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材料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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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精编WORD版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精编WORD版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一、文件规定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即教育部26号令)第十八条申请筹设独立学院,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申请书。

内容包括:举办者、拟设立独立学院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合作办学协议。

(三)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情况,在校学生、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状况,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情况,博士点设置情况。

(四)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其中包括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

第二十条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正式设立申请书;(二)筹设批准书;(三)筹设情况报告;(四)独立学院章程,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五)独立学院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六)独立学院院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2、《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教育部文件“积极做好现有独立学院的规范和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

(完整版)独立学院转设相关政策材料

(完整版)独立学院转设相关政策材料

独立学院转设相关政策材料:
1.《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
三、“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政策规定
……
(一)关于高等学校设置
--独立学院视需要和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可以逐步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三)关于高等学校更名
……
3.设置高等学校应依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及所在地,使用一个相应的学校名称。

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的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区、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2.教育部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五章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八条独立学院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独立学院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独立学院变更地址,应当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九条独立学院变更名称,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高校转设工作情况汇报

高校转设工作情况汇报

高校转设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向大家汇报我们高校转设工作的情况。

一年以来,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付出,我们的高校转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下面我将从工作背景、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等几个方面做详细的汇报。

一、工作背景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发展问题。

我校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在转设工作中也要不断适应和回应改革的要求。

我们深刻认识到,高校转设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持续性的工作,需要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因此,我们在转设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高校转设为主线,深入推进转设各项工作,积极营造转设浓厚的氛围,确保高校转设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我们的高校转设工作目标是:通过转设,提高高校办学质量,提升师生素质,提升高校综合实力,为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校治理结构更加科学、规范;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服务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学校文化活跃而浓厚;师生风采崭露,为社会培养了更多优秀人才。

三、工作内容1.组织架构调整:我们根据高校转设的目标和要求,对高校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包括学校领导机构设置调整、学院、教研室、实验室的调整等。

2.课程体系改革:我们对高校的课程设置进行了系统性的调整和改革,使之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接近社会需求、更适应学生的成长需求。

3.教学改革:我们通过制定新的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方式、增加教学资源,全面提高了教学质量。

4.管理体制创新:我们不断完善高校的管理体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提升高校治理水平。

5.校园文化建设:我们加强了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丰富了校园文化活动,积极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同时,打造高校标志性文化活动,提高了校园文化内涵。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我们加强了高层次人才培养,使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灵活多样,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一、文件规定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即教育部26号令)第十八条申请筹设独立学院,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申请书。

内容包括:举办者、拟设立独立学院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合作办学协议。

(三)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情况,在校学生、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状况,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情况,博士点设置情况。

(四)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其中包括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

第二十条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正式设立申请书;(二)筹设批准书;(三)筹设情况报告;(四)独立学院章程,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五)独立学院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六)独立学院院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2、《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教育部文件“积极做好现有独立学院的规范和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

(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可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但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规范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地做好报请验收或申请转设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独立学院转设流程

独立学院转设流程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一、文件规定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即教育部26号令)第十八条申请筹设独立学院,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申请书。

内容包括:举办者、拟设立独立学院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合作办学协议。

(三)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情况,在校学生、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状况,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情况,博士点设置情况。

(四)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其中包括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

第二十条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正式设立申请书;(二)筹设批准书;(三)筹设情况报告;(四)独立学院章程,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五)独立学院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六)独立学院院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2、《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教育部文件“积极做好现有独立学院的规范与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与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

(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可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但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规范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地做好报请验收或申请转设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独立院校转设标准

独立院校转设标准

独立院校转设标准
独立院校转设通常是指原先的独立院校(私立院校)向相关部门提出将其转变为另一类别或专业的院校,或者增设新的专业。

转设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标准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独立院校转设的标准,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
* 立项申请:
* 学校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转设计划,包括转设的理由、目标、专业设置等。

这通常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书。

* 合规审查:
* 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学校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转设计划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并且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

* 专业评估:
* 学校可能需要接受专业评估,以确保其设立或转设的专业质量和水平符合相关要求。

* 师资力量:
* 学校需要证明有足够的师资力量来支持新设专业的开设,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

* 教学设施:
* 确保学校具备适当的教学设施和实验室,以支持新专业的教学活动。

* 财务支持:
* 学校需要证明有足够的财务支持,确保新设专业的顺利开展和发展。

* 社会需求:
* 证明新设专业符合社会需求,有助于培养合格的人才,并
有望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 学科交叉:
* 如果涉及跨学科的专业转设,需要说明学科交叉的必要性和前景。

* 校园基础建设:
* 如果新专业需要新的基础建设,学校需要提供相应的规划和保障。

* 获批和公告:
* 一旦通过审批,学校将获得设立或转设的批文,并进行相关公告。

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独立院校转设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教育政策等而异。

因此,在进行独立院校转设时,建议学校及时咨询并遵循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

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材料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

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材料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

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材料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一、材料要求:1.申请书:包括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申请目的、理由和计划,以及转设后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3.运营计划:详细说明转设后的高校如何运营,包含招生计划、教育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

4.师资队伍:提供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包括引进优秀教师的渠道和方式,以及培养本土化教师的计划和政策。

5.教育教学资源:说明如何获取和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课程教材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

