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用户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模板】

合集下载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模板】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模板】

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第一条本文适用在居民区建设安装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一)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指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公用桩”),指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等单位,在居民区公共区域建设的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条文中所称电动汽车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

第三条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应包括:准备材料、用电申请、现场勘察、建设施工、接电确认、运营维护等6个阶段。

第四条准备材料(一)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二)公用桩报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停车位平面图、产权人同意建设公用桩的证明、物业同意(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等资料。

(三)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四)在自用桩安装前,物业与电动汽车用户、电动汽车企业及安装公司可签订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见附件1)。

第五条申请用电对于自用桩,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对于公用桩,由物业或运营商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房地产开发商等拥有多个固定车位产权主体可按“一表一车位”的模式集中开展车位电气化改造,并统一打包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第六条现场勘察(一)对于自用桩,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

新能源汽车充电协议书模板

新能源汽车充电协议书模板

甲方(充电站运营方):- 法人代表: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充电用户):- 法人代表: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1. 甲方拥有合法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2. 乙方拥有新能源汽车,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充电服务;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充电站充电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充电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充电站内指定的充电车位及充电设备,保证充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1.2 乙方有权在充电站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充电服务,并遵守充电站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充电费用及支付方式2.1 充电费用按实际充电电量计算,收费标准按甲方公示的标准执行。

2.2 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充电费用:- 甲方提供的线上支付平台;- 甲方指定的线下支付渠道;- 其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三条充电时间及预约3.1 乙方可在充电站开放时间内进行充电,具体开放时间以甲方公示为准。

3.2 乙方可根据需要预约充电车位,预约成功后,乙方应在预约时间内到达充电站进行充电。

第四条充电安全及责任4.1 乙方在使用充电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充电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充电安全。

4.2 如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充电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3 甲方应确保充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充电设备故障导致充电中断,甲方应及时修复,并保证乙方权益。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管理系统

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管理系统
历史上所有发生的事件,包括故障及预警信息。
可以查询自己的充电、充值 历史信息,也可修改个人信息。 并可以利用支付宝/微信进行充 值。
WORKING
谢谢观看
THANKS
WORKING
APP端系统功能
7.发现服务
O U R 可按照发生时间、故障类型、设备类型等组合条件,查询
历史上所有发生的事件,包括故障及预警信息。
在发现服务界面可以选择道路 救援、汽车维修、汽车销售、 用车租车等选项。
WORKING
APP端系统功能
8.个人信息 查询及维护
O U R 可按照发生时间、故障类型、设备类型等组合条件,查询
4
系统功能
System function
Web端系统功能
OUR
WORKING
1.用户管理
管理和维护电动车车主的信 息,主要功能有:用户查询、 用户新建、用户信息修改等。 用户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密 码、真实姓名、手机号、证件 号码、性别、家庭住址、车牌 号等信息。
Web端系统功能
OUR
WORKING
O U R 弹出特定场地的详细信息。
可按照发生时间、故障类型、设备类型等组合条件,查询 历史上所有发生的事件,包括故障及预警信息。
WORKING
APP端系统功能
6.新闻列表
Web端发布的新闻列表,可以 在手机app上显示并展现给用户。
O U R 可按照发生时间、故障类型、设备类型等组合条件,查询
历史上所有发生的事件,包括故障及预警信息。
3
系统架构
System architecture
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
序 号
模块名称
模块说明

DTMS系统使用说明

DTMS系统使用说明

3.2.2.2
操作流程 ..............................................................................................5
3.2.3 公告展示 ..............................................................................................................6
3.2 日历管理 ..........................................................................................................................4
3.2.1 经销商日历 ..........................................................................................................4
3.6.1.1
业务目的 ............................................................................................26
3.3.2 学员管理 ............................................................................................................13
3.3.2.1
奖惩信息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应用示范申报材料范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应用示范申报材料范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申报材料范文-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本文旨在申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并详细阐述了我们的计划、目标以及所需资源。

