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家委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中学教育的家长参与,促进学校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选举产生的组织,是学校家长与学校建立联系与合作的桥梁,承担部分学校管理与决策职能。
第三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学校培养年轻一代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与条件。
第四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民主、透明、务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分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工作委员会是具体工作部门,包括学习教育委员会、校园安全委员会、家校关系委员会等。
第九条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并根据需要选派校内教师、学生代表等参与工作。
第三章职权与义务第十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制定学校家长会议议程,组织召开家长会议;(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三)评议学校办学目标及规划,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四)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职工培训;(五)协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与矛盾;(六)开展教育惠民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结合;(七)接受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八)其他学校委托的工作。
第十一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义务包括:(一)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与权威;(二)传播和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三)宣传和推广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积极参与学校义务教育工作;(五)及时反馈学校教育问题和建议;(六)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七)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教育与培养工作;(八)保守学校机密和个人隐私;(九)其他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义务。
第四章选举与换届第十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中学家委会章程

中学家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中学家委会的组织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促进中学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中学家委会及其成员,在中学教育管理中发挥作用。
第三条:章程宗旨中学家委会致力于加强家校沟通和合作,为中学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支持和关爱。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家委会成员家委会成员包括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
家长代表由各班级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学校代表由学校领导任命。
第五条:家委会主席家委会主席由家长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家委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协调家校工作。
第六条:家委会会议家委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讨论和决定家校合作事项、学生教育和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七条:家委会职责家委会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活动和教育管理工作,共同关心和维护中学学生的权益。
第八条:家委会权利家委会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向学校反映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和意愿。
家委会有权参与学校决策和规划。
第九条:家委会义务家委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注学校教学和管理情况,并协助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第四章:发展和改进第十条:会员拓展家委会应积极开展会员拓展工作,加强家庭之间和家校之间的沟通,争取更多家长参与进来。
第十一条:制度完善家委会应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社会合作家委会应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争取更多资源和支持,为中学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由家委会主席提出,并经家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章程生效本章程经家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后生效,并报学校备案。
以上为中学家委会章程,供参考使用。
最后修改于{今天日期}。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作,
充分发挥家、校教育的整合作用,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把学生培育成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加具备一定特长的预备人才,特成立**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二章性质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群众性的组织,它由各班学生家长推选出有一定教育经验、热心支持学校教育的家长组成,代表家长配合学校开展教育工作。
弟二草不日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旨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调动家长曾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沟通、教育、参与、反馈等多功能作用,架起家庭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桥梁。
第四章任务
第四条: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整体效益,向校长室或各职能部门咨询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促进学校工作。
第五条:帮助学校组织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发动学校组织和指导学生活动,全面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第六条:拓展办学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动员有关单位和热心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第七条:参与领导和组织家长学校,知道指导家庭教育,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参与对教师的师德情况和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评议,以促进学校师德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九条:开展其他家长委员会认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修改,解释权属家长委员会。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决策,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权、成员的产生与任期、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协调机构,旨在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积极互动,共同协助学校解决教育中的难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第四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或校方授权的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家长代表、教职员代表等。
家长代表按班级选举产生,每个班级选出一名代表,代表的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拥有以下职权:1. 监督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组织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推动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过程;3. 协助学校落实家校合作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4. 参与学校决策,制定和修改学校教育规章制度;5. 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和协调,解决家校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第三章成员的产生与任期第六条家长代表的选举应采取公开、平等、民主的方式进行。
各班级家长代表候选人应于学期开始前适时报名,由班级家委会组织评议后进行投票选举,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当选。
第七条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期末进行选举产生新的家长代表。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八条中学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等,由主席团成员一人一票的原则产生。
主席团负责协调和组织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并代表家长委员会履行职权。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 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议程并记录会议纪要;2. 协调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的合作事项;3. 听取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共识的形成;4.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的关注和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
初中家委会规章制度

