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奖惩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奖惩措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偏不倚;2. 严格原则: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奖罚分明;3. 激励原则:通过奖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4. 发展原则:不断完善奖惩制度,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口头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2. 对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完成生产任务、质量指标达到标准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的员工,给予奖励;3. 对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勇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4.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年终奖。
第七条奖励标准:1. 精神奖励:根据员工贡献大小,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厂领导批准;2. 物质奖励:根据员工绩效、贡献及岗位性质等因素,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具体标准。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给予警告;2. 对在工作中出现轻微失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警告。
第十条记过:1. 对违反厂规厂纪、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员工,给予记过;2. 对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员工,给予记过。
第十一条降职:1. 对工作能力不足、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降职;2. 对在工作中严重违反纪律、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职。
第十二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触犯法律的员工,给予辞退;2. 对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的员工,给予辞退。
奖惩管理制度(精选6篇)

奖惩管理制度(精选6篇)奖惩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 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可获得奖励(1)品德端正, 工作努力, 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 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 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得到采纳实施, 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或其他特殊贡献, 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 积极负责, 不断改进工作, 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 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 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 颁发奖金____元, 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 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 恪尽职守, 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 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 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 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 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 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予以批评(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单位奖惩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单位和谐发展。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大会;2. 优秀员工称号;3. 通报表扬;4. 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提成奖励;2. 奖金;3. 奖品;4. 带薪休假等。
第七条奖励条件:1. 工作表现突出,为单位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2. 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3. 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4.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单位树立良好形象;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八条奖励程序:1.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奖励意见;3. 单位领导审批;4. 对获奖员工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5. 发放奖励。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九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条惩戒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单位形象;3. 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5. 其他应当给予惩戒的行为。
第十一条惩戒程序:1. 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2. 根据违纪情况,提出惩戒意见;3. 单位领导审批;4. 对受惩戒员工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5. 执行惩戒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奖惩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

员工奖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员工奖惩管理篇1一、目的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 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1.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2.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3. 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三、奖惩原则1.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 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1. 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
2. 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 专项奖励类: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五、奖惩项目设置(二)1. 累计奖惩: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单项奖惩管理制度