6.办学条件:说明转设后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硬件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计划。

7.资质认证:提供有关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要求、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材料。

二、工作任务分解:1.拟定申请书: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撰写申请书,包括转设的目的、理由、计划和目标等内容,确保申请书的逻辑严密、表达清晰。

3.编制运营计划:根据转设后的高校性质和规模,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包括招生计划、教育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

4.建立师资队伍:制定引进优秀教师和培养本土化教师的计划,明确渠道和方式,确保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质量和水平。

5.筹集教育教学资源:制定获取和管理教育教学资源的计划,包括图书馆、实验室、课程教材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6.确保办学条件:明确办学条件的规划和建设计划,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等方面的硬件设施,确保学校的办学环境和条件达到相关要求。

7.资质认证准备:了解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资质认证等方面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以上所述为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材料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通过制定详细的材料和任务,能够确保民办高等学校的转设过程顺利进行,并确保学校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保障。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

独立学院“转设”的流程一、文件规定1、《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即教育部26号令)第十八条申请筹设独立学院,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申请书。

内容包括:举办者、拟设立独立学院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合作办学协议。

(三)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情况,在校学生、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状况,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情况,博士点设置情况。

(四)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其中包括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

第二十条完成筹设申请正式设立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正式设立申请书;(二)筹设批准书;(三)筹设情况报告;(四)独立学院章程,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五)独立学院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六)独立学院院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2、《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教育部文件“积极做好现有独立学院的规范和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

(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可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但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规范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地做好报请验收或申请转设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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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学院文件
XX院〔XXXX〕XXX号
XXXXXXXX学院
关于印发申报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材料要求和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学院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及XX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于XXXX年XX月全面启动“转设”工作,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工作要求高,为了确保“转设”工作系统有序的开展,根据《XXXXXXXX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对转设工作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规范(见附件1),并确定了XXXXXXXX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工作任
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目录和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4),并将每一项任务落实到相关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认真按照附件要求进行贯彻落实,确保每项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XXXXXXXX转设工作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要求
2.XXXXXXXX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目

3.XXXXXXXX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材料工
作任务分解表
4.XXXXXXXX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相关支撑材
料目录和任务分解表
XXXXXXXX学院
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学院办公室XXXX年XX月XX日印发
附件1
XXXXXXXX学院
转设工作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要求
1.“转设”工作中涉及时间要求,以近五年为限,具体时间界定为:年月日—年月日。

2.“转设”工作中涉及到在校学生人数,以201x—201x学年在校生人数进行计算,学生总数人(其中本科生:人,专科生:人)。

3.“转设”工作中的国家政策、指标要求及具体数据遵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发〔2006〕18 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见文件汇编。

4.“转设”工作中相关上报材料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提前做好准备,201x年xx月之前必须完成初稿,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终稿完成时间为201x年x月(转设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附件2
XXXXXXXX学院
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目录
一、论证报告
1.XXXXXXXX学院转设为XXXXXXXX学院(新校名)的论证报告(30-50页)
2.XXXXXX大学(举办方)关于同意XXXXXXXX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请示(1-2页)
3.XXXXXXXX大学与XXXXXXXX公司终止举办XXXXXXXX学院以及相关事宜的协议(3-5页)
二、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1.XXXXXXXX学院(新校名)章程(10-15页)
2.XXXXXXXX学院五年规划(2014年—2018年)(约20页)
3. XXXXXXXX校园规划设计图(1-2页)
三、办学成果
1.XXXXXXXX学院(老校名)简介(5-8页)
(1)XXXXXXXX学院办学基本概况(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与特色、专业设置、学生人数、教师队伍、机构设置、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取得的成果等综合描述);
(2)学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3)在校生专业分布情况统计表;
(4)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一览表(参照高基报表);
(5)国有土地使用权、校舍建筑房屋所有权情况统计表;
2.师资队伍和相关成果(10-15页)
(1)学校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名册;
(2)近五年教师科研项目统计表;
(3)近五年教师发表论文统计表;
(4)近五年教师编写教材、出版著作统计表;
(5)近五年教师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统计表。

3.教学改革与建设效果(10-15页)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实验室建设情况;
(3)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主要清单;
(5)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6)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统计表;
(7)教学管理制度。

4.人才培养特色项目介绍(每个项目3-5页,不超过20页)(1)A;
(2)B;
(3)C;
(4)D
四、学院董事会和领导班子情况介绍
1.学院董事会工作细则;(3-5页)
2.学院董事会组成和基本情况一览表;(1-2页)
3.学院董事长XXX介绍;(约1页)
4.学院领导班子基本情况一览表;(约1页)
5.学院院长履历表。

(约1页)
五、学院财务管理资料(另外装订)
(本条是根据教育部基本要求梳理的结果,请相关负责人和部门提前做好准备,是否放入申报材料等最后根据需要请董事长决定)
1.学院上年度财务决算;
2.学院本年度财务预算;
3.学院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3
XXXXXXXX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学校申报
材料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4
XXXXXXXX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相关支撑材料目录和任务分解表
一、学校办学与发展情况
二、师资队伍与教学科研水平
三、教学基本条件
四、人才培养
五、人才培养特色项目介绍
六、教学管理
七、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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