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司企业广告法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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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培训课件

《广告法》培训课件

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法律责任
违法广告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如 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 责任。
处罚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 度,对违法广告行为人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营业执照等。
05
《广告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广告法》的修订动态
修订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广告行业 的繁荣,原有《广告法》已难以 满足当前监管需求,修订《广告
国际广告法的比较与借鉴
比较分析
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广告法进行比较分析, 了解各国在互联网广告监管方面的立法和实 践。
借鉴经验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我国《广告法》中 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监管规定,提高监管效率 和水平。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全球 互联网广告监管的进步和发展。
06
《广告法》培训总结与展望
广告监管与法律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贬低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 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势在必行。
修订历程
自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启动《广告法》修订工作, 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和修改,最
终于2019年修订完成。
修订重点
修订后的《广告法》重点加强对 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明确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 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广告行为
的处罚力度。
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挑战与应对
监管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广告监管 的主要机构。

广告法相关知识PPT课件( 44页)

广告法相关知识PPT课件( 44页)
• 1993年9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发 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11月修改);
• 1995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酒 类广告管理办法》;
• 1992年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发布 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 1993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化妆 品广告管理办法》
三、广告准则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般广告准则 •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
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 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 1、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 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 解。”
第七章 广告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 殷洁
主要内容
1. 一、广告的种类 2. 二、广告法的立法概况 3. 三、广告准则 4. 四、广告活动 5. 五、广告监管 6. 六、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广告的概念和种类
• (一)广告的概念 • 广义的包括商业广告和社会公益广告; • 狭义的广告仅指商业广告,也称为经济广告。
(二)特殊广告准则
• 主要是针对涉及人体健康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商 品或服务的广告所要求遵守的准则。
1、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准则
•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1)含有不科 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2)说明治愈率或 者有效率的;(3)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 全性比较的;(4)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 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广告法》培训PPT课件

《广告法》培训PPT课件

重点条款解读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关于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于“迷信”内容的答 复》:“观世音菩萨”是佛教专有的形象,具有特定的宗教意义, 其用于商业广告活动,超出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范畴,并带有一定 的迷信色彩,属于<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六项禁止的广告行为。
2 重要条款解读
法律责任
重点条款解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 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 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7. 完善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规范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因为传媒是广告主体的最 后一道把关主体,传媒在发布广告当中也承担重要责任。因此,这次对发布 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8. 明确和强化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如工商机关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 不利的,使违法广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
重点条款解读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你泡了吗?泡了。你漂了吗?漂了。”雕牌天然皂粉的这一广告播出后,引发了诸多 消费者的不满。有人认为这则广告打了情色广告的擦边球,让人联想到的内容很不不健康。 随后雕牌新的产品形象广告代替了这一争议广告。

广告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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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
永恒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寿世宝元牌冬虫夏 草(菌丝体)胶囊”,其被批准的保健食品保健功 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才吃了5天就感觉 精神好了;吃完10盒后,耳鸣、头疼也好了,听力 也比以前好;6个月后,他的那些心脏病、脑血管 病、肠胃病什么都没了”等。 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 之子牌双歧胶囊”,其被批准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 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浅表性胃炎只需30 天、萎缩性胃炎可以逆转、老胃病不再年年治、年 年犯;结肠炎能根除了;慢性腹泻可以快治”等。
第1节 广告及广告法概述 第2节 广告准则与广告活动 返回目录
公益广告
售点广告:
第1节 广告及广告法概述
一、广告及其法律调整范围 (一)含义: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企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或个人)为了特定的目的,自行承担费用 并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某种信息的 一种宣传方式。 《广告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 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 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 务的商业广告。” 广告应具有四个构成要素: 1、广告主; 2、信息; 返回目录 3、广告媒介或形式; 4、广告费. 返回第13章
例:某晚报刊登了某公司的一则广告,广告 称:该公司生产的B氏电子治疗器,系专利技 术产品,专利保护号:85100782,对治疗肝炎 和腰腿痛有特效,并曾被选送“布鲁塞尔尤里 卡”世界博览会参展。该治疗器疗效高,无副 作用,最适应乙型肝炎与腰腿痛,经全国26个 省市医院600多例临床证明,治愈率达95%。对 骨质增生、关节炎等病均有明显疗效,被患者 称为“神匣子”,是家庭必备的治病工具。消 费者巩某多年为腰痛所困扰,见广告后即按广 告标明的地址汇款购买。1个月后,治疗器寄 到,巩某遂按说明书使用,但几个月后,腰痛 依旧,疗效全无。

《经济法》第9章广告法 培训教学课件

《经济法》第9章广告法 培训教学课件

二、广告法的立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三、广告法的基本原则
1.真实原则 2.合法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 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 “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 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 不得作广告。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
者专业人士、用户一、广告行为主体 二、广告行为主要规范
一、广告行为主体
3.广告不得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 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 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 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 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 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 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广告方面培训课件

广告方面培训课件

广告方面培训课件广告方面培训课件广告是商业世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可以促进产品的销售,增加品牌的知名度,甚至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

然而,要想创作出一份成功的广告,需要掌握一系列的技巧和知识。

因此,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成为了许多企业和个人追求的目标。

一、广告的基本原则在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中,首先要介绍的是广告的基本原则。

广告的目的是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引起他们的兴趣,激发他们的欲望,最终促使他们采取行动。

因此,广告的内容应该简洁明了,言之有物。

同时,广告的设计和排版也要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念,让人一眼就能被吸引住。

二、目标受众的分析在广告创作过程中,了解目标受众的需求和兴趣是至关重要的。

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应该教导学员如何进行目标受众的分析,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考虑。

