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由首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协调转诊等医疗服务,并对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的医疗服务质量负责。
二、首诊负责制实施原则1. 患者为中心: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 全程管理:首诊医生负责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结束的全过程,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
3. 协同医疗:首诊医生应与其他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 质量安全:首诊医生应遵循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三、首诊负责制实施内容1. 首诊评估: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确保诊断准确。
2. 治疗方案:首诊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合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3. 转诊协调:如需转诊,首诊医生应负责协调,确保患者顺利转诊至相关专业科室。
4. 随访管理: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5. 医疗纠纷处理:如发生医疗纠纷,首诊医生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首诊负责制管理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首诊负责制管理小组,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 医疗机构应制定首诊负责制考核标准,对医生执行首诊负责制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3. 医疗机构应对首诊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法律责任1.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负责制规定的,由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 医疗机构未落实首诊负责制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工作制度

首诊负责工作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收住人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小组,上级医师及办公室,科主任应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入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6.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门诊各科医师对于临近下班时来就诊的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不予接诊。
首诊负责制名词解释

首诊负责制名词解释
首诊负责制是指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由一位医生负责患者的首次就诊,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诊断和治疗,并在需要时进行转诊或引导至其他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生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管理。
在首诊负责制下,患者在就诊时首先选择一位医生作为主治医生,主治医生会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以便对患者的疾病进行综合评估和诊断。
主治医生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并提供必要的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或其他治疗措施。
如果病情复杂或需要特殊专科知识,主治医生会进行转诊或引导患者至相应的专科医生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首诊负责制的实施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通过主治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诊断,能够更准确地制定治疗方案和进行治疗,避免了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降低了医疗费用的浪费。
此外,主治医生对患者的病情有全面的了解,能够更好地进行随访和管理,提高治疗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然而,首诊负责制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要实施首诊负责制需要具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医疗资源和医疗人员,尤其是在基层医疗机构。
此外,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以确保患者能够顺利进行转诊
和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最后,首诊负责制的实施需要患者有足够的医疗知识和意识,能够主动选择主治医生并遵循其治疗方案,这对于一些医疗水平较低的地区和人群可能存在困难。
总体来说,首诊负责制是一种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然而,实施此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医疗资源、协同性和患者的医疗知识和意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医疗机构医院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医院首诊负责制
1、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
2、首诊负责制主要是指首诊医生必须按要求对顾客的资料进行采集,确诊,治疗方案推荐、回访跟踪、治疗效果反馈,新项目开发,以及帮助患者及顾客解决疑难问题等工作。
对于顾客网络、电话、第三方多处咨询的,以首诊制为基准,该顾客归能提供最早咨询记录者所有。
对于现场顾客,在现场多处咨询的,参照网络电话的处理方法,以能提供顾客最早记录为准。
3、对首诊咨询医生不满意的顾客,可由现场主管协助处理,其业绩归首诊医生。
4、对顾客咨询内容非本科室诊疗范围的,不计入门诊,不参与首诊负责制。
5、对预约过的客人再次上门或者网站电话再次咨询的,所有员工有义务帮忙接诊,并及时与首诊医生进行沟通,所产生的业绩归初诊医生。
6、网络上咨询顾客,以留下电话为主,未能留下电话,虽提供聊天资料,依然不能纳入业绩核算。
7、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客服、前台咨询、第三方在“伊
莱美咨询群”里进行
交接时候:电话号码的交接以此范本:()。
1首诊负责制

1.首诊负责制度一、目的保证医疗服务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提高患者诊治水平。
二、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三、依据(一)《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卫医发〔2018〕8号】《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四、适用范围全院临床科室及各级医师。
五、条款(一)部门职责质控科、医教部负责全院首诊负责制执行情况的的日常监管工作,各级医务人员负责首诊负责制的具体执行工作(二)主体人员岗位责任1.接诊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一律不得拒绝接诊或拒绝收治。
2.初始评估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患者要通过问诊、查体和必要检查对患者作出初始病情评估,评估患者是急诊患者或门诊患者。
3.急诊首诊患者(1)急诊患者评估对急诊患者通过进一步问诊、查体和必要检查对患者作出病情评估。
评估患者是一般急诊患者或急、重、危患者。
(2)急危重首诊患者抢救对于本科室范畴急危重的患者,首诊医师首先要按诊疗常规实施抢救,并马上通知本科室科主任或主治或以上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对非本科范畴疾病急危重的患者,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待会诊医师书写会诊意见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急请相关科室一同抢救,需开展全院会诊的,及时通知医教部组织有关科室医师参与抢救。
(3)一般急诊首诊患者诊治凡属本科室范畴疾病一般急诊患者,按诊疗规范进行诊治,明确诊断和治疗措施,并记入病历中。
对于急诊留观的患者,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交班,共同检诊患者后方能下班。
(4)急诊首诊患者入院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系,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到病房并做好交接,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医院首诊负责制定

