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罚款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目的是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般的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的内容:
1. 违反安全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包括未佩戴安全帽、未穿防护服、未使用安全绳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2.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如私自排放废水、废气、废弃物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违规操作明火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4. 违反安全设施规定:施工方未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识、防护隔离网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等处罚。
5. 违反人员管理规定:施工方或工人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负责人、安全员等,或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条例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施工方和工人在施工现场需严格按照当地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违章行为。
第 1 页共 1 页。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四)罚责相当,罚则明确。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整改;(四)停工整改;(五)吊销施工许可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五条罚款标准:(一)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元;(二)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0元;(三)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四)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设施的,每处罚款500元;(五)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1000元;(六)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2000元;(七)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起罚款5000元;(八)施工现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每处罚款2000元;(九)施工现场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十)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程序:(一)发现违法行为,由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二)调查结束后,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三)监管部门向被处罚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四)被处罚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五)被处罚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规定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责令退场
6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合要求
500元/处.次
责令整改
7
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500元/次
责令整改
8
易燃区域内吸烟、点明火
500元/人.次
9
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
100元/人.次
10
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员管理
200-500元/人.次
同一人员出现第二次,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人员
打架、斗殴、赌博
500元/次
18
食堂不卫生
500元/次
19
例会迟到15分钟内
100元/次
20
例会无故缺席
300元/次
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21
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
10000~50000元/次
根据情节轻重
22
逾期向发包人及监理上报进度计划
500元/天
一旦违规事实成立,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出具处罚通知单,竣工结算依据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11
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员管理情节严重
5000元/人.次
12
未按图纸施工
2000元/次
责令整改
13
偷工减料
5000元/次
责令整改
14
假冒伪劣产品
以已进场材料设备合同总价的100%进行处罚
责令整改
15
隐蔽工程未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
5000元/次
16
现场项目经理脱岗超过半天(未请假获准)
500元/人.次
17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承包人违规情况,可对承包人予以相应数额的处罚,具体见下表:
序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工程现场质量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施工成本,增加职工收入,确保按施工进度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根据损失大小而带来的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如果再次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达到质量要求。
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由劳务复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300元。
7、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并且必须整改达到质量要求。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双倍进行处罚。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工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项目部提供的模板,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2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10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300-5000元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工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工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稳定推进,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3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4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作业按照规定进行。
第5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对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及时检查、迅速修正,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6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遵守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和布置施工现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保护环境。
第7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阁供电、通风、照明设备等设施正常运转。
第8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9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事故预防工作。
第二章处罚规定第10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发生以下情况,将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二)不按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施工范围、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三)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四)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五)未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六)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的,责令补齐,并处以罚款;(七)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八)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本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最完整版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最完整版为了加强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我们项目部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龄和身体健康要求,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进场作业。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员,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接受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且带有企业司徽标志。
如果没有佩戴或者没有标志,每人一次罚款100元。
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违者罚款100元/人。
4、在高于2米以上的施工操作中,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
不系好安全帽带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
5、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每发现一人次未系好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不符合形象的行为。
违者罚款100元/人。
7、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违者罚款100元。
8、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
违者罚款100元/人。
9、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违者罚款500元/次。
10、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200元/人。
11、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
违者罚款100元/人。
12、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13、禁止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他杂物。
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15、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
凡是未按规定接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方式第一节施工现场质量违规行为1. 擅自更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方案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2. 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未经验收的材料,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3. 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4. 未按照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施工延误的,责令补充人力物力,重新调整施工进度,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5. 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责令即刻支付,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6. 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7.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第二节处罚程序和监督管理1. 施工质量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罚方案。
2. 处罚方案应包括违规行为的描述、证据的收集、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的种类和金额等内容。
3. 处罚方案经批准后,将由施工质量管理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违规行为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和申诉途径。
4. 违规行为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有权利向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5. 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根据申诉和辩护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是否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决定。
