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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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热控管理制度

电厂热控管理制度

电厂热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厂热控管理工作,确保电厂生产运行安全稳定,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电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厂热控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对热控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2. 电厂班组长负责制定班组内的热控管理执行计划,并监督和检查班组内的热控工作;3. 热控人员负责日常热控工作,具体负责电厂的热控设备的运行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质量;3. 科学管理,精细化运作;4. 持续改进,提高效率。

四、热控设备维护1. 热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热控设备故障及时排除,避免影响电厂生产;3. 对热控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五、热控数据采集与分析1. 热控数据实时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2. 对采集到的热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3. 根据热控数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操作策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六、应急预案1. 制定电厂热控应急预案,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2. 组织人员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检查修订,保证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七、考核评价1. 对热控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促进其工作水平提高;2. 对电厂热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热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八、培训教育1. 定期组织热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2. 定期开展热控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3. 建立热控技术交流平台,促进经验分享和学习。

九、附则1. 本制度由电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电厂热控的规章制度

电厂热控的规章制度

电厂热控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热控工作,确保电厂生产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设备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厂热控工作,包括热力设备的操作、监控、保养、维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公司制度保持一致,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电厂热控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环保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电厂热控部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由生产部门协助完成。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障电厂热控工作安全稳定运行及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二章管理和组织第七条电厂应当设立热控部门,确定热控部门的职责和人员构成。

第八条热控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热控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九条热控部门应当定期制定热控工作计划,安排人员进行热控工作。

第十条热控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电厂应当建立热控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监控热力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的热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设备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电厂应当加强热力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第十四条电厂应当建立热控工作奖惩制度,激励热控人员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五条热控工作人员应当依据电厂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热控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各类热力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七条热控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热力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热控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作业指导书,正确操作热力设备。

第十九条发电机维修量程不得超过额定转速下的一半。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电厂应当建立热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热控工作人员应当配戴好安全帽、护目镜等防护用具,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二条热控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第二十三条电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热控联锁保护投切和自动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联锁保护投切和自动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联锁保护投切和自动装置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热控关键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定义、专用术语定义、执行程序、检查与考核、反馈。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系统投退管理,安监部、发电部、设备部、生技部的所有生产技术、运行、检修维护人员应熟知本标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一)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二)GB/T 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技术、管理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三)DL/T774-2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第三章专用术语定义第四条关键设备指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设备本身及人身安全、健康、环保、经济效益、电网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如出现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污染环境、机组停运或降出力等。

第五条关键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指为关键设备配置的保护、联锁、信号、自动装置,在关键设备发生异常时及时告警或切除关键设备,使之退出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章执行程序第六条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一)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业主管提出保护投入申请,并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并由双方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二)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或改动保护定值。

(三)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由提出变更保护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的专业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变更申请单,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经理审批完成后,方可进行系统的修改变更。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1 总则1.1 热控保护和联锁应随主设备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用退出。

1.2 热控保护和连锁应有完备、准确的定值清单、保护逻辑框图、接线图。

热控保护的整定值和保护逻辑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接线、系统配置必须与图纸、技术规范书等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1.3 与热控保护和连锁相关的传感器、仪表、测量装置和保护装置等,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1.4 接入热控保护系统的一次检测元件,有可能造成机组跳闸的就地装置或元部件,以及盘、柜内与热控保护相关的的端子排、端子都应有明显的标示。

1.5 热控保护投入运行前,其所涉及的热控信号、联锁,以及其它保护应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准确可靠;1.6 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运行中的装有热控保护装置的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7 热控保护和连锁,以及报警信号定值,应由热控专业负责采编,技术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后汇编成册,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每二年一次,对热控报警信号、保护和连锁定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经过充分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定值表的修改,并与核定报告一起及时归档保存。

1.8 投用的热控保护和连锁系统,应定期进行保护传动试验,定期核实、检查保护定值。

1.9 每季度热控专业应负责组织对保护和连锁的定值进行一次核实检查;有关保护定期试验的要求见热控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1.10 热控保护和连锁的修改、检修与退出必须办理热控保护修改与投、退手续,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热控保护和连锁修改完毕,应及时对保护定值清册和逻辑图纸进行修改,组态文件进行拷贝,并与保护修改资料一起及时存档。

