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税务稽查意见

合集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要求精神,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涉税违法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目前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大案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案件查办过程中相关税务机关的职责不清,影响了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案件查处没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一些地区查处案件不及时,结案率不高;案件查处工作缺乏必要的考核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现就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确定案件标准、实行分类管理(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涉案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照查办形式分为组织查办案件和督促查办案件。

上级税务机关督促查办的案件,下一级税务机关应当组织查办。

(二)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查办的案件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上级领导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办的案件;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特别巨大、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违法行为涉及多个地区,在全国范围内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组织查办的其他案件。

(三)省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包括: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者抗税,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违法行为涉及省内多个地区,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省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省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组织查办的其他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10.02•【文号】国税发[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10.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税发[2001]118号2001年10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偷骗税与反偷骗税斗争形势,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初步建立了以专业化管理和各环节分工制约为标志的新型稽查体系。

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重点的各项制度的实施,促进了稽查执法的规范、公正和效率。

但应当看到,现在的实际情况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第一,稽查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稽查体制没有理顺,稽查职责不够分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第二,税务检查职责交叉重迭,缺乏统一性,多头重复检查,效率不高,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第三,对税务检查实施环节的监控不够严密,难以杜绝弄虚作假、查而不报、查多报少、避重就轻、徇私舞弊。

第四,办案机构不健全,办案力量不足,办案队伍素质不高,办案装备技术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办案效率。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保证稽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既要强化稽查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又要疏通稽查的外部监督制约渠道,建立稽查运行机制的保障力量和纠编程序,确立稽查各个环节之间衔接紧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均衡协调的关系,保证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

为此,总局提出“十五”时期全国稽查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方针,紧紧围绕税务工作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和稽查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稽查监督制约机制,加快稽查管理现代化步伐,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初步建立统一规范、协调高效的稽查体系。

税务稽查的工作总结_税务稽查局工作总结

税务稽查的工作总结_税务稽查局工作总结

税务稽查的工作总结_税务稽查局工作总结税务稽查局是国家税务部门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税务稽查工作。

近年来,我所在的税务稽查局积极配合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偷税漏税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的财政秩序和税收安全。

以下是我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总结和反思:一、立足岗位、服务大局税务稽查工作是一项细致繁重的工作,需要我们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服务大局”的观念,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在工作中,我们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精确掌握税收相关数据,防止误差和滥用职权。

只有依靠客观公正的数据作为依据,才能保证税务稽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税务稽查涉及的范围广泛,数据量大,所以我们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要合理分工,确保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减少人工错误和工作量。

还需要加强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查办、严肃追责税务稽查工作的目标是依法查办偷税漏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在执行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行动,确保及时查处。

要注重程序的规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查办过程中的问题和失误,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税务稽查工作涉及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大众清晰传递税务稽查工作的意义和目标。

要积极主动地与公众进行沟通,及时回应疑问和解答疑惑,消除公众的误解和质疑。

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报道税务稽查的成果和进展,树立良好的税务稽查形象。

税务稽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工作,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稽查 征管意见书

稽查 征管意见书

稽查征管意见书尊敬的XX主管部门:经我部门对XX企业进行全面稽查征管工作后,我们认真梳理分析了该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税务申报工作,并提出以下意见供贵部门参考。

一、税务申报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XX企业应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并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然而,依据现有数据,该企业存在多次迟报申报、漏报以及虚假账表的记录。

建议贵部门对此进行核查,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2.该企业多次未及时进行增值税申报,超过了法定期限。

我们建议,贵部门对该企业的增值税申报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二、税务资料管理1.根据我部门的查核,该企业在税务报表编制方面存在资料不完整、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我们建议贵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税务资料管理监督,确保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该企业在税务核定过程中,存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建议贵部门对该企业的发票领用、开票程序进行严格监管,并加强对发票开具、使用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

