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
跨境电商中的海关监管与合规性要求

跨境电商中的海关监管与合规性要求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跨境电商成为了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面临着市场竞争和物流难题,还需要充分遵守各国海关监管与合规性要求。
本文将探讨跨境电商中的海关监管与合规性要求,并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一、海关监管要求1. 海关报关要求在跨境电商中,货物的出入境需要进行海关报关。
海关报关是指企业或个人将货物的相关信息向海关申报,并完成相关手续的过程。
报关时,必须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价值、数量等相关资料,以确保合法合规。
此外,海关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地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
2. 海关监管技术要求为了实现海关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各国还针对电商平台和企业提出了一系列技术要求。
例如,在信息化方面,电商平台需要与海关电子系统对接,实现实时数据传输。
同时,电商企业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订单、发货、物流等环节的数据准确记录和传输。
二、合规性要求1. 商品合规性要求跨境电商涉及的商品往往涵盖多个领域,如食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
不同国家对于商品的标准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电商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各国相关的商品标准和法律法规。
同时,要确保商品的质量安全,避免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流入市场。
2. 知识产权合规性要求知识产权保护是跨境电商中的重要问题。
电商平台和企业必须确保销售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为此,电商企业需要加强对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销售的商品是合法的、无侵权风险的。
三、解决方案1. 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了满足海关监管的要求,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与海关电子系统对接的能力,确保订单、发货、物流等环节的数据实时传输,提高报关效率,降低操作风险。
2. 完善合规体系电商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包括制定内部合规政策、建立合规管理团队、加强合规培训等。
同时,与供应商建立合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的商品符合各国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海关跨境电商规章制度范本

海关跨境电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促进海关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工作。
第三条海关负责跨境电商进出口的监管工作,依法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和服务,促进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进口跨境电商商品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口限制进口商品。
第五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应符合目的国(地区)的法规和标准,不得出口限制出口商品。
第六条海关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跨境电商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七条海关应当建立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采取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力度。
第八条海关应当依法保护跨境电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当权益。
第二章跨境电商进口监管第九条进口跨境电商商品,应当报经海关备案,依法征收税款。
第十条进口跨境电商商品的实施依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第十一条进口跨境电商商品应当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识等标准,海关依法审验入境。
第十二条进口跨境电商商品应当进行清关手续,取得清关单据。
第十三条进口跨境电商商品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
第三章跨境电商出口监管第十四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应当报经海关备案,依法征收税款。
第十五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的实施依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第十六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应当符合目的国(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七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应当进行清关手续,取得清关单据。
第十八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禁止销售违法违规商品,侵犯目的国(地区)的知识产权。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九条海关依法加强对进出口跨境电商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海关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跨境电商商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进出口跨境电商商品的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处理,并予以公示。
第五章市场监管第二十二条海关依法加强对进出口跨境电商商品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海关工作人员在跨境电商监管中的职责与措施

海关工作人员在跨境电商监管中的职责与措施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跨境电商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国家边境管理的重要力量,海关工作人员在跨境电商监管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本文将从海关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相关的监管措施两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海关工作人员的职责1. 出入境查验工作:海关工作人员负责对跨境电商商品进行查验,核实商品的真实性、数量和价值等信息。
他们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查,并确保商品的合规性。
2. 税收征收和核销:海关工作人员负责跨境电商商品的税收征收和核销工作,包括对商品进行税费的核对和报关手续的办理。
他们需要依法查收相关税费,并确保相关税收的合规征收。
3. 风险评估和监控:海关工作人员需要对跨境电商行业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工作,包括监测潜在的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打击和防范。
4. 信息管理和协调:海关工作人员负责跨境电商行业相关信息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他们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跨境电商的监管工作。
二、海关工作人员的监管措施1. 数据管理和分析:海关工作人员通过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分析跨境电商行业的相关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海关工作人员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根据行业数据和信息,预测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布警示信息,提醒企业和消费者注意合规问题。
3. 合作与沟通:海关工作人员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起跨部门的沟通机制,共同推动跨境电商监管工作。
他们与商检、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4. 建立培训机制:海关工作人员建立跨境电商监管人员的培训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适应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
总结起来,海关工作人员在跨境电商监管中有多重职责,包括出入境查验、税收征收和核销、风险评估和监控、信息管理和协调等。
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与风险防控

