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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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规章制度总则

团委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委的组织建设,规范团委的工作程序,提高团委工作效率,保障团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团委实际情况,制定本总则。

第二条本团委规章制度总则适用于本团委全体成员,包括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团干部及全体团员。

第三条本团委规章制度总则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团委工作始终与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保持一致;(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团委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三)坚持服务宗旨,确保团委工作贴近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团委规章制度,适应时代发展和青年需求。

第四条本团委规章制度总则的制定和修改,由团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团委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团委相同。

第六条团委书记是团委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团委工作的全面领导,主持团委会议,组织实施团委各项决策。

第七条团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团委日常工作,分管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团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工负责团委各项具体工作。

第九条团委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社会实践部、文体活动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团委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团委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二)加强团组织建设,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活动,满足青年成长成才的需求;(四)关心青年成长,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五)加强与学校、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团委工作的影响力。

第十一条团委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团委日常事务管理,起草文件、整理档案、协调各部门工作;(二)宣传部:负责团委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的建设与维护;(三)组织部:负责团组织建设,开展团员教育、团费收缴、团员发展等工作;(四)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青年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五)文体活动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青年业余生活。

团委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团委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团组织管理能力,确保团组织按章程规范运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团委组织及其下属各级组织。

第三条团委组织应当秉持团的宗旨,遵循团章精神,依法开展各项活动,服务青年发展。

第四条团委组织建设工作应当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坚持团的政治属性,保持组织原则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团委组织设置团委书记、团组织委员会和团员会等机构。

第六条团委书记负责团委组织的全面工作,领导团组织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七条团组织委员会成员由团委书记提名,经团员会通过选举产生。

第八条团员会由全体团员组成,是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党团联系制度,加强与党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工作分工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团委书记应当定期向团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团员监督。

第十三条团组织委员会应当建立专职工作制度,明确各委员职责,分工合作。

第十四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团员公开工作动态和决策情况。

第十五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团干部和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民主管理第十六条团委组织应当倡导民主管理,尊重团员意见,听取民意建议。

第十七条团员会应当建立决策机制,重大问题要征求全体团员意见,决策结果应当得到团员会通过。

第十八条团委组织应当保障团员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促进团员群众性组织参与。

第十九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团员投诉制度,保障团员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第五章创新发展第二十条团委组织应当积极探索新形式、新方式,创新团组织活动,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团委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团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十二条团委组织应当建立团建宣传制度,提升团建宣传能力,宣传团组织活动和工作成果。

团委的规章制度的意义

团委的规章制度的意义

团委的规章制度的意义一、引言团委是中国青年团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引导学生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团委的规章制度是团委组织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是团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规章制度的概念和作用、建立规章制度的意义、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建立规章制度的方法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团委的规章制度的概念和作用1. 规章制度的概念规章制度是指团委根据团章和团委章程等文件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章,用以规范全体团员和团干部的行为,约束团委的管理和运作。

规章制度是团委组织的重要管理工具,是团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2. 规章制度的作用团委的规章制度对组织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团员和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他们在工作中遵守规定,不违反法纪;其次,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团委的管理和运作,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内容和程序,为团委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再次,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团委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出现的管理漏洞,节约管理资源,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建立规章制度的意义1. 规章制度是团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团委的规章制度是团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团内管理的重要载体。

只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团委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 规章制度是团委建设和发展的保障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团员和团干部的行为,约束他们做好本职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同时,规章制度也可以规范团委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团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 规章制度是团委与上级组织和社会的良好沟通桥梁团委的规章制度是团内管理的规定,也是团内对外交往的基础。

遵守规章制度可以促进团委与上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和合作,确保团委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规章制度的内容团委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团员和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规章制度应明确团员和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他们的行为。

关于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关于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关于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组织结构团委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1. 主席团:由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委员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 常务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会干事组成,负责落实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

3. 部门:包括文艺部、宣传部、组织部、体育部、外联部等,各部门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会议制度团委学生会设主席团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

1.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宜。

2.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干事参加,每周召开一次,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条领导班子团委书记为学生会的领导者,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主席团成员为学生会的执行者,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各部门负责人为学生会的管理者,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工作职责1. 团委书记: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审核各部门工作成果。

2. 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进行工作,担任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3. 主席团委员:负责组织学生会各项活动,协助团委书记落实工作计划。

