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支一扶考试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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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1)

1.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A.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

B.天津市人民政府

C.中共重庆市委

D.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2.下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有:

A.修改宪法

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C.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D.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法制是相对于非法律性质的社会规范而言的,法治则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B. 法治往往与民主、人权相关联,而法制既可与民主、人权也可与专制、特权相联系

C. 法制主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法治则主要解决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D.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法治是法制的实现和保障

4.依宪法规定,没有明确限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职位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

B.国家副主席

C.国务院秘书长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5.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我国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

A.民主选举

B.民主决策

C.民主管理

D.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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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必须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故B、C错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北京市人大,不属于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范围,而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属于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故正确答案为D。

2.D【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指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等职权,而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据此,正确答案为D。

3.ABC【解析】这是一道政治常识题,通过平时的政治知识可以知道“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但“法治”不是“法制”的实现保障。故正确答案为ABC。

4.A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据此,正确答案为ACD。

5.ABCD 【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所以我国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故正确答案为ABCD。

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2)

1、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盗伐林木罪、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矛盾,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努,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同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3、甲因为男友乙不忠于自己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咖啡中并让乙喝下。乙在床上昏睡,甲打算去离家附近的一座山上自杀,但是犹豫徘徊了一夜,心生悔意。于是急忙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4、甲晚上潜入一古寺,将寺内古墓室中有珍贵文物编号的金佛的头用钢锯锯下,销赃后获赃款10万元。对甲应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责任?

A.故意损毁文物罪

B.倒卖文物罪

C.盗窃罪

D.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5、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

A.个人所有财产

B.依法规定享有的财产

C.个人合法财产

D.公民收入和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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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B 【解析】:依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解释》第9条,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故选B.盗窃后的销赃行为与盗窃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从一重处理,不另定销赃罪。

2、答案:D【解析】赵某当时虽在下班时间和非工作场所,但他是刑事警察,职务特殊,处于随时待命状态,制止斗殴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因此该行为与其职责有关,不属于个人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赵某在不必要的情形下违法使用手枪致人伤害,根据该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因此选D.

3、答案:C【解析】《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fanzui),由于犯罪(fanzui)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题中,甲已经着手实施了故意杀害乙的行为,所以排除犯罪预备的可能。乙未发生死亡的事实排除了犯罪既遂得可能。

4、答案:C【解析】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故选C.)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尚未出土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

甲盗窃的是有珍贵文物编号且安放在古寺中的金佛的头,说明这尊金佛已经出土,不再属于古墓葬中尚未出土的文物。

5、答案:C【解析】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权利。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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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3)

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2.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亦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中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A.标的物交付时

B.买方付清全部货款时

C.合同生效时

D.合同成立时

3.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自动解除

B.自始无效

C.继续有效

D.不生效

4.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倍受歧视。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C.侵害了甲的生命权

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

5.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A.所有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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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解析】知识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法律关系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用马克思的话说,人与人的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尽管有财产性,有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等,但作为法律关系还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项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D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只有C项说法不正确。因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既有合法行为,如合同,也有不合法的行为,如侵权行为。

2.A【解析】知识点是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其标的物何时转移,不仅关乎买方是否获得该物,而且关乎标的物意外灭失后其风险的承担。为了充分实现私法自治,合同法允许当事人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如果未作约定,法律必然要加以规定。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在后三项情形下,在B、C两项的情形下,只有当事人特别约定才可以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D项在简易交付条件下,根据法律特别规定,可以作为所有权转移时间。如甲、乙支前先行订立租赁电脑合同,乙作为承租人占有电脑,后两者又签订买卖该电脑合同,电脑所有权便自买卖电脑合同成立时转移。

3.C【解析】知识点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附条件法律行为中的所谓解除(消灭)条件和延缓(停止)条件都是条件对该行为所产生的作用,是导致该行为生效还是终止效力。导致生效的条件成为延缓条件;导致失效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或不成就是指条件的内容(某种事实)是否发生,发生了即为成就,不发生就是不成就。如果附解除条件,所附条件不成就,意味着事实没有发生,原来的行为继续有效,故C项正确。如果条件成就,行为自动解除。因此,容易混淆的就是A项。B项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D项是附延缓条件不成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4.B【解析】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刺探、调查个人信息,干涉、监视私人活动,侵入、窥视私人领域以及非法公布、利用他人隐私等。报社作为新闻媒体,报道真实的事实是媒体的责任,但这种报道必须有限度,即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如果女影星的事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女影星的隐私权就要受到限制。本题中并未指明女影星的“不光彩”事情牵涉公共利益,“不光彩”的事情是女影星不愿公开的,他人也

不便知道,故报社的报道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选项A错;甲的自杀行为是对自己生命权的处分,甲的健康权受损是甲自己的行为所致,不是报社的报道行为本身,故选项C、D不符合要求。

5.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自然人和法人作为两大基本的民事主体,其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同。专属于自然人享有的主要是人身权的内容。但我国民法规定的人身权主体也包括法人,法人享有的人身权仅限于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4)

1.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

A.饮料的配方

B.转基因大豆的生产方法

C.疾病治疗仪的制造方法

D.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2.甲、乙二人同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的行为属于()。

A.拾得遗失物

B.获取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3.买卖合同不属于()。

A.双务合同

B.不要式合同

C.有偿合同

D.实践性合同

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

a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

b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

c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

d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只能采明示方式

5.甲创作一小说已发表;乙经甲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也已发表;丙表演该戏剧并由丁音像公司制作成录像制品出售,丁应()。

A.只向甲付酬

B.只向乙付酬

C.只向丙付酬

D.向甲、乙、丙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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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解析】知识点是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属于发明创造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允许授权范围的,都不能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科学发现(非发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普及人类);动物和植物品种(普及人类);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其中,植物和动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

依此规定,A、b、C分别属于产品的方法发明,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范畴。只有D项相当于专利法规定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尽管把“诊断”改为“预防”,也同样不能授予专利权,故该项符合题意。

