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院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学院产品,树立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学院及各班级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评奖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由网络部负责日常管理。
各班级微博管理人员辅助学院微博的资料收集。
第六条学院官方微博信息主要由学院各管理员提供并发布,学院学生也可阐明理由后由官方微博发布其提供的信息,院微博管理人员也可自行搜集发布各类信息。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校、院、班各类考试、会议、假期的时间安排;2、学院形象宣传、学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3、学生学习工作经验交流的信息;4、管理员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5、学院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责任人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个微博的管理员提出发布。
2、各管理员应结合学习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最低限度每天发布一次,保持微博活跃。
第十四条各部门工作需要,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管理员,由管理员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第十五条任何人未经学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官方微博运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外宣传工作,促进学院新浪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方微博)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浪官方微博是校级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资讯中心负责其具体运营管理。
第三条官方微博的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其运营宗旨是:活跃校园文化、树立开放形象、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科研。
第四条本条例仅作为我院校级官方微博运营管理的依据,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不在此条例具体要求范围内,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资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官方微博管理。
第六条官方微博实行版块承包制,板块权责到人。
所有版块更新分布到全天。
第七条官方微博运营团队成员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不得对外泄露官方微博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
第八条官方微博管理团队成员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一)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二)影响学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特殊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第三章信息发布规范第九条信息发布范围(一)党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发布的重大方针、政策;(二)学院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方针、政策;(三)涉及学院形象宣传、文化建设、教学科研、公益文体活动等信息及服务师生的相关便民信息;(四)其他根据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十条内容来源(一)文字来源:学院主网站和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网站的新闻、通知公告,各学生社团活动信息,同时还可涵盖校外其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文字信息;(二)图片、声频、视频来源:主要来源于资讯中心,同时优选其他师生来稿,还可涵盖其他校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有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图片、声频、视频信息。
学校微博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博、微信群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家校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微博、微信群,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以及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
2. 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保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保障用户权益,尊重用户隐私。
5. 维护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风险。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微博、微信运营小组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微博、微信群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管理制度1. 微博、微信群名称规范(1)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名称应使用正式名称,如“XX学校官方微博”、“XX学校官方微信”。
(2)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如“XX班级”、“XX部门”、“XX社团”。
2. 内容发布规范(1)发布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
(3)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4)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用户管理规范(1)用户注册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用户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垃圾信息、恶意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3)用户不得在群内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4. 违规处理(1)对于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将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将予以警告、封号等处理。
(3)对于恶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用户,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加强学校信息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规范性,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原则与要求校报作为传统纸质媒体,要求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始终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学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旨在及时、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报道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成绩和创新,反映广大师生的愿景诉求,更好服务于学校内涵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探索运用新媒体引导、组织和服务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载体。
学校校报和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为加强对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组建学校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负责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收集、图文编辑、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校报设四个版块,分别为“综合新闻”版由校办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讲坛”版由教务科研处负责;“青春”版由学工处负责;“杂文天下”版由其余各部门轮流负责。
学校办公室牵头汇总图文材料,艺术学院负责美工与排版。
三、信息的收集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运行实行统一指导,备案审批原则。
微博、微信信息收集。
学工处和各学院每周至少提供3条微博、微信信息;其余机关单位(合署办公视同一个单位)每两周至少提供1条微博、微信信息。
部门所需要发布的信息以书面、电子版的形式传送,由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上报学校分管宣传的校领导审核后及时予以发布。
发布内容要求贴近学生,平衡好“你想要大家看的内容”和“大家想看到的内容”两者之间的关系,尽量做到图文兼备。
发布的信息涉及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全局性、政策性的内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
校报、学校网站信息具体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四、信息的发布与运行维护校报、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所发布的信息,不论原创还是转发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内容应精练准确,真实生动,客观合法,注明作者,转发的应注明信息来源。
学校官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微”)的管理,规范官微运营,提升官微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官方微博的开设、运营、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官微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是展示学校形象、传播学校文化、服务师生的重要窗口。
学校高度重视官微的运营工作,确保官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第二章官微开设与管理第四条官微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开设和管理。
第五条官微名称、头像、简介等基本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符合学校形象。
第六条官微账号密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七条官微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学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责任心;(二)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摄影摄像能力;(三)熟练掌握微博运营技巧,能够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第八条官微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官微日常运营,包括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内容审核等;(二)定期策划、组织线上活动,提高官微活跃度;(三)维护官微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收集、整理、分析官微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官微内容管理第九条官微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二)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三)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四)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篡改他人作品。