4.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组织部门成员开展相关活动。

5. 学生会干事: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具体任务,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纪律要求1.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学生会活动中损害学校形象。

2.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工作纪律,保守学生会内部信息。

3.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和同学们服务。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学生会利益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将给予批评和惩罚。

3. 学生会成员可参加学生会干事选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选拔优秀学生为学生会干事。

中小学学校团委规章制度

中小学学校团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团委的组织建设,规范团委工作,提高团委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团委在学生中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团委成员及参与团委工作的学生。

第三条团委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团委成员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团委由团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权益委员等组成。

第五条团委书记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团委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并对团委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工作,分管团委日常工作,负责团委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发布。

第七条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包括团员发展、团组织生活、团员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宣传委员负责团委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第九条文体委员负责团委的文体活动组织,包括举办各类文艺、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权益委员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学生诉求,为学校和学生搭建沟通桥梁。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团委成员应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团委会议制度:团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讨论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团委文件制度:团委文件由团委书记或副书记负责起草、审核,经团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

第十四条团员发展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发展团员,确保团员质量。

第十五条团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员思想政治觉悟。

第十六条宣传报道制度:团委成员要积极撰写新闻报道,及时宣传团委工作动态,扩大团委影响力。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团委成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发表与党的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第十八条团委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团委职务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九条团委成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团委工作秘密。

校团委规章制度

校团委规章制度

校团委规章制度校团委作为学生组织的核心机构,旨在引导和促进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团队活动。

为了规范校团委的工作运行,保障学生利益,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校团委设立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团委组织和成员,涉及校团委活动、组织形式、内部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校团委应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恪守职责,为学生服务,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校团委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党委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校团委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部门、分会、班团支部等。

第六条主席团由校团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和领导校团委的工作。

第七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设置,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如宣传部、组织部、志愿者服务部等。

第八条分会是校团委下设的针对特定群体或领域的组织,如学术分会、艺术分会等。

第九条班团支部是校团委在各班级设置的团支部,由班级团支部书记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校团委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负责组织各类团体活动,如学术讲座、文艺演出、志愿者服务等,并提供必要的物资和资源支持。

2. 组织开展团员培训和学生干部选拔工作,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培养青年人才。

3. 宣传学校和校团委的政策,广泛宣传和引导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4.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团体与学校进行合理合法的沟通和协商,推动学生权益的保障和提升。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一条校团委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1. 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和评估工作进展。

2.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做好经费申请、使用和报销。

3. 文件管理:对内部文件和重要文件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

4. 会议管理:按照规定召开团委会议,确保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关于校团委团委规章制度

关于校团委团委规章制度

关于校团委团委规章制度一、总则校团委团委规章制度是校团委团委为规范校团委工作,提高校团委团委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校团委团委正常运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团委团委全体成员,包括主席团成员、部门干事、会员,以及根据职责分工由校团委团委授权的单位和学生。

二、组织机构1. 校团委团委按照《学生组织管理规定》设立。

2. 校团委团委设主席团、部门和单位。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外联部。

单位包括各类分支机构。

3. 主席团成员的选拔与任免按照《学生组织管理规定》和《校团委团委选拔任免办法》执行。

4. 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定期报告主席团。

5. 校团委团委中心工作由主席团统筹规划,各部门和单位配合完成。

三、工作纪律1. 校团委团委全体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团委团委工作规范,服从集体决策,维护校团委团委形象。

2. 校团委团委成员在参加校团委团委活动期间,应佩戴校团委团委章,严禁私自摘下。

3. 校团委团委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团结合作,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泄露团委内部信息。

4. 校团委团委成员应主动学习工作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到知行合一,不做形式主义。

5. 校团委团委成员应保管好团委资料和财务,妥善使用、节约开支。

四、工作流程1. 校团委团委成员每周需参加部门例会和团委例会,积极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校团委团委成员应每月定期向主席团统一交接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主席团的监管。

3. 校团委团委成员在工作期间如需请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主席团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校团委团委成员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重大工作进展和决策方案,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五、奖惩制度1. 校团委团委根据成员的工作表现,设立荣誉奖励和惩罚制度。