三、纳税履行能力1.经调查,该企业在缴纳税款方面存在拖欠的情况。

贵部门应加强与银行合作,提高对企业财务运营的监督,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并落实相应的纳税义务。

2.该企业财务状况不稳定,在税务履行能力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

贵部门应加强对该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加强对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的监测,确保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避免财务困境对税收征管的不利影响。

在提出以上意见的同时,我部门将继续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贵部门能够及时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税务申报情况。

我们希望贵部门能密切关注该企业的纳税行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该企业的税收合规化建设,促进税收秩序的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贵部门对我部门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致敬礼XX稽查部门日期:。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建议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建议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建议一、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基本情况2005年初,顺义地税局稽查局正式成立。

为构建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稽查办案管理模式,稽查局内部设立了四个职能科室,即立案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使得税务稽查工作更加专业化。

其中,审理科作为专业审理机构,主要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和税务检查业务的培训辅导。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审理科认真落实“五重”“五做”的总体要求,以做强稽查为目标,认真梳理、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制定了岗位工作标准,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

其次,在科内推行了层级负责制,成立三个审理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形成了组员、组长、科长一一对应的关系,有效提高了审理工作质量。

再次,及时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理会议,对涉及偷税、抗税、罚款额度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此外,还加强了对科内人员的培训,强化了对稽查办案人员的指导。

通过采取上述举措,近一年来审理科共审结案件120件,发挥了税务稽查审理的作用,税务稽查审理质量逐步提升,为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税务稽查审理是一项对税务稽查材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的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不利于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1、审理方式多局限于书面审理,影响审理工作准确性。

税务稽查审理大部分是对纸质报告进行审理,依据稽查实施环节取得的案件资料进行判断。

由于缺乏与纳税人直接沟通,难于掌握稽查案件的全面情况,加之检查实施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以及工作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因而对案情的描述、资料的取证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这就会造成审理案头材料的局限性,制约审理工作有效开展,从而影响审理定性工作的准确性。

2、审理报告程式化,不能反映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内容。

实际工作中,案件一般要经过“送审-退回补正-再送审-通过或退回”几个步骤,而审理报告格式固定,对于经过几次反复最终通过的案件,审理部门只能用“你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检查,所查违法事实清楚,数据计算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意见妥当”等格式化用语在审理报告中体现审理结果,而对于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审理意见或建议却难以反映。

国税稽查局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措施。

国税稽查局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措施。

国税稽查局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措施。

:一、难点四伏,涉案频繁国税稽查局主要负责对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税收行为合法合规。

然而,由于各类企业形形色色,涉及的税种也十分繁杂,使得稽查难度大大增加。

加之有些企业和个人试图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导致稽查人员不断地涉案,工作量剧增。

解决措施:国税稽查局应该积极完善自身机制,提升员工素质,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更加精通税务方面的知识,将难点转化为优势,提高检查效率与质量。

同时,法律制度完善也是必须的,政策法规须更加严格,对企业在税收上的“灰色地带”必须要一一了解,并加以明确施策。

二、技术更新缓慢,稽查效率低下在信息化时代,各种新型技术手段和计算机软件不断涌现,给稽查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但是,实际上,国税稽查局的技术更新仍然比较缓慢,很多工作仍然由人力去完成,大大降低了稽查效率。

解决措施:国税稽查局应该及时跟进各种新技术,积极推广信息化管理,增强稽查效率。

例如,在税收数据分析中,应该大力推动数据挖掘和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稽查效率。

三、工作压力大,人员流动性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税务形势也在发生着巨变,不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税收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给国税稽查局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而高压的工作环境、复杂的税收情况、沉重的工作压力也导致稽查人员的人员流动性特别大。

解决措施:国税稽查局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为稽查人员创造一个有利于工作的环境。

比如加强对员工的福利保障,提高员工的薪资水平,以此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四、社会舆情波动大,合作难度增大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社会舆情变得越发复杂多变,不少企业和个人也利用网络的便利逃避税务检查,让稽查局的工作难度加大。