2.B【解析】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这三项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态度和行为是否事实。拾得遗失物要求行为人主观知道“拾得”的法律意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有主观过错,即故意和过失。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管理人已经实施了管理行为。从本题所给事实看,“乙的羊群混入甲的羊群”和“甲不知”,这两个条件足以表明甲的行为不属于A、D项的拾得遗失物和侵权行为。甲只是“赶羊回家入圈”,并未实施管理,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3.D【解析】知识点是买卖合同的特征。在合同法中,买卖合同是有特定含义的,其本质特征是转移物的所有权,对方支付价款。其转移的标的物一定是物,如果是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不属于买卖合同。

在备选答案中,明显不属于买卖合同特征的就是D项,买卖合同当事人一经约定,合同对当事人即产生法律效力,而不是等到实物交付。故正确答案是D项。

4.C【解析】知识点是放弃继承和放弃受遗赠行为的形式。

由于继承、受遗赠都是单方行为,法律直接规定其行为表示形式的效力。对此,我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之所以对继承和受遗赠规定不同的行为方式,主要因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

5.D【解析】知识点是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中的获得报酬权。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乙征得同意取得甲作品中的改编权,享有改编剧本的著作权;表演他人作品的,应当征得剧本著作权人的同意,表演者对其所作的表演享有邻接权,邻接权人有许可他人制作录音录像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因此,《著作权法》: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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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5)

1.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 犯罪的一般客体

B. 犯罪的同类客体

C. 犯罪的直接客体

D. 犯罪的对象

2.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查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A. 纯正的作为犯

B. 不纯正的作为犯

C. 纯正的不作为犯

D. 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3.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犯罪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A. 缓刑

B. 管制

C. 假释

D. 减刑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A.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 对象认识错误

C. 手段认识错误

D. 客体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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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解析】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2. C【解析】遗弃罪(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3. C【解析】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题干中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即意味着该犯罪分子已经被剥夺人身自由。

4. D【解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D【解析】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处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总原则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定,不因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因此排除选项A。

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对象认识的错误,但是对犯罪客体认识没有错误,则对刑事责任不发生任何影响;据此,排除选项B。

手段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罪过成立,但是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只负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据此,排除选项C。

客体认识错误的,则依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客体种类定罪。比如,甲认为乙包中藏有钱财实施抢劫,而乙包中实际藏有手枪,据此应当排除甲抢劫枪支罪的故意,即应当认定甲构成抢劫罪,而非抢劫枪支罪。因此,选项D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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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日出

B.备课

C.赠与

D.恋爱

2.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

B.生命权

C.肖像权

D.扶养权

3.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智力创作成果中不属于作品的是()。

A.讲稿

B.魔术

C.地图

D.杂技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A.首饰

B.记名有价证券

C.麻醉品

D.盗窃物

5.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3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A.20年以下均有效

B.25年以下均有效

C.30年以下均有效

D.35年以下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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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一个客观事实是否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看它是否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这些客观事实与主体的意志之间的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称为自然事实,与主体的意志无关,如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以及那些引起损害的各种自然现象;行为是受主体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如买卖、赠与、租赁、运输、保管、拾得遗失物、侵权行为等。

在本题中,A项日出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没有引起法律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项、D项属于人的行为,但该行为本身也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备课、恋爱行为都不足以从法律上约束行为人,故也非法律事实。只有C项赠与,作为人的行为,一旦实施赠与,即可产生法律关系,赠与人受其赠与承诺的约束,受赠人可以通过赠与行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理论问题,作为考点主要是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方面。如“某物丢失报废”和“抛弃某物报废”,是行为还是事件?答案是前者是事件,后者是行为。另外关于不当得利是行为还是事件的问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是后者。

2. B【解析】正当防卫的适用。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法律上对于正当防卫要求:第一,必须是现实存在的正在发生的、不加以防卫便不能排除的不法侵害行为;第二,实施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三,防卫造成的直接损害只能加于不法侵害人;第四,防卫行为的强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当。

【考生注意】只要对正当防卫制度有基本的理解,该题不难选择。但该题引出一个信息,即不同的民事权利,其保护方法不同。如消除影响所适用的民事权利,只能是精神性人格权。

3. B【解析】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范围。作品是著作权客体,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我国《著作权法》采用列举的形式规定了所要保护的作品的范围。本题中,A项讲稿作为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C项地图、D项杂技(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确定)等在著作权法中都明确列举作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有B项魔术虽然也有创作成分,属于智力成果的范畴,但著作权法却没有列举,故B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考生注意】该题不够严谨。《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中包括杂技艺术作品。在2002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对杂技艺术作品的解释中明确包括杂技、魔术、马戏等。按照理论上的解释,魔术、杂技都必须具有创造性,属于艺术作品范畴时,方可享有著作权。

4. A【解析】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的制度。

据《民法通则》以及司法实践,以下物的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1)赃物;(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3)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文物等;(4)不动产,不动产适用登记制度,不适用善意取得。(5)属于特定主体的财产。

本题中,C项麻醉品、D项盗窃物肯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至于B项记名有价证券属于特定主体,因而也不适用善意取得。故只有A项首饰品符合题意。首饰品包括的范围很广,即便是金银饰品,只要其允许流通,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考生注意】善意取得制度多次出题,选择题类型基本陷于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本题的考点分析对此进行全面概括。但因为理论上和实践中对该制度的适用是否适用于盗窃物、遗失物、不动产等还存在很多歧义,因此,要根据命题所给条件灵活把握。如在案例分析中出现遗失物的非法转让,价格合理、公开拍卖,依此可以认定适用善意取得。

5. A【解析】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仅仅是物的使用权,因此,《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考生注意】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不约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20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其余的15年无效,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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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A.营业执照

B.荣誉

C.名称

D.名誉

2.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3.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的期间属于()。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C.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期间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5.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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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解析】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也可以成为人身权的主体。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法人名誉是对法人的信誉、商誉等的评价,伴随的法人的成立而存在。法人荣誉是法人从特定组织依法获得的积极和肯定的评价。荣誉的取得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属于特定主体。因此,法人名誉、法人荣誉都无法转让。

