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提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运营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和依法合规原则,明确投资目标、理性分析风险,提高对外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坚持政策导向,遵循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第五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明确投资责任人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充分运用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知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第七条投资决策机构应当保持独立、公正,严格按照程序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投资责任人应当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和控制措施,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条投资风险评估应当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分析,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风险监控应当是持续的,及时发现和防范投资项目的风险,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应当是有效的,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和程序。
第十四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是系统完整的,包括投资申请、审批、实施和监督等环节,确保全程管理。
第十五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是灵活的,适应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变化,随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六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是透明的,公开制度规定和相关信息,保证投资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第五章对外投资绩效评价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概述对外投资是指投资企业、个人将资金或其他资源投入境外,以取得投资收益或控制权的行为。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投资逐渐成为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优化产业布局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对外投资审批制度我国对外投资审批制度在2014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先严格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对外投资分为一般准入和特别准入两类。
对于一般准入的对外投资,投资者只需在投资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按照规定在投资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即可。
而特别准入的对外投资,则需要投资者在投资前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经审批合格后再进行备案。
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更好地激发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制并不意味着对外投资没有任何限制。
国家对一些敏感行业、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依然保持较高的审慎性,投资者在决定对外投资时应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遵循合规原则。
二、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涉及跨境资金流动,因此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制度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环节。
我国的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通过外汇管理和国际结算的手段进行。
外汇管理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一系列对外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对外投资时,需要向银行出具外汇核准书,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外汇购汇款项。
此外,对于一些限制性行业的对外投资,还需要获得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
国际结算方面,我国银行业实行合同外汇管理制度。
投资者在与境外主体签订投资合同后,需要向银行出具相应的外汇结汇证明,以进行结汇操作。
银行将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执行合同外汇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外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掌握和监测我国境外投资的情况,我国建立了对外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最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最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营运体系~理顺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搞好国有资本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投资是指企业以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定向投资、其他投资。
本制度所谓的“对外投资”具体包括:1,投资设立新企业,包括注册于境内外的各种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合资企业、合作和联营企业以及分支机构等,,2,利用各种形式的资产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3,对外收购、兼并企业,4,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外汇、期货等金融领域的投资。
5, 其他投资项目的管理需执行相关管理办法中关于投资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管理管理参见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生产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管理参见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3条投资原则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发展的需要,企业局部利益服从集团整体利益,科学决策、效益第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第2章岗位分工和管理权限第4条投资业务的岗位分工1,投资发展部是本公司投资管理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本公司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安排投资项目的论证事宜,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登记和备案,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对投资项目经营成果的考核。
2,财务部是本公司投资管理的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3,本公司各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投资活动~凡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都应予以协同配合和支持。
第5条投资管理权限1,本公司未经集团批准~不得直接从事各种投资活动。
2,为了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保证正常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
当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70,时~除经集团批准的项目外~必须停止一切与自身生产无关的投资活动。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篇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篇篇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XX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具体职责为:(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决定。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投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关联交易须即时披露。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管理和监督本国企业对外投资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和促进对外投资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利益。