初中家委会规章制度第一条家委会的性质和任务1.1 家委会是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1.2 家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条家委会的组织和人员构成2.1 家委会由全体班级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一名家长代表加入家委会。
2.2 家委会主席由家委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
2.3 家委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家委会的职责3.1 家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参与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家长意见和建议;(2)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家校合作;(3)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家庭教育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2 家委会应当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的工作机制4.1 家委会设立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家委会工作会议,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
4.2 家委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文件档案管理。
4.3 家委会设立工作小组,分工协作,推进工作实施。
第五条家委会的权利和义务5.1 家委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参与学校事务管理,监督学校工作。
5.2 家委会有义务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
5.3 家委会有义务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
第六条家委会的管理制度6.1 家委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家委会章程,维护团结和谐的家委会氛围。
6.2 家委会应当依法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履行职责,不得越权干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6.3 家委会应当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家委会的奖惩制度7.1 对于表现突出的家委会成员,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7.2 对于违反家委会章程的家委会成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处理。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为增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合力,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决策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使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广泛的动力,努力创建以“传承荀子伟大教育思想“为特色的品牌学校,实现“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质量优异”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1、家长委员会由关心学生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各个层面的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一到三年。
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班级的家长委员资格自动取消,同时补充新的人选。
4、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六名、委员若干。
主任和副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5、学校成立高一、高二、高三三级家长委员会。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年级家长委员会中的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
6、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能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开展义工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对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进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育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
初中家委会规章制度模板

初中家委会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委会是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学校和家庭良好合作的重要机构。
家委会的任务是关心学校教育事业,服务学生和家长,维护学校和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家委会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学校家委会和班级家委会。
学校家委会是全校家长代表组成的机构,班级家委会是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的机构。
第三条家委会的各级组织应当遵循民主、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发扬团结、互助、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促进家庭与学校的良好合作而努力。
第二章家委会的组织第一节学校家委会第四条学校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管理机构,是学校与家庭间合作与沟通的平台。
第五条学校家委会设置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主席团是家委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家委会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主席团对全体家长负责。
第六条学校家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与执行,协助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间的良好合作。
第七条学校家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和家庭合作事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节班级家委会第八条班级家委会是由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的班级管理机构,是班级与家庭间合作与沟通的平台。
第九条班级家委会由各班级家长代表选举产生,班级家委会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班级家委会对本班级家长负责。
第十条班级家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组织家庭教育活动,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十一条班级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班级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家委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家委会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二)监督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三)组织并参与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四)代表家长维护家庭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家委会有权力请求学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有权力监督学校工作的开展。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XX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发挥全校学生家长的作用,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构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立交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使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更广泛的活力,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各年级的家长代表组成、协调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者关系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任务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1 .与学校紧密协作,促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2 .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活动和家长培训。
3 .参加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4 .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 .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的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定期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情况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协助学校宣传和表彰教职工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学生家长中尊师重教,积极帮助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的班集体。
7 .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会、组织家长听课、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第三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应热情关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有积极社会影响、对教育问题有见解、有时间有精力保证的在校就读的学生家长组成。
学校家长委员会分年级成立,分别成立高一、高二、高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秘书长一名,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任期从成立起至该届学生毕业止,原则上根据学生变动情况滚动增补,学生毕业或转出,委员资格自动终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七年级家委会章程
一、宗旨
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
通过形成家校教育合力,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
二、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产生。
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教育教学管理事业,积极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工作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待人诚恳,客观理智,思想开明。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家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委员3名(均由家长担任)。
(2)主要职责
主任、副主任:组织家长参与贯彻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实现,制定家委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成绩。
主要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安排及活动方案、决策的起草。
秘书长:记录会议内容。
委员: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具体工作。
即协助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安排及活动方案、决策的起草。
主要负责为活动提供物质保障、管理家委会资金、组织家长参加各项活动。
4、家委会下设三个组:后勤组、联系组、宣传组,由委员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1)后勤组:①负责家委会活动的基本物资保障。
②配合班级进行的学生活动,学生教育、课外活动的物质购买、场地选取、联系。
③经费收支管理、年度公示等工作。
(2)宣传组:①负责家委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宣传,负责班级博客的管理、日常文章撰写、美术美工。
②各项活动的策划。
③经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对外交流、文娱活动等。
(3)联系组:①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②负责传递、收集老师、家长所反馈的信息、意见或建议。
三、工作任务
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老师的教学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四、工作方式
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电话、微信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活动联系,每学期举行2—3次家委会例会,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五、经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①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②家长联系一些企业捐助。
3、“家委会活动基金”仅用于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所需开支的费用。
家长参与活动时,按实际活动所需费用实行AA制另行交纳。
4、每学年,“家委会活动基金”总额家长会计代管,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
开支后,家长会计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年度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附则
1、家委会的所有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节约的原则开支。
2、家委会的所有活动均是为了孩子,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在公共场所组织的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曹县梁堤头镇中学七年级家长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