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方法及检验批规定,够用了!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⑶模拟试件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验应从成品中切取试件,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的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3.职责 本制度要求质检、生产部、技术部、库房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3.1质检 质检负责制订检验标准,并负责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及产品质量统计。首先对零件入库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向负责人出具书面《检验结果通知单》。其次对于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进行确认盖章。第三对已完工并完成生产过程检验的机床进行成品总检,出具合格证书。最后对零件及机床的不良原因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记录。 如果检验结果证明零件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机床整机性能无法保证,检验员不予盖章放行,可以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并整改。检验员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质检定期组织开展质量会议,主要内容为质量问题追踪、近期质量问题提报、质量问题责任划分。 3.2生产部 生产部首先负责生产过程自检检查,按照生产计划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内容进行记录负责人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表明该产品待检,若一次检验不合格,负责者进行进一步整改,完成后再次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待检。生产部负责处理检查后不合格的零件及产品,制定不合格返修方案,上报技术部进行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不合格返工记录》表中,并交检验员。 3.3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批准零部件及成品机床的紧急放行。对不合格品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有权不给予审批。

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第一节水泥取样方法 一、主要水泥品种、标号、代号 1、硅酸盐水泥分:42.5、42.5R、52.52.5R、62.5、62.5R、72.5R七个标号, 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Ⅰ,掺混合 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Ⅱ。 2、普通硅酸盐水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62.5R七 个标号,代号P·0。 3、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分为:275、325、425、425R、525、 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二、引用标准 1、GB12573-90《水泥取样方法》 2、GB175-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3、GB1344-99《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三、标志 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和粉煤灰采用黑色。 (注:水泥取样方法) 1、安定性——用雷夹法或沸煮法必须检测合格; 2、废品——凡MgO、SO3,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要求; 3、不合格——凡细度、终凝、不溶物、烧失量、强度任一项; 水泥包装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出厂编号不全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批 以同一生产的同一出厂编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 五、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水泥试验必须在同一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水泥样品经充分混匀后,采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六、一般试验项目 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 七、填写取样单 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品种标号、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或进场日期、要求检测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见证号等。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1、见证取样范围根据建设部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如业主有更严格要求,则按业主要求执行。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上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人员由监理部提出人员名单,取得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证,并经业主授权批准后(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发质监站和试验室备案。 3、试验室审核所送检的试验室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送检前应将试验室相关资质资料报监理审核批准。 4、见证取样工作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由施工单位负责从试验室取回后及时向监理报验。 5、见证取样章格式:

60mm 6、见证取样记录表:见证人员应认真填写,作为监理过程文件备查。表格格式见附件。 7、见证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原材料取样规定 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 1,取样人员: 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 员同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 效; 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 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 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 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 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 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 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 人)需要签名; 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员)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2-2007/XG1-2009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60 t 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014-1991 2.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788-2008 2.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 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2 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执行标准:GB/T 70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超过60 t 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执行标准:JG 190-2006 2.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应不大于20t,不足20t 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执行标准:JGJ 19-2010 2.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 后取2 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 样方法细则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

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建筑材料)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 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 1,取样人员: 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同 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效; 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 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 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 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 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 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 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人)需 要签名; 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 1,固体样品 1)采样时以批为单位,按批包装袋(桶)数的1/12~1/10抽样,不得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1982年9月29日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告诉我们。 附: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一、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 三、 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 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 四、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职责是: 1. 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规定颁发新产品鉴定合格证书的产品,可不再颁发《产品合格证》; 2. 对领取《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产品低于国家标准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必要时可吊销其《产品合格证书》; 3. 制订并公布检验实施细则和检验费收费办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4. 及时提出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5. 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对监督检验站的技术指导和制定统一的检验操作方法。五、