1. 投资准入制度: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准入条件、资本金要求、行业限制等,以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投资审批制度:对外投资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包括项目报批、合同审查等,以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利益。
3. 监督和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活动,对投资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不合规行为予以处罚,以防止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4. 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制度:提供投资者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帮助投资者了解和遵守投资规则,提供便利的投资环境和服务。
5. 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和规定,预防和应对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 资本流动管理制度:规定外汇管理和资本流动的规则,以确保资本流动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
7. 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要求对外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行为进行信息报告和披露,提供透明度和公开性,便于监管和投资者了解投资情况。
8.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外投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潜在风险。
9. 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制定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解决投资纠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10. 合作和协调机制:加强国内外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对外投资管理的统一战线,共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通过建立和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促进投资者的信心,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率和质量。
也可以防范和化解对外投资的风险,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利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国外境内投资和经营活动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它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对外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投资必须遵守国际法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际贸易、外汇、投资等方面的规定。
2.自愿原则:对外投资决策应基于市场潜力、自身能力和资源等因素,企业应自主选择投资项目和方向。
3.风险可控原则:企业对外投资需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并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的应急预案。
4.公平竞争原则:企业对外投资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5.可持续发展原则:对外投资应考虑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社会责任和利益平衡。
二、对外投资管理的基本流程1.决策阶段:包括市场调研、投资项目筛选和评估、决策审批等环节。
企业应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制定对外投资方案,并进行内部审批。
2.准备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商务谈判、合同订立等环节。
企业应与目标国家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和洽谈,明确双方的权责,制定合同条款和合作框架,并对投资准备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3.实施阶段:包括投资资金的汇出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市场销售和服务等环节。
企业应按照投资计划和合同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密切跟踪投资项目的进展和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防范投资风险。
4.监督阶段:包括对外投资的监督和评估。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掌握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和市场反馈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决策。
三、对外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1.投资战略和目标:明确企业对外投资的战略定位和目标市场,制定相应的投资规划和发展策略。
2.投资审批和报备:建立内部投资审批制度,对涉及对外投资的决策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效益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明确投资责任,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第二章投资决策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第六条投委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外部专家组成。
第七条投委会审议投资项目时,应邀请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提供项目资料和意见。
第八条投委会决策投资项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发起、论证、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进行。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发起,应由项目实施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建议书,提交给投委会审议。
第十一条投委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
第十二条投委会认为有必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的,应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投委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并将决策结果报告给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定期向投委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风险,项目实施部门应及时向投委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投委会报告。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向其他企业、项目或资产投资的行为。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合规、透明、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投资与运营相结合、风险与效益相统一、稳健与激进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对外投资与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原则,采取科学决策和风险控制手段,最大限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策略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注重盈利能力、成长性和风险控制,优化对外投资结构,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根据公司战略方向和整体规划,结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科学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第十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避免投资违规项目或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经过严格论证和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尊重股东权益,保障投资者利益,防范投资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包括项目论证、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审批报批等环节,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和有效。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依据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确保决策依据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对外投资实施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施应当按照投资方案和相关协议规定,注重风险管理和效益监控,提高对外投资运营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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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保护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维护财经纪律,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促使公司加强投资管理和科学投资决策,特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请XX集团所属子/分公司遵照执行。
