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较充裕的学习时间,提高研究生业务能力,特制度此制度。
考勤学生上课、政治学习以及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
考勤类型:报到注册、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七种。
迟到: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推迟出勤的,计迟到一次。
早退: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计早退一次。
旷课:凡无故缺课,不参加规定活动者均属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缺席。
请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请假者或各种假期后未请假且考勤不到者。
请假研究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出具有关证明,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
批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副书记和导师共同审批;一周以上者,辅导员和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副书记同意,报研究生院领导批准。
凡在重大节日前后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学院副书记审核批准。
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辅导员同意,在导师处备案方可。
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事先请假,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持家长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方可补假。
外出实验:凡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外出做实验者,须本人提出请求,导师意见,辅导员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且须学生本人签署保证书,以保证学生校外安全。
在外住宿:原则上研究生不准在校外住宿。
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家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书记审批,且外宿学生本人须出具保证书,以保证本人校外安全。
销假:学生请假期满,须向准假人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章研究生学习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
除修完学校开设的英语、政治理论课外,还必须从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选修2-3门(6-9学分),专业课3-4门(9-12学分),专业方向课1门(2学分)。
课程成绩70分合格。
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一、简述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规范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研究生管理规定。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研究生管理的目的、原则和要求,为各高校研究生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评价等各个环节,确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为国家和社会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规定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教育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
该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明确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和目标,规范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评价等各个环节,确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这也是教育部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举措。
规定的实施还有利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为研究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指导和服务。
也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教育部研究生管理规定》对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的研究生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2. 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和发展方向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研究生教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这些人才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推动着国家的发展。
研究生教育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提升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研究生规范规章制度

研究生规范规章制度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研究生规范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学术行为,强化研究生的自律意识,保障研究生的权益,为他们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一、入学与培养1. 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1)招生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历。
(2)招生程序:公布招生简章,网上报名,初试、复试等环节。
(3)录取标准:综合素质评价,基础学科考试成绩及专业课考核成绩。
2. 研究生培养方案(1)学制安排:2-3年硕士学位和3-5年博士学位。
(2)学分要求:学术课程学分、科研课题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3)论文撰写:硕士毕业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的规范要求。
二、学术研究与科研实践1. 学术诚信(1)学术造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违者按学术不端处理。
(2)论文发表:鼓励研究生在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成果。
2. 科研活动(1)科研计划:每学年定期汇报科研进展,落实导师指导。
(2)科研经费:申请科研基金,管理经费使用,做到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3. 学术交流(1)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展示成果,交流学术观点。
(2)合作研究:与其他研究机构、企业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三、学术活动与生活管理1. 学术活动(1)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制度,定期邀请知名学者讲座。
(2)学术讲座:组织研究生学术讲座,提高学术水平。
2. 生活管理(1)住宿与伙食:提供学生宿舍、食堂就餐,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
(2)医疗保障:购买学生医疗保险,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四、考核与评价1. 期中考核:每学期进行学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科研进展情况等。
2. 毕业评定:按照学习成绩、学术表现、实践表现综合评定毕业成绩。
五、违规处理与申诉机制1. 违纪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造假、抄袭、学术不端等。
大学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教育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研究生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4. 坚持教育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水平。
第六条研究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公共财产。
第七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研究生应遵守校园网络安全规定,文明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
第九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
第十条研究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锻炼自己。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研究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完成课程考核,取得规定学分。
第十四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按时提交学位论文。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六条研究生应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转学等,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研究生考核分为学业考核、科研考核、综合考核等。
第十九条学业考核主要包括课程考核、论文答辩等。
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

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研究生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这一任务,不断加强、完善研究生管理工作,严格管理。
