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热控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DCS系统安全及进一步加强热控保护定值管理,明确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审批、执行、返回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执行的程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DCS系统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修改程序的管理,适用于自备电厂。
3 职责3.1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DCS 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序执行单》并负责DCS逻辑修改的执行、监护工作。
3.2 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及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DCS系统逻辑修改的申请。
4.1.1 因主辅设备的异动、更改及热控保护系统自身改进而要求对DCS控制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进行修改时,由安技部、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专业人员在热控逻辑专业会上提出,经会议讨论后形成纪要。
专业会会议纪要由安技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下发至与会部门,会议纪要中应写明具体软、硬件修改内容及工作落实单位。
4.1.2 对于除重要以外设备的定值修改,以及由上级单位下发的定值修改,经各专业会签后形成会签单,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4.1.3 会议纪要或会签单下发后由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指派专责人负责具体修改工作,专责人必须是由自备电厂认可的具备DCS操作维护资质的人员担任(以下简称DCS维护专责),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4.1.4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必须在《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中详细填写逻辑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申请单后必须附上逻辑修改前后的CAD 图。
申请单报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签字后由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人员具体实施。
热控车间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

热控车间保护逻辑定值修改投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保护装置的准确投入,进一步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厂部文件及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热控保护包括热工信号、热机保护和连锁装置。
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要逐项认真地作好记录。
2.热控保护的整定值或逻辑应符合规程规定,变更设定值或对逻辑进行修改必须办理设备异动申请手续经厂部批准或签字然后方可实施。
检验设定值应做好记录。
3.设备大、小修后机组启动前必须进行保护传动试验。
合格后如果对该系统又进行了其他工作,则要重新传动 , 最后要即时填写传动试验报告。
4.主设备投入运行时,其保护装置应随之投入。
不能投入的保护必须经车间、厂部同意并备案方可停用,班组必须积极进行整改。
超过三天,应报局(院)备案。
5.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存在缺陷,须进行处理时,必须办理热机主保护工作票。
特殊情况时(紧急抢修等),可由值长 ( 单元长 ) 决定。
6.关于解除保护或投入保护以及改变设定值的各类文件的原件由车间保存,班组应备有复印件。
7.在运行中对保护用的发信器须进行重新整定时,必须用标准仪器进行校验或标定。
8.保护的投切必须有专用登记簿。
保护的投退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 投退原因、批准人或部门、通知人、执行人、时间等 ) ,在登记簿上必须有要求投切保护的通知人和执行人签字。
记录保存时间为两年。
保护退出超过 4 小时必须汇报车间。
9.班组对保护装置应每天进行检查,以防止保护被误切或误投。
10.对于不认真执行的班组或人员将进行严格考核。
11.本制度若与厂部文件冲突,以厂部文件为准。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维护部热工专业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的内容及检查与考核。
2总则2.1电厂热控保护系统是机组安全运行的保证,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都应执行本管理标准。
2.2任何工作人员都不得擅自更改保护装置的设定值,不得任意在软件上强制、改动保护功能,不得在在硬件上更改保护接线,使保护系统功能被旁路运行。
2.3公司所属机组热控装置的保护定值,联锁功能,程序控制中软件、硬件逻辑保护,协调控制系统中的联锁保护,机组及设备的控制策略和软件均属本制度管理内容。
3术语3.1保护异动:即保护设备结构的改变或保护相关的硬件和软件逻辑设计的更改或设备的拆除或增装后保护功能的改变,即永久性变动。
3.2定值修改:即原设计保护定值与实际运行工况要求不符,需要修改设定值或设备异动后需作相应的保护定值修改或由于设备缺陷需临时修改设定值。
3.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3.3.1机组启动过程中,因热控保护系统原因,不能投入的保护,采用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3.2机组启动过程中,在系统运行参数或工况未达到要求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3运行过程中,因运行方式更改不需要某些保护信号联锁存在或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4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存在,机务、电气、热控各专业消缺工作安全措施要求,退出部分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5因各种试验要求,退出某些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4保护退出3.4.1机组启动过程中和正常运行时由于实际运行工况改变或运行方式临时变更;保护设备本身故障或消缺安措要求等,临时退出相关的保护,其内容同上述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4.2在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时,预计强制时间超过24小时,则直接采用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3.4.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后,因故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时,及时转入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5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5.1主、辅机联锁保护定值是制造厂对设备运行规定的安全保证值,联锁保护逻辑及设定值一经投运,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