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与风险防控概述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给海关监管和风险防控带来了许多挑战。
海关监管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而风险防控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探讨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与风险防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包括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
进口方面,海关需要对进入国内市场的跨境商品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商品质量和安全。
出口方面,海关要对出境的商品进行出口监管,防止偷逃关税和出口受限商品。
进口监管进口商品需要经过一系列海关手续,包括报关、查验和放行等。
海关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在进口商品到达国内之前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等。
海关还会对商品进行抽查和查验,确保商品质量和安全。
进口商品还需要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海关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对进口商品的关税和税款进行核对和征收。
同时,海关还要对进口商品进行分类和归类,确保关税的准确计算。
出口监管跨境电商的出口商品也需要经过海关的监管。
海关要求跨境电商平台提供详细的出口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等。
与进口商品不同的是,出口商品还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明或者符合出口免税条件。
海关还会对出口商品进行查验和抽查,以防止出口受限商品和偷逃关税。
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国家安全或敏感领域的出口商品,海关会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跨境电商的风险防控跨境电商的风险防控主要包括商品质量风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
这些风险对于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商品质量风险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品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跨境电商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品,质量监管比较困难。
因此,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体系,对进口和出口的商品进行抽查和检测。
同时,跨境电商平台还应该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商品的质量可靠。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海关监管问题与对策

人员素质不高
专业素质不足
部分海关人员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缺乏了解,专业素质不足,难以准确把握监管政策和操作规范 。
职业道德问题
部分海关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给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带来一定挑战。
信息不对称
信息共享不足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涉及多个部门和信息 系统,信息共享不足,导致监管部门难 以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影响监管效果。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境外商品,并通过 海关通道进境的一种贸易方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商品交易、支付、物流等环节的在 线化,具有便利、高效、多样化的特点。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历程
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起源于2014年,当时海关总署 批准了上海、重庆、杭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 商零售进口试点。
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业务 流程和政策规定方面,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 题和解决方案探讨不够深入。
未来研究可进一步加强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 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 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随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不断发展,未来监管 制度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 和需求。
VS
信息透明度低
部分跨境电商平台信息披露不充分,商品 信息、物流信息等透明度低,给海关监管 带来困难。
04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海关监 管对策建议
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涉及众多政策法规,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市场 发展。
明确监管标准和程序
通过制定明确的监管标准和程序,使海关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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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海关监管 问题与对策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问题及对策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中 心的交易模式。
进入21世纪,跨境电商迅速崛起,大量的电商企业开始拓 展海外市场,同时传统外贸企业也开始转型电商,跨境电 商逐渐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
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跨境电商 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国际合作
海关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合作 ,共同打击跨境电子商务违法行为。
提高服务质量
海关应提高服务质量,为跨境电商提供更 加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
04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 对策
加强海关监管的力度和规范性
明确监管原则和标准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的海关监管问题及 对策
2023-11-07
contents
目录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概述 • 海关监管概述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问题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对策 •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实践
01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概述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 网或其他电子方式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以及与此相关的 物流、支付、关税等各项活动。
制定明确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原则和标准,确保监管 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执法力度
对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强化执法力度,确保跨 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规范发展。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促进海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 息共享和协同管理。
跨境电商海关清关流程指南

