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试验标准管理规程(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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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新版GMP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新版GMP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目的: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质量,以发现市售包装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变化),保证按照固定验证过的生产参数制造的产品质量维持在稳定的趋势,并且经此考察可以在有效期内监控药品质量,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2.范围:公司的所有市售包装药品。

3.职责:制订每年的持续性考察计划质量部每个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方案质量部按计划进行考察,并做好记录,总结考察报告报质量受权人。

化验室4.程序 4.1要求考察批次数和检验频次应当能够获得足够的数据,以供趋势分析。

通常情况下,每种规程、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除非当所没有生产。

某些情况下,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如重大变更、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

此外,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也应当考虑列入考察,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稳定性报告必须定期更新。

4.2稳定性考察计划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4.3稳定性考察方案应涵盖药品有效期,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每种规程、每种生产批量药品的考察年批次:考察原因批次新产品正常批量生产后前三批产品 3批为监控公司产品以及合同加工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按产品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内包装形式每年考察一批,除当年没有生产外。

所考察批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批次相应批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 3批②产品介绍,包含包装形式及现有有效期;③相关的物理、化学、微生物的检验方法,可以考虑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验方法;④检验方法依据;⑤合格标准;⑥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推荐每年进行,至少在有效期的开始、中间和结束点进行;我公司规定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按持续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试题(答案)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试题(答案)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试题(答案)姓名部门得分一、填空:1.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对象主要针对市售包装产品,对贮存时间较长的中间产品也进行考察。

2.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目的是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3.药物稳定性是指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和光照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并通过实验确定药物的有效期。

4.持续稳定性检查的持续时间包括药物的有效期。

5.持续稳定性考察的条件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

6.产品研发阶段需要进行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无包装)、加速试验(商业包装)、长期稳定性研究试验(商业包装)。

7.橡胶膏剂持续稳定性及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含量测定、耐热试验。

8.溶液剂持续稳定性及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含量测定,有关物质。

9.栓剂持续稳定性和稳定性的关键调查项目是:性质、含量、融化时限和有关物质。

10.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具体方法为:取3批市售包装的产品,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隔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样按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12个月以后根据产品的有效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

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11.对于半透性容器包装的产品,应在温度25℃±2℃,相对湿度40%±5%的条件下进行检验。

12.高温试验:取一批供试品,拆下外包装,放入合适的开放式清洁容器中,在60℃下放置10天,第5天和第10天取样,并根据关键稳定性检查项目进行试验。

如果供试品的含量低于规定限值,则在40℃下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试验。

如果在60℃时没有明显变化,则不应进行40℃试验。

13强光照射试验:取一批供试品,除去外包装,置适宜的开口洁净容器中,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新旧版稳定性指导原则对比20150420

新旧版稳定性指导原则对比20150420

P8
一、原料药的稳定性
(新版)原料药平铺的厚度: 固体原料药样品应取适量放在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分散放置,厚度不 超过3mm(疏松原料药厚度可略高些);必要时加透明盖子保护(如 挥发、升华等)。 (旧版)原料药平铺的厚度:一般将原料药供试品置适宜的容器中( 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 厚的薄层进行试验。
P5
申报资料涵盖的最短时间对比-制剂
制剂类型 研究项目 放置条件
25℃±2℃/60%RH±5%RH或 30℃±2℃/65%RH±5%RH 30℃±2℃/65%RH±5%RH
申报资料涵盖的最短时间
普通制剂
长期试验 中间试验 加速试验
新制剂12个月 仿制制剂6个月 6个月 6个月 新制剂12个月 仿制制剂6个月 6个月 12个月 6个月 12个月
P3
申报资料涵盖的最短时间对比-原料药
(新版)注册申报时对长期试验时间的规定: 新原料药:至少3个注册批次,12个月的试验数据; 并应同时承诺继 续考察足够的时间以涵盖其有效期。 仿制原料药:至少3个注册批次,6个月的试验数据,并应同时承诺继 续考察足够的时间以涵盖其有效期。 (旧版)注册申报时对长期试验时间的规定: 3个批次、6个月的试验数据
名词解释-注册批次(Primary batch)
注册批次(Primary batch) 用于正式稳定性研究的原料药或制剂批次,其稳定性数据在注册申报 时可分别用于建立原料药和制剂的有效期(复检期)。原料药申报批次 均至少是中试规模;新制剂3个批次中至少2个批次是中试规模,另1 个批次的规模可小一些,但必须采用有代表性的关键生产步骤;仿 制制剂申报批次均至少是中试规模。注册批次也可以是生产批次。

(完整版)GMP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完整版)GMP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使能在产品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的各项要求。

2.范围已获准上市的市售包装药品。

3.责任QC部负责执行本规程。

4.内容4.1 由够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稳定性计划,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 由授权人担任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

