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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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

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

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每月考勤表于次月____-____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____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

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____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

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

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____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

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

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____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职工的考勤和请假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职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定义1.考勤:指职工按规定时间到达和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2.请假:指职工因特别原因在工作期间请假的行为,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

3.考勤记录:指医院用于记录职工考勤情况的文书或电子记录。

4.请假申请:指职工向医院提出请假申请的书面申请或在线申请。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方式1.医院采纳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职工的考勤管理。

2.职工必需依照规定时间上班和下班,通过电子考勤系统打卡记录考勤。

3.若电子考勤系统显现故障,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签到。

第五条工时制度1.医院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职工必需依照工作布置上班,不得早退、迟到、旷工等。

第六条考勤记录和修正1.职工的考勤记录由电子考勤系统自动生成。

2.如发觉考勤记录有误,职工应在显现错误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提出修改申请。

3.考勤管理人员依据实际情况,核实修改申请并记录在案。

第七条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迟到15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

2.未经批准早退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将按旷工处理。

4.旷工的职工将扣除相应工资,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加班管理1.医院对需要加班的职工需提前申请。

2.加班时,职工必需记录加班时间,并在加班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告考勤部门。

3.加班酬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管理第九条请假申请1.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或考勤管理人员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2.请假申请应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

第十条请假类别1.事假:指职工因私人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如处理家庭事务、参加婚丧喜庆、紧急事务等。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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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规范医院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1)医院职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2)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2. 考勤方式(1)医院采用指纹打卡或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2)职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考勤,需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3. 考勤记录(1)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记录工作,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2)考勤记录需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4. 考勤纪律(1)严禁代打卡、篡改考勤记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考勤异常情况需及时查明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请假管理1. 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3)年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的请假。

(5)陪产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的陪护假。

(6)婚假:职工结婚的请假。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2. 请假程序(1)职工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时间等。

(2)科室负责人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和科室实际情况,审批请假申请。

(3)请假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办理工作交接等。

(4)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和工作事项。

3. 请假待遇(1)事假、病假: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请假职工在请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事项,需及时处理。

四、考勤及请假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考勤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职工考勤及请假情况。

2. 对违反考勤及请假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员工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考勤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制度第四条医院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如下:1.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 休息时间:每周五天,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请假制度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请假类型包括: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

2.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

3. 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 事假:因工作需要或医院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请假审批流程:1. 事假: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病假:由医生出具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考核第九条医院设立考勤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员工考勤情况。

第十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一条考勤考核分为:1. 定时打卡:员工上下班需通过考勤机打卡,打卡记录作为考勤依据。

2. 手动记录:特殊情况无法打卡时,需手动记录考勤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处理。

2.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旷工扣款100元,累计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3. 请假手续不齐全:每次扣款5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7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7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修正)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____天、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

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1页共5页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____号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第一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____分钟每次扣工资____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____元。

第二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____分钟扣工资____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____元;超过____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____元。

第四项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计旷工____周开除。

医院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规范考勤管理,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制人员、临时工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考勤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医院统一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采用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签到。

第六条考勤要求:1. 全体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不得代签、顶替打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时下班,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4. 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考勤记录与统计:1. 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记录,每月底将考勤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考勤数据,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

3. 考勤记录作为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请假管理第八条职工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请假类别:1. 因公外出:包括出差、调研、培训、参加会议等。

2. 因私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等。

第十条请假程序:1. 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时间、去向等。

2. 请假单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需报送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权限:1. 科室负责人:审批本科室职工的请假申请。

2. 医院领导:审批全院职工的请假申请。

第十二条请假期限:1. 因公外出:原则上不超过三天,如需延长,需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 因私请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请假待遇:1. 因公外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因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利益,制定本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医院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休假等规定,规范考勤管理,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医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和职责,按照医院规定的排班表进行工作。

2.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3. 工作时间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根据医院规定执行,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空岗。

5. 特殊岗位(如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根据工作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安排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和员工意愿进行合理调配。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医院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

(2)签到方式分为现场签到和电子签到。

现场签到需在规定的签到地点进行,电子签到通过医院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正常工作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

(3)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返回医院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系统中补签。

(2)因公外出时,员工应提供外出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工作记录等,以便核实考勤情况。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考勤系统中补签。

(2)补签需注明原因,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_医院员工请假制度办法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_医院员工请假制度办法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_医院员工请假制度办法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工和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考勤第三条医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办、人事科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员承担。

第四条科室考勤(一)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于次月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并建立台帐后,把各科上报的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二)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应予以登记并报人事科。

