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各项免疫规划制度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提高我院儿童疫苗接种率,确保儿童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全面推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
预防接种科设在儿科,科长由儿科主任担任,工作人员包括接种员、登记员等。
3.设立疫苗接种专家小组,负责疫苗接种技术的指导和安全监测。
专家小组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儿科医生、护士和感染科医生组成。
三、工作内容1.疫苗接种规划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苗接种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疫苗接种计划,确保儿童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
2.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增强疫苗接种的自愿性。
3.疫苗接种服务提供预约接种、上门接种等服务,方便家长为儿童接种疫苗。
接种前,工作人员应认真询问儿童健康状况,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4.疫苗接种登记建立疫苗接种档案,详细记录儿童疫苗接种情况,确保疫苗接种数据准确、完整。
5.疫苗接种监测对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6.疫苗接种培训定期组织疫苗接种培训,提高接种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疫苗接种技术规范。
四、工作流程1.预约接种家长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科根据预约情况安排接种时间。
2.疫苗接种接种当天,家长携带儿童和疫苗接种证到预防接种科接种疫苗。
接种员核对儿童信息无误后,进行疫苗接种。
3.疫苗接种登记接种员在疫苗接种后,将疫苗接种信息登记在疫苗接种档案中,确保数据准确。
4.疫苗接种监测疫苗接种后,工作人员定期随访,了解儿童健康状况,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2023年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23年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2023年,通过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工作,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免疫意识:加强对居民的免疫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免疫意识和接种率。
2. 完善免疫服务:建立健全免疫服务机制,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免疫服务,确保居民的免疫需求得到满足。
3. 保障免疫安全:加强疫苗监测和安全管理,确保免疫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 免疫宣传和教育(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居民的免疫知识普及,提高居民对免疫的认识和理解。
(2)加强对特定人群的免疫宣传,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提高其对特定疫苗接种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3)定期组织免疫知识培训,提升乡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免疫服务机制建设(1)完善免疫接种预约和叫号系统,提高免疫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2)设立专门的免疫接种门诊,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
(3)建立居民免疫健康档案,对接种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4)加强与乡镇民政部门的合作,开展免疫定点服务,提供免疫服务的定点机构。
3. 疫苗监测和安全管理(1)建立疫苗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定期进行疫苗的温度监测和记录,确保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加强对疫苗的采购和配送的监管,确保疫苗的来源可靠性。
4. 持续监测和评估(1)建立免疫接种覆盖率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免疫覆盖率的情况。
(2)定期对免疫工作开展评估,查找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三、工作计划1. 第一季度(1)制定免疫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和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医护人员免疫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3)建立免疫门诊和预约叫号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2. 第二季度(1)开展特定人群的免疫宣传,如孕妇和儿童接种宣传等。
(2)建立居民免疫健康档案,对接种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3)开展免疫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了解免疫覆盖率情况。
3. 第三季度(1)加强与乡镇民政部门的合作,开展免疫定点服务。
医疗机构免疫规划与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免疫规划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员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机构的免疫管理水平,有效防备疾病传播,规范免疫工作流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全部工作人员及医疗机构的免疫工作。
第三条定义1.免疫工作:指医疗机构针对疫苗接种、免疫监测、防控措施等方面的工作。
2.免疫规划:指医疗机构依据国家免疫规划和相关标准,订立的疫苗接种计划和免疫监测工作。
第二章免疫规划第四条免疫规划编制1.医疗机构应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和相关标准,编制本机构的免疫规划。
2.免疫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疫苗接种时机、剂次和间隔;–疫苗接种对象;–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处理;–免疫监测方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免疫工作人员培训和技能要求;–免疫工作的宣传策略。
3.免疫规划应定期进行修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免疫规划宣传1.医疗机构应订立免疫规划宣传计划,并定期进行宣传培训。
2.宣传活动应包含以下内容:–疫苗接种的紧要性和好处;–免疫规划认真内容;–界定免疫期限;–免疫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疫苗免疫常识。
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免疫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免疫知识水平。
第三章免疫接种管理第六条疫苗接种计划1.医疗机构应依照免疫规划,订立疫苗接种计划并明确责任人。
2.疫苗接种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疫苗接种对象;–疫苗接种剂次和间隔;–疫苗接种地方和时间;–疫苗接种的禁忌症;–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处理措施。
3.疫苗接种计划应被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
第七条疫苗接种操作1.疫苗接种操作应由经过相关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操作准确、安全。
2.疫苗接种应遵从以下程序:–核对疫苗接种对象的身份;–检查疫苗的有效期和质量;–预先告知疫苗接种对象接种相关信息;–采用无菌技术进行接种;–记录接种信息。
3.接种完成后应向疫苗接种对象供应相关宣传资料,并记录接种信息于接种证或接种卡上。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模版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模版一、工作目标1. 科学制定和实施免疫规划,确保疫苗接种计划的顺利进行;2. 监测和评估疫苗接种覆盖率和效果,提供科学依据;3. 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苗安全监测,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4. 与各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进行有效合作,加强免疫规划的实施。
二、职责分工1. 确定疫苗接种计划:根据疾病流行情况、疫苗供应情况和国家政策,科学制定疫苗接种计划。
2. 疫苗接种管理:组织开展疫苗接种活动,制定接种流程和标准,确保疫苗接种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 疫苗接种监测和评估:建立疫苗接种覆盖率监测系统,定期评估疫苗接种效果和安全性。
4. 疫苗安全监测:建立疫苗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系统,及时跟踪疫苗安全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接种者。
5. 免疫规划研究:开展与免疫规划相关的研究,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免疫规划的发展与完善。
6. 协调合作机构:与各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
三、工作方法和流程1. 数据分析和研究方法:根据疾病流行情况、疫苗供应情况和免疫规划要求,采用合理的统计分析和研究方法。
2. 接种计划制定:结合疫苗接种需求和疫苗可行性,进行疫苗接种计划的制定,在充分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接种时间、对象、地点和疫苗类型等。
3. 疫苗接种管理流程:建立疫苗接种管理的流程和标准,包括预约登记、疫苗接种、接种后观察和健康档案管理等环节。
4. 覆盖率监测和评估流程:建立疫苗接种覆盖率监测系统,定期对接种覆盖率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接种策略和措施。
5. 疫苗安全监测流程:建立疫苗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疫苗安全信息,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接种者。
6. 合作与协调流程:与各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在疫苗接种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协调。