法人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一个特定的标志,该标志经过登记而具有特定性,如果变更该标志,只要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故法人名称可以转让。

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法人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营业执照记载着法人的设立宗旨、业务活动范围。营业执照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同的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条件不同,营业范围也不同。故营业执照不能转让。

【考生注意】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权都可转让,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名称权是否可以转让?答案为否。

2.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

本题“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5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3.C【解析】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期间。诉讼时效是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没有行使权利将丧失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权利。

本题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表明提存物的受领权的法定存在期间是5年,过了该期间,受领权这一实体权利将消灭,而不是丧失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只有C项符合题意,ABD三项属于诉讼时效,应排除。

4.C【解析】实践性合同的范围。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相对,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交付实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要求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实物;而诺成性合同不要求交付实物,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故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A项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达成的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协议;B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两者的定义表明其为典型的诺成性合同。C项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该定义表明合同成立应以交付保管物为要件。D项运输合同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托运人一经约定即产生约束力,故运输合同也为诺成性合同。总上分析,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其他三项均为诺成性合同。

【考生注意】要物合同有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实践中还承认借用合同、借贷合同为要物合同。仓储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5.A【解析】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是死后生效行为,故不存在效力待定问题,可以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考生注意】遗嘱是自然人生前处分自己财产并安排有关事务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该特殊法律属性决定遗嘱人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或者其他人的同意,也不能由他人代理。只要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立遗嘱有效。哪怕是立遗嘱之后丧失了行为能力,对之前所立遗嘱的效力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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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A.代为书写遗嘱

B.代拟发言稿

C.代买办公用品

D.代为主持会议

2.在债的关系中( )。

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B.债权人、债务人都不是特定的

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3.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A.树上的果实

B.未收割的庄稼

C.银行存款的利息

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

4.某公司生产了一种饮料,其注册商标为“乐哈哈”。该公司同时又将“哈哈乐”、“乐乐哈”作为该饮料的商标予以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哈哈乐”、“乐乐哈”为()。

A.证明商标

B.联合商标

C.防御商标

D.集体商标

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A.婚姻自由权

B.亲属扶养权

C.作品修改权

D.仲裁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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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解析】民事代理的认定。一种行为是否为代理行为,可以通过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去认定。民事代理的特征要求:第一,必须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第二,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第三人进行活动;第三,必须是代理人有独立的意思表示;第四,必须是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结合四项要求分析本题所给选项,A项代为书写遗嘱中,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民事代理的第二、第三项特征,故该代书行为非民事代理行为。B项代拟发言稿与代书行为类似,缺乏民事代理的认定条件,故不符合题意。C项代买办公用品是代理人接受委托和第三人卖方进行民事活动,符合民事代理的特征。D项代为主持会议,因为其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不具备民事代理的所有特征。

【考生注意】民事代理虽然广泛适用,但有些事项不能代理。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等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为之的约稿、演出、授课等行为;合同特别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2.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债的特征。民法上的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该定义表明,债的首要特征是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当债务人不特定时,债权人缺乏提出请求的对象。因此,本题符合题意的选项为A项。

【考生注意】债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概念,不同于社会生活中所指的“欠债还钱”中的金钱之债。不论是单一主体还是特定主体,债权人债务人必须特定。

3.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孳息的认定。孳息是因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孳息必须在原物或权益上产生,必须与原物或权益分离独立,不是其组成部分。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树上的果实、B项未收割的庄稼都表明孳息尚未与原物分离,即孳息尚未产生,故A项、B项不属于孳息。C项银行存款的利息,自存款计息之日起,便与原物发生分离,故C项符合试题要求。D项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并非是供热管道所产生,缺少原物,故该热力也不构成孳息。可见,本题正确选项应当为C项。

【考生注意】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是依照物的自然属性产生的收益,如树上结出的果实,鸡生的鸡蛋;后者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如房屋的租金、储蓄利息等。不论是哪一种孳息,认定孳息时要求必须与原物分离,孳息作为一种独立的物而存在。在将来的孳息尚未与原物分离的,应当是原物的组成部分而非孳息。认定孳息的意义在于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如果当事人就物的孳息未进行特别约定的,原物或原权益属于谁,其孳息即归属于谁。

4.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近似于其主商标并使用于与主商标指定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若干商标申请注册而形成的系列商标的总称。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其驰名的主商标不被他人仿冒。本题所给的选项中,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特征非常明显,容易混淆的可能就是B项联合商标和C项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注册多个近似商标禁止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后者是一个商标禁止他人在不同的商品上使用。至于A项证明商标是证明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品质的商标,B项集体商标则与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同类,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标。结合试题要求,只有B项正确。

【考生注意】在联合商标中,使用在商品上的只能是主商标,与主商标近似的副商标不能只能申请注册,却不能用于自己的商品上。其目的只是禁止他人把副商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造成公众混淆或误认。考生还需要注意,我国允许注册文字、字母、图形商标及其组合商标,如海尔商标同时注册的是字母Haier。字母商标和文字商标不是联合商标,都是主商标,可以同时应用于商品上,作为联合商标的副商标是不能用于商品上的。

5.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权利的认定。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D项仲裁请求权是请求仲裁机构给予裁决的权利。该请求权非民法上的实体请求权,权利本身不能直接体现为实际利益,必须通过仲裁机构的具体裁决进行。仲裁请求权属于程序上的权利。故只有D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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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

2.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

3.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得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A.都是有偿的

B.都是无偿的

C.一般是有偿的

D.一般是无偿的

5.在我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自由主义

D.行政许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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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在一方发生违约时,如何适用,各国规定不同,理论也多有争议。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性质本不同,按理说各自适用即可。但一个国家毕竟有其立法政策。我国《合同法》为了体现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第11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择其一。本题选项中,只有D项符合试题要求。

【考生注意】违约金和定金并存时,如何适用,不能按照一般的逻辑推理理解,完全根据法律规定。当选择其一适用时,选择权在守约方。

2.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是指行为能力不完全的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说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2项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依据该条规定,民法理论上的解释是,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之前,该行为的效力不是无效,也不是有效,而是效力处在待定状态,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拒绝。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拒绝时,行为追溯到自始无效;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追认,该行为自始有效。在本题中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不是《民法通则》的规定,判断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的效力,因此,应当选择D项效力待定。A、B、C三项都不符合试题要求。