同时,有的行业还会团结起来,互相保护,导致合作难度增加。

解决措施:国税稽查局应该加强与各界联系和沟通,与社会各界建立有效合作机制,团结在一起,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坚决打击逃税者和违法者。

税务稽查工作建议

税务稽查工作建议

税务稽查工作建议篇一: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税务稽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维护税收正常秩序、促进依法治税起到重要作用。

在基层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税务稽查工作还没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为此,就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与对策建议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稽查工作定位需进一步明确由于稽查工作与分局日常稽查的交叉领域,其定位大多是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补充,弱化甚至抑制了税务稽查强制性标准化的功能,使税务稽查成为税收征管的后程序,未能有效发挥税务稽查的监督作用,无法形成严格的制度、有力的监督和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

在日常工作中,这种定位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这严重削弱了税务稽查在当前征管模式中的作用。

(二)稽查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要求税务机关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程序,并强调要规范选案程序和稽查行为。

然而,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税务稽查的要素,如稽查机构、稽查人员、稽查手段、稽查对象、稽查文件等,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统筹安排,导致稽查实施困难过程中缺少科学的安排,加上对稽查工作流程设置不科学,较大程度上制约着稽查工作效率的提高,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三)检查执法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日常稽查工作中,稽查执法刚性较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涉税检查进入难,由于地方政府谋求快速发展,积极推行招商引资,对企业出台种种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稽查难;二是执法手段不得力,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偷税手段隐蔽,账务不实,直接证据被隐匿,导致在实施稽查的过程中,纳税人明知有涉税违法行为,却以各种理由外出,躲避检查询问,限于执法权限,稽查部门对此办法不多,无可奈何,致使一些案件难以查处;三是查补税款执行难,主要表现为有的纳税人查后逃逸躲避执行,有的企业查后资不抵债无法执行,有的纳税人资金困难,清缴后影响企业生存,难以按时追缴入库,稽查执行难的问题也成为影响稽查打击成效的“瓶颈”。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贵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8期摘要:目前我国税务稽查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本文从正确处理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强化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和稽查执法过程控制、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防范执法风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路。

关键词:税务稽查;绩效评价;风险防范一、目前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协调不紧密。

税收征、管、查是一个整体,征管环节应该通过税款征收和税源管理,将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变化及异常情况、生产经营及税源变化情况,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形式,及时、准确的传递到稽查环节。

但在实践中,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之间还确实存在着信息传递与配合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征管局出于与纳税人关系、调节税款入库、单位声誉等考虑,对征管中发现的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等问题,不仅不向稽查局及时提供案源信息,甚至站在稽查局的对立面与纳税人合力“应对”稽查局;税收征管部门同时行使征管与稽查两大职能,其作出的处理决定甚至与稽查部门的意见相矛盾;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为了自身业绩,对重点税源户争着检查,相对放松了对中小税源户的稽查,造成税收征管漏洞。

2. 税务稽查内部各环节还未真正理顺制约与协调的关系。

税务稽查内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应该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

但在实践中,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一方面分离落实不够彻底,另一方面又缺乏协调。

比如,选案环节将案源提交给检查环节时缺乏比较详实的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信息,使检查环节在检查时对纳税人疑点和重点把握不准,选案与检查存在重复劳动,降低了行政效率;检查环节在检查过程中,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税务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税收保全措施时,未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执行环节,可能造成应补税款、罚款无法执行到位;执行环节在组织税款入库时,通常要充分了解被查对象的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而检查环节提供的稽查报告不能全面如实的反应相关情况,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检查环节与审理环节在具体证据的定性上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税务局税务稽查意见税务局税务稽查意见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的税务稽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部署和指示,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基础管理,提高稽查质量,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维护税收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深入发展,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和复杂,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税务稽查部门为税务机关打击偷逃税的主要力量,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税务稽查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需要加强,为全面改进和加强税务稽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必须确立以提高稽查质量为核心的指导思想。