四、工作标准和要求1. 高效率:按时完成疫苗接种计划,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2. 准确性:准确制定和实施疫苗接种计划,确保疫苗接种的正确性和安全性;3. 精细化:建立精细化管理和监测机制,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和效果;4. 高质量: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分析和研究成果,为免疫规划提供科学依据;5. 团队合作:积极与各相关机构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推动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

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卫生行政部门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继续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省卫生厅《2011年山东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实施内容,一,继续在全区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全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重点地区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三,发生出血热疫情~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三、实施目标,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适龄儿童享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面100%。
2、2009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8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85%。
3、2009年~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在实施地区目标儿童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85,以上。
4、2009年~出血热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三篇)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行政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包括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免疫规划机构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免疫规划工作应本着科学、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规划的全面性和连续性,提高疫苗接种率,提升免疫效果。
第四条免疫规划工作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免疫规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
第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健全免疫规划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免疫规划工作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领导机构、地方层面的管理机构和基层的免疫规划机构。
第七条国家层面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免疫规划的总体策略和政策,协调各地区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的科研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地方层面的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层面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免疫规划工作方案和措施,统筹协调各级免疫规划机构的工作,落实免疫规划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基层的免疫规划机构应负责具体的免疫规划工作,包括疫苗接种点的管理、疫苗的接收、保存和分发、疫苗接种情况的监测和统计等。
第十条免疫规划机构应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包括免疫规划专家、免疫接种医生、免疫规划护士等,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免疫规划工作的程序应包括免疫规划的制定、疫苗采购和配送、疫苗接种和监测等环节。
第十二条免疫规划的制定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免疫规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三条疫苗采购和配送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疫苗接种工作应由免疫接种医生负责,按照免疫规划的要求进行接种,并及时记录接种信息。
乡镇医院免疫工作计划
乡镇医院免疫工作计划
一、加强免疫知识宣传
1. 利用宣传栏、宣传单页等途径,向居民普及免疫知识,提高免疫意识和接种率。
2. 利用微信公众号、乡镇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免疫相关知识和信息,引导居民正确对待免疫工作。
二、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1. 组织开展免疫接种宣传日活动,吸引居民前来接种疫苗。
2. 定期组织免疫接种科普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免疫接种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免疫工作监督
1. 建立健全免疫工作档案和信息系统,加强对免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定期组织免疫工作考评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免疫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免疫风险防控
1. 定期开展免疫工作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免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积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对免疫工作安全风险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五、加强免疫工作与居民沟通
1. 建立免疫健康档案,加强与居民的健康管理和指导,提高免疫接种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2. 定期开展免疫健康咨询活动,解答居民关于免疫接种的疑问,增强居民对免疫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免疫规划门诊工作制度
免疫规划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免疫规划门诊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免疫规划门诊的工作,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免疫规划门诊。
二、组织管理1. 免疫规划门诊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免疫规划门诊应当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人对本门诊的预防接种工作全面负责。
3. 免疫规划门诊应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免疫规划门诊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预防接种服务1. 免疫规划门诊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免疫规划方案,为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 免疫规划门诊应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免疫规划门诊应做好疫苗接种记录,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疫苗接种数据的准确性。
4. 免疫规划门诊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
四、疫苗管理和储存1. 免疫规划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等相关规定。
2. 免疫规划门诊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确保疫苗质量。
3. 免疫规划门诊应定期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 免疫规划门诊应做好疫苗的使用记录,包括疫苗名称、批号、有效期、接种剂量等信息,确保疫苗使用的可追溯性。
五、宣传教育1. 免疫规划门诊应积极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
2. 免疫规划门诊应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如标语、宣传册、讲座等,普及预防接种相关知识。
3. 免疫规划门诊应针对重点人群、特殊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疫苗接种率。
4. 免疫规划门诊应加强与学校、社区等单位的协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六、培训和考核1. 免疫规划门诊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预防接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1. 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免疫水平,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人员。
3. 规定内容:3.1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免疫规划方针和政策。
3.2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履行免疫接种任务,确保接种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3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免疫接种操作规程,保证接种过程安全无误。
3.4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及时记录接种情况,保障接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5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制定免疫规划方案和活动计划。
3.6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公众宣传活动,提高免疫知识的普及率。
3.7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维护免疫规划工作的良好形象。
4. 职责和权利:4.1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接受培训和学习最新的免疫规划知识。
4.2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有责任按时完成免疫接种任务,并主动积累免疫技能和经验。