要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调动研究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第三条研究生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托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经学校考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其入学、注册、成绩、转学(专业)、退学、休学和复学的有关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按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经研究生院批准。
第六条新生报到后,经我校指定医院按照招生规定体检复查合格,准予注册者,取得学籍。
第七条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我校指定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者,或怀孕者,由研究生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或休息。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每年6月份)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各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入学者,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浙大研究生规章制度

浙大研究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办法》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应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学术研究和思想教育负有直接主要责任。
第四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学位授权单位和导师双重责任制,学位授权单位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五条研究生应服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安排,并遵守学校学术规范和纪律。
第六条研究生应当保持学籍,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如有学籍异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第七条研究生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发生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第八条研究生应当尊重导师和同学,团结合作,建立和谐的学术交流氛围。
第九条研究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条浙江大学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研究生,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生及导师安排第十一条浙江大学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十二条研究生招生实行统一组织、分专业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及录取规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
第十四条每位研究生入学时应当导师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导师安排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导师团队负责,并报学位授权单位备案。
第十六条导师应当具有相应学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第十七条导师应当尊重研究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不得强迫研究生从事与自身意愿不符的研究工作。
第十八条导师应当定期进行研究生学术、生活及心理辅导,协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研究生准备与导师解除师生关系时,应征得学位授权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学习和科研第二十条研究生在学业方面应全力以赴,按时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研究生。
三、安全责任1. 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导师应当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研究生遵守安全规定,关注研究生在学习、生活、科研等方面的安全。
3. 学院(系)应当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校园出入管理(1)研究生进出校门应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出示学生证或校园卡。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2. 宿舍安全管理(1)宿舍门窗应随时关闭,不留安全隐患。
(2)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吹风等。
(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3. 食堂安全管理(1)研究生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遵守食堂卫生规定。
(2)不得在食堂内喧哗、追逐打闹,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4. 实验室安全管理(1)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佩戴防护用品。
(2)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流程。
(3)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场所,确保实验室安全。
5. 交通安全(1)研究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2)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逆行。
五、安全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
2. 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3. 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自我保护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研究生规范规章制度汇编

研究生规范规章制度汇编为了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和生活方面有序进行,各高校都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研究生规范规章制度进行汇编,包括研究生入学管理、学业管理、科研管理、出入境管理、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定。
一、研究生入学管理1. 研究生入学资格:研究生入学资格要求申请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通过国家或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研究生入学资格认定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
2. 研究生入学程序:研究生入学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
凡入选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取消资格。
3.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为吸引优秀学子,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入学奖学金,按照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条件选拔优秀研究生。
二、学业管理1. 课程学习:研究生应按照学校制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每学期必修课程学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2. 毕业要求:研究生应完成规定学分要求、通过毕业考核,顺利获得学位。
3. 学术规范:研究生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三、科研管理1. 科研项目管理: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实践,保障科研课题的完成质量。
2. 学位论文撰写: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并需通过导师和论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3. 学术活动参与: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提高自身学术修养。
四、出入境管理1. 留学生管理:留学研究生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按时办理签证、居留手续,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
2. 国际交流项目:研究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国际交流能力。
五、违纪处分1. 违纪处分对象: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违反规章制度,经核实属实者将受到处分。
2. 处分措施:研究生违纪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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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邓敏教授)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投身科研,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日常管理1. 按时到实验室学习、工作。
实验室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上课、假期除外) ? 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外出须请假。
2. 保持实验室安静。