当前,从认识上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稽查工作的重心要正确把握。

稽查工作重心要转到强化执法效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稽查质量上来。

过去由于受过分强调提前、超额、全面完成税收任务思想的影响,省、市、县三级稽查层层承担任务,以查处的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入库数为硬指标来衡量稽查工作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稽查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稽查质量的提高。

各级稽查局要依法认真抓好各项税务检查工作的落实,对偷逃税案件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通过稽查的震慑作用,使广大纳税人受到教育,依法纳税意识得到加强,从而促进税收环境的改善和税收质量的提高。

第 2 页共 11 页(二)稽查工作的职责要正确定位。

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责主要是:一要通过严肃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教育广大纳税人增强纳税的自觉性,促进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二要通过税务稽查,及时发现和反馈征管工作中的漏洞,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三要通过查处涉税案件,及时发现和反馈税务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务稽查的奋斗目标是: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环境越来越好,偷逃税问题逐年下降,稽查查补税款相对数额越来越少。

(三)稽查工作的成绩要正确评价。

考核稽查工作的好差既要看稽查查处了多少税款,更要看其职责的履行情况,要将提高稽查工作质量、结案率、罚款率、入库率、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等方面的工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统一思想,不仅涉及全体稽查人员,各级国税局的领导更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把握稽查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为更好的履行稽查职责,发挥外打偷税、内堵漏洞的作用,必须突出稽查重点,合理使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

(一)各级稽查局要以查处大要案件为重点。

对重大涉税案件,各级稽查部门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给违法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

各地每年都要办几起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涉税案件,查处结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增强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震慑第 3 页共 11 页力。

(二)省、市局要取消指令性稽查查补收入任务,只下达稽查查补收入指导性指标。

县区局应将收入任务全部下达到征收单位,稽查局查出的查补收入视同所查征收单位的任务。

(三)各市稽查局要承担一定数量的直接稽查任务。

目前,各市稽查局主要承担系统管理、专案检查、复查抽查任务,要继续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为了加强对重点纳税人的监控,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各市稽查局要充分发挥人员精、素质高的特点,有计划地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进行专项检查,发挥“上查下,力度大”的威力,取得更好的稽查效果。

深化征管改革后,各市稽查局要认真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各县、区稽查局要承担各类稽查任务。

在专业化征管格局和信息化纳税评估形成之前,县(区)稽查局要对辖区所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按账核实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日常、专项和专案稽查,年稽查面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50%,按账核实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50%。

对“三类重点企业”应作为检查重点。

随着征管工作的深入,逐步调整职责,实行一级稽查。

三、健全机构,理顺关系稽查机构的设立和配置应与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在市、县(区)局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县两级稽查机构,统一机构形式,合理确定稽查人员比例,逐步在全省范围内规范稽查工作体制。

进一步理顺稽查局与第 4 页共 11 页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信息共享、信息传递与工作配合责任制,确保征、管、查信息传递顺畅,使各部门各环节形成一个协调运转的有机整体。

建立稽查各岗位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形成合力。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地税、公安、银行等单位的联系,健全信息交流渠道,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严格落实制度,提高稽查质量提高稽查质量,必须有严格制度规范稽查工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当前要下功夫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一)严格稽查执法程序。

各级稽查局要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按照“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清楚,不得简化程序走“捷径”,影响办案质量。

(二)严格稽查执法标准。

对涉税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偷税案件行政处罚标准(试行)》进行处罚,不能擅自降低标准。

要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提高稽查处罚率。

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是否正确规范使用稽查文书,直接影响稽查质量的高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要加强培训,做到稽查干部人人会正确使用。