4.3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保证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有责任妥善保管接种记录和数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5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评价和奖励,以表彰其出色的免疫工作。
4.6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有责任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处罚措施:任何违反免疫规划工作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以上为免疫规划工作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
1.制定目标: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是提供全民免疫服务,保障公众健康。
2.工作职责:
-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免疫规划政策、监督免疫工作执行情况、提供资金支持等。
- 卫生部门:负责疫苗供应、接种服务、疫苗安全监测等免疫工作的具体实施。
- 医疗机构:负责接种疫苗、记录免疫情况、提供免疫咨询等服务。
- 教育机构:负责向公众、医务人员等提供免疫相关知识培训。
3.工作流程:
- 疫苗供应:卫生部门负责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充足的疫苗供应。
- 免疫咨询:医疗机构向公众提供免疫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并向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接种提示。
- 疫苗接种:医疗机构按照免疫规划的要求进行疫苗接种,记录接种情况。
- 免疫监测:卫生部门定期对免疫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免疫效果,及时调整免疫策略。
- 培训与宣传:教育机构向公众、医务人员等提供免疫相关知识培训,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免疫工作的重要性。
4.工作措施:
- 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建立电子疫苗接种记录系统,方便实时监测免疫情况。
- 定期评估免疫工作效果:卫生部门定期组织评估,及时修订免疫规划,提升免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分享免疫工作经验,提高免疫工作的水平。
-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免疫知识,提高公众对免疫工作的认知和信任。
以上为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一、预防接种实行定时定点接种,镇接门诊按日(周一至周五)运转,其余接种点按旬或月运转。
统一使用省推荐的软件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实施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如患感冒、手部皮肤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四、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五、运转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抄(印)发接种通知,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的准备。
六、接种人员应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并及时处理。
七、运转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
按时将接种情况汇总上报县疾控中心。
八、及时上报预防接种有关报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安全接种制度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
使用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室进行消毒清洁,并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检查身体,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
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
卡介苗要分日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或用毁型机集中毁型,并建立登记制度。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指使用合格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一、成立计划免疫疾病诊断小组;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时,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报告本单位计免疾病诊断小组并在6小时(农村12小事)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县级以上疾控部门开展个案调查,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五、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作出处理意见。
六、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七、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
指定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村卫生站妇幼人员作为联络员,每2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
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
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
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人册。
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人保及接种有关疫苗。
如二个月未带小孩接种,应及时进行随访。
五、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制度一、在本地居住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
五、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为按规定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儿童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加强流动人口计免知识宣传,提高使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七、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并将其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实行独立报表上报。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年初将本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计划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三、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进出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的冷冻层贮存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普通冰箱的冷藏层(2℃-8℃)贮存百白破和白破混合制剂、卡介苗、乙脑疫苗、乙肝疫苗、风疹疫苗等,其他疫苗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进行贮存,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
五、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计划免疫专用普通冰箱和低温冰箱,配置能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建立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建档建账:设备名称、数量、型号、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七、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一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他冰箱。
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
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
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八、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免疫规划例会制度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管理规范》,结合《泸州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我镇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不断提高接种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内不定期召开科务会,安排当前免疫规划工作,处理预防接种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每二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
1、传达上级免疫规划文件及会议精神。
2、通报前期对村卫生站免疫规划督导情况,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案和办法。
3、对乡村医生免疫规划知识、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等进行培训;让乡村医生掌握接种后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4、安排下步免疫规划工作。
三、定期向分管院长和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免疫规划工作。
预防接种证、卡(簿)管理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1、防接种证、卡(簿)实行属地化管理。
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要及时建立预防卡(簿)。
2、接种门诊对适龄儿童在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3、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要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4、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接种单位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5预防接种卡(簿)由镇预防保健站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