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巩固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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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各乡镇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各乡镇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岫政办发[2014]15号【发布部门】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4.04.15【实施日期】2014.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岫政办发〔2014〕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岫岩满族自治县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鞍政发〔2014〕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确定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行业监管为主”,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责人还要对分管业务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第二章乡镇区工作职责第五条各乡镇区全面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岫政办发[2007]34号【发布部门】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7.06.20【实施日期】2007.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岫政办发〔2007〕3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市“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和县委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突出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混乱等实际问题,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我县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和净化水平,营造全民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重塑“中国玉都”靓丽形象,促进玉都和谐发展,县政府决定自6月20日至9月27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为使此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县工作安排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以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镇环境的“平、洁、畅、绿、美、靓”,建设“文明玉都”。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邓延发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副组长:赵万彩副县长张大旗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成员:***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张晓夫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局局长王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报社总编杜成辉县督查考评办主任张世良县城建局局长肖文臣县交通局局长曹贵洪县环保局局长刘剑钊岫岩镇镇长尹广彬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德运县商业局副局长李勇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立仁县工商局副局长王怀忱县爱卫会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办公室主任:张世良(兼),副主任:李林松、王成举。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封河禁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封河禁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封河禁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岫政办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封河禁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封河禁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8日岫岩满族自治县封河禁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渔政管理,保护山区溪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维护天然水域生态平衡和渔业生产秩序,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重、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深入实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各部门工作配合,严格封河禁渔管理,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总体目标以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县河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天然河道封河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力争实现“河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的目标,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水生生物资源良性循环利用,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禁渔内容及具体要求严禁“电、毒、炸”和使用“拦河缯、密眼地笼、布网”等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严禁在鱼类产卵区域(拦河坝上下各50米)采砂取土。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岫政办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9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为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县旅游业总体形象,实现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目标,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全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行动时间2020年6月—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三、主要内容(一)严厉打击非法承揽导游业务行为。

在旅游景区、热点旅游线路沿途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坚决依法查处;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获取高额返利的“黑导”,坚决依法查处。

(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旅游企业规范服务、诚信经营进行专项整治。

对旅行社采取非法手段揽客、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坚决依法查处;对无资质经营旅游或旅行社业务,以微信群、QQ 群、俱乐部等形式,以“低价”为诱饵欺骗旅游者的“黑社”,坚决依法查处。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6•【字号】岫政发[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岫政发〔2008〕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岫岩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滨河城市环境,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岫岩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岫岩县城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事业要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并同步实施。

第四条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城建局负责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县爱卫会具体负责对本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协调。

岫岩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卫生局、水利局、环保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投诉。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一)县城主次干道(迎宾路、山城路、阜昌路、安平路、锦丝路、旭光路、东北路;大宁街、中心街、站前大街、岫玉大街、万润大街、长兴街)、步行街、公路桥由环卫处负责;市政处负责火车站音乐广场喷泉、灯饰、草坪、花坛、保洁及日常安全管理;(二)各条小街小巷和未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岫岩镇社区委员会负责,城镇中心区较大的巷道要做到晨扫日保洁,路两侧不准有堆放物;已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小区内的违章建筑,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北洋河桥至雅河桥的道路,也要参照城区卫生管理,做到晨扫日保洁,路两侧不准有堆放物,由养路段监督管理;(三)河道管理由县水利局负责;小黄河环境卫生和日常安全管理由岫岩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四)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由交通局和经营单位负责监管;影剧院由文化局负责监管;公园景区由公园管理处负责监管,严禁乱建,要有计划、有步骤做好植树绿化、美化;(五)集贸市场(含街办市场、早夜市)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经营单位具体负责;(六)营业性门点、摊亭等场所由其经营者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七)铁路、公路沿线由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八)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城建局负责监督管理;(九)城市路树、绿地、绿化植被区由城市绿化专业组织园林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24•【字号】岫政办发〔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4日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基础,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为重点,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强力推进抢险救援力量建设,着力提升专业救援能力,确保遇有灾情能够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以政府推动建设为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坚持分级负责,整合资源。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现有各类应急队伍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4.01•【字号】岫政办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为整顿和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着力解决群众的诉求和社会焦点问题为根本,坚持标本兼治、部门联动、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护合法、查处违法、取缔非法,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和管理工作真正步入规范化、有序化、法制化轨道。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1、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规划确认文件而建设的,或者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一律依法取缔。

2、严厉查处加油站(点)在经营活动中超范围经营,杜绝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等严重坑害消费者以及偷税漏税行为。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岫政办发[2008]56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岫政办发〔2008〕5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08〕8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9月中旬起到10月末,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欠专项行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岫岩。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清欠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清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清欠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清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商大顺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安局、信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维护稳定办公室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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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法规类别】人身保险
【发文字号】岫政办发[2008]28号
【发布部门】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05
【实施日期】2008.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
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政办发〔2008〕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五日
岫岩满族自治县巩固和完善
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不断改善民生,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思想为指针,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深挖扩面潜力,强化基金征缴,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良性运行机制,使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实现老有所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扩面工作确保完成61470人工作目标,力争完成68780人的奋斗目标。

三、工作重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符合参保的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按规定明确企业的经济类型,规范私营企业参保行为,解决扩面工作难点。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完善机制。

政府采取主要领导负责制办法,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办法,将任务与年终考评指标挂钩。

认真抓好参保资源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数,深挖潜力,加大征收力度,提高扩面质量。

(二)明确部门责任,建立联动机制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制定资源普查具体办法,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

经办机构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抓扩面工作。

及时收集扩面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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