1.11 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应取得制造厂、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技术部审核,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备案。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等DL系列电力行业标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监督技术标准》等有关条文的规定,制定《热控定值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热控定值的确定
第一条热控保护定值主要依据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保护设备安全的上、下限为基本,由资产设备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公司运行设备实际情况讨论确定我公司热控保护及信号定值。

第二条热控保护定值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的通知文件或会议纪要下发相关专业落实执行,未经领导签字的通知文件或会议纪要无效。

第三章热控定值的管理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随意更改热控保护及信号定值。

为防止误整定情况的发生,校验后的主要保护用测量仪表在机组检修中作为WH 点及热工监督点验收;其它保护用测量仪表在校验后应由班组或专业组织检查验收。

第四条与热工定值有关的开关量信号检定传动周期为一年;对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信号异常,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热控人员进行检查确认;
第五条每年由资产设备部组织对全公司的热工定值进行审核修订一次,并进行审批后发布;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九条被保护设备主人或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对热控保护定值和信号定值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条热控专业对热控保护定值和信号定值整定(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第九条测量仪表的复装直接关系到热控定值的正确执行。

机组检修后,测量仪表的复装正确与否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重要的保护用测量仪表的复装,班组或专业应组织检查验收。

热控专业安全管理制度

热控专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热控专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3)对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各级领导应亲自抓安全生产,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3)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应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3)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 安全操作规程(1)单位应制定热控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

(2)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

5.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程序等。

(2)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1)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四、热控专业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热控设备的技术参数、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 操作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域。

发电厂热控监督管理制度

发电厂热控监督管理制度

发电厂热控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电厂热控的监督管理,规范发电厂的运营行为,遵循热力发电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发电厂。

三、管理原则1. 安全为本,生产为先。

2. 热控设备应按照厂家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3. 热控人员应做到技术熟练、责任心强、操作规范,确保安全。

4. 严格按照燃料消耗节能、低排放与环保要求进行运行和维护。

四、管理职责1. 发电厂应设置热控监督管理机构,对热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和组织,负责全厂热控设施的事故预防和相关管理工作。

2. 热控负责人应履行热控设施的日常管理及运行监控,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热控人员进行学习及技术培训,提高热控管理和操作技能。

3. 热控人员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电厂所制定的规程程序和措施进行热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

五、工作内容1. 对热控设备的运行实施日常监督及检查。

2. 对热控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热控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3. 对热控设施实施全面安全评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案。

4. 进行热控设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热控管理和操作技能。

六、工作流程1. 热控设备的实施检验与监管⑴热控设备的生产安全检查定期对热控设备进行完整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⑵热控设备的维护对热控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⑶热控设备的整改及时发现热控设备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热控设备的改进与监管⑴热控设备的技术改进对热控设备的技术进行改进,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节能性。

⑵热控设备的节能改进对热控设备进行节能改进,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⑶热控设备的环境改善对热控设备的环境进行改善,以提高设备的环保水平。

七、制度实施1. 对本制度的修订,应于本文档中进行记录。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发电厂对新员工应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宣传。

热控安全管理制度

热控安全管理制度

热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热控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设备。

第三条热控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施策、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热控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管理有效实施。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热控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加强对热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热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热控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热控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九条企业应设立热控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热控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热控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独立制定和执行热控安全管理制度的能力。

第十一条热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员工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企业应设立热控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任命成员,负责热控安全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三条热控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热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

第十四条热控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对热控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评估,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方案。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热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促进工作的落实和改进。

第三章热控安全管理流程第十六条企业应对热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设备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热控设备的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运行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热控安全管理档案,记录热控设备的检查、维护、故障处理等情况。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热控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制定热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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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为加强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值修改等工作的管理,保证热控保护的
可靠运行,有效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造成损坏、事故扩大及人身伤亡,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植修改等工作的范围和程序。

3、本制度适用于玉林阳光热电厂热控保护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
2、机组在运行中,热控专业若需要处理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
置)时,必须由热控专业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见附件一),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如需要更改保护(含连锁,下同)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见附件二),说明定值修改原因,经电厂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作定值修改:工作前,热控、运行专业人员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作好记录,由当值值长布置执行。

因主机设备临时消缺及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申请临时退出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或修改保护定值时,由申请部门按上述程序办理保护投退,保护定值修改手续。

3、机组在运行中,因主要辅助设备、热控设备检修或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临时
退出主要辅助设备的保护,分别应由检修单位相关专业或发电部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需要更改保护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

