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医院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医院卫生监督检查方案一、前言为全面加强医院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医院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对医院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1.各级医院,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
2.卫生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机构,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等。
三、监督检查内容1.医院基本情况对医院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医院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级评定情况等。
2.医师执业资格与行为合法性检查医院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照,核实医生的执业资格和行为合法性。
要查看医院是否存在无证行医、以医疗服务为名进行非法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服务质量(1)医疗技术标准检查医院的医疗技术标准、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等,评估医疗服务质量。
(2)临床质控检查医院的临床质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效果,查看各类质控指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处理情况等。
(3)医疗纠纷处理查看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和实施情况,检查医疗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4.医疗费用(1)医疗收费标准检查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是否合理、透明,是否依法公示。
(2)医保支付检查医院的医保支付方式,核实医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收费管理查看医院的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效果,评估医院的收费管理水平。
5.医疗卫生安全(1)卫生消毒检查医院的卫生消毒制度、实施情况和消毒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评估医院的卫生消毒水平。
(2)医疗废物管理检查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实施效果,查看医院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是否规范、运营是否安全。
(3)用药安全检查医院的药品采购、入库管理、配药等环节,评估医院用药安全情况。
(4)医疗器械安全检查医院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使用等情况,评估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四、监督检查方法1.现场检查依据监督检查内容,通过现场走访、质询、查看和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
2.抽样调查采集医院信息资料和医疗服务实施情况的相关数据,并进行样本分析和统计处理。
医疗质量检查标准

医疗质量检查标准1. 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医疗质量检查的标准,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通过对医疗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能够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并有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医疗质量检查内容2.1 设施检查- 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
- 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合理。
- 医疗废物的处理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2.2 人员检查-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执业证书。
-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医务人员的培训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2.3 诊疗过程检查- 医疗机构的诊疗程序是否规范,包括病例记录、患者问诊、体格检查、诊断和治疗等。
- 诊断和治疗方案是否符合医疗指南和临床实践规范。
2.4 医疗质量评估- 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包括医疗服务的效果、患者满意度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率等指标。
3. 医疗质量检查标准的执行3.1 独立机构监督- 设立独立的医疗监督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 监督机构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3.2 检查频率-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应定期进行,频率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性质确定。
3.3 检查方法- 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包括现场检查、记录审核、问卷调查等。
3.4 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医疗机构,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 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加强监督。
4. 医疗质量检查标准的效果评估4.1 效果评估指标- 定期对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评估,包括医疗事故率、医疗纠纷数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4.2 效果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对医疗质量检查标准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数据分析和用户调查等。
4.3 效果评估结果应用- 根据评估结果,对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持续改进,提高检查的准确性和效果。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医疗质量检查的标准,涵盖了设施检查、人员检查、诊疗过程检查和医疗质量评估等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医院感染管理是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针对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开展感染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以下是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 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感染控制委员会的设立、感染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感染管理培训等内容。
监督检查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并是否按照规范执行。
2. 感染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包括感染病例的记录、报告和分析等。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的感染监测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及时报告感染病例,并对疫情趋势进行分析。
3. 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包括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灭菌、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范开展感染预防工作,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安全。
4. 感染事件的处理和处置医疗机构发生感染事件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置,包括隔离患者、追踪接触者、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
监督检查将检查医疗机构的感染事件处理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及时有效,以及对感染事件的溯源和处置是否到位。
5. 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医疗机构应进行感染管理质量评价,定期检查感染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监督检查将关注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结语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涵盖了感染管理的方方面面,旨在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感染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监督检查标准(参照)

不得私自涂改病历,不得伪造病历。
相关知情同意书齐全,并经符合条件人员(患者或家属)签字。
手术病历符合相关要求,按时书写病程记录。
《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填写、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示信息应当记录入病例中。
执业情况
不得使用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或终止妊娠手术。
开展项目和许可项目相符。(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
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电子病历管理
电子病历建立、管理、实施应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检查方面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法律依据
处
方
管
理
印制书写
处方应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书写应符合处方书写基本规则。
处方开具
处方由在本机构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无相应处方权人员不得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药师,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处方资格。
采购、储存
入库验收应双人签字,专簿记录。
储存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使用及安全管理
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其它使用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依法执业治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临床用血治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病历、处方治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专门药品治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母婴保健技术治理)
(性病诊疗)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医疗美容治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传染病治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医院感染治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医疗废物治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放射工作治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临床实验室治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差不多标准
(食堂卫生治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刻: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15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第四十六条处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要求,扣15分。
索取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10分
如无,扣10分,不符合要求,扣5分。
设立独立的感染管理部门,负责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和业务工作。10分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罚
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医院感染管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项目
检查内容
基本标准
检查方法
法律根据
法律责任
评分标准
得分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120分
预防控制措施
110分
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标识明确,设置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20分
现场查看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医疗废物管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项目
检查内容
基本标准
检查方法
法律根据
法律责任
评分标准
得分
医
疗
废
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

医疗机构执业(zhí yè)监督(jiāndū):1、《医疗机构执业(zhí y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期(ànqī)校验(xiào yàn)、变更是否申请。
2、医疗机构牌匾、公章、医疗文书、科室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相同。
3、诊疗活动是否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
4、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现象。
5、广告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相符。
二、卫生技术人员监督:1、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毒麻药处方:医师是否持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处方资质证和医师是否持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调剂资质证。
3、药师调剂权: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是否有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
放射(fàngshè)监督:1、是否取得《放射(fàngshè)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
2、放射诊疗活动是否超出核准(hézhǔn)诊疗项目范围,是否校验。
3、是否进行(jìnxíng)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和设备的性能检测。
4、是否为受检者提供(tígōng)个人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场所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工作指示灯、防护知识宣传栏。
6、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7、放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
8、放射工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剂上岗。
9、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是否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10、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医疗(yīliáo)废物管理监督:1、制定废物管理(guǎnlǐ)相关制度2、设置负责(fùzé)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3、对有关人员(rényuán)进行相关法律及专业知识培训和防护(fánghù)4、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5、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有无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6、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7、运送工具、暂存间是否及时或定期清洁消毒8、医疗废物登记资料9、医疗废物是否交废物处理中心处理传染病疫情监督:1、是否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开展工作。
县直医疗机构院感督查细则

县直医疗机构院感督查细则
一、组织机构
1.1督查组应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人牵头组建,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医院、全科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督查机构工作。
1.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先将业务重点研究确定,提出督查报告,并负责督查组的组织和行动安排、报告审核工作。
二、督查内容
2.1医务人员的资格以及人员配备
督查组将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资格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人员结构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医务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完整的注册备案和当前从业证书;是否存在偷换行医、年龄欺骗、资格合作、虚假证明等重大违规和犯罪行为。
2.2医疗机构资质
督查组将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资质、设备配置,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关医疗资质;设备是否完好,设备数量是否足够,包括诊断设备、手术设备等;是否存在诊疗设备损坏、滥用、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2.3医疗服务
督查组将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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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依法执业管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临床用血管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病历、处方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特殊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母婴保健技术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性病诊疗)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医疗美容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传染病管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医院感染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病理科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
(临床实验室管理)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