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政策解读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政策解读■ 贾贺峰1 李 钊2(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 山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摘 要:建筑用钢筋产品属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近年来随着许可证改革的不断深入,该产品相关的许可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该产品10月底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本文以最新的实施细则为基础,结合最新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实践,从企业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生产许可的审批程序和该产品目前的质量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以对企业和省局工作人员进行相应指导。
关键词: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行政审批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1.04.032Interpretation of Production Licensing Policies for Construction SteelProductsJIA He-feng1 LI Zhao2(1.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2.Shanxi Industrial Products Production Licensing Review Centere)Abstract: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is subject to production license management. As license reform deepens in recent years, major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licensing requirements for this product. At the same time, the approval authority for this product was delegated to the provincial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at the end of October. Based on the latest implementation rules and relevant requirements and work practices, this paper introduced in detail the basic conditions that enterprises should meet, the approval procedures for production licenses, and the current quality status of the product, so as to provide guidance for related personnel in enterprises and government. Keywords: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roduction licens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标准评析1 前 言建筑用钢筋是指用在混凝土建筑结构中的钢筋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建筑物使用安全,进而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标识

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标识
根据中国的《建筑材料产品管理办法》,钢筋产品属于建筑材料产品的范畴,需要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才能合法生产和销售。
具体的生产许可证和标识规定如下:
1. 生产许可证:钢筋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在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
申请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生产设备信息、生产工艺流程等材料,并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的审核和验收才能获得证书。
2. 标识: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钢筋产品企业需要在产品上标识相应的标识,以表明产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标识一般包括企业的名称、许可证编号、产品规格等信息。
标识可以以标签、铭牌等形式出现在产品上。
生产企业在生产钢筋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检和审核,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钢筋监理工程实施细则

钢筋监理工程实施细则一、总则1. 目的:确保钢筋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所有钢筋工程。
3. 依据:-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5)- 本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经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二、监理工作流程1. 钢筋进场检验:- 检查钢筋的出厂证明书、材质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 核对钢筋的规格、型号、数量、炉批号、产地等信息;- 对不能分清炉批号、产地和无出厂证明书的钢筋,要求承包单位现场重新取样送检。
2. 钢筋加工与安装:- 审查承包单位的钢筋加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监督承包单位按程序进行钢筋加工和安装;- 对钢筋的加工质量、安装位置、间距、绑扎方式等进行检查。
3. 钢筋工程验收:- 审查承包单位的钢筋工程验收报告;- 对钢筋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钢筋工程验收。
三、质量控制要点1. 钢筋材料:- 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钢材;- 严禁使用无钢材质量检验证明书的钢材;- 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钢筋。
2. 钢筋加工:-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钢筋加工;- 确保钢筋加工尺寸、形状、表面质量等符合要求。
3. 钢筋安装:-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钢筋安装;- 确保钢筋位置、间距、绑扎方式等符合要求。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 旁站监理:对钢筋进场、加工、安装等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2. 抽样检测:对钢筋材料、加工、安装等环节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 资料审查: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

编号:XK05-001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1 总则为了做好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下列产品范围,具体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产品牌号见表1:表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产品牌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9.29•【文号】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生产许可证改革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国务院部署精神,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压缩取证时间,通过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坚决做好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一)有序推进下放承接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审批、发证,总局不再对新申请企业实施审查、审批。
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标识

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标识一、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钢筋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
1、申请条件钢筋生产企业要获得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备与生产钢筋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
这些设备要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稳定性。
其次,企业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流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等。
此外,企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
2、审核流程企业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企业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审核人员会实地查看企业的生产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的操作规范等。
同时,还会对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此外,还会抽取产品样本进行检测,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3、许可证管理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
许可证上会明确规定企业可以生产的钢筋产品的品种、规格和型号等。
企业不得超出许可证范围生产,也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设备。
同时,相关部门会对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将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二、钢筋产品标识钢筋产品标识是指在钢筋产品上标注的各种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标识的作用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清楚地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便于追溯产品的来源和质量。
1、标识的内容(1)产品名称:明确标注钢筋的种类,如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等。
(2)规格型号:标注钢筋的直径、长度等尺寸信息。
(3)生产厂家:标注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便用户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找到责任方。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1)30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OO一年十一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做好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以下简称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热轧带肋钢筋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热轧带肋钢筋。
1.3换(发)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按其产品牌号分为三个申证单元:即HRB335、HRB400及HRB500。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2各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
2.3根据质技监局发[1999]246号文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许可证办公室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带肋钢筋许可证审查部)设在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查部接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包括起草和宣贯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汇总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结果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冶金建筑研究总院5号楼邮政编码:100088电话:(010)62226082(兼传真);62225599-5020、5021(注:现为82227341;82227352、82227342)联系人:高建忠2.4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样品检验由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模板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编号:XK05-001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1月19日公布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1 总则...............................................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工作机构...........................................错误! 未定义书签。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错误! 未定义书签。
4 许可程序...........................................错误! 未定义书签。
4.1 申请和受理.......................................错误! 未定义书签。
4.2 企业实地核查.....................................错误! 未定义书签。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错误! 未定义书签。
4.4 审定与发证.......................................错误! 未定义书签。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错误! 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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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错误! 未定义书签。
5.4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错误! 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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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编号:XK05-001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
1月19日公布 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作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许可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申请和受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企业实地核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审定与发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审查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证书和标志.........................................................................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标志...................................................................................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监督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收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4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5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6检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I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下列产品范围,具体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产品牌号见表1:
表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产品牌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