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考勤,请假制度
研究员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研究员考勤制度实施细则1. 背景研究员是科研机构的核心力量,为了更好地管理研究员的工作以及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制定研究员考勤制度是必要的。
2. 考勤规定2.1 工作时间研究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研究员与上级领导商定,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记录。
2.2 考勤记录2.2.1 研究员应在每次上下班时使用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打卡。
2.2.2 迟到和早退将按照实际迟到早退的时间计算扣除工资或休假时间。
2.2.3 研究员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请假记录。
2.3 异常情况处理2.3.1 当研究员需要加班时,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在考勤系统上记录加班时间。
2.3.2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要提前离开,研究员应向上级领导报备并尽快在考勤系统上说明原因。
3. 考勤管理3.1 考勤统计考勤系统将自动生成研究员的考勤统计报表,包括出勤次数、迟到早退次数、请假次数等,并提供导出功能供上级领导查看。
3.2 考勤奖惩3.2.1 出勤良好的研究员将获得相应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3.2.2 迟到早退、未经请假缺勤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如扣除工资、扣减年假等。
3.3 考勤监督上级领导对研究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相关制度研究员考勤制度的实施细则需与相关制度协调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制度、请假制度等。
有关制度的具体内容可参照相应制度文件。
5. 审批与调整对研究员考勤制度的审批与调整应遵循科研机构的相关流程,经过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研究员考勤制度实施细则,以提高研究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科研机构的正常运作。
Note: This document is a sample and should be adjusted to fit the specific needs and regulations of your organization.。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较充裕的学习时间,提高研究生业务能力,特制度此制度。
考勤学生上课、政治学习以及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
考勤类型:报到注册、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七种。
迟到: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推迟出勤的,计迟到一次。
早退: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计早退一次。
旷课:凡无故缺课,不参加规定活动者均属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缺席。
请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请假者或各种假期后未请假且考勤不到者。
请假研究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出具有关证明,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
批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副书记和导师共同审批;一周以上者,辅导员和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副书记同意,报研究生院领导批准。
凡在重大节日前后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学院副书记审核批准。
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辅导员同意,在导师处备案方可。
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事先请假,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持家长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方可补假。
外出实验:凡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外出做实验者,须本人提出请求,导师意见,辅导员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且须学生本人签署保证书,以保证学生校外安全。
在外住宿:原则上研究生不准在校外住宿。
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家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书记审批,且外宿学生本人须出具保证书,以保证本人校外安全。
销假:学生请假期满,须向准假人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章研究生学习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
除修完学校开设的英语、政治理论课外,还必须从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选修2-3门(6-9学分),专业课3-4门(9-12学分),专业方向课1门(2学分)。
课程成绩70分合格。
上海交通大学电院硕士研究应用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工作细则修订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和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硕士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我院硕士硕士内在主动性,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升硕七硕士培养质虽:,同时处理大多数硕士硕士基础学费和生活费用,确保硕七正常完成学业,依据教冇部相关实施硕士培养机制改革指导标准和上海交通大学硕七院相关文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范I羽为在我院接收一般学历教育全日制硕士硕士。
委托培养、左向等硕士不适用此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硕士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委员会主任,主管硕七副院长任副主任,其它组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各系分管硕士副系主任和部分副高职称以上老师组成。
学院硕士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方面负责学院硕士硕匕奖学金测评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应成立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和一般同学(经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组,处理本专业硕士综合测评工作。
第三章测评程序第五条每十二个月度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由校硕士院下发。
第六条硕士新生奖学金依据入学成绩确定,每十二个月6月底之前报送硕士院。
第七条硕士生第二次奖学金评审,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考评评左。
每十二个月12月底之前报送硕士院。
第八条奖学金评审采取各单位统讣上报成绩、汇总统讣,以排名确左获奖等级。
第九条院硕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组织评审,评审结果需经评审委员会组员集体讨论并公告后确立。
第四章评审指标第十条硕士奖学金评审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综合测评在第三学期10月进行。
第十二条学位课成绩(-)学位课成绩每十二个月11月由院硕士教务办提供。
全部成绩截I上11月1日。
(二)硕士生学位课成绩得分=[平均级点(3.3分制)X30]X80%o(三)学位课或非学位课成绩有B-以下(包含B-),不授予一等奖学金。
科研加分超出10分者,可酌情放宽。