【考生注意】我国民事立法没有明确效力待定行为,但民法理论的解释是符合立法精神的。在合同效力体系中,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注意各种不同合同的区别。

3.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正确回答本题的关键是对于该条的理解。对照该条分析本题所给选项,不难看出,选项A经营状况恶化,缺少法条第一项“严重”二字,经营状况能否达到严重程度,是不安抗辩权成立的关键,没有严重恶化,仅仅是一般恶化或者有恶化的倾向,都不成立不安抗辩权,故该选项排除。B项丧失商业信誉完全符合第68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C项转移财产,缺少法条关于转移财产的目的界定,即转移财产必须是为了逃避债务才能成立不安抗辩权,故此选项也应排除。D项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能成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故也不符合试题要求。只有B项完全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也符合该题意。

4.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点。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些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社会所发生的,因此,财产关系的主体利益实现方面,主要体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等价有偿是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等价有偿要求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对价。所以说,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一般都是有偿的。至于民事主体之间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行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则属于例外的情形。

5.A【解析】法人设立的原则。由于法人的类型不同,各国规定的设立原则也不同。综合起来主要有自由(放任)主义、特许主义、行政许可主义、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和强制主义。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以外,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即可。因此,可以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的是准则主义。自由主义早已为各国所摈弃,特许主义是需要有专门的法令或者国家的特别许可。如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行政许可主义是指除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法人的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非公司法人的设立等。故此,只有选项A正确。

【考生注意】也有的教科书把准则主义和严格准则主义分开,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这仅仅是一种观点,考生视题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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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这属于( )。

A.空白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简单罪状

2.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了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 )。

A.一般自首

B.特别自首

C.坦白

D.立功

3.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4.甲、乙、丙在一起闲谈。乙说:“偷东西,哪个都会干。比如趁商店快下班时躲藏在商店里不要走,然后等到夜深人静时,拿点里面的东西再想办法出来就是了。”丙听后便于当天如此这般,潜入某商店盗窃了几件衣服,乙的行为构成( )。

A.不犯罪

B.从犯

C.教唆犯

D.主犯

5.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这种情形属于罪数论中的( )。

重庆三支一扶历年真题及解析

重庆三支一扶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5年重庆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72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1.2014年4月8日,玫茵堂珍藏明成化斗彩鸡缸杯在香港苏富比重要中国瓷器及工艺品春拍上,以 2.8亿港元成交。此次拍卖价格,刷新了中国瓷器世界拍卖纪录。7月18日,买家刘益谦在办交接手续的过程中,用这件价值连城的鸡缸杯喝了口茶。这一消息让众多网友吐槽的同时,不仅瞬间“秒杀”了众多“菲林”,也“亮瞎”了许多普通老百姓的眼睛。 在浮躁的社会心态下。“天价”一词总是能博取众多公众的眼球,由此而产生的“天价”系列产品也着实不少。从紧邻故宫的一套400平方米,报价1.3亿元的“天价”学区房,到56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从“故宫督造”标价2888元的“天价”粽子,到15万一斤的“天价”大闸蟹。尤其是本次拍卖中,以2.8亿元拍得一个小小酒杯,让我们觉得“天价”一词似乎始终不曾离我们远去。或许大家也没来由地感叹,我们真的那么“有钱”?我们的消费心理真的如此理性?我们的消费水平真的远超国际?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满足。而伴随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导致一部分消费群体开始出现了畸形消费心理。 尤其随着社会工作机械化的高度发达,体力劳动减少的同时,人的精神开始变得高度紧张。为了满足人们自身生活、心理需求,往往会通过高强度劳动、工作赚取更多劳动报酬去获得所谓的“享受”.于是便出现了众多的明明养车很吃力还要买豪车的“车奴”、明明工资仅能维持日常开支仍旧过度刷卡消费的“卡

奴”、明明能够攒钱过日却大把消费的“月光族”。正是因为这种被“强迫性消费”的牵制,部分国民的消费心理开始慢慢扭曲。 2.有一群人,他们收入不高,开销不少,拿到工资就把“粮饷”吃光;也有一群人,收入甚至不够维持生计,不到月底就手头紧张。他们就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叫“80后、90后”。他们不管手头有钱没钱,但是敢于花钱,用明天的钱来办今天的事。他们的消费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成为拉动消费的主力军。 杨先生今年27岁,2010年报名参加了国有企业省内统一考试,年底被分配到某大型国企商洛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作为年轻人的他,让很多人都羡慕不已。然而,他有自己的苦衷,由于老家是黑山的.在这里上班他不得不租住房子.一个月的房租是450块钱。而且还谈了一个女朋友,带女朋友出去吃饭,给女朋友买礼物,一个月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自己日常生活开支,和朋友聚会花费,每到月底,往往成为“负翁”。像杨先生一样,不少刚工作的年轻人,由于消费观念与上一辈人不同,很难有存款,甚至在不少人中常常有“寅吃卯粮”的现象。距离西方圣诞节不到一周,街头节日气氛日渐浓厚:悦耳的音乐、七彩的圣诞树、背着沉重包裹的圣诞老人等随处可见.商家精心准备的“圣诞礼物”——打折促销活动力度越来越猛。然而,在一些商场内可以看见,不少年轻女性仔细比较各品牌的打折价格后,悄悄地将物品放回原处。只看不买的现象较为突出。 “网上购物很方便,而且物品种类繁多,有很大的选择空间。”热衷于网购并供职于一家大型餐饮管理公司的王莉表示,岁末年终国内外许多知名品牌都全线打折。自从有了网络代购,她更热衷于泡在网上,点点鼠标就能轻松搞定国际大牌,一则可以节约部分资金,二则省去逛商场的麻烦。