5.2确因需要,必须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作修改时,应由要求修改部门提出异动申请,填写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五),报策划部各单位主管审核后,经主管生产的厂级领导批准,由热工人员实施。
5.3热工人员根据修改、变更的性质和要求,编写详细操作步骤和防范措施,在实施异动修改后做好记录(格式见附件六),整理图纸资料,经策划部校审后存档。
5.4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的修改应尽量安排在机组停运时实施。
5.5 所有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的修改内容,应由热工专业负责在实施结束后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部门。
5.6 DCS系统中涉及到保护和调节等有关参数的修改,也应填写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
5.7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控设备的需要临时更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或保护定值时,需解除保护的应按“热工保护退投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1 总则1.1 热控保护和联锁应随主设备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用退出。
1.2 热控保护和连锁应有完备、准确的定值清单、保护逻辑框图、接线图。
热控保护的整定值和保护逻辑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接线、系统配置必须与图纸、技术规范书等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1.3 与热控保护和连锁相关的传感器、仪表、测量装置和保护装置等,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1.4 接入热控保护系统的一次检测元件,有可能造成机组跳闸的就地装置或元部件,以及盘、柜内与热控保护相关的的端子排、端子都应有明显的标示。
1.5 热控保护投入运行前,其所涉及的热控信号、联锁,以及其它保护应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准确可靠;1.6 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运行中的装有热控保护装置的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7 热控保护和连锁,以及报警信号定值,应由热控专业负责采编,技术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后汇编成册,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每二年一次,对热控报警信号、保护和连锁定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经过充分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定值表的修改,并与核定报告一起及时归档保存。
1.8 投用的热控保护和连锁系统,应定期进行保护传动试验,定期核实、检查保护定值。
1.9 每季度热控专业应负责组织对保护和连锁的定值进行一次核实检查;有关保护定期试验的要求见热控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1.10 热控保护和连锁的修改、检修与退出必须办理热控保护修改与投、退手续,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热控保护和连锁修改完毕,应及时对保护定值清册和逻辑图纸进行修改,组态文件进行拷贝,并与保护修改资料一起及时存档。
1.11 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应取得制造厂、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技术部审核,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备案。
9.热电公司热工信号及逻辑、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标准实验室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专业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管理.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管理程序.3术语和定义逻辑:用计算机来实现控制的策略称为软逻辑,用继电器或回路直接来实现控制的称为硬逻辑.定值:按用途分保护定值、联锁定值、自动调节定值、报警定值、许可定值。
4 职责4。
3 热工专业部职责:4.3.1负责实施、检查和确认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修改或异动的具体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交底。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保护定值变更管理程序.经上级部门批准保护定值变更管理申请后,由热工专业部组织实施。
变更申请单应由热工专业部保存一份。
5.2逻辑变更管理程序:经上级部门批准,由热工专业部根据需求编制逻辑变更图报生技处审核,图纸经审核后再下发给专业部实施或者由专业部监督第三方实施。
所有变更手续和变更的逻辑图应由热工专业部存档保存一份(逻辑图应加盖单位图纸资料公章)。
7附件附件1: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变更管理流程附件2:逻辑、保护定值变更审批单附件3:热工保护定值清册件1: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变更管理流程附件2: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审批单热工逻辑修、保护定值更改审批单附件3:热工保护定值清册发(热)电公司保护定值清册生产副总:生技部主任:生技热工专工:专业专工:资料管理公章年月日编制#机组热工保护定值清册。
dcs逻辑修改管理制度

dcs逻辑修改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控制系统(DCS)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应用。
DCS的逻辑控制系统对于生产过程的稳定和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生产流程的复杂化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DCS系统的逻辑修改管理也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DCS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逻辑修改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制度建立2.1 初步设想首先,建立逻辑修改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其意义和重要性。
逻辑修改管理制度是指在DCS系统中进行任何逻辑修改前需经过一定的审批和管理程序,以确保修改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同时,逻辑修改管理制度还包括相关文档的管理、修改记录的保留和变更的追踪等内容。
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系统故障和风险。
2.2 制度内容逻辑修改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修改审批流程:规定进行逻辑修改前需要经过哪些部门或人员的审批,以确保修改的合规性和必要性。
(2)修改记录管理:要求对所有逻辑修改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包括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人员等信息,方便对修改过程进行追踪和溯源。
(3)变更管理:规定对已经实施的逻辑修改进行管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因修改而引起的问题。
