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3. 注重投资效益,合理控制风险;4. 保证信息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组织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该机构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投资决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筛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筛选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
2. 可行性分析: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3. 决策审批:将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机构,由其审议并作出投资决策。
4. 实施执行:按照决策机构的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活动。
5. 监督管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四、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置等,以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保证对外投资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进展及收益情况等。
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纪律处分,以及必要时的法律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公司外部投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部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二)效益性原则: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三)稳健性原则: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定发展;(四)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二、对外投资范围及方式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范围包括:(一)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参与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二)债权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三)固定资产投资: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自用的非经营性房地资产购买、技术改造、装饰装修、设备购置等;(四)金融投资:进行证券(股票、债券、基金)交易、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方式包括:(一)直接投资:公司直接以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渠道投入项目;(二)间接投资: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参股等方式间接参与投资。
三、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如下:(一)项目立项:由投资部门提出投资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二)可行性研究: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投资回报测算等;(三)风险评估: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四)决策审批: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金额及风险等级,分别报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五)合同签订:投资部门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六)项目实施:投资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四、对外投资管理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投资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监控、预警和处置;(三)投资收益管理: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分析和评估,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四)投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投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对外投资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实物资产投资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经济利益;3. 风险可控,收益合理;4. 透明公开,加强内部监督。
第二章投资流程第一节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投资建议: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投资建议,并附上可行性研究报告;2. 初步审查: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建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投资方向、项目背景、风险分析等;3. 专业评审: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投资建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4. 决策审批:根据投资金额和风险等级,提交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第二节投资立项第五条投资立项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投资计划:投资管理部门根据投资决策,编制投资计划,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等;2. 项目评估: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包括投资风险、收益预测、投资回报期等;3. 立项审批:根据投资金额和风险等级,提交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第三节投资实施第六条投资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1. 签订投资协议:投资管理部门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 资金划拨:按照投资协议,划拨投资资金;3. 项目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4. 投资收益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收益进行管理,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
第四节投资退出第七条投资退出应遵循以下程序:1. 评估退出时机: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协议,评估退出时机;2. 签订退出协议:投资管理部门与投资方签订退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资金回收:按照退出协议,回收投资资金;4. 投资总结: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退出进行总结,为后续投资提供参考。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对外投资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收益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外投资行为。
所有参与对外投资的员工都应该遵守本制度。
三、投资管理流程1. 投资前期准备在进行对外投资活动前,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市场、竞争和风险等相关调查;•投资金额、期限和收益预测等核算工作。
投资前期准备的过程中,应当确保调查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遵循公司内部程序流程。
同时,需要明确投资目的和市场情况,确定投资比例和期限等关键性问题。
2. 投资决策在投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还需进行投资决策,具体包括:•决策是否参与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比例和数量的确定;•确认投资方案,包括投资期限、投资收益率、风险控制等相关内容。
投资决策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程序流程,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经过审批。
3. 投资实施投资实施包括与合作方的合同签订、商业谈判、资金划拨等多个环节。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确保各环节合规,并及时与合作方交流沟通,以及密切关注投资进展情况。
4. 投后管理投资实施完成之后,还需要进行投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对投资回报进行监督;•对投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同时,还需及时向上级汇报投资情况,保证上级及时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四、投资决策权限1. 投资决策权限架构•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策略和总体计划,根据授权决定大额对外投资;•CEO:审批大额对外投资;•投资委员会:审批中额对外投资;•部门负责人:审批小额对外投资。
2. 投资决策条件•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率;•有明确的投资计划、收益预测和风险管理措施;•经过公司内部程序流程和审批。
五、风险管理对外投资涉及到多种风险,包括投资市场、经营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公司在国内外都存在着大量的投资机会。
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投资回报率,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投资。