2020年三支一扶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2020年三支一扶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准确答案 并将准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农业政策实施的方法一般包括行政方法经济方法( A )思想教 育方法。 A.科技方法 B.法律方法 C.管理方法 D.责任方法 2.政策一般由三大要素组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即政策背景( B )政策手段。 A.政策方向 B.政策目标 C.政策任务 D.政策功能 3.农业法规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 于农业生产经营的( A )的总称。 A.农业行政法规 B.法律文件 C.规范性法律文件 D.法律条文 4.《农业法》规定“在农村以( D )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 同发展振兴农村经济”。 A.私营 B.个体 C.国有 D.社会主义公有制 5.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 D )。 A.提升农业生产力 B.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C.增强集体统一经营 D.保障农户的经营自主权

6.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包或转让给第三者的其条件之一是( A )。 A.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B.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C.必须实行鉴证 D.必须实行公证 7.凡涉及向农民集资( B )。 A.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定 B.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决定 C.实行自愿原则 D.由村集体组织报方案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除《农业技 术推广法》另有规定以外实行( B )。 A.有偿服务 B.无偿服务 C.根据特殊情况采取有偿服务 D.以有偿为主对特殊劳动者无偿 9.劣种子之一是( C )。 A.以非种子冒充种子 B.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 C.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种子 D.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10.《农业法》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理应制定( A )。 A.交易规则 B.管理制度 C.许可制度 D.调控制度

2018年各地三支一扶考试分数线

1 / 10 2017年内蒙古三支一扶分数线 呼和浩特市 一、呼和浩特市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蒙授类: 二、呼和浩特市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贫困类: 三、呼和浩特市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普通类:

2 / 10 包头 包头市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普通类分数线:99.3 扶贫分数线:99.3 支教分数线:99.3 支农分数线:102 支医分数线:99.6 包头市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贫困类分数线:88.2 扶贫分数线:88.2 支教分数线:88.2 支农分数线:93.3 支医分数线:88.4 包头市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蒙授类分数线:78.5 扶贫分数线:78.5 支教分数线:78.6 支农分数线:80.4 支医分数线:89.7 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普通类分数线:102.8 扶贫分数线:103

支农分数线:103.1 鄂尔多斯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贫困类分数线:95.7 扶贫分数线:96.3 支教分数线:95.8 支农分数线:95.7 支医分数线:95.8 鄂尔多斯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蒙授类分数线:88.9 扶贫分数线:89.1 支教分数线:90.1 支农分数线:88.9 巴彦淖尔 巴彦淖尔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普通类分数线:98.8 扶贫分数线:98.8 支教分数线:98.8 支农分数线:98.9 支医分数线:99.5 巴彦淖尔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贫困类分数线:93.7 扶贫分数线:93.9 支教分数线:93.7 支农分数线:93.8 3 / 10

巴彦淖尔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蒙授类分数线:77.3 扶贫分数线:78.3 支教分数线:77.8 支农分数线:77.3 乌兰察布 乌兰察布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普通类分数线:102.4 扶贫分数线:102.4 支教分数线:102.4 支农分数线:104 支医分数线:102.8 乌兰察布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贫困类分数线:102.6 扶贫分数线:103.1 支教分数线:102.6 支农分数线:104 支医分数线:103 乌兰察布三支一扶笔试分数线—蒙授类分数线:76.2 扶贫分数线:76.2 支教分数线:76.2 支农分数线:77 阿拉善 4 / 10

2012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笔试真题回忆版

2012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真题(回忆版) 一、单选(单选45个,每个0.8) 1、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 2、市场竞争的三个阶段 即原始阶段、差异化阶段、文化阶段 3、在经济统计和分析工作中,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使用(不变价)表示的 4、城乡教育不均衡,关键是在(区域)?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髓是?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 6、就最近发生的事、思想倾向、社会活动发表的议论文章是指? 7、2012三农一号文件是新世纪以来第几个,第九个 8、农村经营方式家庭联产...... 9、闲置土地征收多少罚金 国土部6月7日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0、保密文件如何解密 11、泄露国家秘密的性质登记重大较大特大 12、多单位联合下文盖几个章 13、雷锋精神核心是啥雷锋精神核心为人民服务 1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立足点是啥,貌似是这么问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激发活力,进一步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支持。 15、现在中央农村回忆关于支农新提法强农惠农富农还是啥 16、关于欺诈,一个人欠钱,虚构投资房地产借高利贷用于挥霍和还钱,性质界定 17、民间借贷问题,简单就是几倍利息收保护,超出银行利息部分咋办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18、十二五期间把人口控制在13.9 19、近8年粮食增产主要依靠什么水利建设科技 20、公益诉讼制度规定,那些人可以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2011年10月24日,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首次增加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21、全球种植范围内最广、产量最大的谷物类作物是什么? 好像是玉米 22入学率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三支一扶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什么是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什么?是基于什么背景下提出并开始实施的?三支一扶考试网今日为大家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一、内容 2006年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 二、指导思想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计划落实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四、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 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报名录取流程图 1、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2、服务政策 三支一扶颁奖(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2016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试题

2016年宁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附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是对考生政治、经济、国情等基础知识的测试,请按要求作答。 2.本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3.答题前,考生应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所选项涂黑。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0.8分,共32分) 1.下列哪种情况不可以采用越级行文的方式( C ). A.情况特殊紧急 B.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 C.某市人民政府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拟在原某林场内建一座具

有一定规模的某市植物园,为此,决定向上级机关致文请求批准 D.国家林业局致文某县林业局要求调查该县某处森林发生重大火灾的原因,该县林业局调查清楚后向国家林业局行文报告 2.某中学生在上网查询资料时,发现有人正在利用国际互联网泄漏国家重要的经济情报.他及时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这名中学生履行了( A ). A.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B.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 C.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D.维护国家荣誉的义务 3.政府机构构成六要素中,属于政府机构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物质基础是( C ). A.机构设置 B.人员组合 C.行政经费 D.权责体系 4.使人与自然既区别开来又联系起来的基础是( C ). A.地理环境 B.生产资料 C.生产劳动 D.社会意识 5.公务员晋升正科.正处级职务,需分别任副科.副处( B ).

