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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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习生请假制度
1、实习生请假,凭实习生请假登记卡向所在科室请假,科室主任审批签名,再交科教科或兼职班主任审批备案,请假才算生效。

请假期满,请假人必须分别向组长,科室和科教科销假。

2、请假审批权:请假1天由科主任批准,请假2~3天,凭请假单到科教科批准;请假超过3天时间者,须报原院校批准;学生请假须经批准后方有效,否则按旷课(班)论处。

3、特殊情况的请假:实习生持可靠的请假凭证(指天灾人祸的电报、家信或就业供需见面等),按上述请假程序办理。

5、病假:病假视病情而定。

患病的实习生,原则上就地治疗;患严重疾病者,可申请回原院校治疗。

以上请假累计假期,结束时均记录在实习鉴定上。

实习生住宿及请假指南

实习生住宿及请假指南

实习生住宿及请假指南1. 实生住宿安排为了方便实生在实期间的研究和工作,公司提供住宿安排。

以下是实生住宿的相关信息:- 住宿地点:公司指定的住宿地点为XX宿舍楼。

- 住宿费用:公司将为实生承担住宿费用,但实生需承担相关物品损坏或遗失的费用。

- 住宿设施:宿舍楼内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床铺、桌椅、空调、卫生间等。

实生需自行携带个人生活用品。

- 安全注意事项:实生入住前需仔细阅读住宿规定,了解宿舍内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保持个人物品的安全。

2. 请假流程及规定实生需要请假时,应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2.1 请假流程- 提前请假:实生需要提前将请假申请书提交给直属上级领导。

请假申请书应包含请假日期、请假原因和请假天数等信息。

- 批准请假:直属上级领导会根据实生的请假原因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 请假确认:一旦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实生需将批准文件复印并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2.2 请假规定- 请假天数:实生的请假天数不能超过公司规定的最大请假天数。

如果请假天数超过规定的范围,需要提前和上级领导沟通并得到批准。

- 请假原因:实生请假原因应合理,如疾病、事假、年假等。

对于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

- 请假补偿:实生在请假期间将不会获得实工资,但不会被算作缺勤。

请假期间的工作任务可以由其他实生或同事代为处理。

3. 注意事项- 实生需要按时住宿,并遵守住宿楼的相关规定。

- 实生请假时应提供充分的请假原因和请假证明材料。

-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实生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请假。

请实生们在实期间,严格遵守住宿及请假指南,保证实期间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个人的安全和健康。

实习生请假准则

实习生请假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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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实习生请假准则
实习生请假准则 1.在实习期间,实习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实习生休病假必须持地点医院确诊证明。

如有特殊情况,须严厉按规则,事前处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赞同后方为有用,过后补假一概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2.请假1天佑科护士长赞同;3天以内经带教教师赞同,科护士长报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等主管实习生部分)赞同后方可离岗;3天以上1周以内由教育基地主管门赞同;一周以上有主管校领导赞同,事假最长不得超越两周。

3.凡请假超越3天,请假后须补齐请假天数;请假超越7天待实习完毕后再补齐请假天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积超越悉数实习时刻的1/3,应随下一届学生从头进行方可结业。

实习学生请假规定(共3篇)

实习学生请假规定(共3篇)

实习学生请假规定(共3篇)回目录实习学生请假规定各医院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按实习医院的规定执行。

如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实习的,需办理请假手续。

1. 请假一天以内需经带教老师和护士长或科室主任批准;2. 请假三天以内应经实习医院护理部或科教部批准;3. 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需由学生本人写好请假条,由辅导员以及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批;4. 请假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需由学生本人写好请假条,由辅导员以及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主管实习工作的副处长审批,再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开出假条给医院;5. 请假十五天以上的需由学生本人写好请假条,由辅导员以及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主管实习工作的副处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审批后,再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开出假条给医院;6. 考研需要请假的实习学生,拿考研的现场确认表交由实习组长统一到实践教学科开请假条,一个医院原则上只发一张请假条,请假时间统一为考研前三十天左右。

7. 需要找工作或者就业面试的同学需要请假的,需要有具体的就业面试通知方可请假,事后需要有就业面试的证明到医院销假。

省内就业面试的的原则上只批假三天,省外就业面试的原则上不超过七天。

且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只能请一次就业面试的假。

8. 所有请病假的学生需要由学生本人所在的实习医院开出的病历单或者三甲医院开出的病历单方可请假。

9. 实习期间无故旷班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长沙医学院实践教学科2014.06.18长沙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请假管理规定2016-12-06 15:17:20 | #2楼回目录关于印发《长沙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请假管理规定》的通知长医发【2015】21号各院(系)、实习基地,衡阳校区: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根据《长沙医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长沙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长沙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请假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实习生请假规章制度

实习生请假规章制度

实习生请假规章制度一、目的及意义为提高实习生出勤率,维护实习生和单位的良好关系,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实习生请假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必要措施。