常用建筑材料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见证取样15公斤。 砂:同一规格每400立方或600吨为一验收批。见证取样20公斤。碎石或卵石:同一规格每400立方或600吨为一验收批。见证取样20公斤。 烧结普通砖:每3.5万-15万块为一验收批。见证取样20-30块。烧结多孔砖;烧洁空心砖;空心砌块同烧结普通砖一致。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验收批。见证取样18块。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1万块为一验收批。见证取样6组。 钢材: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 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算。见证取样各规格取50㎝各3根;焊接复试一样两头各25㎝对焊、共50㎝、各三根。 防水材料:沥青防水卷材每1500卷为一批,见证取样:大于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三元丁橡胶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一橡胶

共混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材料一样。 混凝土外加剂:每1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100吨也按一批计。见证取样不少于0.2吨水泥用量。 防水剂:每50吨为一验收批或30吨。见证取样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量。 防冻剂:每50吨为一验收批,见证取样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量。混凝土试块:试验项目、抗压强度、抗渗等级、拌合物性能、配合比设计。取样规定: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同一楼层有伸缩缝时每一侧层至少取样一组。灌注桩每浇筑50立方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立方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砂浆:取样基本同砼一致。 外墙用聚氯乙稀保温板:见证取样为每200—500立方为一批。 建筑用给、排水、采暖、电气材料、配件另有规定。 青海高氏建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周长生整理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2006.5版) A.1水泥取样规则 A.1.1取样执行标准:GB 175-2007 GB12573-90 GB50204-2002 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 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 取样部位: a) 袋装水泥堆场; b)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 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 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a)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b)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c)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 A.2.2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热轧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允许由同一牌号、同a).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 。差不大于0.15%。60t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b),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允许的余数)(或不足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制度

XXXXXX工程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制度

XXXXXXX项目部 20XX年10月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制度 1 总则 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新海尚宸家园商业综合体工程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主要引用标准 2.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2《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验标准》GB1499.2-2007 2.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GB/T1346-2001 2.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检验标准》GB13545-2003 2.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2.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7《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检验标准》GB18445-2001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XXXXX工程所使用的水泥、砂石料、钢筋、砖砌体等。 4程序 4.1 概述 4.1.1 材料采购部门依据项目部提供的有关资料,编制用料申请计划,

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材料部门进行采购和供应。 4.1.2 材料采购部门在进料过程中应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有关材质证明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进料后,应立即填写材料报检单通知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派人对材料进行取样送试验室检验,最晚不得超过一天的时间。 4.2 原材料检验指标、检验标准及取样要求 4.2.1 水泥 4.2.1.1 水泥进场应附有产品合格检验单,并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4.2.1.2 在新选货源的水泥应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一般情况下,每批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 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水泥为一验收批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等项目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一批进场水泥,袋装不足200t时,也应按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 4.2.1.3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编号的水泥,应分别储存,储存库要求干燥通风,防潮湿。水泥使用应本着先进库,先使用的原则。 4.2.2 细骨料(砂) 4.2.2.1 对于新选原材料产地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对筛分、吸水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硫化物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doc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1 1. 目的: 为确保执行成品最终检验与测试活动,提供给客户良好的产品品质,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善提供迅速的信息回馈,作为持续改善品质的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2.1适用于包装前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及品质保证作业。 2.2产品入库前及出货前的包装检查和确认工作。 2.3为顺应客户要求及交期的需要,产品出货检验活动可在包装阶段藉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包 装后的检查来实现,不再做入库动作而直接出货。 3. 权责: 3.1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包装前成品的检验及测试和包装后及出货前的检验活动。 3.2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及成品不合格之重工、重检、挑选处理等。 3.3生产技术部:协助成品检验品质异常之纠正和改善作业。 3.4仓储部:负责成品库存管理和出货作业。 4. 定义:

产品检验与测试:指产品所有制造工序均已完成,在成品包装前所进行的抽验和测试活动。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至第4页。) 6. 作业内容: 6.1成品制作及检验: 6.1.1半成品出库前经检验OK后,由制作车间领用加工成成品,在成品制作过程中需落实 自主检查和巡回检验,当检验过程发现质量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与 预防措施程序》处理,具体作业参照《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的规定。 6.1.2成品制作完成后,在成品包装前即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抽验,并将检验结果记 录于《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方法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1.3成品检验合格后则由包装车间进行成品灌装,并实施包装标示。 6.1.4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则根据不合格的因素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杀菌或返工、重工处 理等。经由返工或重工处理的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员重检

