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市监食生〔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整治对象1.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2.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二)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二、整治措施(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如下:1. 生产许可情况。
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食品抽检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

食品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
抽检是指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食品样品进行检验,以检测食品的安全性
和合规性。
以下是食品抽检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
1. 抽检对象: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
2. 抽检范围:涉及到所有食品类别,包括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
3. 抽检依据: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确定抽检项目
和检测方法。
4. 抽检频次:根据食品的风险等级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抽
检频次。
5. 抽检程序:包括抽样、送样、检测和结果评定等环节。
抽样时应确定样品的数量、
种类和抽样地点等。
6. 抽检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实验能力和设备的检验机
构进行抽检。
7. 抽检结果公布:抽检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包括抽样结果、检测结果和评定结果等。
8. 抽检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抽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检工作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以上是食品抽检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查询相关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食品抽检实施细则。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最新国标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固体饮料的原辅料、感官、理化等要求,给出了产品分类,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第3章定义的固体饮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5009.1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GB/T10789饮料通则GB/T21733茶饮料GB/T22224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酶重量法和酶重量法-液相色谱法GB/T3112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QB/T4221谷物类饮料QB/T4791植脂末QB/T5206植物饮料凉茶3术语和定义GB/T107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体饮料solid beverage固体饮品用一种或几种食用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固态形式,供冲调或冲泡后饮用的饮料。
4产品分类4.1分类概述固体饮料按原料或产品特性进行分类,可分为风味固体饮料、果蔬类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类固体饮料、咖啡类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植脂末、乳酸菌固体饮料。
4.2具体分类4.2.1风味固体饮料以食用香精香料、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等)、甜味剂、酸味剂、植脂末等一种或几种物质作为调整风味主要手段,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如果味固体饮料等。
4.2.2果蔬类固体饮料以水果、蔬菜(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和(或)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12.24•【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6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控制能力,严格过程控制,保证食品安全。
二、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三、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警示信息文字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四、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五、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引导和自律作用,规范企业生产、销售和宣传行为;鼓励学校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家长等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消费。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所有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均应接受本细则规定的抽检程序和要求。
二、产品种类抽检产品应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三、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抽检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可追溯的原则。
四、抽样方法抽样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均匀性和一致性。
抽样方法应根据食品类别和特性进行选择,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等。
抽样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五、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根据食品类别、批量大小以及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
抽样数量应足够进行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同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抽样单抽样时应填写抽样单,详细记录被抽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抽样数量等信息。
抽样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一份交被抽样单位。
七、封样与运输抽样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封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封样后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及时送达检验机构。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八、检验要求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确保检验过程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九、判定原则检验结果的判定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
判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固体饮料是指以粉末形式加工制作的饮料,常见于咖啡、奶茶等饮品。
为确保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相关国家和地区对固体饮料的生产过程进行许可证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生产设备(一)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生产设备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并能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环境。
二、原材料(一)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从正规渠道采购。
原材料的质量应经过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原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存放区域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记录。
三、生产工艺(一)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配备相应的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应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境和产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温度控制、时间控制等,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生产时间、生产人员、工艺参数等信息。
四、质量控制(一)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检验等。
检验结果应做好记录,并保留一定时间。
(二)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生产、召回等。
(三)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控,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洁净。
(一)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具备保护产品的功能。
包装材料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二)包装过程中应保证卫生环境,避免产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六、文档管理(一)建立相应的文档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
这些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二)相关文档应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管理和查询。
七、食品安全管理(一)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等。
员工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固体饮料是一种通过加工、制备而成的固体形态的饮料,它具有方便携带、易保存、易制备等特点,因此备受消费者青睐。
为了保障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以规范固体饮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文将对固体饮料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了解和执行。
一、原料选择。
固体饮料的原料应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限量的物质。
对于某些特定原料,如色素、甜味剂等,应严格控制使用量,确保产品安全。
二、生产工艺。
固体饮料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项参数,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产品质量。
固体饮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外观、色泽、口感、溶解性等指标。
同时,产品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包装和标识。
固体饮料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和印刷标识的规定。
产品标识应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信息。
五、储存和运输。
固体饮料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同时应避免受到污染和异味的影响。
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六、销售和售后。
固体饮料在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品或过期产品冒充正品销售,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
总结。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固体饮料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相关企业和部门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促进固体饮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奶茶固体饮料(内控)

呼和浩特市天美华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质量标准TMHR-NC-2017奶茶固体饮料2017--发布 2017- 实施呼和浩特市天美华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奶茶固体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奶茶固体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牛乳或乳粉、植脂末、麦芽糊精、青砖茶粉或红茶粉、炒米粉、白砂糖或食用盐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奶茶固体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1733 茶饮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4067 食品工业用速溶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网址:http:∥3 产品分类产品根据添加食用盐或白砂糖分为:咸味奶茶固体饮料、甜味类奶茶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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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6.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体饮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6.2 产品种类
固体饮料包括风味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和其他固体饮料。
6.3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19642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6.4 抽样
6.4.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6.4.2 抽样方法及数量
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8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1kg)。
所抽样品3/4为检验样品,1/4为复检备份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
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封样。
生产企业抽样时,对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kg),应从8个大包装产品中分别分装成相应小包装样品(由企业在包装车间或企业自行选择的其他清洁区进行分装操作并密封,抽样人员若进入其包装车间,应按照企业的要求进入)并在抽样单上注明“样品由企业在无菌环境下分装”等类似文字。
每一个小包装量不少于250g,盛装于生产企业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
抽取样品的同时抽取两个空包装袋,分别与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一起封样。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
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
6.4.3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检产品的类型。
6.5 检验要求
6.5.1 检验项目
固体饮料检验项目见表6-9。
表6-9 固体饮料检验项目
6.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6.6 判定原则
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6.6.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6.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