请假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实习生的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为实习生真正融入实习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请假的种类及条件1. 事假:包括病假、因事外出、探亲等情况。

2. 病假:需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如诊断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

3.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具体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三、请假的时间及流程1. 实习生请假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需在请假当天尽早向主管进行请假;2. 请假需填写《实习生请假申请表》,并交由直接主管领导审批;3. 请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4. 请假期间的工作内容需提前做好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5. 请假结束后,需向主管领导提交请假期间的工作总结。

四、请假的管理及惩罚1. 实习生请假属于正当事由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即可请假;2. 实习生擅自请假、无故缺勤者,视情节轻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扣减实习工资、取消绩效奖金、延长实习期限、限制升职晋级等;3. 实习生连续请假或频繁请假者,公司有权终止实习协议。

五、请假的注意事项1. 请假前需提前与主管领导商议好工作交接事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2. 请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受公司通知及安排;3. 请假期间需注意个人形象,避免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4. 请假后需及时总结请假期间的工作,向主管领导汇报;5. 请假请假后,应积极弥补工作遗漏,确保工作质量。

六、总结请假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实习生的行为,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实习生应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请假流程进行请假,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公司也会积极管理和指导实习生,为实习生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希望实习生们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请假制度和假日规定

实习请假制度和假日规定

实习请假制度和假日规定一、实习生原则上实行24小时负责制。

二、实习期间不享受寒假,只享受法定假和七天双向选择假。

三、法定假期内安排有值班的应参加值班。

四、实习期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应在岗,确实需要休息者,应在本地休息,并参加早查房。

五、双向选择假应事先向带教老师、科主任及医教科通报,以便安排好值班工作。

请假手续:由实习生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一天内向带教老师和科主任请假。

二天内向科主任或医教科请假。

三天以上向医教科请假。

超过七天应向医教科申报,并上报实习生所在学校批准,同时应补足相应时间和内容的实习。

六、实习期间病假规定:实习生生病必须在本院就诊,并凭病历和请假证明向所在科室及医教科请假。

并办理请假手续。

超过七天者应补足相应时间和内容的实习。

病假在3个月以上退回所在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实习生生病后应保管好病历及费用发票以便返校后报销。

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习生请假制度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无重要原因原则上一概不准请假。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经队长核实后签字,交至护理部审批盖章,再由实习生交至科室总带教签字并排班。

请假3天以上者,必须经学校审批,并签字同意后护理部酌情给予批假。

三、所有病假必须出具医生疾病证明,提交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四、“就业供需双选假”的时间规定:一般为7天,以学校通知函为准。

五、实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由所在科室统一科室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缺勤。

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按旷课严肃处理;迟到或早退者由带教老师和护理部视情况将其累计折算成旷课天数并上报相关学校。

实习生请假制度新

实习生请假制度新

实习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
1、严格执行书面请假制度,不能口头。

2、原则上不给请假,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要办理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效,严禁先斩后奏或擅自离岗。

请假时要注意与带教老师及护士长沟通好,到护理部办好手续,必要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二、请假要求及标准:
1、病假、事假:1周以内由实习医院及科室批准;1-2周有护理学院批准;2周以上由学校批准(视医院的具体要求而定)。

2、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服从实习医院及科室安排。

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本市区。

3、请假时间超过该科实习时间1/4者,不能评为优良成绩;超过2周者,实习时间不够40周者,必须重新补实习或延长实习;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要随下一届实习和毕业。

4、凡是请假的同学一定要告知各实习组长。

5、考研:可请假4周,包括考试(只限在附院,其它医院需同意后方可请假),需补实习。

6、英语等级考试:市外区内3天;区外4-5天(含周末)。

7、双选会/用人单位面试:区内3天;区外5天。

8、学校举行的双选会和四六级考试由教学管理科发请假函。

需请假的同学由各实习组长统一提前2周告知,以便发函(其它事宜的请假请与班主任联系发函)
三、请假流程:
1、个人:书写假条→告知带教老师→护长签字→护理部批准(病假条、学校函等证明材料)→假条复印件科室备案
个人请假,如需学校发函,由班主任发函
2、集体(英语等级考试和学校双选会):以科室为单位书写假条→护长签字→护理部批准(大组长收齐本院所有学生假条,拿学校函)→假条复印件科室备案
集体请假的发函由教学管理科统一发函请假,发函给组长或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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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请假制度
1.在实习期间,实习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实习生休病假必须持所在医院诊断证明。

如有特殊情况,须严格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2.请假1天佑科护士长批准;3天以内经带教老师同意,科护士长报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等主管实习生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3天以上1周以内由教学基地主管门批准;一周以上有主管校领导批准,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3.凡请假超过3天,销假后须补齐请假天数;请假超过7天待实习结束后再补齐请假天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积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方可毕业。

4.实习期间如需参加就业招聘,规定1周为见工假,需要按照事假程序办理,销假后需要补还休假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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