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相关知识
知识总结:凝聚法治共识

凝聚法治共识
1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
1含义: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并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
2核心: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2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和公民个人分别应怎样做
1政府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2公民也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主动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3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4为什么要厉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怎样厉行法治(厉行法治的要求)
1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现代社会的公民,要学会在法治状态下生活,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培育法治精神,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契约精神、规则意识。
3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率先做尊法守法的榜样,带动其他公民,共同守法。
4要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在全社会鲜明地树立起“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法治文化导向,实现社会的有序、公平、正义。
6怎样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3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依法行政妥善处理

依法行政妥善处理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事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是指在行政实践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寻求公平、公正、公开、有序、高效的解决方案,并确保该方案能够达到最佳的效果。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对等、公正与公开、公平与公众参与、合法与合规、高效与简政、廉洁与诚信。
这些原则构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准则,对于保障人民的权利,实现良好的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妥善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处理、全面处理、协调处理、创新处理。
依法处理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
全面处理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必须从各个方面考虑,全面研究,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全面的解决。
协调处理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必须注重协调各方的利益,确保各方能够得到公平的待遇。
创新处理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必须具备创新能力,寻求新的解决方案,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
依法行政妥善处理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促进政府工作的公信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才能够维护社会公正,实现良好的治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妥善处理事务,才能够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只有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才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人民信任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
最后,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妥善处理事务,才能够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实现高效的治理。
为了实现依法行政妥善处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依法办事,坚持法治思维,守法用权,决策过程透明,并且按照法律程序,规章制度进行行政行为。
全面研究,精心细致地分析问题,多方面、多角度地进行思考,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全面的解决。
形成科学的决策方案,通过政策调查、社会评估等途径,加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依法行政知识

依法行政知识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2. 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3. 公正文明:行政机关必须公正、公平地对待当事人,不得歧视、刁难或拖延。
4.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履行法定职责,承担法律责任。
5. 公开透明:行政机关必须公开行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了实现依法行政,国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如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
同时,国家还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问责,保障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
总之,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行政知识

依法行政知识
【实用版】
目录
一、依法行政的定义和意义
二、依法行政的原则
三、依法行政的实施
四、依法行政的现状与问题
五、依法行政的对策和建议
正文
一、依法行政的定义和意义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的活动。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保障国家法制、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二、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法行政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即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合理性原则,即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不能滥用权力;程序正当原则,即行政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效率原则,即在依法的前提下,行政行为应当追求效率,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依法行政的实施
在我国,依法行政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政立法,即政府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行政执法,即政府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行政复议,即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纠正不当行为;行政诉讼,即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行政的现状与问题
总体来说,我国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行为逐步规范化、法治化,公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依法行政仍面临一些问题,如行政权力滥用、执法不严、程序不公等。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依法行政知识

依法行政知识(实用版)目录一、依法行政的含义与意义二、依法行政的原则三、依法行政的要求四、依法行政的实践与案例五、依法行政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正文一、依法行政的含义与意义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信力。
依法行政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保障人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2.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等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4.责任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行政行为的后果负责。
三、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1.行政行为合法,即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2.行政决策公开,即行政决策过程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行政执法规范,即行政执法行为应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
4.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完善,即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及时解决行政争议。
四、依法行政的实践与案例我国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例如,政府加大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
这些举措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行政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依法行政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维护国家法制: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确保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信力。
2.保障人民权益:依法行政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促进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行政基本知识

依法行政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服务社会公共利益时所遵守的法律规则和程序。
该理念强调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公正、透明,并且为公众所认可。
以下是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识:一、依法行政的原则1. 法律优先原则: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行事。
2. 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注重社会效益,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先导。
3. 公正、公平原则: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公正、公平、合理地处理各类事务。
4. 服务为先原则: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注重为民服务,以满足公众需求为主要目标。
5. 信息公开原则: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注重信息公开,向公众主动公开有关政策和行政活动的信息。
6. 责任追究原则:政府在行政管理中要依法严格追究行政人员的责任,确保行政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二、依法行政的制度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应遵守以下制度:1. 行政许可制度:政府在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许可,确保权力的合法行使。
2. 行政裁量权制度:政府在处理事务时,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量,遵从相关尚未规定的事项必须依法决策。
3. 行政监督制度: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对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行政。
4. 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制度: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必须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并赔偿受到损失的公民或组织。
三、依法行政的标准1.法治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完全遵守法律规定,行政权行使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
2. 公正、公平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公平、无私地处理各类事务。
3. 服务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时刻满足公众的需求。
4. 民主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注重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民主协商和听证。
5. 效率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服务公众。
6. 信息公开标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注重信息公开,确保公众了解政府的行政信息。
总之,依法行政强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行政管理,致力于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服务质量。
依法行政基础知识讲稿