各地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并采取措施加以促进。

省局每年对全省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按规定使用办案补助经费。

各单位对拨付的稽查办案补助经第 5 页共 11 页费,要严格按总局有关规定使用,保证稽查办案支出,及时兑现群众举报奖励,不准挪作他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执法监督,提高队伍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防止税收执法部门滥用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税务稽查处在反偷逃税斗争的最前沿,相对征收、管理环节是最后一道关口,履行税收执法的重要职责,必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税务稽查权的正确行使。

(一)严格落实“四分离”的制度。

市稽查局和大的县(区)稽查局内部,要在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上,实行机构、人员、职责分离,其它县(区)稽查局因人数少,不能实行机构分离的,也要实行人员、职责分离,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二)认真落实税务检查计划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业务部门提出计划和方案,由稽查局汇总后报经税务局长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同一纳税人的专项检查每年最多进行2次;对每一纳税户每次的检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天,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克服检查的随意性。

(三)实行案件抽查、复查制度。

建立省、市、县三级复查制度,上对下的抽查面,一般不少于5%,各单位应根据查处案件工作量的大小,适当确定本级的复查数量或率,一般不少于5%。

(四)推行稽查工作的公开监督制度。

全省要结合税务公告工作,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稽查查处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被查户第 6 页共 11 页的监督,以树立公平、公开、廉洁的稽查形象。

(五)建立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

结合人事制度改革,与征收、管理配套制定责任过错追究制,并严格抓好落实。

(六)努力提高稽查队伍素质。

各级稽查局要加强对稽查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重点抓好税收政策、相关法律、稽查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金税工程、CTAIS软件、发票协查系统等的培训,注重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不断提高稽查干部的素质,以尽快适应严格依法治税的新形势,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明、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三)配合税政部门搞好所得税专项检查。

今年6-7月份要组织一定力量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对邮电、中保集团、*省农行系统等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各企业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发现有偷税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以减少税款流失。

(四)配合征收和计会部门搞好欠税清理工作。

按照省局《关于加强清理欠税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办法》,分6月、9月、12月三个阶段,各级稽查局要派精干队伍,在各级国税局的统一指挥下,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欠税清理工作。

要按照省局明确的清理重点和清欠考核标准抓好落实。

(五)配合征管部门搞好漏征漏管户等专项清理。

今年6-10月份各级要同本级征管部门一起,按照省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第 7 页共 11 页联合下发的《关于清查漏征漏管户的通知》的要求,对所辖区内发生的漏征漏管户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业户进行有重点、有计划的专项检查,并要注重质量,保证效果。

四、加强税务稽查队伍建设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化,税务稽查部门的税务行政执法地位将更加突出,税务稽查人员的素质将更加重要。

稽查人员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关系到稽查办案质量,影响到国税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为此,省局的“素质工程”首先从税务稽查抓起,今年上半年组织全省稽查人员以自学为主的岗位培训,经过两次考试,现已有96%的人员考试及格,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各市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税务稽查队伍的素质工程建设。

(一)要充实各类专业人员,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要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税务稽查人员,调整税务稽查人员专业结构,要充实一部分懂法律的专业人员、一部分有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员、一部分懂计算机的专业人员,以增强税务稽查力量。

与此同时狠抓岗位练兵,通过以老带新、以查代训、每月一考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把通过自学和培训掌握的专业知识同税务稽查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稽查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查帐技巧,适应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

(二)要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税务稽查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第 8 页共 11 页神武装税务稽查人员的头脑,树立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的思想,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坚持依法行政,遵纪守法,贯彻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能力,切实提高税务稽查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

(三)要逐步建立实施稽查岗位等级制度。

提高素质是一个系统工程。

今年在稽查干部全员培训考试的基础上,各市要研究制定稽查岗位等级制管理办法。

省局经过调查研究,也将制定具体办法,在全系统实行“测考结合、三级四档、确定比例、差别待遇、等级浮动”的管理机制,调动税务稽查人员自觉学政治、学业务、学法律、学管理、练就过硬本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税务稽查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推行税务稽查考核奖惩办法,是提高稽查效率,保证稽查质量,实现以查促收的有效途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