第十三条导师评价(一)导师评价每十二个月11月由各系分管硕士副系主任组织各系导师对所带硕士进行打分评价。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我院研究生的管理,维持研究生教学、住宿秩序,依据研究生手册中《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1.研究生外出调研、开会、做课题等需要离开学校一天以上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见附件;2.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3.请假在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备案;请假时间在三天至七天,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学校备案;(如在无课期间请假,任课老师签字一栏注明无课即可)4.研究生在一个学期内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本学期周数的三分之一时,需办理修休学手续;5.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6.销假:请假期满后,均需当面向辅导员销假;7.开具的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8.对于未请假离校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研究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信息学院分团委。
信息学院研究生请假条注:1、研究生外出调研、开会、做课题等需要离开学校一天以上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2、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3、请假在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备案;请假时间在三天至七天,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学校备案;(如在无课期间请假,任课老师签字一栏注明无课即可)4、研究生在一个学期内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本学期周数的三分之一时,需办理修休学手续;5、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6、销假:任何种类的请假,期满后,均需当面向辅导员销假;7、任何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8、对于未请假离校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研究生手册《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在职研究生上学单位请假制度

在职研究生上学单位请假制度
在职研究生上学期间的请假制度因学校和公司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通用的请假规定:
1. 请假时间:每年的请假时间一般为10天至15天不等,具体请假时间需与学校和公司协商确定。
2. 请假方式:需要提前向公司和学校提交请假申请,一般需要提供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请假申请需要公司和学校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3. 请假原因: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如果需要请长期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需要向公司提交请假计划,说明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如果请假期间需要完成某些工作,需要提前安排好工作进度和相关事宜。
5. 请假期间的学习安排:需要向学校提交请假计划,说明请假期间的学习安排。
如果请假期间需要完成某些学习任务,需要提前安排好学习进度和相关事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假规定可能因学校和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有疑问,建议查阅所在学校和公司的请假制度或咨询相关负责人。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真务实的创新精神,营造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已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从事学术活动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术道德,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1.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2.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未经严格论证主观臆造学术结论。
3.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意见、证书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4.重复发表或变相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5.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不加注明使用他人(包括指导教师、授课教师)的成果;或未经学校允许,无偿使用上海交通大学成果或将其变为非上海交通大学的成果。
6.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对外泄漏。
7.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科研成果或科学发现。
8.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
9.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
10、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应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办法,严肃查处。
同时,要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
第二章学术引文规范第五条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依照学术规范,合理使用引文或引用他人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核心部分。
第六条引用他人的成果、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以及成果、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的存在形式,均应注明出处。
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研究生考勤管理制度

研究生考勤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保证研究生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研究生考勤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旨在规范研究生的出勤情况,确保学生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并提供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2. 考勤要求2.1 研究生应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教学计划参加所有规定的教学活动。
2.2 对于需要请假的情况,研究生应提前向导师或相关部门申请假期,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3 迟到和早退均被视为缺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过准假,否则不得迟到、早退。
2.4 对于长期缺勤的情况,研究生应向导师说明原因,并与导师协商解决方案。
2.5 研究生在实或社会实践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出勤纪录,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汇报。
3. 考勤管理程序3.1 学院将每学期开展考勤管理活动,包括登记、核对、统计和分析。
3.2 考勤记录将由相关教师或部门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3 学院将定期向导师和研究生提供考勤数据,供他们进行评估和监督。
3.4 在考勤数据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时,学院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核实,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解决。
3.5 对于考勤纪录严重不达标的研究生,学院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纪律处理。
4. 考勤管理责任4.1 学院教务处将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并提供培训和指导。
4.2 导师应对研究生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问题。
4.3 研究生应主动配合学院的考勤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出勤情况,并及时处理请假手续。