6.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三章附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与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
以上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的内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如下: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严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对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4、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5、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6、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7、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8、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9、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10/ 1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功能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200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4、焊工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大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大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7、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甲方及监理方评定责任大小并作出决定。
18、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局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罚款800元,以此类推。
1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并罚款100元。
20、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曾单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元。
10/ 221、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违者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22、未经管理人员通知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3、使用物料上落加,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锁紧钢丝绳、下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
罚款100元。
24、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墙脚手架上人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5、搭乘物料上落架(吊笼)上落者,罚款500元,物料上落架(吊笼)操作者,罚款1000元。
26、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导致现场凌乱,对施工方处于500元罚款。
27、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
28、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物或其他杂物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9、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0、男女混住(包括有结婚证的),未按指定地点住宿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1、高处作业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10/ 3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2、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系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系多人,悬臂作业区还应设置安全网,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3、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楼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4、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等,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卸载,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5、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须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违者每人罚款500元。
36、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容许荷载,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37、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上下梯,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38、操作人员在平台顶面上操作时,不得跨到防护栏杆外侧。
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9、木脚手板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料标准的杉木和松木,厚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支撑间距不得大于2m,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10/ 440、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应大于30Kg,表面应有防滑构造;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41、脚手板必须按平台、脚手架宽度铺满,不得虚搭,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挡脚板,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42、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斜位重物的情况下起吊。
违者罚款每次200元。
43、吊装作业吊装物上及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4、安装、拆卸5m以上的模板,未搭设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45、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乱投的每处罚款100元。
46、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47、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闹、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现一次,处于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在架子上嬉闹的处于500元罚款。
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10000元。
48、合作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安全防护设备部全、过期报废的机械而投入使用的,罚款每台(件)2000元,并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场。
49、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未安排专人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0/ 550、基坑开挖未按规定放坡,基坑支护变形处理不及时的每处罚款500元。
51、沟、坑、槽周围无防护栏杆,沟、坑。
槽深度超过1.5米,未按规定要求放坡,无防塌落措施的,每处500元。
52、在沟、坑、槽施工夜间无照明或不设警示灯的,每处罚款100元。
53、承重支架、斜撑、剪刀撑、扫地杆设置不足,每缺少一根,罚款100元。
54、平台无栏杆。
梯子、安全网等每处罚款1000元。
55、预应力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工作平台无防护屏障,作业人员无防护设备每处罚款200元。
56、施工现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及装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5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严禁小雨0.5MΩ,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58、施工现场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59、电源变压器无围栏,无警示标示的,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60、电源变压器围栏外,4米之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61、配电安全完毕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10/ 6500元。
62、钢筋、木工加工现场未按规定配足合格灭火器的,每处度izeren 班组罚款500元。
63、电源线严重老化破损的,且未及时更换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64、施工现场电缆不按规定架设满地爬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65、电气设备接线盒损坏未及时更换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66、固定配电箱围栏未挂警示标志牌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67、施工现场不按配电箱、开关箱分级配电,无两极漏电保护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68、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不合格,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69、电力线路架设凌乱,不牢固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0、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71、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饰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2、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73、高空带点作业无人监护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4、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连接线必须按其10/ 7容量选用无解耦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作保护零线或转接地线,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5、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并处于100元罚款,另对其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6、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章作业者处300元罚款。
违章指挥者罚款500元,造成损失者视其损失大小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77、现场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非专业电工进行电工作业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78、施工配电箱内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接电源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元。
79、施工现场楼层施工无移动配电箱或移动配电箱材质、线路等不符合要求的,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
注明:1、对不服从项目部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恶意辱骂监督人会员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对监督人员威胁或殴打监督人员的,对当时人罚款2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不按照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施工班组,除赔偿材料费等费用外,并处罚款1000元。
3、盗窃项目部财物或将财物送人情者,除追回财物外,对当事人10 / 8处所盗财物折款的双倍罚款。
4、违法乱纪,危害社会治安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5、对于犯有违章行为人员的处罚,由建设方及项目授权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行使,开具罚款单交财务人员实施处罚和赔偿金追索,其他任何人只行使管理呈报权和举报权。
6、违章处罚程序:处罚金额由项目经理对违章事实进行确认,并按本条例明确处罚金额,签署《违章处罚通知单》交付有关不笨予以实施。
对于拒不执行的,报甲方安全负责人,由财务部门强制执行。
7、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8、本条例若发现不足情况,甲方及监理方有权利对该条例进行补充修改。
监理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签章)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2082013年月10/ 9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