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入学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学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的建立小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品行表现、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学生学籍的建立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帮助。
学籍的建立包括个人档案的建立和学习成绩的记录。
学校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个人信息,并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体检情况等。
学校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并及时通知家长。
二、学籍的管理学校要对学籍进行管理,包括更新学生的档案信息、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品行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帮助,并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表现和状况。
1.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认真管理,包括规范存放和更新学生信息。
学校要定期更新学生档案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同时,学校还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外泄学生的个人信息。
2.学业和品行表现评估学校要通过考试成绩和教师评语等对学生的学业和品行进行评估。
学校要定期组织考试,监测学生的学业水平,并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学校还要通过教师的评语和日常观察,评估学生的品行表现,及时给予表扬或者批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及时通报学生状况学校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和品行状况。
无论是学生表现出色还是存在问题,学校都要向家长及时通报,与家长合作,共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三、学籍的使用学籍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工具,学籍的使用包括学生的选课安排、学业规划、学生奖惩等。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发挥学籍的重要作用。
1.学生选课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帮助学生科学合理地选课,合理规划学生的学习生活,避免因个人素质不适宜的选课导致的学习困难。
2.学业规划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制定学生的学业规划,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明确目标和方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接种证等证件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进行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
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鱼峰区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应在学期末结束前
或学期初一周内办理。
三、借读
1、无柳州市区户口的进城务工子女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在班额人数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
2、按上级文件在本校借读的学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四、休学
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留级
按上级文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
六、毕业
我校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规范小学生的入学、在校学习和毕业流程,保证学生学习权益的一套制度。
它涵盖了学籍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学生档案管理、转学管理、入学及毕业审批等,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生档案管理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每名学生都有一份独立的学籍档案。
这份档案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入学手续、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学校要保护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或滥用学生档案。
二、转学管理小学学生转学是常见的情况,学校应制定相关的转学管理制度。
当学生要转学时,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转学证明、接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等。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将学生档案转至接收学校。
转学过程应该顺利、高效,确保学生的学习连续性。
三、入学管理小学入学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起点,学校应该制定严格的入学管理制度。
家长需要准备入学所需的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报名表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并通知家长完成入学手续。
同时,学校还需为新生进行适应性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毕业审批小学学生毕业是学生学籍管理的最终环节,学校应制定科学严谨的毕业审批制度。
学校需要核实学生是否具备毕业所需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要求,对合格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并在学生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同时,学校还要为即将升入中学的学生提供适应性的教育辅导,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中学阶段。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起着重要作用。
学校应该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权益,建立健康的学习氛围。
同时,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学业进展和发展需求,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只有这样,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为学生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1、符合以下条者,才能招收为本校学生
(1)居住在本学区;(2)户口在本学区;(3)符合本地区入学年龄的儿童(教职工子女和特殊需照顾的按教代会讨论的决定,由校长批准招收)。
2、我校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卡,编写统一学号,学籍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品德表现和奖惩情况,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说明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卡上注销学籍,注明去处。
转入热点学校要由转入学校开具联系单)。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
然后根据转学证明登记学籍卡,并在学籍卡上注明转入的时间和原来的学校。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导处审查批准,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应有学籍卡上写明原因和时间。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教导处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证明,经批准准办理复学手续,并记入学籍卡。
7、借读:因某种原因,要求暂时借读的必须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成为借读生,借读学生需在学籍卡上注明原因和借读时间。
8、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籍卡上记录毕业时间和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