(三)考勤不实,视为考勤人员工作失职。

第五条请各类假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六条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二)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科室在考勤统计表上报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请假第九条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

具体假期规定及请假待遇按《萧山区中医院职工假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规定:(一)职工请假:本人申请,5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5天以上报职能科室审批(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人员到医务科、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其他各类人员到院办公室审批)。

(二)病假证明开具:3天内临床常见普通病种的职工病假证明由防保科医师开具;超过3天的职工病假证明必须由医院职工保健委员会成员开具;超过1个月由防保科审核。

(三)中层干部请假须经院领导批准。

若要离开萧山区的,应向院领导说明。

(3天以内向所属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说明,3天以上向院长说明)(四)科主任及三级医师离开萧山区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并报院部批准。

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三级医师不同时请假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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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试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

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

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

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 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

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

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

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

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

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

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科。

实际未出勤按出勤报送或实际未出勤但在报送表格中不记录的,造成出勤记录不真实的,由科室负责人和科室考勤员负责。

考勤资料是职工节日福利发放的主要依据。

因考勤错误造成职工相关福利发放差错的,由科室承担负责。

请假管理第十七条探亲假的管理1.本院在职在编和招聘制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以汽车、火车、高铁、轮船等医院允许报销的旅行方式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2.职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长期远居及计算路程假、路程费用,均以双方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

3.职工配偶与职工父亲或母亲同居一个县(市),职工享受探望配偶探亲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亲假待遇。

4.其假期规定如下: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职工当年结婚的、见实期(试用期)、当年累计六个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过30天的、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6.探亲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7.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其自理,超过部份由医院负担。

8.探亲假和路程假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八条婚假的管理1.假期3天(不含路程)。

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职工同初婚职工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

5.婚假及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九条丧假的管理。

1.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假期3天(不含路程)。

2.丧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

3.丧婚假及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4.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

第二十条产假的管理1.正常分娩假期98天(14周),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系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系晚育的,另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3.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5.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

6.怀孕7月以上,科室不得安排晚夜班。

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不安排晚夜班。

7.怀孕后至产前15天请假的假期及产假已逾期的,不按产假管理。

确因身体原因请假的,按病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年休假管理1.休假对象:凡本院正式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年休假。

2.假期标准: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5.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6.累计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7.累计工作满二十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8.已经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内又出现5、6、7项规定的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9.年休假可一次性批假,科室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10.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含绩效工资)收入。

第二十二条事假的管理1.职工先休完本年度的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2.职工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但不足1月的发给15天工资,超过1个月的停发其工资。

职工属经济核算科室的奖金按原核算办法进行核算;不属经济核算部门的,假期超过15天但不足1月的,享受当月一半奖金。

3.科室负责人请事假后,应保持通信畅通,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在1个小时内返院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告。

4.当年事假应予累计计算,超过15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岗。

第二十三条病假的管理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除政策另有规定的外,病假不享受奖金待遇。

5.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第二十四条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各类假期审批权限1.除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办理相关请(休)假手续。

2.事假审批权限:普通职工、班组长及临床、医技、药学、后勤等科室副职请事假,首先经所在科室同意,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下同)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内,由主管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人事科批准;事假在10天以上但不满1个月的,由主管职能科室分管负责人、人事科审核后,分管院领导批准;事假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的,主管职能科室、人事科、分管院长审核后由院长批准;超过3个月的由人事科提交医院办公会讨论批准。

科室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级)等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的必须经职能科室科长(科长请事假省此环节)、人事科审核,主管院长批准,离开岳阳地区的,尚需报院长同意。

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 3 天,特殊情况下3 天以上的事假,除前述程序外,均需经院长批准。

副院长(级)以上领导请假,按组织程序办理。

当月请假超过15天,取消当月职务津贴。

按医院职代会通过的决议,一律不办理停薪留职的性质请假。

3.病假审批权限:门诊病假必须以本院专科主任或上级医院开出的疾病证明为依据。

住院病假必须以专科病历记录和专科主任开出的住院证及出院诊断书为依据,原则上以本院或上级医院的相关证明准。

门诊病假3天之内(含3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3天,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再报人事科核准、备案。

住院病假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人事科核准、备案。

病假假期结束后,确因病情严重,需继续病休的,须经专科主任复诊确定后,再按程序办理休假手续。

出院休息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

急诊病人可先抢救治疗,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虚构病情或以其他不法方式取得相关证明的,不能作为请假依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产假、职工放射(疗)假的审批权限:经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再到人事科核准、备案。

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副院级领导工需直接向院长报告,特殊时期需要上级领导部门同意的,应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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