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先驱者,我们相信该项目将对推动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项目概述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示范点,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

项目将选择在重要的城市交通节点、商业区和住宅区域布设充电桩,以满足广大车主的充电需求,并为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方便的充电设施。

同时,该项目还将建设充电桩管理平台,实现充电桩信息的实时监控、远程管理以及数据分析,提供用户友好的充电体验。

二、项目优势1. 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该项目的实施将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可靠、便捷的充电设施,消除车主换电困难的顾虑,促进更多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2. 减少环境污染:使用新能源汽车可以有效降低尾气排放,减少空气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民身体健康。

3. 促进经济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刺激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包括充电设备制造商、电力公司以及相关服务供应商,促进经济的繁荣。

三、项目计划与进展我们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并与一些城市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初步合作洽谈。

下一步,我们计划完成以下任务:1. 确定示范点位置:根据市场需求和交通状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示范点。

2. 设计充电桩布局方案:根据示范点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充电桩布局方案,确保覆盖面广、充电效率高。

3. 开展设备采购和安装:根据设计方案,选择适合的充电桩供应商,并安装充电桩设备。

4. 建设充电桩管理平台:通过研发充电桩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桩的实时监控和远程管理。

5. 进行示范运营:投入使用后,我们将积极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合作,开展示范运营,收集用户反馈,并不断优化和改进项目。

四、项目预算我们初步的项目预算为XXX万元,包括充电桩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费用、充电桩管理平台开发、宣传推广费用等各项开支。

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保障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年)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东发改〔〕号)等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三条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指导,制定实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规划,将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路网规划等,系统科学地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且建有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

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积极推进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方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基础设施。

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信息报送事项的通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信息报送事项的通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信息报送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布日期】2018.04.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
营信息报送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现对我市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信息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建成充电设施项目后,应及时填写《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表》,并提供项目所在地坐标图、现场照片(含全站总体照片、每桩铭牌照片)等资料(具体资料模板请参照附件),所提交的资料将作为申报相关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原始依据,各企业须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进一步保障充电设施数据的有效性,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所报送的建设运营数据,需经东莞市新能源汽车
产业协会初审确认后,于每月3日前统一向我局反馈上一月份的数据。

三、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接入全省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是申请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必要条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建成的充电设施接入该平台。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3日。

东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东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保障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 〕3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 〕23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 〕63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 〕691)、《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7 〕96 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东发改〔2017 〕492 号)等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三条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指导,制定实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规划,将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路网规划等,系统科学地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且建有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25% 。

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积极推进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方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 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基础设施。

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5% 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用户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
1关注公众号
用户可通过微信搜索“东莞充”或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东莞充”。

2绑定手机
用户关注公众号“东莞充”后,点击“我要充电”,进入充电地图,首次进入需要绑定手机号。

3搜索充电桩
通过充电地图搜索对应充电站(可点击充电站查看站内充电桩状态),根据需要可导航至充电站位置。

4激活充电桩
到达充电站后,点击“去充电”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跳转至对应运营商页面,即可激活充电桩。

5充电状态查询
充电过程中可再次点击“去充电”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查看充电状态。

6结束充电
可直接拔出充电枪或者通过“去充电”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进入充电状态页面点击“结束充电”按钮结束充电。

7个人中心
点击充电地图中“我的”进入个人中心。

7.1我的订单
点击“我的订单”进入“我”的订单列表。

7.2我的收藏
点击“我的收藏”进入“我”收藏的充电桩列表。

7.3我的评价
点击“我的评价”进入“我”对充电桩的评价记录。

7.4我的纠错
点击“我的纠错”进入“我”对充电桩的纠错记录。

7.5我的设置
7.5.1意见反馈
点击“我的设置-意见反馈”进入意见反馈页面,可对平台的使用反馈宝贵的意见。

7.5.2操作指南
点击“我的设置-操作指南”进入操作指南页面。

7.5.3常见问题
点击“我的设置-常见问题”进入常见问题页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