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后勤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提供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场所,承担着维护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环境的责任。
然而,学校的公物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受损,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讨论。
二、学校公物损坏的原因学校公物损坏的原因主要有学生不慎造成、故意破坏以及自然损耗等。
其中,学生不慎造成的损坏属于意外而非故意,需要分情况进行赔偿。
故意破坏的行为则需要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
此外,公物自然损耗是不可避免的,不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三、制定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学校制定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性,同时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珍惜资源。
通过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推动学生对公物的正确使用和保护,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公民意识。
四、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1. 学校应明确规定学生对公物损坏的责任,将学生分为意外损坏和故意损坏两种情况进行划分。
2. 对于意外损坏,学校可要求学生向学校报备,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物品的市值和修复费用来确定。
3. 对于故意损坏,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要求学生赔偿损失的全部费用。
4. 学校应建立公物损坏赔偿的登记制度,将每一起公物损坏事件都逐一记录,便于管理和追责。
五、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优势1. 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促使学生养成爱护和保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2.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有效管理学校资源,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3.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教育他们学会承担责任。
六、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问题与改进1. 学校应针对不同年级和学科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避免对学生施加过大的经济压力。
2.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公物管理制度,提高对公物的保护和维护,减少公物损坏的发生。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保护公物的重要性。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的公共物资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公物,共同维护学校的财产。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避免损失和延长使用年限,我们制订了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初次损坏且能认错的,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屡教不改或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1、个人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办公室、班级或部室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处理,《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我们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同时,我们要节约用电、用水,有专人负责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
否则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
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时,必须向保管员写借条,并经过校长审批。
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学校公物损坏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资源利用率,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三、公物损坏定义公物损坏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用品等损坏、遗失或功能丧失的行为。
四、责任划分1. 学生损坏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学生无法赔偿的,由学生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2. 教职工损坏公物,由教职工本人负责赔偿;教职工无法赔偿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因学校设施设备老化、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五、赔偿标准1. 损坏公物造成部分损坏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2. 损坏公物造成全部损坏的,按照公物原价赔偿。
3. 公物遗失,按照公物原价赔偿。
六、赔偿程序1. 损坏公物者应立即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学校进行鉴定、评估。
2. 学校管理部门根据鉴定、评估结果,向损坏者发出赔偿通知。
3. 损坏者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按照赔偿标准及时赔偿。
4. 如损坏者拒绝赔偿,学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宣传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爱护公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
2. 学校将爱护公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知晓率。
八、监督与检查1. 学校设立公物损坏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员工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举报。
2. 学校定期对公物损坏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学校对损坏公物行为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的公物,保障公物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师生对公物的使用行为,避免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桌椅、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师生的公物保护意识,促进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所有使用学校公物的个人和单位均需遵守本制度。
任何对公物的损坏、丢失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范1. 公物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公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公物的采购、登记、分配、维护和监督。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公物使用规范所有师生在使用公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爱护公物,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 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的用途或进行改造。
- 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公物的原状。
3. 公物损坏处理若发现公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由公物管理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处理。
对于损坏情况,公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损坏赔偿制度1. 赔偿责任因个人或集体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损坏情况、修复费用或同类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 赔偿流程- 报告:损坏发生后,责任人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 评估:公物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
- 赔偿通知: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或提出异议。
- 赔偿方式:赔偿可采取现金、转账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免责条款对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老化等情况不予赔偿。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公物管理与监督1. 定期检查公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确保公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学校的公共财物(以下简称“公物”)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管好、用好学校公物。
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品质,特制定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耗,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3.故意损坏。
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经查证属恶意损坏,或多次损坏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责任落实范围1.落实到师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如个人使用的桌、椅、物品柜、电脑及办公物品等)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落实到办公室、功能室、教学班使用的公物,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教学楼、行政楼内属于楼层共同管理使用的公物(门窗、楼道灯、消防器材、卫生间设施等)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楼层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4.公共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设施及宣传栏、花草树木等)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校物品外借学校所有公物产权归学校所有,日常保管、维护由具体职能处室负责。
未经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私自借出。
凡贵重物品、重要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外借,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物品损坏或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为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原则1. 过错责任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根据损坏原因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公平合理,确保受损公物得到及时修复或补偿。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结合教育手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爱护公物的意识。
三、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
2. 相关部门根据损坏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和赔偿金额。
3. 赔偿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支付赔偿金。
4. 学校将赔偿金用于修复或更换受损公物。
5. 赔偿责任人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赔偿标准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确定。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物品原价和实际损失确定。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植物价值、种植费用和养护费用确定。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程度确定。
五、责任追究1. 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除要求其赔偿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过失损坏公物的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损失。
3. 对拒绝赔偿或故意拖延赔偿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补充。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____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____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
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____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____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____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____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____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____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____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进行赔偿的规定和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财产,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根据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在校园内如有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责任人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学校制定,可以根据损坏程度、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学校会将罚款收入用于修复或替换损坏的公物。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减少学校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本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的范围学校的公物包括房屋建筑、教学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办公用品、水电设施等一切公共财产。
二、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原则:凡是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由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2、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原则:对于无意损坏公物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3、班级共同责任原则:若无法明确具体损坏责任人,由班级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方式1、修复:对于能够修复的公物,损坏者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原状。
修复所需的材料和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2、现金赔偿:对于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公物,损坏者应按照公物的实际价值进行现金赔偿。
四、赔偿标准1、门窗类(1)门窗玻璃损坏,按实际面积和市场价格赔偿。
(2)门窗框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和维修成本赔偿。
(3)门锁损坏,赔偿新锁的价格及安装费用。
2、桌椅板凳类(1)桌面、椅面损坏,根据损坏面积和维修成本赔偿。
(2)桌椅腿损坏,视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或更换新桌椅的费用。
3、教学设备类(1)投影仪、电脑等设备损坏,根据维修费用或设备的重置价值赔偿。
(2)实验仪器、体育器材损坏,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4、图书资料类(1)丢失图书,按照图书的原价赔偿。
(2)损坏图书,根据损坏程度赔偿修复费用或新书的价格。
5、水电设施类(1)水龙头、水管损坏,赔偿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
(2)电器设备损坏,根据维修成本或设备价值赔偿。
6、墙体、地面类(1)墙面污损,根据清洁或修复的费用赔偿。
(2)地面损坏,按照修复所需的材料和人工费用赔偿。
五、赔偿程序1、报告与认定(1)当发现公物损坏时,当事人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总务处报告。
(2)班主任或总务处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损坏的原因和责任。
2、赔偿通知(1)根据勘查结果,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并向损坏者发出赔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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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后勤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保证设施完好,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维修赔款金额:
1、每张课桌根据损坏的程度,损坏较轻的赔款5-10元,严重的不低于20元;
2、每张椅、凳损坏较轻的赔款5元,损坏重的不低于20元;
3、每张床铺轻度损坏10元,严重的不低于20元;
4、每支灯管赔款10元,灯架30元(自然损坏除外);
5、电器开关每只赔款5元;
6、教室门锁赔款20元,挂锁每把10元;
7、木门门洞每个赔款10元;
8、国旗牌赔款30元;
9、标牌每个10元;
10、木门玻璃每块5元,铝合金窗玻璃每块30元;
11、铝合金窗框轻度损坏30元,重的赔款50元;
二、赔偿的方法:
根据总务处定期检查和维修情况,汇总后交财务科扣款,再由总务处派员及时维修;
三、对故意破坏,损坏情节严重的,由总务处确定,按赔偿金额3-5倍罚款,对班级集体在全校通报批评,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盗窃公物,根据情节交由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