医院首诊负责制定
一、首诊负责制概念
首诊负责制是医院的一项基本医疗制度,它是指医院的医生对接诊的病人应负责到底的制度。
无论医院采取什么样的诊疗方式,首诊医生都必须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病人,并对其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二、首诊负责制的内容
首诊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全面、详细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初步诊断,并制定初步治疗方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病人,首诊医生应负责联系相关科室或医技科室,协助病人完成相关检查或治疗。
对于病情复杂、需要多科室协作的病人,首诊医生应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向病人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三、首诊负责制的实施
医院应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的相关制度,明确首诊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实施方式和监督机制。
医院应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首诊负责制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意识和责任心。
医院应定期对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对于违反首诊负责制的医生,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四、总结
首诊负责制是医院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院应重视首诊负责制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同时,医务人员也应该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的职责和要求,为病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医生需要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病情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患者表述不清或 医生解释不足,可能导致沟通障碍。
不同医生的诊疗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影响 首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患者期望值过高
在一些地区或医院,医疗资源紧张,首诊 医生可能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难以保证 诊疗质量。
部分患者对首诊效果期望过高,一旦未能达 到预期,可能产生不满情绪。
多学科协作诊疗
面对复杂疾病,多学科协作诊疗将成为趋势,首诊负责制 将促进不同学科医生之间的紧密合作,为患者提供全方位 的诊疗服务。
THANKS
感谢观看
团队协作
首诊医生应与其他医护人 员紧密合作,共同为患者 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降 低误诊误治的风险。
04 首诊负责制在提 升医疗质量中的 作用
强化医生责任感和使命感
明确责任主体
首诊负责制明确了第一位接诊医 师为责任主体,使其更加明确自 己的职责和使命,增强了医生的 责任感。
保障患者权益
该制度要求医生对患者负责到底 ,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权益 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医 生的使命感。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目 录
• 首诊负责制基本概念与意义 • 首诊负责制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 • 首诊负责制对患者权益的保障作用 • 首诊负责制在提升医疗质量中的作用 • 首诊负责制实施过程中的挑战与对策 • 总结与展望
01 首诊负责制基本 概念与意义
定义及内涵
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 、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 负责到底的制度。
06 总结与展望
首诊负责制取得的成效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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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首诊责任,负责对患者的初步医疗诊断、治疗和转诊。
其目的在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 患者就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后,患者应选择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
只有在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转诊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就诊。
2.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需要加强对基层医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还需要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诊断检查设备,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3. 诊断治疗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应按照标准诊疗流程,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
生应具备一定的诊断和治疗能力,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诊治经验和技术。
4. 转诊制度: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患者的问题,需要及时将患者转诊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就诊。
在转诊时,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完整的病史资料和诊疗方案,方便高级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5. 基层与高级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为了实现首诊负责制的顺利运行,基层医疗机构需要与高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包括医疗资源共享、专业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等。
高级医疗机构也应对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诊疗水平。
通过实行首诊负责制,可以有效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减轻了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
这在改善医疗服务格局和提高医疗质量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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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一、医院
(一)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
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
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科室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
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
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
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
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三、医师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
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
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
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
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1.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精心诊治。
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
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
3.首诊医师邀请他科会诊时,被邀请医师应及时会诊,做好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医师进行诊治。
4.病情涉及到两个科室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如有争议则由双方的上级医师商定,在确定接受科室前,由首诊医师对患者全面负责。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分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象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分诊护士有绝对分诊权力,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尤其在对分诊有疑议时)。
护士分诊时应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吸痰、监护等)。
2.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予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
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上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各科在做出"排除本专业疾病"的结论时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4.如不同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任会诊。
如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该患者应由哪科负责。
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由总值班裁决,仍有困难时及时请示分管院长。
在尚未作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5.凡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
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主要协调作用。
6.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
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7.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必须经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
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如家属强行要求转院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附
首问负责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乡镇卫生院管理活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本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寻医问药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3、适用于全体职工(含工勤人员)。
4、凡是接待来院就诊人员及陪护人员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5、首问责任人对询问者要热情接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6、对咨询和所办事宜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解答,做到一次性解释清楚,对能及时办理的,应当及时办妥;对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7、对咨询和所办事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并引其到其他工作人员解答办理,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8、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的的现象发生。
对制度不落实、病人意见大的,甚至引发医疗服务纠纷的,每人次罚款50元。
xxxxxxx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