三、投资决策和批准程序:1.投资决策应遵循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2.投资项目应按照公司层级迭代决策程序逐级上报,最终由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3.对外投资总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限额要求,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偿债能力。
四、投资主体责任:1.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的审议和批准。
2.公司高级管理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评估、风险管理和运营监督。
3.投资筹资及后续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调配和监控。
五、风险管理和收益预估:1.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经济周期、政策风险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投资项目的收益预估应遵循公允、准确、合理的原则,并进行风险收益分析和评估。
3.对外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风险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战略和决策。
六、投资合作和合同管理:1.公司与投资对象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和股权变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投资合同应进行法律审核,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3.投资合作方的资信评估和尽职调查应在投资决策前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跟踪管理。
七、投资监督和业绩评估:1.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配备专门的投资监督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2.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应定期进行,遵循合规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维度评估指标。
3.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进行报告。
八、违规处罚和风险防范:1.对于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投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纠正、停止投资、追究责任等。
2.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和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投资标准和约束条件、投资风险管理、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投资审批和监督等方面。
以下是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
1. 投资决策程序: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包括投资提案的起草、评审流程、决策机构和权责设定等。
2. 投资标准和约束条件:确立公司对外投资的标准和约束条件,包括投资回报率、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等。
3. 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的方法和标准,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等。
4. 投资风险管理:制定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5. 投资审批和监督:建立投资审批和监督机制,包括投资审批程序、相关文件的起草和签署、投资合规性的监督等。
6. 投资报告和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沟通效果。
7. 投资退出机制:制定投资退出机制,包括投资回收、资金清算和退出策略的安排等。
8. 监督和审计:设立对外投资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投资行为的合规性和效果。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有助于规范和控制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时,它还可以加强公司内部的风险管控和决策效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效益性原则:投资应注重经济效益,确保投资回报。
(三)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四)科学决策原则:投资决策应科学、合理,充分论证,集体决策。
第二章投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范围包括:(一)股权投资:包括设立或增资子公司、参股其他企业等。
(二)实体或无形资产投资:包括购买、租赁、经营等。
(三)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类别:(一)短期投资:指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投资。
(二)长期投资:指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投资。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一)一般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二)重大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特别重大投资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部门提出投资建议,包括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规模、预期收益、风险评估等。
(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决策。
(三)总经理或授权人签署投资协议。
(四)财务部门进行投资资金划拨。
第四章投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投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审批和实施。
(二)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风险控制。
(三)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收益评估和考核。
(四)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在对外投资中的职责:(一)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监督投资管理部工作。
(二)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效益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明确投资责任,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第二章投资决策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第六条投委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外部专家组成。
第七条投委会审议投资项目时,应邀请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提供项目资料和意见。
第八条投委会决策投资项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发起、论证、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进行。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发起,应由项目实施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建议书,提交给投委会审议。
第十一条投委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
第十二条投委会认为有必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的,应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投委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并将决策结果报告给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定期向投委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风险,项目实施部门应及时向投委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投委会报告。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董事长
(1)主持立项研讨(授权总经理除 外);
(2)审核立项批复(小型项目除外); (3)签发立项批复(小型项目除外)。
3、关于 投资对 象选择 的评 估、论
公司另行成立 项目筹备组
(1)组织评估、论证;
(2)调查被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被 投资行业的状况及国家政策等;对项目 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 告;
第四条 对外投资中不相容需要分离的岗位至少包括:
(1) 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编制人员与评估人员分离; (2) 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人员与决策人员分离; (3) 投资业务操作人员与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4) 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5) 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保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 盘点工作; (6) 股利或利息的经办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 离; (7) 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 (8) 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
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财务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 应当定期检查银行等机构送来的证券存放情况记录,并将这些记录 同财务经理签署的证明文件存根和公司有关证券帐户的余额相核 对。