4.3稳定性分类4.3.1影响因素试验4.3.2加速试验4.3.3长期试验考察产品分为以下四类:A类:新产品头3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直至转正后。

B类: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改进、设备变更、改变内包装形式、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变更的头三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C类: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质量稳定性的产品,如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该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

D类:除上述A、B、C类之外的产品,长期生产的产品每年选择至少1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除当年未生产4.4考察原则4.4.1 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一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

4.4.2 正常情况下,每一品种的每一规格、每一内包装形式的药品每年考察一个批次。

4.4.3 特殊情况下,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以及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应列入稳定性考察,并增加考察批次,一般应不少于三批。

4.6制定稳定性计划4.6.1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4.6.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4.7建立稳定性试验考察方案4.7.1 QC应负责建立各个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方案,由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实施,在方案中应明确考察对象、考察项目、考察时间、考察条件、稳定性试验的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同时注明样品包装,要求所用材料和封装条件及厚度等与市场包装一致。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稳定性考察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稳定性考察管理。

2.职责2.1稳定性考察人员和分析报告人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2.2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稳定性考察的基本要求3.1.1药品生产企业应有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计划、原始数据和分析汇总报告。

3.1.2质量管理部门应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3.2稳定性考察方式3.2.1加速试验供试品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按药典规定进行)。

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

3.2.2长期稳定性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物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制定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3.3稳定性考察计划3.3.1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每年按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分类制订稳定性考察计划。

3.3.2稳定性考察计划包括对有关产品的完整描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考察批次、每批的留样量、考察方式、考察项目、试验数据的总结等。

3.3.3某些情况,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应额外增加批次,如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列入稳定性考察计划。

3.4稳定性试验的批次数量要求3.4.1原料稳定性试验的批次数量要求3.4.1.1正常使用的原料,每批次按《留样观察管理规程》进行留样观察。

3.4.1.2无有效期规定尚未确定贮存期的原料和主要辅料,开始使用时连续三个批次留样,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以确定贮存期。

3.4.1.3原料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在规定的贮存期(或有效期)内出现质量异常时,应安排该品种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

3.4.2中间产品稳定性试验的批次数量要求3.4.2.1未确定贮存期的中间产品的头三批,应安排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以确定其贮存期。

中药材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中药材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药材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一、目的:规定了中药材质量稳定性试验工作的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

三、职责者:由质量部QC严格执行。

四、内容:1 考察人员:由够资格的中药学专业人员担任,负责稳定性试验的全部工作。

2 稳定性试验计划每一种中药材品种在其新产品开始阶段均应制订书面计划,并遵照执行。

2.1 测试项目:性状、鉴别、浸出物、含量测定、霉变、虫蛀。

2.2 考察方式2.2.1 影响因素试验:检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平皿中,在以下条件下按规定进行贮存、观察、检测,考核各项指标变化。

2.2.1.1 暴露在常温空气中。

2.2.1.2 高温条件下,温度分别为40℃、60℃、80℃3个温度水平2.2.1.3 高湿条件下,湿度分别为75%、92%2个湿度水平。

2.2.2 加速实验:将样品于温度为37℃—40℃,相对湿度为75%的条件下保存,每个月观察检测一次,连续3个月。

如稳定则相当于样品可保存2年(但必须以室温留样观察结果为准)。

2.2.3 室温留样考察:至少3个批号(或3次进货量)的样品按原包装放在常温库中(如须冷藏的药材则置规定温度下),按一定日期取样测定。

对于经过3年考察,结果无明显变化的产品,仍应继续考察,可一年测定一次,以提供稳定性详细资料。

2.3 稳定性试验计划: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样品观察批次,每批数量。

观察频次、时限。

2.4 检品要求注明产地、采收季节、加工炮制、包装要求、样品来源(科、属、种)。

2.5 中药材鉴定,对中药材进行全面鉴定,有完整的书面鉴定资料。

3 检测:严格执行批准的书面稳定性计划,做好试验记录。

如发现异常,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4总结: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进行数理统计学处理)、评定,作出结论。

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验证产品确定的有效期是否合理,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能始终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稳定性考察的留样产品。

3职责:留样管理员确立方案、质量管理部审批,检验员负责实施。

4控制要求:依据:《中国药典》附录(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4.1由质量部授权专人制定产品稳定性考察计划,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产品合格后,由留样管理员按照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留样样品应有代表性。

4.3稳定性考察品种于每年分别抽取正常生产3个连续批号(新品种抽取5个连续批号)作为稳定性考察样品。

按销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或产品特性要求和留样管理规程条件下放置。

4.4稳定性试验留样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察检测。

一般留样产品长期稳定性考察的考查周期为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分别考察。

4.5留样考察人员应及时填写留样考察记录。

4.6产品的留样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

4.7留样考察人员在留样考察期间发现留样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由质量管理部按质量监督信息类别相关处理程序处理以便及时采用应急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对变质产品留样应进行复查,对查出的变质产品,应按照成品销售记录和产品批号,查明销售去向,主动予以收回处理。