三支一扶综合知识(模拟题).doc

三支一扶综合知识(模拟题) 《综合知识》(本卷满分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答案中选岀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并将字母符号填入题后括号内?共45题,每题1分 1?“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 A.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B.要重视实践对理论的决定作用 C.要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D.要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理论 2.实践有力地驳斥了不可知论,因为它能够把()。 A.真理变成现实 B.谬误转化为真理 C.人的认识能力无限提高 D.人的认识器官无限延长 3.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发展趋势是()。 A.必然性 B.可能性 C.现实性 D.偶然性 4.“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和“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这两种说法()。 A.前者是辩证法的观点,后者是诡辩论的观点 B.前后二者都是辩证法的观点 C.前者是诡辩论的观点,后者是辩证法的观点 D.前后二者都是诡辩论的观点 5.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发展水平。 A.政治 B.科学 C.文化 D.生产力 6.不同事物具有不同的质,这主要是由于()0 A.不同的事物内部有其不同的否定方血 B.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发展规律 C.不同的事物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 D.不同的事物内部有其特殊的矛盾 7.南水北调的水将是用钱购买的,有偿使用。国家收水费的根本目的在于 A.增加财政收入 B.归还贷款 C.节约用水 D.治理污水

8.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产权清晰的要求,企业应该拥 有()。 A.资产所有权 B.经营自主权 C.法人财产权 D.重大决策权 9.有关财政,错误的说法是()。 A.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权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而形成的分配关系 B.财政投资的多少和分配于不同部门直接制约着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产业结构 C.根据财政收入的划分,债务收入属于预算外收入 D.财政政策的目标体现出简明,集中和相对稳定的特点 10.我国国民经济自1978年以来发展很快,这期间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时期的快速增长,其主要原因 A.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相结合 B.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C.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D.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1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o A.国有企业改革 B.培育市场体系 C.加强宏观调控体系 D.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12.()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纲领。 A.社会福利 B.社会优抚 C.社会救助 D.社会保险 13.著作财产权包括()。 A.发表权 B.演绎权 C.修改权 D.署名权 14.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表示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15.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应理解为()。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16.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2011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示

2011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示 (2011.8.2-8.11) 报考单位姓名成绩排名是否入围 平江县(招4人) 江婷68.5 1 入围胡晓丽60 2 入围许琴60 3 入围李祥龙59.5 4 入围胡时均59 5 入围李红妹58.5 6 入围方密57.5 7 入围金洪江56.5 8 入围汤颖54 9 入围童汀53.5 10 入围童河52.5 11 入围王斯禹51 12 入围李娜50.5 李纯49 向川资48.5 周吉48.5 李蓉蓉47 徐晶45.5 李展翼40.5 李佳40 朱诚40

罗笑笑39.5 彭祖成37 李婧36.5 胡朵缘0 易莹0 苏丹0 罗谦0 方权0 宋玉娥0 临湘市(招2人)何莹莹63.5 1 入围余文亮63.5 2 入围鲁志辉60.5 3 入围方静59.5 4 入围谭佐53.5 5 入围陈祉妍51.5 6 入围刘泽恩49 游林华36 余宇丹35.5 汪明慧0 方志平0 岳阳县(招3人)付威灿74 1 入围陈星74 2 入围刘燕74 3 入围孙敏71 4 入围

王永祥69.5 5 入围颜彦69.5 6 入围武佳新64 7 入围贺文64 8 入围李武雄62 9 入围龚星58 张乐54.5 黄丽54 张正高54 龚福军53.5 刘艳51 许颖51 毛程50.5 罗婷48 李晶46 岳阳县(招3人) 彭英44 毛志庆43.5 任文41.5 毛力子40.5 刘露38.5 李英0 黄丽0 杨扬0 孙玉洁0

刘猛0 华容县(招2人)李绍庆71.5 1 入围戴牡67 2 入围付娟61.5 3 入围袁用武57 4 入围白珉洁56.5 5 入围缪亚55.5 6 入围周艺55.5 6 入围朱柔55 万其54 易晓竹51 陈纯51 范智纯50 许强40.5 伍樱38 李琪芳0 李静0 经济技术开发区(招2人)张思齐72.5 1 入围张浩霖71 2 入围周朕宇70 3 入围刘兀66.5 4 入围 戴宁65.5 5 入围

2012年三支一扶期满工作总结

2012年三支一扶期满工作总结 推举阅读:两年的工作记忆,充实了我的阅历,磨练了我的意志,提升了我的修养,实现了我的价值。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政府对我的培养,以坚决的信念投入到广大的基层工作,以踏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以无私的奉献谱写绚烂的青春 一、学习、巩固、提高,提升综合素养。 加强学习,别断提高公德心。两年来,我坚持仔细学习各种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别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和工作水平,思想上别断完善,政治上更加坚决,工作上日益求精,工作角色在学习实践中得以尽快转变,自身综合素养稳步提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党委政府安排,团结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2008年被镇机关支部确定为进展对象重点进展。 转变观念,始终保持进取心。摈弃学生时代眼高手低的毛病,扎扎实实沉下去,主动投身到农村,别断增加社会阅历,积存基层工作的经验。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别断提高工作的业务水平,注重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学习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别断提高业务技能,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了迅速提高。 爱岗勤业,坚持永葆敬业心。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工作斗志投入到每一天的工作中。作为单位年轻同志,我时间严格要求自己,多做事算是锻炼,多做事算是学习,从别计较工作任务的繁杂,从别埋怨工作性质的复杂,从别推卸工作失误的责任。始终做到手勤、腿勤、嘴勤、脑勤、笔勤,以勤补拙、以勤养德、以勤修身,以勤求绩,以勤立信,以勤做人。 勤奋工作,出色的完成了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 扎实工作,时间铭记责任心。历口镇是祁门西部重镇,人口多、地域广,资源丰富,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环牯牛落旅游经济圈的进展,我镇的工作任务也相应加重,我也和全镇全体干部职工一道投入到历口镇的建设进展中去,仔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从历溪乡村旅游开辟的环境整治到湘东村新农村建设的验收,从全市新农村建设观摩会、乡村旅游观摩会到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观摩会,从湘东新村的农家乐建设到环砂村的农家厨艺大赛,从深正路的拓宽硬化到西塘的农业综合开辟,我都积极参与其中,为我镇中心工作的开展和完成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用拿得出、看得见、摸得着的绩效,取得了领导确信、同事认可、群众拥护的工作成果。 二、投入、转变、改进,加强履职能力。 我深刻的认识到,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并且,还有许多的别脚是显而易见的,还有不少未知的困难在等着我,我相信在单位领导、同事的帮助和我自己的努力下,我能克服这些困难,并迎难而上,迈向一具新的制高点。两年的基层工作告诉我,随着社会形式的进展,唯有别断提高自己,才干在日常的工作中游刃有余,才干更好的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才干为历口镇的大进展贡献更多的力量。为此我转变思路,经过学习交流,切实提升综合素养和工作能力,以提层次、强素养为目标,增强履行岗位职能的能力。 三、尽心、尽职、争先,推进本职工作。 领导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上,我就要把我的工作做好。正是凭借那个信念,我在历口镇先后在别同的岗位上都特别出色的完成了党委政府交办的各别同类型的工作。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中,我克服各种困难,协助统计员圆满的完成了我镇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由于本人工作踏实有方,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安徽省农业普查先进个人;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延续几个月我协同林业工作人员上山下乡,完成了历口镇20多万亩林地的勘测界定工作,现已投入到各类表格的过录、审核、汇总、录入的工作中来;在对外宣传工作上,我报送到祁门政务信息、祁门信息等平台上的宣传信息达数十篇,一定程度上为历口镇的对外宣

