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安全管理(最新版)
供电所安全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以及进入供电所范围内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供电所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供电所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级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供电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设备运行维护制度;(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安全检查制度;(六)应急预案制度。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供电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供电所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章安全检查第十四条供电所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五)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六条供电所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公开透明的原则。
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电所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供电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全体员工,以及与供电所工作相关的各方人员。
第三条供电所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供电所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供电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供电所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安全操作规程;(六)应急预案。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十六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供电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供电所将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服务。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供电所的安全生产,提高供电所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电所的员工,包括供电所管理层、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供电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供电所应当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严禁任何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作假行事,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供电所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供电所的管理层应当对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供电所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规范开展。
第九条供电所的员工应当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当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供电所应当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供电所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供电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地处置。
第十六条供电所应当加强对承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监督执行。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七条供电所应当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清查和整改。
供电所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供电所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供电安全,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供电所所有员工、承包商和外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升供电安全质量为目标,确保供电所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五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作业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第七条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供电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确保供电质量。
第十二条加强原材料、设备、工艺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建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各类质量事故。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质量培训,提高员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质量考核制度,将安全质量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对安全质量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供电所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供电所安全管理

●03
第3章 供电所安全管理的 安全生产措施
供电所火灾防护
安装消防设施
确保灭火器、喷淋系统等设施齐 全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组织员工参与灭火演练 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供电所设备维护
01 定期检修设备
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02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维护
03
供电所事故应急预案
供电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员工安全
保障员工在工作中 的安全
社会稳定
维护供电所的社会形 象
设备保障
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 态
法规遵守
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 规
感谢你的观看
供电所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 全管理至关重要。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可 以提高供电所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 事故发生的概率。
供电所安全管理的基本要素
人员管理
安全培训、岗位责 任
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 制度
设备管理
定期检修、维护、更 新设备
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隐患
为应对突发事件,供电所应建立完善的应急 预案,包括应急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定 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供电所安全教育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电气安全操作规范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总结
安全生产措施
供电所安全管理的 重要性
●06
第6章 供电所安全管理的 总结与展望
供电所安全管理的成效
01 改进空间
分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02 总结经验
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3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预防为主、防护为辅、全面管理、各负其责、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
第四条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考核制度,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责任考核,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第九条通过内部安全检查和外部专业机构的安全审核,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本制度经供电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宣布施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十一条供电所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一岗三责、一岗四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经理办公会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安全员负责安全监控、安全培训和事故调查。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七条供电所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包括电气安全、用电安全、火灾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十条针对特定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业技能的安全培训,确保岗位安全操作。
第二十一条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二十二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进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并追踪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接电线、乱拉乱设电线杆等违反电气安全的行为。
供电所配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电所配电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所有配电工作人员及涉及配电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供电所配电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配电工作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供电所所长为配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所配电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配电班组长为配电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配电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第六条供电所所有配电工作人员均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按照本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配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制度;2. 配电设备检修保养制度;3. 配电设备故障处理制度;4. 配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 配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 配电安全检查制度;7. 配电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八条供电所应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九条供电所应加强对配电现场作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供电所应定期开展配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配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配电设备、配电现场、配电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配电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第四章安全操作第十三条供电所配电工作人员应熟悉配电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供电所配电工作人员在进行配电工作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供电所配电工作人员在操作配电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供电所配电工作人员在进行配电现场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供电所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供电所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供电所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及供电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三同时”要求第四条设计阶段:1. 供电所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设计安全可靠。
2.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3. 设计单位应向供电所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备清单等。
第五条施工阶段: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投入生产和使用阶段:1. 供电所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对投入生产使用的供电设施进行安全验收。
2. 供电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 供电所应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七条供电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供电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供电所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供电所安全管理(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供电所安全管理(最新版)
农电体制改革完成后,乡(镇)电管站改为供电所,划归当地供电企业管理,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与用电管理,成为供电企业实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用电管理的最基层单位。
长期以来,农电安全管理薄弱,农电人员技术素质较低以致农村电网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更加迫切地要求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因此,抓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电所安全生产水平,对促进农村电力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企业形象意义重大。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问题,供电企业很难对农村供电所实施严格管理,使得供电所缺乏必要的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导致了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供电所管理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严重,造成农村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现象长期存在。
要做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扭转安全意识不到位的现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近年来,通过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得到很大的改善,农网结构趋于合理,供电能力得到提高,基本满足安全运行条件。
但是,由于供电所安全管理基础仍然薄弱,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安全活动和安全分析浮于表面、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不高等情况,管理水平没有跟上设备水平,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
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
目前,各地供电所的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农电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是农村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提高供电所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安全活动日学习等方法,帮助供电所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熟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将安全潜移默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
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
4、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所作为乡镇的集体企业,人事上归乡镇政府机构管理,业务上则受当地供电企业指导,而经济上却是采取“以电养电”、“自给自足”的方式维持。
多头的管理最终导致的却是无从管理,从而使供电所一度处在“三不管”的尴尬境地。
因而也就造成了供电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好的情况,如:安全目标没有层层分解,责任没有到人;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的考核;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机制薄弱,安全监督、安全保证和安全激励机制不到位,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良好机制没有很好地形成等。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运用相应的考核制度来保证责任制的严格执行,使每个部门、每个职工都能明确知道本部门、本岗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并且认真地履行。
5、把农电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两改一同价”后,大部分供电所都已移交给当地供电企业负责管理,由于各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与供电企业本部各级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差距,许多供电企业把接管后的供电所与企业原有的各级机构区别对待,没有把接管后的供电所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严格管理,这不利于供电所管理的逐步规范,难以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生产水平。
因此,各供电企业要把农电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供电所实施与本单位相一致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加大农电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的工作力度,制定和实施农电各类事故总体目标,逐步扭转农电事故率居高不下的状况。
6、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
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点,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
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
点。
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
各供电企业在进行本单位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的同时,可选择部分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供电所同步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
取得效果之后再推广到所有供电所,全面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农电安全管理者应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从提高认识抓起,从领导抓起,从反违章抓起,从教育培训抓起,从规范化管理抓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