单项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康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针对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2. 奖励范围(1)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履行职责,取得优异的成绩;(2)员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改进工作流程,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3)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团队活动等,为企业形象和公司文化做出贡献;(4)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 奖励方式(1)荣誉奖励:包括“员工月度表彰”、“员工年度表彰”等;(2)物质奖励:包括奖金、礼品、旅游等;(3)晋升奖励:根据员工的业绩和表现,给予合适的晋升机会;(4)学习培训奖励:提供专业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知识技能。
4. 奖励程序(1)提名推荐: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名推荐其他员工获得奖励;(2)评选程序:设立评奖委员会或评奖小组,对提名推荐的员工进行评选和表彰;(3)奖励结果公示:将获奖员工和获奖理由公示在公司内部通知栏或企业内部网站上。
5. 奖励效果奖励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本惩罚制度针对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2. 惩罚范围(1)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制度,对企业造成损失或影响;(2)员工擅自离职或迟到早退;(3)员工不遵守工作纪律,扰乱工作秩序;(4)员工虐待他人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3. 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对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书面警告;(3)停职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处分,期间不发工资;(4)辞退处理:对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可以进行辞退处理。
4. 惩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确保处理事宜公正;(2)听取解释:在对员工做出惩罚决定之前,应听取其解释和申诉;(3)决定处理:通过内部调查、讨论和评议,决定对员工做出何种处理;(4)执行惩罚:依据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并在人事档案中做出记录。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准则(7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准则(7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准则范本(7篇)员工是指企事业等劳务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准则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准则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
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公司规章制度奖惩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奖励制度,进行奖励管理。
第二条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升职、表彰等。
第三条员工可以通过优秀的工作表现、创新能力、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获得奖励。
第四条公司将设立奖励评定小组,对员工的奖励进行评定和确认。
第五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应当珍惜荣誉,继续发扬优秀品质,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六条员工有擅自领取奖励、虚报奖励事实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奖励资格。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管理。
第八条员工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公司规则等。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十条员工被处罚后,应当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重新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严厉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处罚、司法处理等。
第四章审查与申诉第十二条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查其受到的奖励或惩罚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设立申诉处理小组,对员工的申诉进行审查,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奖惩档案,记录员工的奖励与惩罚情况,严格保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管理规定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对于特殊情况,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司的奖励或惩罚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公司规章制度奖惩管理规定,当事人须遵守。
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均依据事实、依据制度进行。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表彰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3. 晋升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4. 特别奖励:对在特殊时期或特定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表扬通报:在公司内部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扬通报;2. 优秀员工称号:对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授予“优秀员工”称号;3. 表彰大会:定期举办表彰大会,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4. 评选先进:参与公司内部先进评选活动。
第七条奖励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如下:1.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4. 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对员工的惩罚依据以下情况: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 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 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5.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惩罚的申请、审批和执行程序如下:1. 发现员工违规行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惩罚意见;3. 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惩罚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奖惩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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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它各部门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员工奖惩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一、嘉奖: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二、记小功:年度内记小功三次作为大功一次。
三、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累计二次者得予加薪或一次性核发奖金。
四、奖金: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标准不低于2000元。
五、加薪:根据《薪酬管理制度》提升岗位工资,至少提升一级。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工作努力、生产积极、适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二、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有具体事迹表现突出者。
三、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他人,有具体事迹表现突出者。
四、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工作质量,成绩显著,一年内未曾出现投诉、返工等情况。
五、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已采纳使用者。
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工作,奉公廉洁,被推荐为优秀员工或先进工作者的候选人。
七、有其他事迹足为其他员工学习者,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嘉奖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小功:一、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定,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二、节省物料、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者。
三、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四、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五、有其他事迹足为其他员工榜样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记小功的。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二、维护工厂安全、奋勇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从业人员模范表率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记小功的。
第七条奖金是指:一、年终盈余奖金。
二、研究发明奖金。
三、改善提案奖金。
四、节约物料、费用奖金。
五、特殊功绩奖金。
六、竞赛、考核奖金。
七、非经常性奖金。
第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颁发奖金,并可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列入公司年鉴、史册:一、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或干部。
二、有研究创造发明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达50000元以上者。
三、对公司改善提案,经实施证明确能为公司创收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四、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五、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六、在公司服务每满五年,成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处分者。
七、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应当颁发奖金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惩罚分为下列四种:一、警告:每次减发当月两天工资,当月扣除。
二、记小过:每次减发当月六天工资,当月扣除。
三、记大过:每次减发半个月工资,当月扣除。
四、除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说明:工资指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
第十条有下列情节之一,予以警告:一、上班时躺卧、睡觉、打闹、嬉戏、玩游戏、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浏览查看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信息等。
二、工作时间或执勤期间内擅离岗位,经查明不能阐述与工作有关的正当理由。
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致使工作完成时间延误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达500元者。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调度,情节轻微者。
五、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六、在饭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七、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或破坏公司环境卫生者,在禁烟区吸烟、丢弃烟头者。
八、经查获进入办公场所不着工作服又不佩戴工作识别卡者。
九、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或按相关规定处罚规定执行。
十、经查明违反公司制度或其它公告、通知等情节轻微者。
十一、经查明未能按要求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或集体活动,又未办理请假及相关手续者。
十二、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或年度内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计警告一次,计警告处分一次后每增加一次记严重警告一次;年度内累计旷工3次计警告一次,每增加一次记严重警告一次;累计旷工2小时计警告一次,每增加一次记严重警告一次,同时旷工天数累计计算。
十三、记警告年累计达二次后,每增加一次记严重警告一次。
十四、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应当警告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节之一,予以记小过:一、在工作中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二、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致使工作完成时间延误而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
三、在公司吵闹、谩骂、干扰生产、工作秩序者。
四、疏忽职守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五、执法人员不负责任未照章办事或检查监督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者。
六、未经许可携带危险品、让外人入厂者或经查获有偷窃行为者。
七、遗失公司证件、文件、材料、物品、物件、工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
八、严重警告全年二次以后,每增加一次,记小过一次。
九、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应当记小过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节之一,予以记大过: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达3000元以上者。
二、泄漏生产或事务机密者。
三、遗失重要文件、重要机件、重要物件(包含:合同、协议、决议、印章、支票等)或工具者。
四、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管理条例者。
五、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达10000元以上者。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八、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定或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高达10000元以上者,同时处于责任人及部门主管1000元以上的罚金。
九、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三日者。
十、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以致发生危害者。
十一、不论任何原因,不得在公司内恶意吵骂同事、怂恿相骂或与其打架者。
十二、私挪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或有损坏者、故意损坏公司财物价值达1000元者。
十三、工作、服务态度恶劣,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
十四、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十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十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责任事故者,同时处以责任人5000以上罚款。
十七、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对消防设备设施不检查、不督促、不采取措施而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的,致使企业遭受5万元以上损失者,处以责任人30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5000元以上罚款。
十八、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受拘留处分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应当记大过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节之一,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立即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向公司提供的本人情况存在虚假内容,使本公司误信而与之签署劳动合同者。
二、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害或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或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
四、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达50000元者,同时扣罚责任人5000元以上罚金。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情节严重或被处以罚金在1000元以上者或受政府判刑。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全月累计旷工达六日,或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二日者。
七、聚众结伙妨害生活秩序、生产秩序者,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九、在公司、厂区、集体宿舍内赌博,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者;在工作中酗酒滋事,严重妨害生产秩序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印章、信件者。
十一、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价值达500元以上者,或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或吃回扣者。
十二、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失达50000元以上者,同时扣罚责任人5000元以上罚金。
十三、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纵容违法乱纪行为者,同时扣罚责任人2000元-5000元。
十四、公司员工不坚持公司财务制度或相关制度规定,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十五、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调离厂区由公司就其交通住宿妥善安排而拒绝接受者。
十六、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或因在外从事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者。
十七、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十八、由于其过错造成公司50000元以上损失者。
十九、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或公司其它规章制度里有所规定的条款。
第十四条员工奖惩工作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职工、公司领导均有权申报,应填写“员工奖惩申报审批表”,叙明具体事实,综合管理部核查情况,总经理批准后备案执行。
第十五条“奖惩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主管及各相关部门主管组成。
奖惩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主管均有权提议召开奖惩委员会临时会议,奖惩委员会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奖惩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