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包含所有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包含所有建筑材料) 一.砼用砂: 1.执行标准:JGJ52-92《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 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22kg 3.检验项目: 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砂子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CI-含量检验 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颗粒级配 2)表观密度 3)紧密和堆积密度 4)含水率 5)含泥量

6)泥块含量 7)有机物含量 8)云母含量 9)轻物质含量 10) 坚固性 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2) CI-含量 13) 碱活性(根据双方商定)检验 4.检验结论: 1)抽样必检:根据JGJ52-92,该批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2)抽样全项:根据JGJ52-92,该批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 3)委托必检:根据JGJ52-92,该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4)委托全项:根据JGJ52-92,该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二.砼用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92《普通砼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检验批次: 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原材料检验计划

原材料检验计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新龙路(北横泾-新镇路)道路新建项目部 2014年12月11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单位 三、试件、试块制作送检制定 四、取样标准 1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2 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 3 钢筋电弧焊接头 4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5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6 常用水泥 7 砂子 8 碎石或卵石 9 砂浆试配 10混凝土试配 11 烧结普通砖(含粘土砖、页岩砖) 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3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4 防水涂料 15 灰土地基 16混凝土试块 17干压陶瓷砖、瓦取样方法 18建筑门窗取样方法

19建筑涂料取样方法 20电线电缆 21阀门 22 建筑给排水用管材管件的取样方法 23.聚苯板

原材料检测计划 一、工程概况:新龙路(北横泾-新镇路)道路新建工程主要工程道路西起北横泾,与北横泾以西的现状新龙路接顺,东至新镇路,沿线有一座上跨北横泾的地面桥,与规划航新路、航西路、新镇路平交,新龙路起点K0+150-K0+240是衔接段K0+240-K0+720.132是整幅路段全线570.132m。道路红线宽度32m,道路全线按照32m红线宽度布置。 二、检测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对检测单位的评审,我方委托晋中科汇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三、试件、试块制作送检制定 材料部门负责提供各种原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数量等文件,并交于试验员,对各种原材料凭经验作初步的质量检查。试验员接收证明文件,按照规范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通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试验送检委托单,统计备案后及时送检。试验结果出来后将试验报告、合格证、取样记录交资料员备案,试验送检委托单留底。 1、试块、试件的制作、管理由试验员负责。各专业试验员按规定留置试块、试件,试验员对试块、试件的监督、检查,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统计表、试验委托单,试验员负责及时送检和各种材料的收集、传递,资料整理由资料员负责,交接时办理收文记录,送检和资料员双方签字,项目工程师负有领导责任。 2、试验员要协调好检测单位的工作,并向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及时反馈信息。 四、取样标准 1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1.1 依据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项目经理部。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提供物资采购计划包括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同时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2.物资部负责物资购买合同的签订和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初验收,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资料。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建立台账备案,以备追溯。填写委托试验单,现场取样或者联合试验员共同取样,需要监理见证的取样应在监理见证下进行。 3.试验室负责物资进场的取样检验工作,提供检验报告,对材料的可用性作出评价,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对使用材料进行质量追溯。 四、材料使用前工作流程

五、基本要求 1.从原材料的控制,物资部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品质与进场材料相符。 2.原材料生产厂家报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 3.进场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齐全者不予验收。 4.物资部对进场材料进行初验收。 5.试验室对进场材料取样复检。 6.报监理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7.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六、原材料进场检验程序

原材料进场检验流程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工程部提出物资需求计划,计划要提前制定,必须为材料的采购和检验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开始 提出物资计 材料订货采材料进场 对原材料初 对原材料初报验 填写试验委 配合试验室按规范要求试验检测 见证取样 收集质保资 出具检测报报验 配合重新取重新试验检材料退场 资料归档 材料使用 结束 初 验 结 果不合 不 合材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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