4.8留样考察人员每年对产品稳定性考察结果总结一次,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质量部。

4.9留样考察人员应对留样室的留样程序、清洁及留样样品的使用负责。

4.10质量管理部每年应制定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和计划,规定需要做稳定性考察的品种、留样数量、检验项目、检验频次等,检验员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建立完善的稳定性试验管理制度,为药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并且通过持续稳定性考察检测在有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稳定性试验。

三、职责:品质部:负责稳定性试验样品的取样、管理、检验、记录及报告。

质量受权人: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稳定性情况,对异常情况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内容:1. 稳定性试验管理员由品质部授权负责稳定性试验的管理工作,在做稳定性试验前必须先制定稳定性试验方案由品质部负责人批准后,按照方案进行稳定性的试验。

2. 稳定性类型及考察条件2.1药品稳定性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三种。

2.1.1影响因素试验2.1.1.1 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后置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于60C的试验条件下放置10天,分别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如样品发生显著变化(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 C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若60 C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 C试验。

2.1.1.2 高湿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于25C、相对湿度90狀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同时应准确称量实验前后样品的重量,以考察样品的吸湿潮解性能。

(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应在25C,相对湿度75%± 5%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且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条件的试验。

)2.1.1.3 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 ± 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2.1.2加速试验:供试品在温度40C±2 C,相对湿度75 ± 5%勺试验条件下放置,分别于0, 1, 2, 3, 6个月时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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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及颁发:
会审:
分发:
一、目的
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质量,以发现市售包装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变化),保证按照固定验证过的生产参数制造的产品质量维持在稳定的趋势,并且经此考察可以在有效期内监控药品质量,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
公司生产的成品制剂,以及人生长激素原料药。

三、职责
1 质量部负责制定本规程。

2 QC负责按照本规程对成品制剂,以及人生长激素原料药。

四、术语

五、内容
1 要求
考察批次数和检验频次应当能够获得足够的数据,以供趋势分析。

通常情况下,每种规程、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除非当年没有生产。

某些情况下,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如重大变更、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

此外,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也应当考虑列入考察,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稳定性报告必须定期更新。

2 稳定性考察计划
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
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3 稳定性考察方案
应涵盖药品有效期,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每种规程、每种生产批量药品的考察年批次:
3.2产品介绍,包含包装形式及现有有效期;
3.3相关的物理、化学、微生物的检验方法,可以考虑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验方法; 3.4检验方法依据; 3.5合格标准;
3.6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推荐每年进行,至少在有效期的开始、中间和结束点进行;我公司规定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
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按持续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无菌检查于0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进行考察。

3.7容器密封系统的描述;
3.8贮存条件(应当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市售包装,在温度2-8℃、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36个月。

3.9检验项目,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中《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确定。

4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实施
化验室设专人负责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对公司生产的每个品种的每个批号药品,按《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规定的数量留样,填写留样登记台账(即留样样品观察记录),并及时做好持续稳定性考察记录。

5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量: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量,由质量部根据不同品种包装规格及检验用量的不同要求制定,不得随意变更。

各种剂型品种持续稳定性考察留样量见附表
6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储存环境:
持续稳定性考察留样样品的贮藏环境必须与法定标准中规定的贮藏条件一致,并经常保持清洁。

室内应有温湿度计,留样管理员每天(节假日除外)检查留样室的温湿度情况并作好记录。

持续稳定性考察留样样品要专人专室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不同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规
格的样品应分别存放,不可存放于同一留样柜内,以便定期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

7 持续稳定性考察留样样品的保存期:
对于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留样样品。

从留样日算,按稳定性试验考察方法定期复检和观察(一般观察期限为该产品有效期后1年),并作好详细的记录和报告。

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应当将留样转交授权单位保存,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在必要时随时取得留样。

持续稳定性考察留样样品考察期满后一个月,由留样管理员填写留样样品销毁记录,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按期妥善处理,销毁时由2人(QA、留样管理员)以上现场销毁,并填写留样样品销毁记录。

8 稳定性考察阶段性报告及结论:
留样观察员根据所获得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试验全部数据资料,录入电脑EXCEL分品种、规格进行趋势分析,并做成曲线。

留样观察员应当作出考察的阶段性结论,每年撰写总结报告,报QA主管、质量部经理。

六、附录

七、相关文件
1 S1 《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2 QS-C
3 《出口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质量标准》
3 QS-C1 《重组人生长激素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4 RP-C03 《稳定性长期试验测试报告》
5 RE-C1018 《留样记录》
6 SB-C003 《稳定性留样考察台帐》
八、参考文件

九、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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