跨境电商海关清关流程指南第一章跨境电商海关清关概述 (3)1.1 跨境电商清关的定义 (3)1.2 跨境电商清关的重要性 (3)第二章跨境电商清关法律法规 (4)2.1 跨境电商清关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4)2.1.1 法律法规体系 (4)2.1.2 跨境电商清关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4)2.2 清关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5)2.2.1 跨境电商企业的法律责任 (5)2.2.2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5)2.2.3 其他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5)第三章跨境电商清关流程 (6)3.1 货物申报 (6)3.1.1 申报主体 (6)3.1.2 申报材料 (6)3.1.3 申报流程 (6)3.2 货物查验 (6)3.2.1 查验主体 (6)3.2.2 查验流程 (6)3.3 货物征税 (7)3.3.1 征税主体 (7)3.3.2 征税流程 (7)3.4 货物放行 (7)3.4.1 放行条件 (7)3.4.2 放行流程 (7)第四章跨境电商清关所需文件与资料 (7)4.1 必要文件与资料 (7)4.1.1 货物清单 (7)4.1.2 贸易合同 (8)4.1.3 运输单据 (8)4.1.4 报关单 (8)4.1.5 税务发票 (8)4.1.6 其他文件 (8)4.2 特殊货物所需文件与资料 (8)4.2.1 食品 (8)4.2.2 化妆品 (8)4.2.3 保健品 (8)4.2.4 医疗器械 (8)4.2.5 危险品 (8)4.2.6 其他特殊货物 (9)第五章跨境电商清关费用与税收 (9)5.1 清关费用构成 (9)5.2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9)第六章跨境电商清关风险与应对措施 (10)6.1 清关风险类型 (10)6.1.1 商品信息不符风险 (10)6.1.2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10)6.1.4 违禁品风险 (10)6.1.5 信用风险 (10)6.2 风险应对措施 (10)6.2.1 完善商品信息审核机制 (10)6.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0)6.2.3 优化税收管理 (11)6.2.4 建立违禁品检查制度 (11)6.2.5 提升企业信用 (11)6.2.6 加强与海关沟通 (11)6.2.7 培训专业团队 (11)6.2.8 利用第三方服务 (11)第七章跨境电商清关时效与效率 (11)7.1 清关时效的影响因素 (11)7.1.1 货物类型及属性 (11)7.1.2 海关监管政策 (11)7.1.3 清关文件的完整性 (11)7.1.4 货物流转速度 (12)7.1.5 人力资源配置 (12)7.2 提高清关效率的方法 (12)7.2.1 完善清关文件管理 (12)7.2.2 提前了解海关政策 (12)7.2.3 加强与海关的沟通 (12)7.2.4 利用电子清关系统 (12)7.2.5 增强物流企业合作 (12)7.2.6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12)7.2.7 建立应急预案 (12)第八章跨境电商清关案例分析 (12)8.1 成功案例分析 (13)8.1.1 案例一:某跨境电商平台快速清关 (13)8.1.2 案例二:某跨境电商企业合规经营 (13)8.2 失败案例分析 (13)8.2.1 案例一:某跨境电商平台因商品备案不合规被查 (13)8.2.2 案例二:某跨境电商企业因物流问题导致清关失败 (13)第九章跨境电商清关与物流合作 (14)9.1 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 (14)9.1.1 了解物流公司的基本资质 (14)9.1.2 分析物流公司的服务能力 (14)9.1.3 考虑物流公司的价格和时效 (14)9.1.4 考虑物流公司的网络覆盖范围 (14)9.2 物流合作中的注意事项 (14)9.2.1 明确物流合作双方的权责 (14)9.2.2 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 (14)9.2.3 关注物流公司的合规性 (15)9.2.4 定期评估物流公司服务 (15)第十章跨境电商清关发展趋势与展望 (15)10.1 跨境电商清关发展趋势 (15)10.1.1 技术创新推动清关效率提升 (15)10.1.2 监管政策不断完善 (15)10.1.3 跨境电商清关平台崛起 (15)10.1.4 跨境电商物流与清关一体化 (15)10.2 未来清关行业展望 (15)10.2.1 清关行业竞争加剧 (15)10.2.2 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 (16)10.2.3 跨境电商清关向综合服务拓展 (16)10.2.4 国际化发展 (16)第一章跨境电商海关清关概述1.1 跨境电商清关的定义跨境电商清关,是指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商品在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通过海关监管程序,完成通关、查验、征税等一系列手续的过程。
跨境电商的国内外市场监管与合规

