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资质相应业务范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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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资质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资质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资质管理
1、资质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资质,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和材料。

2、资质审批
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严格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质授权。

3、资质监管
资质授权后,有关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定期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规定开展业务,不得违规经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质量管理
1、项目策划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和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设计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3、施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聘请具有良好信誉、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4、交付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房屋,并对交付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交付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质量管理。

2、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有关部门所有。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是指测绘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托具备测绘资质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为房地产领域提供测绘相关服务的范围。

房地产测绘是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等环节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不仅是确保房地产交易安全、合法的基础,也是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筑设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因此,房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进行介绍。

一、土地测绘土地测绘是房地产测绘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土地界址测量、土地用途测绘、土地登记测绘等内容。

土地界址测量是为了明确土地的边界,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土地用途测绘是为了规划土地的合理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土地登记测绘是为了将土地权属信息登记到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土地交易的依据。

二、房屋测绘房屋测绘是指对房屋的位置、形状、面积等进行测量,并绘制相应的图件。

房屋测绘主要包括建筑物平面测量、建筑物立面测量、内部空间测量等内容。

建筑物平面测量是为了确定建筑物的位置和面积,为建筑物的使用、交易提供依据;建筑物立面测量是为了记录建筑物的外观特征,为建筑设计和修缮提供参考;内部空间测量是为了了解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布局和面积分配,为房屋装修和功能规划提供依据。

三、地形测绘地形测绘是指对地表地貌、地势地貌等进行测量和绘制,以便进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工作。

地形测绘主要包括地形图测绘、高程测量、地形分析等内容。

地形图测绘是将地表地貌的特征绘制到地图上,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提供基础数据;高程测量是为了测量地表的高低差,为工程建设提供高程控制;地形分析是为了研究地势地貌特征,为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等提供依据。

四、地籍测绘地籍测绘是指对土地的界址、界址点、界址线等进行测量和标定,以建立土地的权属关系。

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测量、地籍调查、地籍测绘图件编制等内容。

地籍测量是为了测定土地的界址和面积,确保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地籍调查是为了了解土地的利用状况和权属情况,为土地管理和规划提供依据;地籍测绘图件编制是将地籍测量和调查结果绘制成图件,为土地登记和权属证明提供依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黔建房通[2011]235号•【施行日期】2011.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建房通〔2011〕235号)各市(州、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下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黔建房通〔2007〕558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王屹联系电话:************附件: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定本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行业特点。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执业范围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执业范围

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执业范围房地产评估是一个专业的领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在中国,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的执业范围也不同,本文将从资质等级和执业范围两个方面探讨房地产评估。

一、资质等级1. 初级资质:初级资质是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入门级别资质,具备初级资质的人员一般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通过国家或地方考试认证。

初级资质具备进行日常的房地产估值和租赁咨询等业务的能力,但是在程序复杂或金额高的估值业务中需要高级资质的评估师进行协助。

2. 中级资质:中级资质是房地产评估行业的中高级别资质,具备中级资质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硕士学历,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通过国家评估师考试认证。

中级资质的评估师具备估值、咨询、投资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可以独立承担大部分的估值业务,但在程序复杂、金额巨大的估值业务中还需要高级资质的评估师进行审核。

3. 高级资质:高级资质是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最高资质等级,具备高级资质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博士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通过国家评估师考试认证。

高级资质的评估师具备深入研究和探讨投资、咨询、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所有的估值业务,也可以作为高端估值业务的领导和主导人员。

二、执业范围随着资质等级的不同,执业范围也会有所不同。

在初、中、高三个等级中,资质等级越高,执业范围就越广。

1. 初级资质:初级资质的评估师主要从事日常的房地产估值和租赁咨询等业务。

他们主要为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提供简单的估值服务。

2. 中级资质:中级资质的评估师可以独立承担中小规模项目的估值和咨询业务。

他们主要为各类企业和机构提供估值、咨询、法律和金融等全方位的服务。

3. 高级资质:高级资质的评估师可以承担所有规模的房地产估值和咨询业务,包括高端估值、金融投资、法律咨询和资产管理等方面。

他们主要为大型企业集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等提供高端业务服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18〕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18〕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关于修改《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18〕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住建委):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决定对《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0〕135号)作如下修改,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删除第五条第一款中的“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删除第二款中的“1.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删除第三款中的“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删除第四款中的“1.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删除第六条第五款“验资证明”。

三、删除第十一条第三款中的“和验资报告”,将第七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情况等其他有关文件和说明材料。

四、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五、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项目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六、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原资质审批部门通报。

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1.06.30
•【文号】建司局函房〔2021〕65号
•【施行日期】2021.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建司局函房〔202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

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条件进行审批或备案。

二、我部正在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
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21年6月30日。

房地产、建筑企业开发资质

房地产、建筑企业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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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规定”第十八条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 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 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 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 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 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 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 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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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施工总承包
( 12类/特级10类)
专业承包
( 60类)
劳务分包
( 13类)
1.房屋建筑工程 2.铁路工程 3.公路工程 4. 港口与航道工程 5. 水利水电工程 6. 电力工程 7. 市政公用工程 8. 矿山工程 9. 冶炼工程 10. 石油化工工程 11. 机电安装工程 12. 通信工程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 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 包序列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 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注:资质证书分为 正本和副本,资质 审批部门可以根据 需要核发资质证书 副本若干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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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规定”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 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 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 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 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修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修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修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11.30•【字号】黔建房通[2007]558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修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建房通〔2007〕558号)各市、州、地、县(市、区)房管局(建设局):《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黔建房产通发[2000]130号)自2000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该实施细则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管理和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作出修改,新修订的《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如下,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附:贵州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贵州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其中,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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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资质相应业务
范围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根据有关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的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

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

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视具体条件审批。

<>第二十四条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你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建设厅投诉。

如果不行,建议你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范围
来源:|2015-07-2414:25
摘要: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最新房地产开发标准范围规定哪些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范围: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可以承担房地产项目的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可以承担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以上是中国为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范围”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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