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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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生物安全是指对由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所采取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目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物材料、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和采取预防措施,将生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分类管理:根据生物材料的危险程度和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管理。

3、全程控制:对生物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安全。

4、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生物安全政策的执行。

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职责包括审议生物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评估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等。

2、明确各部门的生物安全职责:研发部门:负责生物技术研发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生产部门:保证生产过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质量控制部门:对生物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人员管理1、人员资质:从事生物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2、健康监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培训教育: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在职人员参加生物安全专题培训,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实验室分级:根据实验活动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分为不同级别,并按照相应标准建设和管理。

2、准入制度:严格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实验室,进入人员需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3、实验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废弃物处理: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是保护生物资源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预防和控制生物灾害、保障生物安全至关重要。

在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综合各方因素,包括法律法规、国际标准、行业实践等,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下文将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主题,结合相关要求和指南,提供一个参考模板。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以预防和控制生物灾害、保障生物安全为目标。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2. 生物材料的采集、存储、处理和运输;3.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4. 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生物安全管理职责1. 领导责任:确定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供资源和支持;2. 监督责任:负责制定和监督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3. 负责人责任:指派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4. 员工责任: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个人安全责任。

三、生物安全管理要求1. 环境安全:对生物实验室进行环境分类和分级,并提供适合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2. 输送安全:确保生物材料的采集、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释放和交叉污染;3. 操作安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遵守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4. 废弃物处理:按照相关要求对生物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威胁;5. 预防性检测:定期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6. 应急预案:制定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7. 培训教育: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

四、监督和评估1.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跟踪整改;2. 外部评估:定期请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做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参考;3. 数据分析: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制度的改进提供依据;4. 经验分享:建立经验共享机制,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分享。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物实验室的运营,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物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材料的处理、试验动物的饲养、实验设备的操作等。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五条实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环境第六条生物实验室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实验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七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当做好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八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第九条实验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生物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生物材料的管理第十条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材料管理制度,对生物材料的采集、保存、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

第十一条生物材料的采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采集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生物材料的保存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新。

第十三条生物材料的处理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感染和生物危害。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材料操作时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实验动物的管理第十五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专门的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实验动物的饲养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实验过程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第十八条实验动物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避免对实验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第五章实验设备的管理第十九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和仪器,确保实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应用、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依法管理、责任到人;(四)科学决策、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负责生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四)负责生物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五)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六)负责生物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七)其他与生物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生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生物安全设施第七条生物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生物安全设施包括:(一)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二)生物制品生产设施;(三)生物产品储存、运输设施;(四)其他生物安全设施。

第九条生物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施应当具备必要的隔离、消毒、通风、排水等功能;(二)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物安全等级要求;(四)设施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

四、生物安全管理第十条生物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二)生物安全措施制定;(三)生物安全培训;(四)生物安全监督检查;(五)生物安全事件处理。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当根据生物种类、数量、活动范围、潜在风险等因素进行。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生物实验室、生物制药室、生物制品室、感染病区等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

第三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生物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应由分管领导、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医务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九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生物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

第四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十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对生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管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背景介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生物资源、防止生物危害事故发生,确保生物实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和解读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

二、管理责任1. 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组建专门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领导责任:各级管理者要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并加强管理检查,确保生物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规范:确保实验室满足基本安全要求,包括环境、设备、仪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 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建立生物安全防护设施,例如生物实验室、无菌室等,确保实验操作过程中生物制品和试剂不外泄。

四、实验人员安全1. 人员培训:对从事生物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和知识的更新培训。

2. 个人防护措施:规定实验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实验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五、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1. 实验材料采购: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实验材料和试剂,确保质量可靠。

2. 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对实验过程和结果的影响。

六、生物危害事故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建立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

2. 事故处理:及时调查和处理生物危害事故,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七、监督与评估通过定期的内部和外部审核,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整改。

八、总结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涵盖了管理责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人员安全、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生物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监督与评估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有效地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生物实验的安全,保护工作者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安全。

以上是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人民医院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和协调。

2. 生物安全委员会下设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均应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物安全。

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1)医院各部门应定期对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生物安全风险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

(2)对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应及时上报生物安全委员会,采取相应措施。

2. 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医院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防止生物污染。

(3)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3. 生物安全培训与宣传(1)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2)通过宣传栏、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普及生物安全知识。

4. 生物安全应急处理(1)医院应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职责分工等。

(2)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5. 生物安全档案管理(1)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档案,记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情况。

(2)生物安全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四、监督与检查1.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定期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生物安全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健局所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以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科学防控;(三)明确责任,严格监督;(四)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生物安全责任。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一)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生物安全风险;(二)制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第九条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一)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二)定期开展生物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生物安全知识。

第十条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一)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一)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生物安全;(二)定期检查、维护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生物安全事件;(二)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物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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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肿研所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3.1肿研所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肿研所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实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实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科研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6.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患发热性疾病;4.6.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6.5妊娠;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8外单位来肿研所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合理归放,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二、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三、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四、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五、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六、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七、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员工健康医疗监护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适用于肿研所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肿研所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4.1.3肿研所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4.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2肿研所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肿研所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3肿研所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3.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肿研所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肿研所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肿研所批准其上岗。

4.3.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肿研所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肿研所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肿研所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肿研所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肿研所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每季度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工作,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2、范围: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3、职责:3.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3.2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3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保存有关记录; 3.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4、步骤:4.1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4.1.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4.1.2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1.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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