2015重庆三支一扶年真题版

2015年三支一扶真题---单选及作文 1.下列公文不可平行使用的是()。 A.意见 B.函 C.议案 D.决议 1.【答案】D。 2.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 A.全面协调可持续 B.统筹兼顾 C.科学发展 D.以人为本 2.【答案】A。 3.行政管理方法的作用不包括()。 A.是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 B.是实施其他各种管理方法的必要手段 C.可以增强管理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D.使管理活动纳入规化、制度化轨道 3.【答案】D。 4.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B.起诉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 C.适用调解原则 D.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 4.【答案】C。 5.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5.【答案】B。 6.下列属于版心外要素的是()。 A.份号 B.抄送机关 C.页码 D.成文日期 6.【答案】C。 7.下列公文标题拟写正确的是()。

A.XX市旅游局向上级建议举办“XX文化旅游节”的报告 B.XX公司就选聘新领导有不同意见给上级的函 C.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D.XX局批复答应购买办公用品的通知 7.【答案】C。 8.市场机制的核心机制是()。 A.风险机制 B.竞争机制 C.价格机制 D.供求机制 8.【答案】C。 9.我国《刑法》规定,不满()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9.【答案】A。 10.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 A.苗族 B.土家族 C.彝族 D.回族 10.【答案】B。 11.联合行文时署()签发的日期 A.首个签发机关负责人 B.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 C.主办机关负责人 D.协办机关负责人 11.【答案】B。 12.下列文种,应当标注签发人的是()。 A.通知 B.函 C.公告 D.请示 12.【答案】D。 13.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是()。 A.机遇与挑战 B.和平与发展 C.战争与威胁 D.发展与挑战 13.【答案】B。 14.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 A. B. C. D.

三支一扶模拟试题1

模拟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填在括号内。 1.1月31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文件连续第( )年聚焦“三农”,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流转。 A.七 专业小户 B.八 家庭牧场 C.九 农业牧场 D.十 家庭农场 2.武汉市城管局2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2013年3月1日起,中国内地首部( )法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将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城市管理范围、细化城市管理标准。 A.“城管” B.“大城管” C.“城管规则” D.“大城管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2013—2020年)。纲要提出,到2020年,职工( )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纲要强调,要加强跨行业、跨地区、多渠道的沟通和协调,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A.带薪休假制度 B.带薪年休假制度 C.带薪月休假制度 D.带薪日休假制度 4.签发是指( )。

A. 机关领导人在发文稿上签名 B. 机关领导人在文件正本上签名 C. 文件承办人在文件处理单上签名 D. 机关领导人对来文办理进行批示 5.我国战国时代哲学家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是一种( )观点。 A. 主观唯心主义 B. 客观唯心主义 C. 客观唯物主义 D. 机械唯物主义 6.特殊情况越级向上行文,应抄送给( )。 A. 直属上级机关 B. 直属下级机关 C. 系统内的所有同级机关 D. 有业务联系的机关 7.列宁说:“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适用的范围之外,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并且在这种情形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这句话主要揭示了( )。 A. 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B. 量的积累超越度的范围就会形成质变 C. 真理是相对的 D. 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包含的 8.被西方称为“物理学之父”,曾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的物理学家是( )。 A. 亚里士多德 B. 阿基米德 C. 伽利略 D. 开普勒 9.函的重要功能之一是( )。

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2012年江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关政策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政策方面享受到优惠。对考核合格、自愿留下的高校毕业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切实落实好他们的安置单位和编制等问题,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二)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的比例,聘用具有

相应专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主择业的,各级公共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

三支一扶人员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三支一扶”支教工作个人总结 为了实现自己儿时的梦想,怀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2012年9月,我光荣的走上了太和县“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岗位,我所支教的学校是阜阳市太和县民族中学,服务至今,已满一年。回顾一年的支教时间,感觉自己收获颇丰。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业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我的支教工作做个总结: 一、思想方面 要求自己积极进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政治学习,并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反思,努力提高觉悟。 二、工作方面 经常倾听那些有经验的教师的示范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与其他老师沟通交流,同时向他们也学习了很多有关教育教学的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在上学期的活力课堂大赛中取得二等奖的成绩。在下学期的高效课堂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成绩,并有幸得到教育局陈局长及中心校陶校长的好评。 三、学习方面 毕竟初为人师,在业务学习方面缺乏充足的了解。自己在不断

