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管理制度ppd.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机构职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检测血样、配血、输血监测。
医务科检查《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3.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制度3.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
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输血科备血。
3.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部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3.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到太原中心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3.5、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
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
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3.6、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在合血单上注明“急诊”或“抢救”,并先口头向上级医师汇报申请,上级医师同意后进行急诊输血,抢救结束后按实际用血量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补填各级审批签字。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到达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平安。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精确、完好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把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试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章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准时评价患者试验指标的改变。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亲密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改变;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准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精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 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看,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全都,输血量与发血量全都;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准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爱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主动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地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Hb>100g∕1.,HCt>30%且无其他明显输血指征,不得输血。
(二)各种输血表格、输血前实验室检查项目必须填写完整、齐全。
(三)一次性备血2000M1.以上必须开输血会诊单。
(四)急诊病人输血前,临床医师必须及时采集A1.T、HbSAg>抗HIV>抗HCV、梅毒等的血标本,输血后在输血申请单上补上实验室检查结果,或通知血库。
(五)经治医师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和输血风险,并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六)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向输血科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凡需用血2000M1.以上者,应提前两天向血库提出申请,并报医务科审批,取得同意后方可用血,并注意合理用血。
(八)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输血时发现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九)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1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动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临床用血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第三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输血科的重要职责是:(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二)负责订立临床用血储备计划,依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五)参加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参加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供应咨询;(七)参加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八)依据临床治疗需要,参加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九)承当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必需使用血液中心供应的血液,输血科搭配血液中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第六条输血科科学订立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七条输血科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输血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贮藏温度应当掌控在2—6℃,血小板的贮藏温度应当掌控在20—24℃。
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贮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第八条输血科接收血液中心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贮藏设施内。
临床用血全程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全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的全程管理,保障患者用血的安全有效,提高用血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血需求的确认和审核1.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合理确定用血指征,并填写用血申请单。
2. 临床血液科医生应根据临床用血指南和医院用血管理规定审核用血申请单,确认用血需求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用血申请单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血型、诊断、病情描述、用血指征、用血数量、用血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医师签字和医学部门的盖章。
第三章供血安全管理1. 医院应建立血液采集、储存、运输和检测的管理制度,保障供血的安全性。
2. 供血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熟练的采血技术和操作规范。
3. 供血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患传染性疾病。
4. 医院应建立血液产品的溯源体系,确保供血产品的来源可追溯,用血安全可控。
第四章用血管理流程1. 临床用血前,患者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用血的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有清楚的了解。
2. 用血前,医院应检查患者的血型、抗体、RH因子等相关指标,确保用血产品的合适性和安全性。
3. 用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用血管理规定,防止用错血、输错血等严重事故的发生。
4. 用血后,应及时记录用血的情况和效果,并留存相关资料。
第五章不良反应和事件处理1. 用血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输血反应等不良事件,应立即停止用血,采取相应措施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不良反应和事件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质量控制和评估1. 医院应建立用血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定期对用血的全程管理进行审核和评估。
2. 定期对患者的用血情况进行回顾和跟踪,评估用血的效果和安全性。
3. 对于用血质量和安全性存在问题的医生和部门,应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确保用血质量得到改善。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临床用血活动和血液产品的管理。
2. 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用血的安全和有效。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
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
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三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四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
第五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
(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
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第六条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第十条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十一条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
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
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
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实验室实用文档)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实验室实用文档)一、概述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患者和献血者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用血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临床用血专家组成。
2.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医院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日常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医生组成,负责本科室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三、临床用血管理要求1.医院应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制定临床用血管理流程、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用血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知识和技能。
3.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血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对临床用血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分析和处理。
4.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临床用血质量检查和评价。
四、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核1.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合理申请临床用血。
2.临床用血申请单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申请用血种类、数量和申请医生签名等。
3.临床用血申请单由申请科室护士长或指定护士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用血是否符合指征、申请用血量是否合理等。
4.审核通过的临床用血申请单由输血科进行备血,备血完成后由护士长或指定护士进行核对和发放。
五、临床用血过程管理1.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合理选择用血种类和数量。
2.临床用血应由具有临床用血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临床用血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
4.临床用血结束后,医生应填写临床用血记录,包括用血种类、数量、开始和结束时间等。
六、临床用血质量控制1.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用血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用血效果进行评价,分析用血效果和安全性。
临床用血规范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的临床用血行为,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手术室、血液库等与临床用血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临床用血应遵从以下原则:血液安全优先,科学用血、勤俭用血、规范用血。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和监督本规章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临床血液专家、护士长等相关人员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临床用血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临床用血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患者的用血情况,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二章用血的适应症和禁忌证第七条用血必需有明确的适应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疾病或症状: 1. 严重贫血,血红蛋白浓度低于70g/L; 2. 失血过多,伴有血压下降、心动过速等症状; 3. 手术中显现严重的失血; 4. 急性溶血性贫血等。
第八条用血存在以下禁忌证时,禁止使用血液制品: 1. 无明确适应症;2. 严重过敏史; 3. 自动脉瘤分裂; 4. 出血性中风后24小时内等。
第九条对于有相对禁忌证的患者,需经过专家组评估,确定是否使用血液制品。
第三章血液制品的管理与使用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血液库管理制度,包含血液手记、储存、运输、核查等环节的规范。
第十一条医院血液库应遵从以下原则: 1. 血液手记应当严格依照规范操作,确保手记样本的质量; 2. 血液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血液核查和交接应当认真记录,确保血液的正常流转。
第十二条用血前应进行血型鉴定和血液传染病筛查,确保血液符合受血者的血型和传染病阴性标准。
第十三条用血时应依照科学的用血原则,合理布置血液制品的使用,避开挥霍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四条医院应配备专业的输血团队,负责用血过程的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血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血液制品的使用和记录应当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包含用血指征、用血量、输血速度、输血反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