投资资产处置控制程序为,任何有价证券的出售必须有经财务 经理或董事会的批准;代公司进行证券出售活动的经纪人应受到严 格的审定;经纪人同投资者之间的各种通讯文件应予记录保存,反 映经纪人处置证券结果的清单应根据处理指令受到检查。如果投资 资产的处置为不同证券之间的转移,则该业务应同时置于证券取得 和处置的控制制度之下。如果处置的结果是收回现金,还应结合货 币资金的控制方法,来对投资资产处置进行控制。
第七条 授权审批
(一)授权方式
1. 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决议;
3. 总经理对其他人员的授权,年初以授权文件的方式明确, 对投资审批,一般只对财务总监给予授权;
4. 对经办部门的授权,在部门职能描述中规定或临时授权。
(二)审批权限
股东大会 6、项目 项目筹备组 申报
(4)进一步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其 风险和投资目的实现的可能性;
(5)预审结束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 会决策议案》,议案内容:议案要点、 预审意见、总经理签章、议案附件(可 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草案 等);
(6)拟定投资方案。
(1)所有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均由公司董 事会审定;
(6)审议批准投资方案。
(1)审议批准投资计划;
(2)对需交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进 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1)凡需向有关政府机关申报的投资项 目,组织编制相关申报文件并负责汇编
送审;
(2)申报文件由董事长签发,或授权总 经理签发;
(3)申报后的催批;
(4)受理申报审批单位提出的问题,并 按其类别分别交相关部门处理。无法处 理,请示公司总经理或有关领导。
(1)参与编制具体投资计划;
(2)组织资产评估;
(3)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 议、投资协议(经公证)和投资计划,按项 目、进度、时间、金额和方式投出资产;
(4)需要提前或延迟投资资产、变更投资方 式、中止投资,按本项目原审批程序审批;
(5)取得投资证明并妥善保管;
(6)及时进行投出资产账务处理,正确核算 投资业务;
1.投资审批
审批人
审批范围和权限
(1)投资计划;
股东大会 (2)涉及总金额在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 (含50%)或净资产20%(含20%)以上的投 资项目决策。
董事会
(1)投资方案;
(2)投资决策(涉及金额在公司经审计总资 产20%或净资产50%以下);
(3)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投资决策。
董事长
(1)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授权,签署批准投资 方案、投资协议;
经纪人为公司购置证券,必须取得公司有效的投资指令。该指 令应明确规定购置证券的最高价格指令的有效期限。经纪人不得从 事任何超出授权范围的投资行为。经纪人应填写成交通知书,内容 应包括:投资指令号、最高价格、证券名称、数量、面值和实际成 交价格等。成交通知书应由财务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职员进行审 核,以证实购入证券的数量和价格是否符合投资指令。
1. 审批人根据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意见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3.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 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 报告。
(五)责任追究
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 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处以罚 款、降职、停职、开除等内部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力。
(2)董事会闭会期间,在授权范围内投资决 策。
总经理 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投资方案,签署投资协议。
2.延续投资及投资处置审批
(1)投资项目合同到期,公司除延续投资外,公司须及时进行清 算、到期收回或出售、转让,公司延续投资的审批按“投资审 批”规定的权限办理;
(2)未到期的投资项目提前处置,在处置前按原决定投资的审批 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处置。
(1)参与可行性研究工作; (2)对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预期现金 流量、投资收益,以及投资的安全性等 进行测算分析。
(1)以经理办公会的形式预审; (2)预审时间安排在项目论证结束后的 首次经理办公会上; (3)预审依据: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专家评估意见表; ③立项研讨意见书和立项批复。
5、审定 董事会
2.投资的执行和管理程序:
业务操 作
操作人
控制要求
1、洽 项目筹备组 (1)具体组织与被投资方正式洽商,洽商人
商
至少两人以上;
(2)起草协议、章程等文件;
(3)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
(4)重大合总经理
(1)对中小项目作为主代表,代表公司同被 投资单位谈判;
(4)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资信调查和实地 考察;
(5)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 和调查;
(6)对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竞争状况 做初步分析调查;
(7)研讨意见书由立项研讨参加人员会 签;
(8)起草立项批复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 准;
(9)未获准立项的,将项目建议书退回 建议人。
总经理
(1)主持小型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 权)的立项研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要按照对外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对公司对外投资 预算、对外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取得、对外投资保管、对外投 资处置和对外投资帐务处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控 制。对于对外投资各环节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批准、对 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对外投资执行、对外投资 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为关键控制点,加以重点控制。
(二)长期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控制
1.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程序
业务操 作
操作人
控制要求
1、项目 建议
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各职 能部门、二级 机构及公司内 外的其他人员
(1)必须提交项目建议书; (2)提出时间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2、立项 财务部门
(1)受理; (2)形式上审查项目建议书; (3)组织立项研讨,提出研讨意见; (3)检查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7)协助被投资单位办理银行、税务等相关 手续。
项目筹备组 (1)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向被投资方取得有 关凭证;
如果一项投资指令,经纪人需要分期执行或需要购置不同的证 券,需要经纪人对指令已执行的结果分期填制成交通知书。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时,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 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 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对投资资产(指股票和债券资产)一般有两种保管方式: 一种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如在公司拥有较大的投资资产的情 况下,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保管。(这 些机构拥有专门的保存和防护措施,可以防止各种证券及单据的失 窃或毁损,并且由于他与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完全分离,可以大大 降低舞弊的可能性。)另一种方式是由公司自行保管,在这种方式 下,必须建立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 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都要 将债券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数量等详细记录于证券登
(三)审批方式
1. 股东大会批准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批准,董事长根据决
议签批;
2. 董事会批准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批准、董事长根据决议签 批;
3.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直接签批;
4. 总经理根据总经理会议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或根 据授权直接签批;
5. 财务总监根据授权签批。
(四)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3.投资损失确认审批
(1)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 单项投资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年度累计投资损失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
除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投资损失确 认事项,都由董事会审批确认;
需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在送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前,董事会审议确认。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 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