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监事变更
深圳监事变更的流程

深圳监事变更的流程
1.决定变更监事:首先,需要由公司的股东、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定是否要进行监事变更。
这个决定可能是由股东大会的股东投票通过的,也可以是由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成员在会议上达成的共识。
2.制定监事变更方案:在决定进行监事变更后,公司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监事变更方案。
这个方案应该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时间、变更的监事候选人等相关信息。
3.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以审议并决定监事的变更。
在会议上,需要对监事变更方案进行讨论和投票,决定是否通过变更方案并选举新的监事候选人。
4.公告变更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监事的变更、新的监事候选人的信息等。
公告的期限一般为三十天,以确保相关利益方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变更情况并提出异议。
5.监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在公告期满后,监事候选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一般包括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是否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6.任命新的监事:如果监事候选人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公司可以正式任命他们为新的监事。
监事的任命可以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来决定,具体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7.完成登记手续:监事任命完成后,公司需要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完成监事变更的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流程可能会因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的监事变更流程还需参考深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来确定。
此外,在监事变更的过程中,公司还要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披露变更信息、保护股东权益等。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全文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全⽂《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全⽂ 第五⼗⼋条经理⾏使下列职权: (⼀)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负责公司的⽇常经营管理; (⼆)实施股东代表⼤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三)拟订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产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副经理及财务主管等⾼级管理⼈员的⼈选,任免公司其他管理⼈员; (五)决定公司对员⼯的录⽤、辞退和奖惩;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 (七)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九条董事、经理不得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不得⾃营或者为他⼈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为⾃⼰或者代表他⼈与所任职的公司进⾏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其他活动。
董事、经理违反前款规定获得的利益。
股东代表⼤会有权决定将其收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监事会 第六⼗条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为公司业务和财务的监督机构,其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其中⾄少三分之⼀的成员由员⼯代表出任,由公司员⼯选举和罢免;其余成员由股东出任,由股东代表⼤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成员的'每届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主管等⾼级管理⼈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第六⼗⼆条监事会向股东代表⼤会负责并报告⼯作,⾏使下列职权: (⼀)列席董事会会议; (⼆)检查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 (三)审核、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四)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的⼯作; (五)建议召开股东代表⼤会临时会议; (六)当董事与经理的⾏为与公司的利益有冲突时,代表公司与董事、经理交涉,或者对董事、经理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三条监事会对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为未能履⾏监督职责时,应当与⾏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特区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深圳监事变更的流程

深圳监事变更的流程
深圳监事变更的流程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对公司监事进行人员变更的操作流程。
以下是深圳监事变更的详细步骤和要求:
1. 调查公司章程:首先,需要仔细研究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变更的规定。
不同
公司的章程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要求或程序,因此必须确保操作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召集董事会:一般来说,监事的变更需要董事会进行讨论和决策。
董事会可
以通过正式的会议或书面决议的方式进行。
在会议或决议中,应明确说明监事的变更原因、新任监事的身份和背景,并投票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3. 提交变更申请:完成董事会决议后,需向深圳市场监管局提交监事变更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新监事的身份证明和声明,以及其他有关的文件。
4. 监管局审查:市场监管局将对提交的监事变更申请进行审查。
他们会核对所
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进行审批。
在审查过程中,监管局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
5. 变更登记:一旦监管局审核通过,将会对监事变更进行登记。
公司将会收到
监事变更的登记证明,以证明监事变更手续已经完成。
此时,新任监事正式取代原有的监事,担任职务。
总结来说,深圳监事变更的流程包括调查章程、召集董事会、提交变更申请、
监管局审查和最终的登记过程。
在每个步骤中,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为了确保成功变更,建议事先与专业机构或律师咨询,以确保符合所有规定并避免出现任何问题。
深圳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深圳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展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正文:根据本公司年月日第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名称为:公司。
”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资本为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现改为: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xxxx年xx月xx日本卷须知:1.本范本适用于(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假设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XX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第条原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深府〔1996〕31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公布日期】1996.11.07【实施日期】1996.11.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年11月7日深府〔1996〕3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市属各企业:《深圳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监事会,是指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监事会。
第三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五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深圳市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第七条监事会是公司贪污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含股东会,下同)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股东大会或产权单位报告;(四)经出席监事会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对董事会决议拥有建设复议权;(六)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经理的建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并申请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第六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久龙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久龙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
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久龙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张久龙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银泰证发[2008]11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久龙(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张久龙证券公司监事任职手续。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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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监事变更
深圳公司监事任职期一般是三年,三年期满之前监事可以继续任职,有时候在任期内监事由于其他原因卸任监事,或者公司董事会议决定另任新人作为公司监事等原因,这是公司就需要向工商局申请,更新监事任职人选,由于公司注册时一般选择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帮忙申请注册,而进行监事的更改公司更是少人知道怎么操作,更不知道怎么填写资料变更。
深圳公司监事任职条件:
1、年满18岁,能够担起公司运行监督作用的我国公民
2、在公司里没有担任公司法人,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等高管职位
3、由董事会决议或者委派任命的个人
变更深圳公司监事所需资料:
1、公司股东签订公司监事变更申请表
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司公章
3、提供公司股东变更监事决议书
4、提供新监事身份证
深圳公司变更监事流程:
股东决议变更监事——任命新监事——提供变更公司所需资料——我公司准备资料进行变更处理——工商局受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