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责任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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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对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公司负责、公司监管、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公司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通过有效的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公司各级人员及职能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第六条董事长职责(一)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宣传教育计划。

(三)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重大事项。

定期召开职业病防治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审定批准职业病防治人员的配备、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决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奖惩。

(五)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审定批准公司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应承担的职业病防治责任。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工作环境不健康,长时间受到有害因素的危害,导致职工患上的一类疾病。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

二、责任主体1.单位责任:各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制度、管理体系,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管理者责任: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应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3.职工责任:职工应当根据岗位工作特点,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参与职业病防治培训,积极协助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责任1.单位责任:(1)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

(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控措施。

(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职工的安全工作环境。

(4)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增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5)建立职业病发病情况监测、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6)制定职业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2.管理者责任:(1)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决策,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指导职业病防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监督职工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其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及时处理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职工责任:(1)严格遵守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准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2)接受职业病防控培训,并根据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生活习惯。

(3)维护职业病防治设施和装备的完好,并就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整改提出建议和意见。

某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制度模版(3篇)

某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制度模版(3篇)

某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制度模版[公司名称]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职业危害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制定本《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通过向员工提供职业危害告知,告知员工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促使员工增强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第四条员工有权利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和保护措施。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包括职业危害告知的内容、告知方式、员工权益保障和监督措施等。

第二章职业危害告知的内容第六条公司将告知员工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物理因素:噪声、辐射、高温、低温、压力、震动等。

2. 化学因素:有毒物质、有害气体、粉尘、化学药品等。

3. 生物因素:病原体、霉菌、虫害等。

4. 劳动强度:加班频繁、持续超负荷工作等。

5. 睡眠不足、劳动节奏过快、连续工作时间过长等。

第七条公司将告知员工职业危害的可能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职业病的发生与危害程度。

2. 工作场所的安全和职业危害评价结果。

3. 对员工身体健康可能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第八条公司将告知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使用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口罩、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

3. 加强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

4. 职业危害物质的规范使用和储存。

5. 加强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和清洁。

6. 加强对职业病的健康监护,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第三章职业危害告知的方式第九条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向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定期通过内部通知公告、企业内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有关职业危害和防护方面的信息。

2. 在员工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中进行必要的职业危害告知。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外聘人员。

(三)本制度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所有职工都有责任遵守和履行本制度中的规定。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划分(一)企业领导责任1.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资源投入符合国家要求。

2. 指派专人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3. 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

4. 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1. 制定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本部门职工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及时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 配合企业领导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三)职工个人责任1. 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相关规定,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和器材等。

2. 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和演练,提高自己的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3. 发现职业危害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4. 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如巡视、清理等。

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1. 对岗位进行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职工工作风险评估中。

2. 制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职员的安全与健康。

(二)危险源监测与监控1. 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监测危险源的浓度、温度、压力等参数。

2. 定期进行危险源监测和运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三)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1. 根据危害程度和工作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 确保个人防护设施的完好无损,使用前进行检查。

领导小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领导小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领导小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领导小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责1. 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的总体目标和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2. 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组成1. 领导小组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等。

2.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领导小组的工作。

四、职责划分1. 总经理负责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总体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职业危害的评估和监测,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五、工作机制1.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 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 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职业危害的评估和监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改进。

4. 领导小组要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绩效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效果的达到。

六、奖惩机制1.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给予重视的员工和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评估和调整1. 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措施。

2. 根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需要,领导小组应及时修订并完善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模版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模版职业危害管理部门是负责监管和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推行职业危害防治政策、开展职业危害评价和监测、制定职业危害防护标准和技术措施、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等。

为了实现职业危害防治目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个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模版,用于指导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和执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职业危害管理部门作为领导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安排,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

二、职责和权责1.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职业危害防治政策,研究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2.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指导企业或单位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监督企业或单位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3.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职业危害评价和监测工作,定期公布职业危害情况,为企业或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护标准和技术措施,指导企业或单位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5.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协调,联合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6.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技能和知识水平。

7.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责任落实机制1.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分工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推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落实。

3.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会议,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范本一、概述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制度,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各方责任,并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掌握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2. 确保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减少职业病发生率。

3. 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职业危害防控标准,落实职业危害控制措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职责分工1. 单位领导1.1 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1.2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备。

1.3 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1.4 落实职业危害损害的赔偿责任,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1 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 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2.3 负责编制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材料,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2.4 监督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5 提供职业病防治咨询和技术支持。

3. 职工3.1 遵守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各项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备。

3.2 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学习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

3.3 积极反映职业危害问题,配合单位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4 遵守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

4. 监督检查部门4.1 对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2 要求单位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

4.3 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追责。

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流程1.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单位领导按照年度计划,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2. 宣传教育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特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岗位健康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对检查中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和妥善安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完整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工会主席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监督人;其他分管负责人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与职业卫生”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职能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条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六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一)对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三)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四)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五)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七)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九)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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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责任制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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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 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

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铝镁板带厂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
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3.8生产安保科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3.9厂综合办公室每月向厂长、主管科室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生产安保科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厂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 机构与责任
4.1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主管副厂长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同时,接受生产部的指导。

4.2生产安保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2.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2.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2.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
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2.7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2.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2.9建立健全铝镁厂工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3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3.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3.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3.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
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3.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3.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3.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4技术科、设备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4.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4.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4.4.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4.5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5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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