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通知书1
年检通告模板

年检通告模板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年检通告,供大家参考!年检通告范文一辖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年检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年检效率,现将市辖企业办理2012年度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年检范围和起止日期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到我局办理企业年检。
提交年检材料日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二、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 、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副本)、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上年度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以下公司在年检中须提交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设立的有限公司;(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两虚一逃”行为的有限公司;(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其他企业。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1—4项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各种副本、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须签署姓名。
8、冠“胜利油田”名称企业须提交胜利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务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车辆年检通知函

车辆年检通知函尊敬的[车主姓名]: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支持和信赖。
为了确保您的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障您的行车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您,您的爱车即将进入年检周期。
以下是车辆年检相关事宜的通知:一、车辆年检时间根据车辆管理所规定,您的车辆年检时间为[年检开始时间]至[年检结束时间]。
请您在此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二、车辆年检所需材料1. 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车辆保险单;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4. 车辆登记证;5. 如有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车辆年检流程1.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车辆管理所;2. 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检验申请表》;3. 将车辆送至检验线进行安全技术检验;4. 等待检验结果,合格后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5. 至窗口办理年检手续,领取行驶证。
四、车辆年检注意事项1. 请确保车辆在年检前无违章记录,如有违章,请及时处理;2. 车辆年检前,请确保车辆外观、灯光、制动、排放等各项性能良好;3. 年检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4.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年检,请提前与车辆管理所联系,申请延期办理。
五、车辆年检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次车辆年检期间,我司为您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 免费提供车辆年检咨询服务;2. 凭本通知,可享受我司合作检测站优先办理服务;3. 年检合格后,赠送车辆保养优惠券一张。
六、温馨提示请您重视车辆年检,按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用车。
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我司客服热线[电话号码],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信任,祝您行车安全、生活愉快!敬请予以关注并按时办理。
顺祝商祺![公司名称][通知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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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年审通知书怎么写篇一:退休年审通知201X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退休人员资格年审工作紧急通知各位退休居民请注意:201X年退休资格年审工作于201X年4月1日起开始进行。
相关情况通知如下:年审时间:201X年4月1日——201X年6月30日期间,每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年审地点:龙泉社区居委会年审流程:现行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作废退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更新个人信息→内网年审→打印年审确认表→退休人员签字确认→社区留存确认表→结束注意事项:1.退休人员本人因行动不便、入院等原因无法亲自前来的,请家属携带退休人员身份证前往社区登记,工作人员将于周四、周五上门确认,并请家属于第二周前来签字确认。
2.因本人外出且未提前向社区报备的,不予年审。
本人归来后,请前来社区补审及恢复发放退休金。
龙泉社区居委会201X年3月31日篇二:关于车辆年检的通知关于车辆年检的通知湖区办公室: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规定,201X年车辆年度审验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我单位各部门的办公车辆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今年车辆年检有关变动通知如下:按照每台车辆的登记日期时间,车辆登记的时间以车辆行驶证的登记时间为准,登记时间在某月份,该车就在当年某月年检检车辆车号:青AU0986;车型:白色本田奥德赛商务车;请于201X年9月20日前进行年检,过期后果自负。
请相关人员及时到综合部办理检车辆手续,做好年检车辆工作。
青海省冷湖昆湖钾肥有限责任公司201X年9月2日篇三:工商执照年审通知单温馨提示请各商户本人于201X年5月30日前,前往子路工商局及国税人民分局,办理执照年检和税务登记证,如逾期所有责任将由商户本人承担!敬请关注!正大家居博览中心品牌:商户签名:201X年3月17日(此联商户留存)----------------------------------------------------------------------------------------------------------------------温馨提示请各商户本人于201X年5月30日前,前往子路工商局及国税人民分局,办理执照年检和税务登记证,如逾期所有责任将由商户本人承担!敬请关注!正大家居博览中心品牌:商户签名:201X年3月17日(此联正大家居博览中心留存)。
车辆年检通知书

车辆年检通知书篇一:车辆年检材料及流程定期年检内容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条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手续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
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
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其它规定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
年检通知

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各城区处,各维修企业: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08-2006)、《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修订)》(杭车管〔2011〕64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85451919”汽车抢修急修救援网络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车管〔2010〕70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质量,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8月25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年度检查及信用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次年度检查及信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汪雪祥局长任组长,寿益民、李宏伟副局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检查及信用考核事项,办公室设在维修经营管理处,张懋任办公室主任,程勋昕、吴峻、陈水明、罗家明、张杰、郑卫国、俞凌枫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王新尧、许明明、刘榛、沈剑飞、柴建山、周博、陈晓晓、张厚华、宋乐元、缪有宝、孙轶巍、施怡超、杨军强、林文沁等组成。
二、检查考核标准《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08-2006)、《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杭车管〔2011〕6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85451919”汽车抢修急修救援网络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车管〔2010〕70号)。
三、检查考核范围全市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一、二类企业及快修业户(2011年1月1日后经行政许可的维修企业不列入本次年度检查及信用考核范围)。
四、检查考核内容(一)年度检查将按照《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08-2006)、《杭州市“85451919”汽车抢修急修救援网络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对企业在人员条件、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条件、设备条件、配件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公文范文】财政部门票据年审通知

