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报表数据统计规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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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统计报表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报表制度。

2. 本报表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企业和单位。

3. 各级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编制和报送的监督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统计报表种类和内容1. 基础统计报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研发情况等。

2. 专项统计报表:包括行业运行情况、重点产品产量、技术改造情况、投资情况等。

3. 统计报表内容应当包括文字说明、数据表格、相关附录等。

三、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1.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统计报表种类、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统计报表。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使用制度,保证统计资料的安全。

3.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统计报表报送所在地级市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4. 各级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在收到统计报表后,及时进行审核、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上级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四、统计报表的公示和公布1. 各级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依法对社会公开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开统计数据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责任1. 企业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企业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附则1. 本报表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报表制度的解释权归工业和信息化部。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报表制度进行修订。

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已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监管和规范这一领域的发展,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显得尤为关键。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兴起,给银行业带来了诸多机遇。

它打破了传统金融业务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使得金融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客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进行各种金融操作,如转账、理财、贷款申请等。

然而,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创新性使得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变得更加困难。

不同的业务模式、产品类型和交易方式,都需要有针对性的统计方法和指标。

其次,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面临更高的要求。

在互联网环境中,数据容易受到网络攻击和篡改,如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再者,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监管的难度也不断加大。

监管部门需要及时准确地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行情况,以便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建立完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势在必行。

这一统计制度应当涵盖全面的业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对于每一项业务,都要明确其统计口径和方法。

在数据收集方面,应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平台,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报送相关数据。

同时,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校验,确保数据的质量。

统计指标的设定应当科学合理。

既要能够反映业务的规模和发展速度,如交易金额、用户数量、业务增长率等,又要能够体现业务的风险状况,如不良贷款率、逾期率等。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对于未按照要求报送数据或者报送数据不准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此外,还应当建立数据分析和应用机制。

通过对统计数据的深入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发展提供指导。

例如,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数据分析发现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电商数据统计的操作规程

电商数据统计的操作规程

电商数据统计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一:数据搜集和整理1. 确定需要统计的数据指标,如销售额、订单量、用户数量等。

2. 根据需要的统计周期,如日、周、月,进行数据搜集。

3. 将搜集的数据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操作规程二:数据清洗和筛选1. 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排除异常值和错误数据。

2. 根据需求,筛选出符合统计目的的数据,如特定时间段、特定产品类别等。

操作规程三:数据存储和保护1. 将整理好的数据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存储,如数据库、Excel等。

2. 确保数据的安全性,设置权限和保密措施,避免数据泄露和损坏。

操作规程四:数据分析和统计1. 使用统计分析工具,如SPSS、Excel等,对数据进行分析。

2. 根据需要,进行数据的可视化处理,生成图表和报表,以便更直观地呈现统计结果。

操作规程五:数据解读和应用1. 根据统计结果,对数据进行解读,发现问题和趋势。

2. 依据统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和市场策略。

操作规程六:数据监控和更新1. 对统计结果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或变化。

2. 定期更新数据,保持数据的实时性,避免使用过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

操作规程七:数据报告和沟通1. 根据需要,编制数据报告,清晰地呈现统计结果和分析结论。

2. 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分享数据报告,共同讨论分析结果和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操作规程八:持续改进1. 根据数据统计的结果和反馈,进行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数据统计的流程和方法。

2. 密切关注行业和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操作规程,适应电商数据统计的新需求。

以上为电商数据统计的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的数据处理方式,可以提高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和效率,为电商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电子记录报表管理制度

电子记录报表管理制度

电子记录报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记录报表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记录报表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三、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电子记录报表的管理工作,其他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录入和提供。

四、基本要求1、公司内所有数据必须以电子记录的形式保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所有数据都应该有清晰的来源和记录时间,以便追溯和核实。

3、每个部门必须进行数据的审查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记录报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篡改或删除数据。

五、报表管理流程1、数据收集:各部门定期提供相关数据,包括销售额、成本、利润等。

2、数据录入:相关部门将数据录入公司内部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数据审查:财务部门对数据进行审查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4、报表生成:根据收集的数据生成相应的报表,包括日报、月报和年报等。

5、报表审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报表分发:生成的报表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分发和汇总,以便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

七、数据保密1、公司内所有数据和报表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2、公司内部员工也须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或传播公司内部数据。

3、离职员工需将所有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归还给公司,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公司内部记录报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

2、对于故意篡改或者伪造公司数据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公司保留继续修改和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制度经公司领导确认,自即日起生效。

希望公司所有员工严格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公司数据的安全和真实性。

制定人:XXX 公司财务总监批准人:XXX 公司总经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强统计监测,提高金融监管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金融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互联网金融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贷款、互联网理财等。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章统计范围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统一的统计范围,并在内部统计系统中开设相应的业务代码。