同志们:今天,我讲四个方面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依法行政概念及特征,第二个问题是理解依法行政需要把握的几个认识问题,第三个问题是依法行政必要性,第四个问题是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内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管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事务和文化教育事业的活动。
依法行政如下特征:依法行政的本义、实质是规范行政行为 ,重在治官“” ,着力解决不作为或滥作为的问题 ,主要不是依法治民“” ;是依法治权 ,而不是依法治事。
这些法律规则建构起一套行政法律制度,既包括实体方面的制度,也包括程序方面的制度。
其共同特点:一是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在较长时间内起作用;二是具有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三是具有明确性、公开性 ,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条文具体明确、一目了然。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有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之分。
外部行政行为是对社会实施的公共管理 ,体现国家意志,其管理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联系紧密 ,通常能引起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或义务的得失与变更。
内部行政行为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的工作要求、部署,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协调 ,公务员和机关财务的管理等。
这两类行政行为都应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重点是外部行政行为要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涵义,需要从下列三个方面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本质。
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就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
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
对于政府而言,“法未授权不可为”;对于公民而言,法“未禁止即可为”。
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我们应当明确不是人民为了政府而存在,而是政府为了人民而存在,人民政府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基本知识

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基本知识一、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识(一)什么叫依法行政1.依法行政的概念——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对其行使行政权力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基本准则。
行政权是一种公权力,其本质上不平等。
行政权是一把双刃剑,该可以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工具,有可能成为侵害老百姓权利或利益的利器。
行政权需由特定的人来行使或运作,而人又具有人格化倾向。
这种人格化倾向容易行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因此,只有用法律来规、约束行政权力,才有可能解决行政权的双刃剑、双重性问题。
2.依法行政的本质——依法规、约束行政权力。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三)依法行政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规和约束。
法治政府的涵: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法治政府的标志:1.体制方面的标志:(1)基本标志——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
政府的权力过大,容易损害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政府的权力过小,有无法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必须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
——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需要。
——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公共服务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2)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的权限比较明确。
(3)新的行政管理体制(行为规、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基本形成。
(4)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
2.法制方面的标志:(1)法律体系基本建立。
(2)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3)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行为得到及时制止或者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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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我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夯实法律知识基础,今天我们就依法行政的相关知识进行简单讲解。
一、行政主体的定义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国家行政职权,代表国家独立进行管理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参加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所谓“独立进行管理”,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文,并独立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志,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行政活动,不受任何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二、行政主体的特点1.在法律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资格;2.有资格作为行政主体的仅限于组织,不包括个人;3.必须是以自己而非别人的名义行使职权的组织;4.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的组织,并集中体现为能够在行政诉讼中担当被告。
三、行政主体的类型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一是有法律、法规、规章明文授权(直接授权),或者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行政职权授予给某个社会组织(间接授权)。
对于后一种授权,应在法定范围内以公开书面方式进行。
被授权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有能力管理一定的公共事务职能的非营利性组织。
四、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1.设立主体不同。
派出机关(如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分别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县政府和区政府设立;派出机构(如国土所、税务所、派出所、林业站等)由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设立。
2.法律地位不同。
派出机关当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派出机构只有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否则必须以派出他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权力。
五、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一)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的行为。
1.行政委托的规则第一,受委托人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行政处罚权只能委托给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行政许可权只能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第二,受委托人不得自行再委托行政职权。
第三,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第四,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应相对人的要求出示委托书。
第六,受委托人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的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二)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1.法律、法规、规章对两者规范的严格程度不一样。
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例如《学位条例》授权国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行使授予学位方面的管理职能。
行政委托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
2.两者针对的对象不一样。
行政授权针对的对象只能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不能是个人;而行政委托针对的对象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前者导致行政职权的转移,后者没有。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或者是使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的职权内容增加,或者使得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在行政委托,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人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六、依法行政的概念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七、依法行政的目标有限政府•透明(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民主政府•责任政府•行为规范的政府•精简、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租税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八、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诚实守信。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九、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以监督考核为手段,从而形成的行政主体自律、补救和防范等各项制度的总和。
十、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其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具有普遍性。
即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其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2、效力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
抽象行政行为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同时有后及力,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将来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3、准立法性。
抽象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行为,但它又具有法律的特征,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4、不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这是行政诉讼法直接规定的。
十一、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包括:1、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3)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
2、行政征收。
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
行政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
3、行政征用。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行政确认。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于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处罚。
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6、行政强制。
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的原则:(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合理,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4)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5)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7、行政命令。
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
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它包括两类:一类是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如命令纳税、命令外国人出境。
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称作为禁令,如因修建马路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等。
8、行政监督检查。
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9、行政给付。
一般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中心规象成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物质权益或其他特殊情况下。
行政给付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抚恤金、特定人员高退休金、社会数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10、行政奖励。
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