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档案三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设备文件等。
三、档案三级管理组织体系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总体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审批。
2. 档案管理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直接任命。
3. 档案室设立档案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室负责人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命。
四、档案三级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批重大档案事项;(3)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3)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交流与合作;(4)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档案室职责(1)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3)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工作;(4)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核、分类、归档。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2)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提供安全、舒适的保管环境;(2)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2)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合理利用档案。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一)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二)存放档案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箱柜并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便于查找。
(三)库内配备温湿度计,坚持库内温湿度测量与记录,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四)做到库内不办公、无杂物堆放、经常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和“八防”措施,每年核对案卷数一次,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单位档案的立卷情况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销毁清册、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七)库房钥匙由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保管,非档案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进出应随手关门。
(八)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对所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必须签名。
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保密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人员不准私自开箱或者翻阅档案材料。
(二)利用者只能查阅与本单位或与本人工作有关的内容,其他档案内容不得随意翻阅摘抄。
(三)查阅复制有关机密档案材料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五)不准将所借档案随便转借他人,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六)档案室箱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七)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把废纸出售关。
档案利用制度(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
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竣工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业档案的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
2. 各项目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的内业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档案收集应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涵盖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
(2)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多种形式。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2)档案整理应包括分类、编目、装订等环节。
3. 档案归档(1)档案归档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2)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档案资料。
4.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的原则。
(2)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便于查阅。
五、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2. 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 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3. 档案销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度,做到科学规范、有序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程序、依准”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诚实守信、务实高效。
第四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全员参与、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的原则,形成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互惠互利的工作机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第五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建立档案管理常态化长效机制,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建设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统一领导,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二)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对公司重要档案的管理、保存、利用和处置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四)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查、处理和解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人员结构应当合理,职责明确,工作职能明确。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熟悉相关档案管理法规和规定,能够独立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公司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企业,业务范围广泛,所涉及的资料比较繁杂,因此对于档案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帮助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制度的建立旨在从文件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规范和细化建筑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流程,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岗位,为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协同能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有利于实现标准化的管理,明确职责,使工作协调有序,避免文件信息在多个部门之间出现丢失或不同步等问题,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提高档案利用率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使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利用做到系统规划,方便与海量建筑技术、经验和知识资料的交流和共享,并使得档案的利用最大化。
(三)确保企业知识资产的保护与传承档案是企业的重要知识资产和记忆载体,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序规划文件保管要求,在全员参与下,使得档案得到完美保护,使之传承流传。
三、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以工作需要为导向(2)依照法律法规要求(3)档案管理人员要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4)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要讲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2、档案的分类建筑工程公司的档案可以根据类型进行多样化分类,将档案内容分为技术类、财务类、人事类、行政类四个方面,根据工程的类型可以分为建筑类、市政类、桥梁类、隧道类3、档案管理的职责和岗位(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审核和认可档案管理制度,提供档案工作所需的条件和物资保障。
(2)档案管理部门:制定档案管理细则、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保管要求等政策、制度,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档案保管、利用、移交、借阅等工作。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
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
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
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建筑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公司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对员工个人成长、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范围第七条员工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2. 员工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工作简历、劳动合同、工作绩效考核、奖惩记录等。
3. 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记录、培训证书、培训考核结果等。
4. 员工薪酬福利档案:包括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福利发放记录等。
5. 员工其他相关档案:包括体检报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档案资料变更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十条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离职员工档案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归档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二条员工档案的利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提供。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便捷的使用,保证企业信息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范围第二条建筑公司的档案包括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图形、语音、图像、数据等形式的经营、管理、生产和科研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整理、保管、利用、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工作。
1. 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目、装订、整理、鉴定等工作。
3. 制订档案的借阅、调阅、移交、销毁等操作规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组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
5. 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翻阅、复制、借阅、调阅等服务工作。
6. 负责档案资料的检索工作,及时提供档案信息。
7. 开展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8. 定期组织档案的备份、复制和存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可靠。
9. 开展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意识。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建筑公司的各个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将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整理、编目、装订、归档等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审核、验收,并及时登记、编目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整理制度,规定档案的归档标准和方法,确保档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现行档案和非现行档案的管理区分,认真处理不再使用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清理和盘点工作,删减不必要的档案。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原件进行整理、保管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对于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不对外泄露。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摘抄制度,并确保摘抄的忠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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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
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3.2 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
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4.档案管理原则4.1 档案室必须具备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等安全条件。
4.2 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4.3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需要长期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员上报总经理批准。
4.4 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藏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 归档文件的密级,按照的相关条款确定,绝密类档案应单独入柜保管,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档案重点保管。
4.6 借阅归档时如发现档案资料丢失、损坏、缺页等情况,档案管理员立即向行政人事部主任报告,经查清责任后并视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4.7 借用存档文件资料时,档案员应视借阅文档的密级,要求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等相应记录,认真完善各种借阅手续。
借阅人必须保证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损毁或扩散阅读范围。
4.8 公司档案资料不许外部人员借阅。
特殊情况下,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公司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4.9 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档案管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毁档案材料的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监销。
5.档案管理办法5.1 档案档号的编制:5.1.1 档号编制原则:档号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它反映公司档案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要求,并能适应计算机管理。
5.1.2 档号编制方法:档号基本结构组成是由公司标志、分类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年度号和案卷号组成。
5.2 档案保存期限5.2.1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5.2.2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人事档案列为长期保存;会计类档案资料保存期应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3 档案的归档5.3.1 归档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档,具体应由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确定编制。
5.3.2 归档要求:公司各部门每年的文件档案必须第二年一月连同目录一式两份交由公司档案室归档;工程项目可以分阶段或者全部竣工验收后连同目录一式两份归档;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形成、整理后,拷贝在耐久保存的介质中,连同相应的文字性说明一起于年终时向档案室移交;声像档案一般在年终由形成部门向档案室归档,对于会议形成的声像归档,会议结束后半个月归档。
档案交接时,双方当面点清,并同时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
已经归档的图纸、文件材料如果需要修改,要报送给档案管理部门《文件更改申请单》,连同原文件一并存档、备案。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涂改。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原件出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需保留的,行政人事部保存复印件。
5.4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5.4.1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项目部将竣工工程的内业资料整理、编目,并上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装订成册,上交行政人事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5.4.2 项目部必须将在上交建设单位的竣工档案时所办理的档案交接单上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存放。
5.4.3 档案借阅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借阅。
在借阅的过程中不允许在原始资料上作标记、涂改及拆卷、抽出材料。
借阅完毕后按原样及时送回档案室。
5.4.4 年终档案归档结束后,将存档情况上报总经理。
5.4.5 定期检查档案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领导。
5.4.6 档案一律存放在柜内,档案按工程竣工时间分区,按工程分类,按专业分号。
按先后顺序整齐存放,并填写《竣工档案登记明细表》,档案号一竣工时间一工程名称一专业一顺序号。
6.档案分类管理说明6.1 文件档案的管理:6.1.1 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6.1.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6.1.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6.1.4 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6.1.5 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6.1.6 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 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x297mm 尺寸标准。
6.2 电子文档的管理:6.2.1 收集、积累要求:(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
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
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3)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4)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5)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6)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7)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8)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
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9)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6.2.2 收集、积累方法:(1)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2)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3)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4)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6.2.3 归档要求:(1)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
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
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2)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
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3)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4)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5)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6)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6.3 声像档案的管理:6.3.1 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6.3.2 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1)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 等。
(2)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3)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6.3.3 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6.3.4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
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6.3.5 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
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