2. 优秀的校团委团委成员将获得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团委规章制度奖励及处罚

团委规章制度奖励及处罚

团委规章制度奖励及处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团委工作,激励全体团员积极参与团委活动,提升团委形象和凝聚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一、团委成员奖励1. 优秀团委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团委干部可获得团委颁发的优秀团委干部奖状,并予以物质奖励。

2. 先进团队:对在团委工作中表现突出,圆满完成任务的团队可获得先进团队荣誉称号,并享受团委提供的团建活动支持。

3. 学业先进奖:团委成员在学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奖励时,团委将给予额外奖励和表彰。

二、团员奖励1. 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团员在团委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团委颁发的优秀团员证书及奖金。

2. 先进学习团员:获得各类学习竞赛奖项或证书的团员将获得团委的认可并给予奖励。

3. 志愿者奖励:在志愿活动中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团委颁发的志愿者奖状和奖励。

第三章处罚制度一、团委成员处罚1. 违反规定失职渎职,严重影响团委工作的团委成员将被责令停职,情节严重者将被罢免职务。

2. 涉嫌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团委成员将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被团委取消党员资格。

3. 严重损害团委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委成员将被团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团员处罚1. 违反团委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团委活动的团员将被取消团员资格,转为普通学生。

2. 参与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的团员将被取消团员资格,并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在团队中造谣传谣,损害团结友谊的团员将被团委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落实与执行团委成员及团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对于奖励或处罚决定可提出申诉。

团委将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审理,并最终确定处理结果。

团委成员及团员应当配合执行,并积极参与团委活动,共同维护团委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五章结语本规章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团委将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及团员进行考核评估,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经过长期的奖励与处罚,团委工作将更加高效,团结一致的团队将更加稳健地发展,为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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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校区北京长城研修学院贵州分院团委规章制度2013年10月初(试行)目录一、工作制度二、会议制度三、请假制度四、团费管理制度五、发展新团员程序六、生活和奖惩制度七、辞职与任免制度八、院团学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工作制度一、团学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学院的大局出发,服从组织的安排。

二、团学干部若有建议或不同意见时,可以逐级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反映,有上级领导统筹协调解决。

三、团学干部平时工作懒散、不负责任,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免除团学干部职务。

四、团学干部开展工作搞个人自由主义者,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分配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五、各团学干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若办事显失公平,出现严重失误,要公开道歉,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以维护团学组织的声誉。

六、因团学干部个人原因严重阻碍、影响集体或大部分团学干部工作进度者,给予批评,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七、团学干部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给学院或在校生造成损害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团学干部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涂改或仿造证件等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九、团学干部对于院团委监察部组织的不定期抽查或检查活动,在活动还没有结束之前,一律不得通风报信,若有泄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团学干部对于内部会议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不得泄露,若有泄露,经调查核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团学干部要爱护团学组织的财物,若有丢失或者损坏,必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若有外借,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十二、团学干部私自带走或复印办公室及团学干部内部资料、档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三、团学干部在工作期间,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由院团委监察部给予处分,并记入人事档案。

十四、积极倡导全体同学对团学干部的监督,对违反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的团学干部进行举报。

凡学生举报有违纪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

会议制度一、为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团学组织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

不能按时到会者,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二、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长会议、部门会议,各团学组织按照自己的需要组织召开会议、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各团学组织应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形成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由于传达未到位,而造成工作损失,由相应的负责人负责。

四、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调成静音或关机,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到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笔记。

五、各团学组织召开会议必须备有签到表,到会者必须签到,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请假。

六、开会迟到者,须在两天内交书面检查一份。

七、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签到表、请假条及书面检查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于办公室或秘书处备查。

八、开会迟到3次者,给予警告,取消其评优资格;开会迟到5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加分资格。

开会迟到6次者,按自动退出团学组织处理。

请假制度一、各团学组织必须备有正规假条,假条必须注明所在单位,标明编号。

二、所有批出假条必须交办公室或秘书处登记、备查。

三、团学干部因工作请假必须使用正规假条,经所在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电话。

四、团学干部工作时所有假条经辅导员批准后生效,存放区队长处,由院团委监察部不定期抽查,并回收。

五、团学干部不得随意涂改原有假条,一张假条不得多次使用。

六、一经发现违例者,将由院团委监察部调查、核实、上报领导并作违纪处理。

团费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不仅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的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因此,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

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如下:1、学生团员,每学年交纳团费一次,每月5角。

每年12个月计算.每年6元.2、如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3、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