经运行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定值修改,工作前,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4、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热控专业应根据其性质和要求,编写保护退
出、修改、变更的技术措施,由技术部对保护退出与定值修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

5、对于不影响机组运行的热控保护系统(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则由热控的相
关班组提出,经热控专业主管后专工审核后,经当值值长批准,由热控人员执行。

6、运行中,在紧急(事故)情况下,需临时退出热控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当
值值长按照管辖权限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有权命令热工人员先实施,事后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执行热控保护退出、修改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和交待,事后向热控专业主管汇报,并通知热控专业相关班组长。

7、执行热控保护退出及其定值的修改工作,必须由熟悉该保护系统的工作人员执
行,工作时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明确监护人。

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及监护人都要在《热控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上签名。

三、热控保护投入:
1、热控保护应随主机及主要辅机运行准确可靠地投入。

2、热控专业在处理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工作完毕后,
应及时恢复和投入热控保护。

3、在主辅设备的维修工作结束后,由主辅设备所属专业工程师提出保护投入申请,
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保护的投入。

①在机组启动、实验或运行等工作结束正常后,由发电部当值机长(班长)提出
保护投入申请,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保护的投入。

②热控保护投入工作必须由熟悉该保护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名
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明确监护人。

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及监护人分别在《热控保护(连锁)临时投/退申请单》签名。

4.热控系统的改进和修改:
热控系统的改进和修改包括保护、自动联锁等系统设备及逻辑组态的修改,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手续。

①热控系统的改进和修改申请:
②因主要设备的异动、更改,需对热控系统进行改进和修改时,由主要辅助设备所
属专业填写《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见附件三),因热控系统的改进,对热控系统进行修改时,专业填写“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应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和软、硬件修改内容。

③热控专业负责编写系统修改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报技术部审核,经总工程师
批准后由热控人员实施,并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在没有征得制造厂的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热控系统。

④热控系统的修改宜进行离线模拟实验,由条件时进行在线实验,验证热控系统软
件与硬件改进的正确性。

5、热控系统修改的执行:
①热控系统该应根据《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进行。

热控系统修改申请批准后,必
须经当值值长许可,方可执行。

②热控系统的修改工作,必须由熟悉该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名以
上工作人员参加,明确监护人,并对系统修改的具体操作进行核实和记录。

③热控系统修改或改进完成后,执行人与监护人共同在《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上
签字并做必要的说明和记录,同时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后及时按电厂《设备异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填写《设备异动通知单》,经技术部审核后,分别送发电部、技术部、技术档案室等有关部门存档,发可投入使用。

④热控专业应及时对定值变更和系统逻辑修改后的图纸进行整理,并进行组态文
件拷贝,《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及修改后的图纸应及时存档。

6、热控保护实验
①热控保护联锁实验时间
热控保护联锁实验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
②设备检修后做保护联锁实验;
③保护系统(设备、定值、逻辑等)变更后,进行实验,以验证其正确性;
④保护定期实验,按运行规程执行。

⑤热控保护的实验,由热控人员负责具体的实验工作,技术部热控专工参与、发电
部有关人员及检修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配合进行,热控专工和运行人员负责对热控保护动作状态和回路联动情况验收,结束后双方在“热控保护实验单”或“热控保护实验记录本”签字。

⑥热控保护实验正确并验收完毕后,根据运行规程按照本制度 2.2条规定投入运
行。

⑦热控保护实验、检修时,必须在有关操作台、机柜、盘上挂警告牌,以防误操作。

⑧300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实验项目,见附件四。

7、其他
①热控人员对主机及重要辅机热控保护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各班组应设有巡检记录本,记录检查情况。

②热控专业及专业班组应有专门的热控保护投退记录本,记录热控保护投入、退出、修改和实验情况。

记录本应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技术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③热控保护退出后,专业专工出具保护退出的注意事项,运行人员应认真执行,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8、检查与考核
①热控保护投退及系统、定值修改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考核,、技术部由总工程师考核。

②结合基础管理工作,安检人员每年对热控保护投退及系统与定值修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作为考核依据。

③工作过程中,违反管理制度,擅自进行保护投退及修改系统与定值者和发令者,每人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造成后果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备注
①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与上级行业文件、规程相抵触时以上级行业文件、规程执行。

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
说明:本申请单热控专业相关班组、发电部、相关主管、值长各保存一份。

附件二: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说明:此申请单发电项目部热控专业、发电部、技术部、技术档案室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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