只有了解了目标受众,才能更好地创作出吸引他们的广告内容,提高广告的转化率。

三、创意的培养广告的创意是广告成功的关键之一。

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应该教导学员如何培养创意思维,如何挖掘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如何将这些特点和优势转化为吸引人的广告创意。

同时,还应该教导学员如何进行头脑风暴,如何运用不同的创意技巧,如何提高创意的质量和效果。

四、广告的传播渠道在广告创作完成后,还需要选择合适的传播渠道。

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应该介绍不同的传播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等。

同时,还应该教导学员如何根据目标受众的特点和喜好选择合适的传播渠道,如何制定传播计划,如何评估传播效果。

五、广告的效果评估广告的效果评估是广告创作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应该教导学员如何进行广告效果的评估,包括销售额的增长、品牌知名度的提高、消费者对广告的反馈等方面的考量。

只有通过评估广告的效果,才能不断优化广告的创作和传播策略,提高广告的效果和影响力。

六、创意案例分享广告方面的培训课件应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让学员能够从成功的广告案例中汲取经验和灵感。

广告法专题培训

广告法专题培训

真实 合法 健康
虚假 诱导
引人误解Βιβλιοθήκη 绝对化用语最/一级/极
首/独/国
权威/品牌

虚假/欺诈
虚假/欺诈
勿将粗俗当幽默
THANKS
法律责任 2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 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 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广告主 广告言人
谁来承担责任呢 广告发布者
广告经营者
内容合法 形式合法
广告法专题培训
广告法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总则
1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 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内容准则 7
第二十八条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 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 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 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 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 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 形。
2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新《广告法》专题培训课件

新《广告法》专题培训课件
(4)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从该条规定看出:诸如“药到病除,包治百病” 或者“百分百有效、治愈率达到90%”或者利用代言 人推荐药品的广告都将判定为违法广告。
2、药品广告的新要求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 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 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 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在市场宣传上一掷千金,拿下“中国好声音”王牌节目的冠名权,并在其他 广告宣传中称“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 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宣传语。 后王老吉公司将加多宝公司诉上法庭,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北京高院最 终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上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其停止侵权行 为,并赔偿王老吉公司人民币300万元。 那么加多宝公司的此类广告宣传是否违法,如何违法的呢?
分析: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第三中级法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 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 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颁给的是“王老吉凉茶”,加多 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 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2、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 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3、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 记入信用档案。
(九)新增关于虚假广告的界定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如案例:产品包装上表明服务电话为免费,实际消费者 拨打时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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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 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 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广告法被处罚的案例
网站使用极端词汇导致被判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沪01行终95号 原审查明,2016年5月30日,浦东市场局至白浪游公司的经营地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网址:(以 下简称:飞票网)首页使用了广告语“飞票网-高端自由行第一品牌”,白浪游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黄竟成配合检查, 并在飞票网首页打印件上签字确认。2016年6月12日,浦东市场局以白浪游公司的上述广告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同年9月9日及10月9日两次依法延长办案期限。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 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确保一键关闭。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 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 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 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 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 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 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 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 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 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 当显著、清晰表示。
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 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 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 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广告法被处罚的案例
企业自建网站发布的简介是否属于广告?
案情 A工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B邮票交易公司在其自建官方网站的交易中心板块中,发布含有“我公司是 由××局批复成立,××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邮币卡交易平台……将发展为比肩纽约、伦敦、东京等知名 专业交易所的国家级邮币卡交易航母……打造国家级邮币卡电子盘航母”等内容的简介。A工商局向××局 去函核实,得知B邮票交易公司并未取得××局批准,其官方网站的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对商业广告和商业宣传的 区别作了如下解读:“商业广告相较于其他商业宣传的特殊性在于,广告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和 形式进行。例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印刷品、电话、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媒介和形 式进行的宣传,属于商业广告;在营业场所内对商品进行演示、说明,上门推销,召开宣传会、 推介会等,属于商业广告之外的商业宣传。”本案中,当事人通过自建网站这一互联网媒介对企 业进行宣传,无疑属于商业广告。
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 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 王、皇家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 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 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广告:是个人、企业、组织将自己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一些信息,以图片、视频、文字、口碑等
形式,通过公众媒体、网站、个人交际圈等载体,免费或者是付费地传达给多方的营销过程。
注意:广告本身是设计面向目标客户的,但投放对象有可能是所有人。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 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 业宣传。 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广告法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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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目的:
是为了营造好的销售环境,改变客户潜在意识或者得到客户认同,最终目的是销售产品和服务。
改变客户的潜在意识最通用的方法就是:广告宣传。
我们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几乎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 存在侥幸意识,认为查不到自己,广告法离自己很远。
本次培训目的:
1、了解新版广告法及违反广告法的严重后果。 2、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有遵守广告法的意识。
第六十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五)其他侵定代表人的调查,涉案广告系由上诉人发布在飞票网上,被诉行政处罚 决定认定的处罚主体正确。“高端自由行第一品牌”属于绝对化用语,违《广告法》的规定,应予处罚。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审判决。
吉林省王沿华利用微信发布159素食全餐违反广告法案 当事人自行制作了《糖尿病的病根在哪?159为什么调理糖尿病效果好呢!》等虚假内容及链接,在 微信朋友圈反复转发分享,广告中宣传“159素食全餐”有疾病治疗效果,使用未经证实且并没有 准确出处的引用数据进行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 6月,长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停止 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其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万元。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 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 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 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 身、领取奖品、抽奖。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诱导消费者」: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不再/错过 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免费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离、 “价格你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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