4.4 学院将建立考勤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研究生和教职员工查询相关信息。
5. 监督和评估5.1 学院将定期对研究生的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研,以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5.2 研究生可通过相关渠道对考勤管理制度提出建议和反馈意见。
5.3 学院将通过考勤数据和教学质量评估等手段对研究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6. 实施和推广6.1 学院将制定详细的考勤管理实施方案,并向所有研究生进行宣讲和培训。
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制度

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保证考核的有效性、公平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的目的是促使研究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学习效果,检查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选修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学研究生。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撰写论文、完成项目等形式进行。
课程组根据研究生课程类型和授课方式,对全过程采用多阶段、多形式组合的考核方式。
第六条课程考核包含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
平时考核包括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期中考试、作业、考勤等。
平时考核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由课程组根据课程特点研究确定。
第七条考核方式列入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组应遵照教学大纲安排考核。
考核方式及平时与期末考核成绩分配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向学生说明。
如需更改,课程负责人应提前修订教学大纲,经学科(领域)负责人审查,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命题第八条命题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核心环节。
命题工作由开课学院(系、所)组织,课程组负责命题,学科(领域)负责人审查。
第九条课程组按照教学大纲决定考试命题。
试题难易程度、份量、深度和广度要合理,避免出偏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文字应准确简练,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应准确。
所有课程考试命题统一使用“学校研究生课程考试试题专用模板”。
第十条每门课程准备A、B两套试题。
试题统一使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第十一条试题保密。
试题是衡量和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如发生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启用备用试题。
否则以教学事故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四章考试安排第十二条考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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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生考勤、请假制度
一、研究生应在开学之前到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研究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参加或请假逾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研究生请假应事前办理,经批准方为有效。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
研究生应课题需要出差也应办理请假手续。
四、研究生请假手续
1.研究生应持有关证明到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填写《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由教务员通知任课教师。
2.研究生请假两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导师)批准,送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备案;请假两天以上、五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导师)签署意见,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批准。
请假五天以上,由班主任(导师)签署意见,教务办公室审核,学院(系、所)批准,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3.凡因病(或事)请假的研究生,在假期满时,必须及时到批准单位销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五、一学期内病假、公假和事假达八周以上者,应办理休学或停学手续。
六、研究生日常上课与论文期间的考勤由班长、任课教师、导师分别负责;班主任和学院(系、所)教务员检查。
七、在每月五日以前,研究生班长通过班主任向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上报上个月研究生日常考勤表。
对知情不报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在每月第一星期内,非公共课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向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准确上报该课程研究生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上
课和论文期间考勤情况,如有错漏及研究生无故连续缺课六节以上或连续二次以上不与导师联系,要及时上报。
在每月五日以前,公共课任课教师将上一个月研究生上课考勤情况上报所在的教研室,各教研室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如有错漏及研究生无故连续缺课六节以上要及时上报。
各学院(系、所)教务员在每月的十日前将本单位考勤情况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在每月的十五日将公共课考勤情况反馈给各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
八、对旷课的学生应责令其检讨,并按“《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理。
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生证的管理办法
一、凡本校录取的研究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发给研究生证。
二、研究生证是在校研究生身份的证件,按学期注册方为有效。
研究生证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研究生证。
违反上述使用规定者,各学院(系、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如因家庭地址变更,需要更改研究生证中“假期火车减价优待证明”栏的内容时,应持有家长(或配偶)工作单位和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更改手续于每月十日由学院(系、所)教务员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假期停办)。
四、研究生证确属遗失,本人必须立即向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申报,并在报刊上登报挂失。
申请补发时,申请者应填写《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经班长及班主任(导师)提出意见,报刊登报挂失一个月内无人拾到交回后,到财务处付补证费,持登有挂失声明的报刊和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
学院(系、所)教务员于每月十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补证工作(假期停办)。
对于补发的研究生证,停止享受火车减价优待一次。
遗失的研究生证在补发后如又被找到,应将找到的研究生证交回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注销。
五、研究生由于毕业(结业、肄业)、公派出国、退学、自动退学、中止学习、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将研究生证交学校盖离校纪念章;不能及时交学校盖离校纪念章者,须向学校付一定的保证金,待研究生证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盖离校纪念章时,所交保证金如数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