跨境电商的国内外市场监管与合规随着互联网和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成为了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形式。
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新的商机,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便捷的购物方式。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跨境电商的市场监管与合规问题的关注。
本文将探讨跨境电商在国内外市场监管与合规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国内市场监管与合规问题在国内市场监管方面,跨境电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1. 税收合规:跨境电商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跨境商品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进口税费。
2. 商品质量与安全:跨境电商平台需要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与安全。
这包括对商品的检验、认证与合格性的评估,以及对售后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3. 交易安全:跨境电商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支付与结算问题。
因此,安全的支付和结算系统成为保障交易的重要环节。
4. 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对于知名品牌和创新产品的保护,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以上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监管机构,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与执法力度。
企业可以加强自身的合规管理,提高商品质量与安全标准,并加强与消费者和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该提高自己的消费意识,选择合法合规的跨境电商平台。
二、国际市场监管与合规问题跨境电商的国际市场监管与合规同样面临一系列挑战:1. 跨国监管: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跨境电商的监管变得复杂。
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规则。
2. 海关监管:跨境电商涉及到海关的监管,包括商品的申报、清关和监管要求等。
海关需要建立高效的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能。
3. 数据安全:跨境电商平台涉及到大量的用户数据,包括个人隐私和交易信息等。
因此,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4. 电子支付与结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支付方式和结算系统不同,需要建立跨境电商支付与结算的标准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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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做电子商务?概念: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
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1]特征:(一)全球性(Global Forum)(二)无形性(Intangible)(三)匿名性(Anonymous)(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五)无纸化(Paperless)(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二跨境电子商务的模式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
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三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方式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看,通关方式有两种:一般贸易方式通关。
由于海关采取分类通关、无纸化通关等便利措施,各项政策完善,通关效率比较高。
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
通过B2C模式成交的商品大多通过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
按照现行的管理模式,快件和邮件主要是针对个人物品,按照非贸易性质管理。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突破了传统非贸物品的范畴,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研究相配套的政策措施。
四跨境电子商务的意义跨境电子商务对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五国际及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1.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1)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于1996年6月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这个示范法为各国立法者提供了一整套国际电子商务规则。
(2)欧盟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通过了《电子签名指令》和《电子商务指令》,这两部法律规范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内容,构成了欧盟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和基础。
随后,通过了系列指令或指南,希望通过制订电子商务政策,努力协调内部关系,并积极将其影响扩展到全球。
(3)美国在电子商务方面制定了《统一商法典》、《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电子签名法》等多部法律,其中,《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为美国网上计算机信息交易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
《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属于模范法的性质,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在合同法律适用方面比如格式合同法律适用等问题,融合了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电子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目前,我国现有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合同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其中,仅有部分规范性文件涉及电子商务,合同法中关于“电子合同”的内容只有寥寥数条,电子商务交易的许多环节和关系处于法律调整的真空地带,根本无法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
3.在法律适用以及冲突调整方面,我国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确定民事主体资格,规定自然人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法人则适用登记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由此可见,对于涉外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在作出相关限制的同时,我国依然采取了合同自体法原则。
六跨境电子商务的政策支持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
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七对我国电子商务的跨境监管的相关建议1.坚持统一论原则涉外电子合同法律适用中有“分割论”理论,即对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内容、合同效力以及合同的实体争议等各个方面分别依据不同的冲突规则确定适用数个不同的准据法,比如关于合同的成立问题适用合同缔结地法律,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适用合同的履行地法律。
为保护交易安全,维持交易秩序,满足电子商务交易的高效率,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坚持“统一论”,即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或者最密切联系原则所确定的准据法不仅应适用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内容以及实质效力,还应适用于电子合同的实体纠纷及争议,因此,合同的解释、履行、解除以及争议的解决都应受同一法律支配。
2.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各国为保护其国家利益和公共秩序,纷纷采取了强行法必须适用的原则。
从杜摩兰开始,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就受到强行法的限制,多数法学家都认为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只能在任意性法律中进行,不得违背法律中强行法的规定。
当然,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均可以适用,只有支配合同法律的强行法才能适用。
我国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了相应的限制。
按照《民法通则》第145条以及其他相关立法的规定,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例外,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合同只应适用中国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消费者合同和不动产合同作了专门的规定。
至于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为确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对电子合同中剥夺或排除消费者法律适用选择权的格式化条款,明确立法予以禁止。
3.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改进根据以往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当事人最密切联系的因素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出生地、经常居所地、住所地等。
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分为网络在线交易和线下交易两种情形:1.对于线下交易,由于最终交易的是有形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可根据“特征性履行”的方法确立不同的连结点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2.对于在线交易,由于传统意义的可供选择的物理性连结点在网络空间已经失去了意义。
为了减少适用该原则的随意性,有必要确定新的客观性连结点,以保障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保护当事人的合理预期,维护市场秩序。
3.此外,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选择,否则,消费者合同应该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八相关试点情况从2011年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专项试点。
其中,海关总署牵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海关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署领导任组长,主管司局共同参与的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发改委总体工作部署,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计划,分为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平台建设、试运行、初验、终验5个阶段,争取用1-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进展情况2012年5月,经过专家评审,海关总署推荐了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开展试点。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我署推荐的试点项目。
2012年12月,海关总署在郑州召开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标志着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
2013年以来,各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海关总署组织方案评审。
目前,海关总署正在批复试点城市上报的实施方案。
试点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专项试点的文件要求,针对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
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基础信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
试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政策业务创新,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
二是信息化手段创新,依托电子口岸协调机制和平台建设优势,实现口岸相关部门与电商、支付、物流等企业的业务协同及数据共享,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八海关监管电子商务遇到的问题一)是在市场主体上,电子商务通关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导致监管和维权的难度增加。
二)是在市场形态上,电子商务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它既可以没有固定的市场载体,同时在空间上具有全球化的特点,这些导致海关监管部门在针对电子商务方面的监管成本高昂。
三)是在技术上,电子商务交易具有即时性、无纸化、范围广的特点,在提高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运作速度和效益的同时,也导致海关管理部门针对非法交易的处理和取证难度的增加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出口方面,B2C模式通过快件、邮件方式销往国外个人的出口商品,存在结汇、出口退税的困难。
五)进口方面,国内居民对于跨境网购涉及国计民生的热点商品或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强烈,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为国内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渠道。
九应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1.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海关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海关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
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通关商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通关商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海关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通关商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海关企业对政府模式的海关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