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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公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哪些第一章:总则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所得税的宗旨和原则,明确了纳税人的范围和义务,以及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益保护等内容。

第二章:纳税人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和界定,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章:所得该章节主要定义了个人所得的范围和种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第四章:所得的计算与确定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的计算方法和所得额的确定规则,包括税前扣除项目、税后扣除项目,以及不同类型所得的个税计算方式等。

第五章:税务登记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登记规定和程序,包括申请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第六章:纳税申报和预缴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预缴制度,包括纳税申报的时间和方式,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等。

第七章:税收征收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税务机关的查账和税务审核,以及纳税人的申诉和复议等。

第八章:税务检查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检查制度,包括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和程序,以及纳税人的配合义务和合规责任等。

第九章:税收返还和减免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返还和减免政策,包括适用于特定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个人所得税的退税程序等。

第十章:法律责任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包括税务违法行为的认定和罚款数额的确定等。

第十一章:附则该章节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特殊情况和特殊规定,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和适用等内容。

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会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需求,并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更加公平、合理和高效。

企业所得税的详细法规

企业所得税的详细法规

企业所得税的详细法规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对企业利润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它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起到了调节和约束的作用。

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征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规范和管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支付。

本文将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规。

一、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基本法律依据,它明确了纳税主体、纳税义务、税率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全国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生产或者从事其他经营行为所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的所得范围、计算方法、税率、税务登记、报告申报等基本要求,并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罚则。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企业计算纳税义务的具体方式。

通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企业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纳税期内实际取得的扣除所得减去免税所得后的净收入;税率是指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为了简化计算所设置的固定扣除数。

三、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投资、创造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税收管理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的有效征收,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

税务机关负责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依法纳税。

同时,企业也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报告和申报,对涉及税收的事项进行及时披露。

五、违法与罚则企业违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欠缴税款数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并可处以罚款。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由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各项扣除后的余额。

那么,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其中,基本生活费是指按月扣除3500元,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大病医疗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扣除。

这些扣除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有效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提高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

其次,针对特定群体的扣除标准也是需要了解的。

比如针对残疾人的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残疾人每年可扣除6000元的残疾人专项附加扣除。

这一项扣除标准是为了帮助残疾人减轻生活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

另外,对于外籍个人来华工作的扣除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籍个人来华工作的扣除标准是按照其实际情况和国际税收协定来执行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的。

在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了税率结构,并对一些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调整。

因此,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以确保自己享有应有的扣除标准。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个人所得税计算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可以帮助纳税人合理减少应纳税额,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

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以最大限度地享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优惠。

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为税法添实践之力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税收立法方面也无疑是日新月异。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很多税法,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所得税法。

所得税法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所得,应按规定征收所得税的法律。

而,就是对所得税法的具体执行操作进行规定和明确,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下面,我们将从实施细则的意义、重要性和实际应用等方面来探讨的内涵及其作用。

一、实施细则的意义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税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也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的出台,旨在对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对税收的监管和管理,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业务指引和严格的纳税标准。

实施细则既解决了征管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又避免了涉税纠纷和纳税人不公正行为的出现。

二、实施细则的重要性成为实际工作中的“法宝”,是由于其具有以下重要性:1. 确定了所得项目的明细:所得税是针对纳税人所得的税收,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何认定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确定了所得项目的明细,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明确纳税范围提供了指引。

2. 明确了所得识别的方法:对不同层次的纳税人,采用了不同的所得识别方法。

这不仅便于纳税人交纳税款,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税收的有效管理和监管。

3. 确定了扣除的项目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所得扣除的项目范围,细化了之前税法中所述项目,进一步规范了纳税人的税法意识。

4. 强化了调整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衔接: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管理方面提供了指引和规范。

同时,实施细则与税收调整办法的紧密衔接也使得纳税人在实际纳税过程中更为便利。

三、实施细则的实际应用不仅仅是书本上的规则,更是在实际纳税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纳税人的日常工作中,实施细则为其提供了法律法规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其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增强了其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在税务机关的纳税管理中,实施细则则为应对各种税收问题,提供了可靠的实践操作指导,增强了其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执行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律之一,它规定了企业的税收标准和税收执行方式,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和执行进行深入探讨。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

其中,税率是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类型,税率也有所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则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获得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所有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这是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基数。

税收优惠则是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就业等而给予的减免税收的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执行是确保企业依法纳税的重要环节。

首先,税务机关需要对企业进行税务登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

其次,税务机关需要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准确性。

此外,税务机关还需要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在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还需要与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企业如何遵守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企业,遵守企业所得税法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首先,企业应该认真学习企业所得税法,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

其次,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税务机关审核。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同时,企业还应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案例分析以某科技公司为例,该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获得了大量的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但是也存在一些费用和损失。

为了遵守企业所得税法,该公司首先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财务报表审核过程中,该公司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企业所得税详细法规

企业所得税详细法规

企业所得税详细法规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的一定比例作为税收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种。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本文将逐一介绍。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基本法律,该法律自1991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主要包含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税率等方面的规定。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按照其实际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某些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国家规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查补、举报、抽查、税前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申报书,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账务资料等信息。

•税前扣除: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先从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等经营支出,再按照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减免税款:国家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款减免政策,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企业,可获得税款减免优惠。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制定的法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前扣除和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于1991年1月1日被企业所得税法取代,但仍对一些早期税收政策仍有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补充性文件,其重点在于对于税前扣除和减免税款等方面的规定和明确。

该法规详细规定了什么是成本,哪些费用可以列入成本,同时对于企业不同部门账务处理、资产折旧、税前扣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告、通知和规划除了法律法规外,税务总局还会发布一些公告、通知和规划文件,详细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政策。

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优惠的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8.08.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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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2011-07-01 07:50:55 新华网|我来说两句(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责任编辑:NF018(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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