(二)内容:
投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合理的职责分工
对于合法的投资业务,应在业务的授权、业务的执行、业务的会
计记录以及投资资产的保管等方面都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
投资业务在公司高层管理机构核准后,可由高层负责人员授权签字批准由财务经理办理具体的股票或债券等的买卖业务,由会计部门负责进行会计记录和财务处理,并由专人保管股票或债券。
职责分工应达到:
投资计划的编制人不能同时掌握该计划的审批权。
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业务的职员不能届时担任会计的记录工作。
证券的保管人必须同负责投资交易账务处理的职员在职责上分离。
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2.财务分析制度
公司设立有效的财务分析制度,帮助减少投资风险和选择最佳的投资对象和时机。
财务分析工作应由熟悉整个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同时具备投资分析技能的人员担任。
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证券分析专家、市场分析专家或其他投资咨询公司来进行。
财务分析制度应当规定:
(1)分析正常生产经营和计划中扩大生产经营情况下所需的营运资本额,检查公司的资金存量。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和调整资本预算。
(3)了解分析本行业或其他行业中赢利较高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状况。
(4)及时跟踪了解证券市场的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的资料。
(5)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向公司最高管理者或董事会送交。
3.投资审批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以前,应编制详细的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的编制应以财务分析的结果为依据,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及其投资理由;投资的性质和目的;影响投资收益的潜在因素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等。
目前规定: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权。
条件成熟后,方可进行适当的投资活动。
投资计划在正式执行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
公司应根据投资的性质和金额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如果投资行为属于少量的闲置资金进行临时性的短期投资,投资计划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一位高级职员(一般是财务经理)来负责审批;如果投资金额较大或属长期投资性质, 审批一般由公司董事会进行。
对本单位的投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物资
和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审批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资的理由是否恰当;投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否一致;投资收益的估算是否合理无误;影响投资的其他因素是否充分考虑。
所有投资决策都应当经审批确认后,方可正式执行。
投资决策的有关书面文件应进行连续编号归档,以便于日后查询。
4.投资资产取得的控制制度
投资计划必须以经过董事会审批的文件作为执行指令。
公司应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选择证券经纪人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以往与公司合作的记录;担任证券经纪人的资格;从事证券交易的经历等。
公司应与证券经纪人签订明确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经纪人为委托人购置证券,必须取得投资公司有效的投资指令。
该指令通常应明确规定购置证券的最高价格、最低投资报酬率和指令的有效期限。
经纪人不得从事任何超出授权范围的投资行为。
经纪人应填写成交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投资指令号、最高价格和最低投资报酬率、证券名称、数量、面值和实际成交价格等。
成交通知书应由财务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职员进行审核,以证实购入证券的数量和价格及投资报酬率是否符合投资指令。
如果一项投资指令,经纪人需要分期执行或需要购置不同的证券,需要经纪人对指令已执行的结果分期填制成交通知书。
5.健全的财产保管制度公司对投资资产(指股票和债券资产)一般有两种保管方式:一种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如在公司拥有较大的投资资产的情况下,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保管。
这些机构拥有专门的保存和防
护措施,可以防止各种证券及单据的失窃或毁损,并且由于他与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完全分离,可以大大降低舞弊的可能性。
另一种方式是由公司自行保管,在这种方式下,必须建立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
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债券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数量等详细记录于证券登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财务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应当定期检查银行等机构送来的证券存放情况记录,并将这些记录同财务经理签署的证明文件存根和公司有关证券帐户的余额相核对。
6.投资资产处置的控制制度
投资资产处置的控制程序基本上与取得的控制程序相同,即任何有价证券的出售必须有经财务经理或董事会的批准;代公司进行证券出售活动的经纪人应受到严格的审定;经纪人同投资者之间的各种通讯文件应予记录保存,反映经纪人处置证券结果的清单应根据处理指令受到检查。
如果投资资产的处置为不同证券之间的转移,则该业务应同时置于证券取得和处置的控制制度之下。
如果处置的结果是收回现金,还应结合现金收入的控制方法,来对投资资产处置进行控制。
7. 详尽的会计核算制度
公司的投资资产无论是由自行保管的还是由他人保管的,都要进
行完整的会计记录,并对其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具体而言,应对每一种股票或债券分别设立明细分类账,并详细记录其名称、面值、证书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于联营投资类的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分类账,核算其他投资的投出及其投资收益和投资收回等业务,并对投资的形式(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向(即接受投资单位)、投资的计价以及投资收益等做出详细的记录。
8 严格的记名登记制度
除无记名证券外,公司在购入股票或债券时应在购入的当日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不能以公司任何个人名义来署名和登记。
这对于正确反映公司所拥有的各种投资证券,防止有人在没有得到管理者或董事会核准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其个人的名义来冒领、转移或出售公司的证券,或非法获取应归公司所有的利息或股息。
9. 完善的定期盘点制度
对于公司所拥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 务的其
他人员进行定期盘点,检查是否确为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 录与帐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公司自行保管的有价证券实物应由与投资业务无关的独立职员 定期进行
盘点,检查其实存情况。
盘点工作一年至少进行多次,至少 每月进行。
盘点工作必须由两个以上职员共同进行。
所有证券的盘点 内容和结果应详细记录在盘点清单上,并将盘点清单记录逐一同证券 登记薄和投资明细账进行核对。
如委托银行等机构代为保管证券,负 有证券盘点职责的职员,应定期核对银行等机构送来证券存放清单同 证券登记簿和投资明细账相核对, 检查他们是否相一致。
如果发现有 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追查。
在盘点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实存数量 同账面记录数之间的差异,在没有得到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指定的人批 准前,不得进行账面调整。
附件:1.投资专案管理卡
2. 投资方案绩效核计表
投资专案管理卡 投资名称
附件1:
投资编号
专案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