第六条统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互联网金融业务:(一)互联网支付业务: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的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等服务。

(二)互联网贷款业务: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向客户提供的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等服务。

(三)互联网理财业务: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各类理财产品。

(四)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如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等。

第三章统计要求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统计互联网金融业务:(一)开设相应的统计指标: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开设相应的统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笔数、交易金额、用户数量等。

(二)记录交易明细:记录每笔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交易明细,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对象等信息。

(三)保障数据的准确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按照规定的统计周期,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第四章统计报告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报送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报告:(一)报送频率:按月报送统计报告。

(二)报送内容:统计报告应当包括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交易笔数、交易金额、用户数量等统计指标。

(三)报送渠道:统计报告应当通过统一的报送渠道进行上报。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规范运行和管理,规范本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报送程序、内容、方法,明确非现场监管信息编制、审核、报送人员职责,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非现场监管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及时性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及数据内部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某银行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施‚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关各部室。

第二章客户端报送系统运行管理第三条科技开发部门承担我行的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的安装、配置、维护的责任,并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权限设置规定来设置用户权限,做到系统管理员同业务人员分离,严禁一人多职。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在对客户端报送系统进行维护时,必须有负责使用该系统的业务人员在场。

第六条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登陆口令必须做到保密。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在每期数据报送之后对客户端报送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文件应同客户端报送系统异地存放,并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八条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安装文件、系统资料都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查看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日志,如日志中出现错误操作,应在当天之内解决系统错误,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告知河北银监局的应立即与河北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取得联系。

第十条负责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操作客户端报送系统。

第十一条使用客户端报送系统的业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来使用系统,严禁随意改变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装有客户端报送系统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人、专用,严禁其他人使用该计算机,严禁在该计算机上进行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无关的操作。

G14_I、III填报说明

G14《授信集中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旨在收集商业银行大额授信数据,用以反映各行对客户的授信集中及质量情况。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授信集中情况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0010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只填报第I部分和第III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只填报第III部分)、、村镇银行(只填报第I部分和第III部分)、农村资金互助社(只填报第III部分)、贷款公司(只填报第I部分和第III部分)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从非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反映授信集中及质量情况,分为三个部分:第Ⅰ部分为《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第Ⅱ部分为《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授信情况表》,第Ⅲ部分为《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

贷款五级分类主要依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以及《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文件)要求。

银行金融统计报表实施细则

银行金融统计报表实施细则银行金融统计报表实施细则,是指在银行业务传统管理基础上,实现对银行业全面、准确、及时、同步、核对的监测和管理目标所采取的规定性措施。

下面将就银行金融统计报表实施细则的制定及其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定细则的背景和目的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性行业。

银行业在资金流动和收支两方面对整个经济体系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是财经和金融信息的重要集散和交互中心之一。

金融统计报表是银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通过国家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反映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状况、运转情况、财务状况及风险程度,为政府、监管机构、投资人和各个利益相关者及时提供关键性信息,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切实维护银行(金融)体系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细则制定的基本原则细则是金融监管机构为了实现对银行业务全面、准确、及时、同步、核对的监测和管理目标所采取的规定性措施。

为了保证制定细则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必须遵循4点基本原则,即:1.制定要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符合国际金融统计报表标准;2.制定的标准必须比银行高于一级,制定的所有数值要求必须符合银行的实际业务经营状况;3.制定过程必须遵循透明、公正、民主的原则,保证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4.必须保证细则对银行金融统计报表的监测和管理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细则主要内容和要求银行金融统计报表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和要求,分别是:1.内容要求:细则所需要收集的数据应该包括银行涉及到商业银行维护持有的所有类别。

这是银行统计数据的主要领域。

收集的数据内容应该准确、全面、客观、及时、标准化和格式化,以便于监测、管理和统计。

2.监测和管理要求:银行金融统计报表实施细则要求监测和管理目标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在广义上,监测和管理要求对银行业务开展的全过程进行审核和控制。

在狭义上,监测和管理要求对银行业务某一特定环节进行审核和控制。

单位数字统计规章制度

单位数字统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数字统计工作,加强信息管理,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数据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单位数字统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数字统计工作。

第三条单位数字统计工作指单位内部或对外发布的各类数字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发布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统计报表的填报、统计口径的确定、数据的整理和处理等。

第四条单位数字统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统计、财务统计、生产统计、销售统计、客户统计等方面。

第五条单位数字统计工作应当遵循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数字统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数字统计工作机构,明确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数字统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数字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纠正统计错误。

第八条单位数字统计工作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数字信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第九条对于数字统计工作中发现的数据造假、篡改等行为,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惩不贷。