(4)风险评估:在进行重要的逻辑修改前,需要对修改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培训和指导:对进行逻辑修改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对系统的理解和操作水平符合要求。
2.3 制度执行为了保证逻辑修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首先要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员在逻辑修改管理中的角色清晰;其次要建立相关的检查和考核机制,定期对逻辑修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奖惩;最后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逻辑修改管理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实施3.1 初步准备在实施逻辑修改管理制度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XXXXX公司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属各生产部门:为规范我公司机组热工保护工作的管理,切实保证机组安全文明、可靠稳定的运行和检修、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本公司关于“保护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保护必须正确动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附: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二〇一〇年元月五日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为规范我公司机组热工保护工作的管理,切实保证机组安全文明、可靠稳定的运行和检修、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本公司关于“保护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保护必须正确动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热工保护及其定值的临时修改与退出1.1热工保护装置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一类主保护如: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全炉膛灭火保护、汽机轴承振动大保护等(保护清单见附页)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无故停运;热工保护投入、退出程序应严格填写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并报批。
重要辅机保护(如: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汽动给水泵闸,电动给水泵,空预器,磨煤机,循环浆泵,循环泵等)的投退也应履行保护投退审批程序。
1.2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工自动化设备维修,需要临时退出主辅设备的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应由提出部门填写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
热工保护投停操作必须经过当值值长同意并办理投退申请单后方可进行。
1.3在处理事故情况下,根据需要暂时解除有关热工保护装置时,通过总工程师发令或当值值长请示总工程师同意发令批准后,热工人员方可进行工作,但事后申请单位必须补办热工保护投退手续。
1.4保护投退操作由热工人员进行,并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运行人员负责确认。
1.5热工保护投退操作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1.6进行热工保护投停操作前,执行人员必须认真核对相关资料内容与工程师站内逻辑严格相符,并填写热控保护(信号)安全措施票后方能施工。
1.7 保护投停操作完成后,执行人须在保护投退申请单上签字,并在保护投停记录本上作记录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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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活动内容与办法 (1)
6 检查与考核 (2)
设备管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规范热工自动逻辑修改工作,明确权限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替代了-215.07-06-2015《热工保护联锁和自动逻辑、定值修改管理办法》。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774-2015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H-216.09-38-2013 《热工技术监督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协调控制,汽包水位控制,主汽温度控制,再热器温度控制,主汽压力控制,汽轮机转速、负荷控制,汽机轴封压力控制,汽机旁路控制,汽机凝汽器水位控制。
4 职责
4.1生产副总经理
4.1.1 负责热工重要自动逻辑修改的决策。
4.2 总工程师
4.2.1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对重大热工自动逻辑修改进行决策。
4.2.2 负责热工自动逻辑修改设备异动申请单的审批。
4.3生产技术部
4.3.1 生产技术部对本标准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4设备管理部
4.4.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4.2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热控专业各岗位主要负责执行。
4.5 发电运行部
4.5.1 本标准由发电运行部协助完成。
5 管理活动内容与办法
5.1 热控自动逻辑的修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并执行《设备异动申请单》。
5.2 任何单位或个人计划对热控自动控制逻辑进行修改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然后提请主管本项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组织召开逻辑修改专题会,共同讨论确定。
5.3 参加专题会的人员至少应包括设备管理部相关专业室主任或专工、发电运行部运行专工以及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
5.4 对于自动控制逻辑修改的原因,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充分的数据或资料作为依据。
5.5 申请人必须做好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并填写《设备异动申请单》,提请总工程师批准。
5.6 专题会会议纪要设计为一式四份,分别报送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生产技术部和资料室。
5.7 《设备异动申请单》的执行由设备管理部热控室负责,执行逻辑修改的《设备异动申请单》必须办理热控工作票,且必须做好监护。
5.8 热控自动逻辑修改工作结束后,由设备管理部热控室填写《设备异动通知单》。
6 检查与考核
6.1 生产技术部按本标准条款,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6.2 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详见《生产管理综合考核标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3 考核时间每季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