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4、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5、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

所到地区团组织应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6、团费经大院团委同意留用于今后学生团组织活动当中。

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

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

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团总支留用团费的支出和团委对团费的支出应由当级团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发展新团员程序申请人团支部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提出申请。

2、申请内容包括:本人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

1、找提出入团申请书的青年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

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团支部团支部加强培养考察广泛征求意见1.建立联系人制度。

每个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通过业余团校、团课、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团章,了解历史,不断端正入团动机。

3.组织申请人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以便在实际中考察。

4.培养考察期为三到六个月。

可采用个别谈话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团员及党支部对发展工作的意见。

团支部团支部确定发展对象下发《入团志愿书》1.申请人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联系人应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

2,根据发展计划和培养考察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团支部书记(委员)负责下发《入团志愿书》,当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并向其提出团组织的要求。

申请人、介绍人团支部填写《入团志愿书》召开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1.申请人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2.必须由所在单位团支部二名团员做介绍。

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

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按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程序进行(详见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

团支部上级团委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审议填写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表决情况及通过日期,并签上团支部负责人姓名(盖章)。

团委会进行讨论审查支部决议,并在志愿书上予以批复。

独立团总支经上级团委授权后,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

团支部择机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张榜公布、通知本人《入团志愿书》存入档案在张榜公布前,由团组织负责人和该同志见面,说明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和希望。

生活和奖惩制度生活制度一、凡团学干部不得酗酒、打架、斗殴、在公众场合吸烟,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免除其团学干部身份。

二、在工作中,无理与上级领导发生争执、与在校工作人员或学生发生争执,影响校园正常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三、平时个人行为极差,玷污学院或学生干部形象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奖惩制度一、对于工作积极,态度认真,遵守团学干部管理规定条例者,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

二、为学院争得荣誉者,予以通报表扬,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

三、对于不遵守团学干部管理规定的团学干部,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加分资格、评优资格或免除其团学干部身份。

四、团学干部必须遵守各自团学组织的规章制度,若有违背,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五、团学干部的奖惩必须经院团委监察部认定。

六、团学干部应自觉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本规定作出相应处分。

辞职与任免制度一、团学干部个人在工作中发现能力不足,如工作效果较差,工作与学习严重冲突等情况,可以向所在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该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允许辞职。

二、同学们对团学干部工作有较大意见,每学期两门(含两门)以上考试科目不及格者,其所在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可以劝其辞退,也有权通过召开部长会议,进行辞退。

三、团学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其职务。

(1)违反学院纪律受到学院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2)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3)工作中不负责任,拒不执行分配的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组织会议、活动的;(4)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耽误、耽搁工作任务的;(5)阳奉阴违,在同学与老师、辅导员之间制造间隙;(6)在团学干部中搞小集团,拉帮结派;(7)其他给学院、团学组织造成极坏影响的情形。

四、各团学组织干事有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批准,免去其职务,并报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各团学组织副部长级(含副部长级)以上的团学干部有第三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团学组织申请,报学院主管老师批准后免去其职务。

五、所有辞职、免职的情况在团学干部会议上宣布,由院团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并及时告知其所在班级的辅导员,以便管理。

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院团学活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团委、学生会、等院级团学组织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团学活动。

第三条:各团学组织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学院名誉。

第四条:院团学组织自行拟定活动材料。

活动材料包括活动策划、经费申请、通知、宣传单、总结、简报及活动组织中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格式要求另行发放)等。

第五条:所有活动材料内容按统一发放的格式拟定,排版要求如下:1、页面设置要求:页边距不得小于2厘米。

文本排版要求无特殊情况按正确操作排版,不能输入空格。

2、所有主标题统一为黑体、二号字体,剧中对齐。

主要内容统一为仿宋_GB2312 、三号字体,两端对齐3、落款在右下角,时间与落款对称。

第六条:院团学组织拟定的活动策划、经费申请、通知、宣传单等材料(电子档及书面档)由各组织负责人在活动开展前三到四周统一提交院团委老师审批,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院团学组织要将审批过的策划书及活动开展时间提交院团委宣传部备案,院团委宣传部按时间要求做好活动现场音响、拍照工作。

第八条:开展的活动如需要各团学组织协作开展,则由主办组织召开各团学组织负责人会议,协商拟定活动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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