第十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地方,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编制和报送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数字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制度,确保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数字统计数据采集的流程和流程,明确数据来源、流向和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数字统计数据的分类和归档制度,定期整理和归档统计数据,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送数字统计报表,确保数字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数字统计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单位对于数字统计数据的编制应当遵循统一的口径和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数字统计数据的验证和审计制度,严格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单位对于数字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客观的原则,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银行统计报送工作实施细则

**银行统计报送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管统计报送流程,明确报送部门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报送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行统计工作遵循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本行统计报表根据需求划分为五大类,分别为人民银行报表、银保监局报表、财政局报表、其他监管类报表、临时性报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统计相关部门及各分支行。

第二章统计报表制定第五条本行统计报表制定遵循统一、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效益成本,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资源,在满足实际需要的前提下,避免重复,切实减少统计报表数量。

第六条总行统计管理部门在综合调查分析全行数据需要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充分征求各业务管理部门意见,统筹规划,统一制定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每年修订一次。

每年年初,总行统计部门根据全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制度的要求,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统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七条统计报表包含以下内容:(一)填报要求,包括填报机构、报送频度、报送时间、报送方式、数据来源、数据单位等。

(二)指标解释,对报表每一项目和指标以及填报内容作出详细解释说明和定义。

(三)审核要求,报表内各项目之间以及与其它报表项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总行计划统计财务部为全行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具有数据填报、数据校验、报表打印、数据汇总、数据恢复、文件提交、文件生成、数据查询、发派任务、发放权限、修改支行功能权限、修改支行数据权限、修改支行报表权限。

第九条总行风险管理部为信贷统计管理部门,具有数据填报、数据校验、报表打印、数据汇总、数据查询、发派任务、发放权限、修改支行功能权限、修改支行数据权限、修改支行报表权限。

第十条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运营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贸易金融部、电子银行部、法律与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资产保全部、普惠金融部、人力资源部、资金营运中心及各分支行等相关部门具有数据填报、数据校验、报表打印、数据查询、任务提交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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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合行、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合行、农商行贷记卡业务统计表
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透支 海峡 金额 普 万元) 旅游 (万元) 通 金卡 卡
比年 环比 逾期 初增 户数 普 公 海峡 海峡 增幅 幅 ( 户) 通 务 旅游 旅游 % % 卡 普卡 金卡 卡
本年交 环比 同比 同比 卡均交 易总笔 增幅 增幅 增幅 易笔数 普 公 海峡 海峡 数 % % ( 笔) 务 旅游 旅游 取现 消费 % 通 ( 笔) 卡 普卡 金卡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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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 同比 总交易 排 增幅 增幅 金额 普 公 海峡 海峡 名 亿元) % % (亿元) 通 务 旅游 旅游 卡 普卡 金卡 卡
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卡均 环比 同比 交易 排 增幅 增幅 公 海峡 海峡 金额 名 % 务 旅游 旅游 取现 消费 % ( 元) 卡 普卡 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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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笔均 本年交 发卡 同比 交易 排 易总金 手续 增幅 额 金额 名 费收 % 万元) ( 元) (万元) 入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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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普 通 卡 金 卡 员 工 卡 环比 总授 公 海峡 海峡 增减 信额 普 度 通 务 旅游 旅游 % 卡 普卡 金卡 卡 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卡均 公 海峡 海峡 授信 普 务 旅游 旅游 额度 通 卡 普卡 金卡 卡 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公 海峡 务 旅游 卡 普卡
环比 逾期 公 海峡 海峡 增幅 金额 万元) 务 旅游 旅游 % (万元) 卡 普卡 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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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Biblioteka 务统计表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其中 其中 金 卡 员 工 卡
本期交 环比 易总笔 增幅 普 数 % 通 ( 笔) 卡
普 通 卡
金 卡
环比 同比 卡均手 员 海峡 海峡 消费 增幅 增幅 续费收 排名 公务 费用 利息 % % 入( 元) 回佣 工 旅游 旅游 收入 收入 卡 收入 卡 普卡 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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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发 环比 同比 同比 卡手续 增幅 增幅 增幅 费收入 % % % 万元) (万元)
汇总单位:
贷记 机构 机构 卡存 其中 普 通 卡 金 卡 员 工 卡 本期 本年 公 海峡 海峡 新增 新增 务 旅游 旅游 卡 普卡 金卡 激活 卡存 量 ( 张) 其中 普 通 卡 金 卡 员 工 卡
报表类型:
激 公 海峡 海峡 活 务 旅游 旅游 率 卡 普卡 金卡
名称 代码
量 ( 张)
1
全省汇总 地区汇总 地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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