成链条中开展的工作;
3
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 上(专业达5000平方米以上)
(请注明孵化器类型)
4
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 场地1)占75%以上
5
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 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
(请注明孵化器类型)
6
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专业 孵化器的毕业企业5家以上)
(请注明孵化器类型)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 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 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 地。
(四) 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 上(专业孵 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5家以上)。 (五) 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专业孵
化器的毕业 企业5家以上)。
是 否 纳 入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培 育 入 库
是 否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是 否 连 续2 年 营 业 收 入 累 计 超 过 600 万 元
是否 被兼 并、 收购 或在 国内 外资 本市 场上 市
2、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 (要求1万字左右)
一、孵化器概述(限500字);
比例
可自主支配孵 化场地使用面 积(万平方
米)
在孵企业使用场 地(含公共服务 场地)面积(万
平方米)
在孵企业使用的 场地(含公共服
务场地) 占比
可自主支配场 地内的在孵企
业数量
已申请专利的在 孵企业数量
已申请专利的在 孵企业占比
累计毕业 企业数量
毕业企业和在孵 企业提供的就业
岗位数量
在孵企业中的大 专以上学历人数 占企业总人数的
7
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自主 知识产权
8
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 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9
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 万元,并至少有2个以上使用案例
10 孵化器运营时间达2年以上
11
孵化器按省科技厅要求,至少上报1 年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12
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 系
2、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提纲 3、附件清单
1、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申请表
孵化器名称
孵化器地址
运营机构名 称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网址
孵化器类型 (专业、综 合)
单位性质(事业、 国有企业、民营企 业等)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传真
管理人员 数量
管理人员中具有 大专以上学历的
数量
管理人员中具有 大专以上学历的
六、孵化器在品牌和文化建设、毕业企业跟踪、 数据统计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3、附件清单
(一) 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 册)
1、广东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 生成的备案号复印件;
2、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 件;
3、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的培训证书的复印 件; 5、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租赁期三年以上)的复印件; 6、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孵化 资金管理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2个案例证 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7、如申报专业孵化器,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 专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 8、当地政府有关对孵化器以及在孵企业的优惠 政策文件的复印件; 9、孵化器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 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金 融机构)签署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的复印 件; 10、关于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
的复印件; 11、关于在孵企业条件及毕业企业的相关文件的
复印件; 12、所有在孵企业、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二) 在孵/毕业企业情况汇总(此项材料单独
成册) 1、所有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
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 3、毕业企业毕业证。
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
管理团队。
(十二) 属粤东西北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
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包括 (一)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请表 (二)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书
(三) 附件清单
申报材料样式: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 申报材料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六年制
目录 1、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申请表
孵化 场地 (平 方 米)
上年 营业 收入 (万 元)
年 年 末 职 工
大专 以上 学历 人数
已授 权知 识产 权数 量

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知 企 注 入 毕 技 营业 职 识 序 业 册 驻 业 术 收入 工 产 号 名 时 时 时 领 (万 总 权 称 间 间 间 域 元) 数 数

是 否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附件3: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
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 (1) 满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孵 化器登记条 件,且已在平台登记备案。 (2) 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 中具有大专 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 员比例达30%以上。 (3) 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 平方米以上 (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 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
(六) 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 自主知识产权。
(七) 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 总人数的50%以上。
(八) 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 2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2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 例。
(9) 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2年以上,并按 省科技厅要 求,至少上报1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 实。 (十) 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 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 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
比例
孵化器自有种 子资金或孵化 资金额(万
元)
接受孵化器专业 培训人员的比例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推荐单位为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对照表
序 号
评定要求
实际情况
1
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 70%以上
2
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较达 30%以上
13
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 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
“1”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 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
套服务场地。
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注 序 企业 册 号 名称 时

注册 资金 (万 元)
入 驻 时 间
技 术 领 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