进入实验室手机静音,禁止在实验室内接电话禁止在实验室中聊天、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音箱3. 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干净,禁止在实验室中吃零食、吸烟保持公共卫生,安排专人值日4. 维护实验室秩序。
不得带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使用实验室资源须有实验室成员陪同5. 维护实验室安全。
注意保管试验室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导师登记,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应向导师归还钥匙;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关闭所有用电器,切断电源。
第二部分:学术活动1. 认真完成导师安排工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每月进行一次学术活动,安排3-4人进行学术汇报,每学期初制定学术汇报安排一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一份书面学术总结(不少于15页)二、三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两份书面学术总结(每份不少于15页)2. 规范实验室书籍、论文资料使用。
借阅实验室书籍、论文应登记,未经允许严禁转借他人,完成相关学习后应按时归还 ? 公费购买书籍、复印打印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3. 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
实验室数据,研究资料未经许可严禁外传,严禁传播他人未经发表或认可的研究成果 ? 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不经导师审定不得擅自投稿4. 其他规定外出实习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外出一个月以上实验室不安排座位外出实习学生不享受第三部分之奖励制度第三部分:奖励制度1. 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100-200元。
在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300-500元。
发表外文学术论文一篇,奖励1000元(国内英文等同于核心期刊)。
发表国外sci论文奖励2000-3000元(国内sci论文奖励1000元)2. 鼓励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全部费用由导师承担(必须作学术报告)发表会议论文不进行额外奖励3. 学生补助对于未获得助学金学生,经导师审定给予额外补助:每学期补助300元。
导师资助每学期开展一次实验室集体活动。
研究生承担助教、助研,经导师审定给予额外补助。
【篇二:研究生管理制度】目录说明........................................................................................................ ......................... 2 第一篇日常管理规定 (3)一二三第二篇一二三四五第三篇一二三第四篇一二三四五六第五篇一二总则 ....................................................................................................... ........ 3 出勤管理制度 (3)实验室管理规定.............................................................................................. 4 研究生完成学业的成果规定 ............................................................................ 6 成果署名 ........................................................................................................6 投稿原则 ........................................................................................................6 博士研究生成果认定....................................................................................... 6 学术型硕士成果认定.......................................................................................7 专业型硕士成果认定....................................................................................... 7 投稿会议及期刊规定.......................................................................................9 会议 ....................................................................................................... ........ 9 国内期刊 ......................................................................................................13 国外期刊 ......................................................................................................14 硕士生培养过程规定..................................................................................... 16 文献综述 ......................................................................................................16 开题报告及检查............................................................................................ 16 中期检查 ......................................................................................................17 第五学期检查 (17)预答辩........................................................................................................ .. 18 毕业答辩 ...................................................................................................... 18 硕士生助研费发放规定 ................................................................................. 19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规定 .................................................................................19 其它规定 (19)说明教育部数字社区工程研究中心(ercdc,以下简称“中心”)于2001年1月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专注于国家信息化建设推进的科研机构。
中心依托北京工业大学组建,积累了大量的工程经验和技术储备,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努力开拓、不断进取。
中心现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教师近20人。
每年培养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20余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日常行为,特制定一套“研究生管理制度”,并经过多次实践后的修订,如下记载:1. 2005年7月、11月陆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 2006年9月修订3. 2009年2月修订4. 2010年7月修订5. 2010年9月修订6. 2011年3月修订7. 2011年9月修订8. 2012 年4月修订教育部数字社区工程研究中心第一篇日常管理规定一总则1. 研究生在学期间,首先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研究生进入课题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爱护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不得损坏和遗失。
若有损坏和遗失,个人要进行理赔。
具体规定参见下文的“实验室管理规定”。
3. 研究生进入课题后必须服从项目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导师的领导及工作安排,保证工作进度按计划执行,尤其是工程项目更要严格履行工程协议,不得延误。
4. 研究生进入课题后,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中心给予学生一定的助研费和奖励,详见“第五篇硕士生助研费发放规定”。
5. 研究生进入课题后,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有事外出一定要向项目负责人和导师请假。
特别注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外出打工,一旦发现,不准毕业。
二出勤管理制度为保障研究生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科研工作,提高科学研究和工程项目的研发水平,中心特制定如下的出勤管理制度:1. 中心执行目标管理规定,落实导师或指导老师负责制,严格执行关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发表等环节的检查工作。
2. 鉴于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特点,中心规定工作日的出勤时间是: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晚自习建议时间至22:00。
各位负责老师监督本实验室研究生的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3. 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学术活动,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了,若发现迟到、早退、缺勤等违纪现象,一律取消奖励。
4. 原则上,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不得从事助管工作,避免影响课题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