财政部门票据年审通知
各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配合搞好我市非税收入年终清算工作,加强对各类财政票据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我局决定对市直各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及《票据准购证》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地点:
票证年审工作与年终清算同步进行,年审时间自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止;地点设在市财政局二楼预算外局综合科。
二、年审范围:
所有使用财政票据(包括各类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往来票据和医疗专用票据)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均属这次年审范围。
三、年审办法和内容:
1、年12月20日为财政票据使用截止时间,年12月21日为年度财政票据启用时间。
2、汇总单位开具的票据总金额,与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额是否相符,截止年12月20日,各单位有欠缴收入的,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3、审核票据有无转让、转借、丢失、缺页等现象;
4、审核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各类票据混用现象。
四、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且有挂帐收入的单位,须将挂帐收入于12月20日前彻底清理完毕,能作废的作废,不能作废的要明细列出挂帐收据的号码、签发日期、缴费单位、金额等内容,提交市财政局预算外综合科备案。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须携带所有用完未核销、空白未用、在用未用完票据、《票据准购证》及财务印鉴。
2、对已启用需核销的各类财政票据(含用完、未用完),各单位要如实填写《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审验核销清单》,并加盖公章。
同时对已启用但未用完的各类财政票据的收据联各单位要加盖作废章(一。
住户车辆年检提醒通知

住户车辆年检提醒通知各位尊敬的住户朋友们,大家好!作为小区的管理人员,我们一直在努力为大家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作为小区的一份子,您的车辆年检工作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之一。
为此,我们特发此文,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年检的重要性每年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是车主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这不仅关乎您自身的驾驶安全,也影响到道路行驶秩序和您周围他人的安全。
一旦车辆出现安全隐患,不仅会带来人身伤害的风险,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扣车的处罚。
因此,请各位务必高度重视车辆年检工作,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以保护好自己,也维护好整个小区的安全。
年检流程和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每辆机动车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检。
具体流程如下:在年检到期前1-2个月,车主需要提前预约年检时间,以免造成排队等候。
预约可通过交管部门网站或电话进行。
在预约的时间内,请您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等相关证件,前往指定的年检场所进行检测。
年检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您的车辆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包括外观、灯光、轮胎、排放等各项指标。
请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如实如实填报。
检测合格后,您将获得新的年检合格标志,请务必贴在车窗上,以示车辆通过年检。
如果检测不合格,工作人员会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
请您按时完成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复检。
错过年检的后果如果您不能按时完成年检工作,车辆将被视为”未检”状态。
这不仅会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还可能对您的日常出行造成严重不便。
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无法办理车辆年度登记、异地转籍等业务无法通过年检检查站可能被交警扣留车辆需要缴纳罚款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住户务必提前做好年检准备,确保车辆能够按时顺利通过年检。
如果您在年检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帮助。
我再次呼吁各位住户朋友重视车辆年检工作,为了您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认真完成年检任务。
祝您生活愉快,出行平安!。
编办事业单位年审通知

编办事业单位年审通知恭敬的各位领导、相关部门及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计划进行年度审计工作,特此通知各有关单位,以便做好配合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一、审计内容及要求为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准确和规范进行,我单位特定下列审计内容及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要求配合工作:1. 财务审计:对我单位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等进行审计。
要求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财务数据、会计凭证等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可靠性。
2. 经济责任审计:对我单位各单位、部门的经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单位经济指标的达成情况、财务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违规行为等。
要求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经济责任相关数据、档案材料等资料,并确保其准确性。
3. 绩效评价审计:对我单位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审计,包括工作目标的设定与完成情况、绩效评价指标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绩效数据的真实性等。
要求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绩效评价数据、工作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协助要求1.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确保相关资料的齐全、清晰,为年度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对审计工作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确保审计的进行顺利。
三、时间安排年度审计工作将在X年X月X日开始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四、连系方士如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沟通,请连系我单位审计工作负责人xxx,连系电.化:xxx,Eml:xxx。
附件:1. 附件一:年度审计工作分解表2. 附件二:财务审计相关资料要求清单3. 附件三: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资料要求清单4. 附件四:绩效评价审计相关资料要求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目的是规范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作的程序、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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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催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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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质检食监函[2006]5号)的有关要求,获证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
你单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现已到年审时间,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质监科递交年度报告并附以下资料。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和年度报告自查表(一式二份)填报日期为年审到期之前;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包括内芯);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两份不同日期的原材料进厂验收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
五、两份完整的不同批号或生产日期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生产日期或批号与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相同);
六、两份由获得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两次带“*”号项目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原件,提供年度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七、企业使用的印有QS标志的食品包装袋(2只)和包装袋印刷企业的QS证书;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食品助剂使用情况备案表(一式二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
整改落实情况;
(二)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
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质量保证水平,是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三)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特别是如何保证出厂产品逐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
原材料进厂把关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提供两份原材料进厂验收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产品出厂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提供两份完整的产品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生产企业有不同申证单元产品和不同类别产品,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方法规定分别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产品出厂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还应提交其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发证产品或者相关参数的比对验证的检验报告;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号项目,企业还需提供两份由获得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四)委托生产加工及其备案情况,包括: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工。
应注明委托加工备案情况,并附上备案表;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备案情况;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七)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不合格整改情况;
(八)社会监督情况。
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