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一有时间就走进其他老师的课堂,学习他们 的教学方法,通过对比,及时弥补自身不足,进一步完善自身教学策略。我常常在备课时,边参考教学用书,边考虑我校的教学资源和学生的实际水平,从学生的角度去备课。课堂上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师生互动,以学生为主体的活力课堂模式。积极适应学校现代化教学,现已熟练掌握制作PPT及导学案的方法。 四、缺点和不足 这一年在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指导下,较好的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教育理论水平不高,教育教学经验不足等。我将在日后的工作中注重这方面学习,更好的完成教学工作。 一年的支教工作是短暂的,是忙碌的,也是充实的。重温自己的支教生活,尽管看起来显得有些平淡,但是它让我受益匪浅,更使我对支教产生了一种依依不舍的感情,能成为一名支教教师,是 我无悔的选择,支教生活所焕发的光芒将照亮我今后的人生道路。 ### 2013年8月15日

2020三支一扶考试法律常识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0三支一扶考试法律常识模拟试题及答案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法 2.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个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 A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 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我国的政体是 A 民主集中制 B 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4.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秘密投票的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5.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6. 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 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 A 抽象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 C 被动行政行为 D 非要式行政行为 7.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使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 A 客观性特征 B 关联性特征 C 合法性特征 D 排他性特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A 经理 B 股东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9. 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 A 自主选择权 B 公平交易权 C 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D 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 10.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 A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 调整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2-06-12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为继续做好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2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1届、2012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咨询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机构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公告。6月中旬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6月20日前自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根据学生表现择优推荐,推荐时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按毕业生填报志愿整理后分别寄送到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生源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2011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地址详见附件3)。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

三支一扶支教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三支一扶支教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2012年3月~2015年3月) 新开学区张强 三年的支教生活即将结束,回顾三年来自己的工作和表现,能够赢得学生的喜爱,受到同事的好评,得到学校的肯定,对于我真是莫大的安慰。而我自己在支教的同时也得到了升华,无论在思想上、业务上也可以说获益非浅!我先后在新开学区华掌小学、新开中小支教,无论哪所学校的老师,都有一种忘我的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她们——才是我真正学习的榜样。在新开学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同事的无私关怀下,我顺利完成了三年的支教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降低重心,做教学一线的普通人。 我并没有因为支教就有了“光环”。自从我踏进段庄校园那一刻起,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流水的兵”,而是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在每一个平凡的支教日子里挥汗泼墨,辛勤付出。首先,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做到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旷课,有事先请假,坚持集体办公,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其次、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在学校食堂里就餐,并利用茶余饭后或工作之余与老师们聊聊天,叙叙家常,谈论一些生活和工作上的琐事。生活上从不向学校领导提出过多的要求,平时与老师交谈中,从没有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一律按学校的要求去办事……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打心眼里高兴,为她们能够接受、理解我而高兴,为我能够融入这个集体而高兴。

二、关心学生,奉献爱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我在所教学生身上,倾注了全部的爱。课前,我认真备课,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各种情况,因材施教。课堂上我再现教师的风采,精彩的讲述,循循的诱导,积极地鼓励,深深的吸引着每一个学生。课后,我认真批改作业,按“四精四必”处理好学生作业,并对差生进行重点辅导,总是让每一个学生都理解消化了才肯罢休。工作中,我发挥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地教学精神,很快便与学生、家长、校领导和老师建立了和谐的关系。我还非常注意学生的养成教育,个人卫生教育,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我还非常关心学生的生活情况,能够和学生谈心,了解每个学生的生活,嘘寒问暖,帮助有困难的学生,。我还针对学生课外知识面狭窄这一实际情况,经常从自己家里带书借给学生看,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课外知识储备量。 三年的支教工作回想起来是短暂的,而过程中那些点点滴滴却始终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有人说:“使人成熟的,并不是岁月,而是经历。”在最短的时间内我已经爱上了那个教室,一个虽然并不华丽却可以让我感受真诚的教室;我也肯定我爱上了那个讲台,虽然不高,却可以让我无时无刻充满激情的讲台;我肯定我爱上了那个操场,虽然简陋,却让我感受到生命的力量,集体的力量,但是我更加明白我是爱上了那班淳朴的孩子,一群总会让我热情四射的学生。面对他们我所能做的就是以绝对的自信,百分的热情,最大的爱心去滋润他们。当我看到孩子们能流利的回答出问题的那一刻,我感到莫大的欣慰,为我的学生,也为自己,我体会到了身为人师的骄傲与责任。 此刻微风袭袭,万籁无声,繁忙的一天总算过去了。疲惫,烦躁在寂静中开始烟消云散,发觉这犹如一片净土,没有噪音,没有拥挤,

2012年三支一扶考试精选

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1) 1.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A.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 B.天津市人民政府 C.中共重庆市委 D.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2.下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有: A.修改宪法 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C.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D.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法制是相对于非法律性质的社会规范而言的,法治则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B. 法治往往与民主、人权相关联,而法制既可与民主、人权也可与专制、特权相联系 C. 法制主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法治则主要解决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D.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法治是法制的实现和保障 4.依宪法规定,没有明确限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职位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 B.国家副主席 C.国务院秘书长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5.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我国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 A.民主选举 B.民主决策 C.民主管理 D.民主监督 公务员考试在线https://www.360docs.net/doc/1618996960.html,答案解析: 1.D【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必须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故B、C错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北京市人大,不属于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范围,而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属于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故正确答案为D。

2.D【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指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等职权,而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据此,正确答案为D。 3.ABC【解析】这是一道政治常识题,通过平时的政治知识可以知道“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但“法治”不是“法制”的实现保障。故正确答案为ABC。 4.A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据此,正确答案为ACD。 5.ABCD 【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所以我国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故正确答案为ABCD。 2013年三支一扶招考考试法律习题(2) 1、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盗伐林木罪、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矛盾,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努,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同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3、甲因为男友乙不忠于自己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咖啡中并让乙喝下。乙在床上昏睡,甲打算去离家附近的一座山上自杀,但是犹豫徘徊了一夜,心生悔意。于是急忙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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