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点、巡检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点、巡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是设备运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全面推行设备点、巡检制度,有助于防止设备突发事故发生,减少伤害事故和停机时间,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武钢重工集团点、巡检管理办法》(钢重政发[2012]4号)文件精神,接合武冶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是开展设备点、巡检工作的载体,必须严格按照点、巡检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对公司设备点、巡检职责及管理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的点、巡检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公司设备科根据武钢重工集团关于设备点、巡检的要求,负责本公司设备点、巡检管理办法的制订与修订。

第五条设备科负责对在用的设备按通用机床、起重设备、锻压设备、供变电设备、能源介质供应设备进行分类,确定设备点、巡检内容,并上报武钢重工集团产品制造部审定。

第六条设备科负责落实公司A类、B类设备点、巡检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对C类设备以及未定级的在用设备的点、巡检工作进行抽查;对各制造中心点、巡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制造中心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A类、B类、C类设备和未定级的在用设备点、巡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与落实。

第八条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本人操作的设备点检,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对维修区域内A类、B类、C类和未定级的在用设备进行巡检。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九条设备科每周不定期对各中心A类设备,每月不定期对B类设备点、巡检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对C类设备及未定级的在用设备点、巡检工作执行情况抽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设备科检查人员检查A类、B类设备点、巡检执行情况后,必须在点巡检记录本上签字,月末对各中心点、巡检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各中心设备管理人员每天对A类设备,每周不定期对B类设备,每月不定期对C类设备和未定级的在用设备点、巡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同时还要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设备操作人员每班点检一次,时间为班前15分钟,维修人员每天巡检两次(上午和下午各一次)。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设备点、巡检记录本》。

第十三条所有A、B、C类设备的点、巡检记录本应填写清楚,保持干净整洁,妥善保存。如果丢失或坏损,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到设备科申请补领,设备科将给予该单位一定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设备点、巡检记录》本作为设备状态的原始记录,保存期以一年为限,由各中心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集中保存。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点检发现设备异常,能够马上自行处理的则立即自

行处理,不用填写信息反馈卡。不能自行处理的,则应如实填写信息反馈卡一式二份,一份交设备管理人员,一份留存。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人员接到信息反馈卡后,立即安排维修排除故障。故障消除后,维修人员将处理信息卡反馈给设备管理人员,同时在设备操作人员留存的信息卡上写清处理情况并签字,形成闭环控制。

第十七条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后,维修人员立即着手处理故障,处理完后填写点、巡检信息反馈卡,交设备管理人员,同时在操作人员的信息卡上注明处理内容签字。

第十八条点、巡检发现较大故障无法排除,中心应向公司设备科反馈信息,由设备科协助解决。问题解决后维修人员仍要填写点、巡检信息反馈回单,程序与第十七条相同,形成闭环管理。

第四章考核

第十九条中心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本单位A、B、C类设备及未定级在用设备的点、巡检的执行情况,并对点、巡检人员执行结果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设备科按照《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第三款的规定,对各中心点、巡检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设备科,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2年元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