第十条官微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校新闻、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二)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亮点工作;(三)师生风采、校园文化、校园生活等;(四)国内外重要新闻、行业动态等。
第十一条官微发布内容应经过以下流程:(一)内容策划: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或相关部门提出内容策划方案;(二)内容审核: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或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审核;(三)内容发布:由官微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
第四章官微互动与监督第十二条官微管理员应积极回应网友关切,及时解答疑问,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微博管理办法

计电学院微博管理制度现如今,随着新兴媒体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微博这一新兴网络媒介更在大学生校园生活中受到日益的追捧,为了能够将这一媒体得到充分恰当的应用,及时反映时下新闻趣事,传播积极有益的信息,我院特结合“以德为行,以学为上” 的教育理念,制定出计电学院微博管理制度以下是相关条例内容:一、学院微博开通宗旨1、学院微博将及时发布学院最新动态、展示学院发展成就、彰显学院发展特色、凝聚校友力量,努力成为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关注学校的重要平台和展示学院形象、加强对外交流与沟通的“重要窗口”。
2、管理员微博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3、学院微博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学院微博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学院微博发布的相关规定1、学院与其下属机构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活动与比赛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同学们有兴趣的博文,对学生的提问与评论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4、微博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
5、学院学生团委会以及学生会各部门微博也需在遵守此条例规定,在此基础上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集体力量。
6、微博内容:必须保持原创;可以与自身部门、学生会、学院、学校有关;转发时应多转发有意义的博文;也可以是其它部门的活动宣传;或是其它学院、其它学校乃至网络社会上的的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
7、微博运营时间及频率:(更新最优)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每一两天更新一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
(效果最佳)尽量选择在下课、午休、晚上,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
8、学院微博粉丝不得在微博上散布有害于学校,学院的谣言,若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其相应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组织官方微博运营管理手册

学生组织官方微博运营管理手册一、运营总则1。
内容的核心观点应与社会的主流、健康、所倡导的价值观一致,对广大同学要起到引导的作用.2。
官方微博账号尽量拟人化,发出的言论、塑造的形象要让人有“亲民"的感觉. 3。
不发送、不转发政治性或宗教性话题。
4. 确保言论中没有违反组织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密要求和法律准则。
5. 谨慎的提供内容,微博已经发布则无法收回,一旦引发出具有煽动性的大讨论,舆论将难以控制。
6. 对于校外的社会新闻需有主流媒体的报道才可转发(注意并非所有“加V”账号,是主流媒体账号;同时也应主观的判断消息的可信度;转发的同时最好不带有主观内容).二、微博基本设计1。
微博头像➢ 以学生组织Logo为首选,以加深粉丝对组织的印象;➢ 学生组织的下属部门可根据职能来制作不同的头像;➢ 头像设臵使学生组织微博更加亲民化与人性化。
2. 页面模板➢ 页面模板是指微博页面呈现出的样式和布局,微博作为展示学生组织形象的平台,模板布臵至关重要。
➢ 美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
3。
组织介绍➢ 微博简介能够让浏览者清晰的了解学生组织的理念、实力和发展历程或品牌活动等;➢ 用简洁的语句介绍本微博的定位和核心业务,以便浏览者对该微博及组织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4。
微博认证➢ 申请认证之后具备以下优势:➢ 提高了真实性➢ 增加了权威性➢ 扩大了曝光量➢ 微认证:http://weibo。
com/verify5. 个性域名➢ 每个微博只能对应一个个性域名➢ 作为微博域名,便于粉丝记;➢ 个性域名一经确定将不能更改,所以要慎重。
三、微博内容1。
善于发现新闻线索(网络+校内),多留意新浪微博风云榜;微博搜索功能,实时发现校园热点。
2. 多浏览别人的微博,发掘社会流行热点,让你的粉丝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可以与你沟通,而不是以一个机器的形象出现在粉丝面前。
3。
最好写自身原创的微博,多留意热门话题。
4. 内容的选择:➢ 写有用的内容;➢ 分享有用的内容;➢ 真正关心那些你想企及的读者(营造给读者我很关心你的感觉)。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客观;4. 体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信息编辑和发布能力;3. 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4. 能够承担平台管理工作。
第六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信息内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应提交信息内容至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2. 信息编辑: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进行编辑,确保信息格式规范、语言准确;3. 信息发布:编辑后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4. 信息反馈:发布信息后,管理员应关注信息传播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策略。
第七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2. 不得发布虚假、诽谤、侮辱他人、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违规信息;3. 不得发布与学校形象不符、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4.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商业推广等违规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2. 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在平台上公开通报;3. 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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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
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院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我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我院动态,树立我院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我院及各单位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院官方微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团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
团委宣传部保密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递交新信息、汇总、核稿,报我院领导审批;负责官方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我院官方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所属专业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分工专业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等工作;协助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工作,对
责任部门需求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责任部门分工和协助部门详见附件)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 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我院宣传处报送。
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宣传处。
第三章
第九条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在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引领我院宣传动态,贯彻党的精神;2、把控舆情,及时辟谣;3、发布便民信息,服务师生;4、我院形象宣传、我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宣传我院各项政策;
6、由各部门提出,经我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我院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分工责任部门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综合部核稿把关后,经我院领导批准方可发布。
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2、各部门应结合经营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常规信息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出发布需求;重要且紧急信息,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发布需求。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团委宣传部保密员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我院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部门,由部门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人未经我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第十六条微博访问密码由团委宣传部保密员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第十七条为了鼓励各单位重视该工作,使公司官方微博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数据量大且保证质量优良,抓住工作重点,提高我院知名度、美誉度的。
(二)对官方微博管理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的。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1)对信息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2)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九条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我院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2)影响我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我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