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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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一、目的建立和实施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以确保所有工程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满足法规要求和合同规定,支持项目管理决策和工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以及项目管理团队。

三、职责分配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计部门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及时更新变更。

3. 施工部门负责现场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4. 监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

5. 供应商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6.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每类资料应有明确的编号规则,便于识别和检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提交应及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对于关键性资料,应实行双重审核制度,确保资料无误。

六、资料存储与保护1. 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防火、防潮、防虫害。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密资料,应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七、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有效的检索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找到。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相应的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传或泄露。

八、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销毁处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资料管控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地产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过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按照本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二、工程资料的范围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图纸- 工程变更记录- 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环境保护措施记录- 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材料采购与使用记录- 合同协议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资料员: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定期检查资料的有效性和更新情况。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提供各自领域内的工程资料,并确保资料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四、操作流程1. 资料收集:各专业工程师应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整理。

2. 资料审核:资料员需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3. 资料归档:经审核合格的资料应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分类并归档存放。

4. 资料更新:如遇设计变更或其他重要变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5. 资料保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防止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

6. 资料借阅:建立资料借阅制度,确保资料的有序流通和追踪管理。

五、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优秀的管理实践进行总结推广。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考核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资料员负责具体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会议纪要等。

2. 资料收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工程资料员应及时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分类归档,并建立索引,便于查询和使用。

四、资料审核与考核1. 工程资料的审核应由项目经理或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定期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项目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资料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管理不善的,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工程资料应在专用的资料室内保管,防火、防潮、防盗措施到位。

2. 资料室应对外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

3. 鼓励合理利用工程资料进行技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升整个团队的专业水平。

六、信息化管理1. 推行工程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利用专业的软件工具进行资料的存储和检索。

2.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防止资料泄露和丢失。

3. 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度计划、安全管理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确保施工单位资料完整、准确、保密。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确保资料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章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度计划、安全管理资料等内容。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整理规范,将收集的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资料整理工具,确保资料整理工作得以高效进行。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资料的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目录,确保每一份资料都有明确的存放位置,并按照目录进行分类存放。

第三章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归档规范,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存档顺序清晰明了。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保管室,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对资料进行保管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物理存档和电子存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借阅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合理利用,避免资料的滥用。

第四章资料的流转和传递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流转和传递制度,确保资料能够顺利流转和传递。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资料上报和审批程序,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传递记录,确保资料传递的过程能够进行跟踪和监督。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二、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施工资料。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负总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

4.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资料编制与收集1.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3.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电子版资料应备份保存,防止数据丢失。

四、资料审查与验收1. 施工资料在提交前应由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资料无误后方可上报。

2.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并指导整改。

3. 重大工程节点的资料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与审查,确保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施工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询和使用。

2.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或滥用。

3. 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范文1. 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日常运作和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保证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所有人员。

2. 组织架构2.1 工程项目部的组织架构由项目部主任负责制定和调整,项目部主任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

2.2 工程项目部设立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职位,根据项目规模和需要确定人员数量。

3. 职责和权限3.1 项目部主任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和管理,包括项目计划、预算、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3.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组织施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

3.3 工程师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协调工作,包括编制施工图纸、计划和施工方案等。

3.4 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5 各职位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超越职权范围进行决策和行动。

4. 项目管理4.1 项目部主任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并将其传达给项目经理和其他相关人员。

4.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包括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

4.3 项目经理应定期汇报项目的进展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4 工程师应按照项目计划编制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技术问题。

4.5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5. 安全管理5.1 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2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5.3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 环境保护6.1 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2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施工现场不产生污染物排放。

项目开发的管理制度

项目开发的管理制度

项目开发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开发工作,提高项目开发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开发工作管理,包括各类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等项目。

第三条项目开发中的重大事项、合同管理、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需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四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开发的管理者,负责全面监督和组织项目开发,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负责项目的执行和实施。

第五条项目团队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执行,确保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阶段第六条项目开发的立项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分析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书等。

第七条项目立项阶段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项目立项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批才能正式启动。

第九条项目立项后,需成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管理团队成员及其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团队应组织制定项目开发计划,并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和重点。

第三章项目执行阶段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调整项目执行计划,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项目团队成员需按时提交工作报告,保障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阶段需定期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第四章项目收尾阶段第十六条项目完工后,需组织项目验收,并编制项目总结报告。

第十七条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的收支情况、成果、经验教训等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收尾阶段需将项目管理相关文件整理归档,以备以后参考。

第十九条项目收尾后,需进行项目团队的总结和反思,为日后的项目开发提供经验借鉴。

第五章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二十条公司管理层应对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各个阶段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资料收集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的基本要求,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门和个人。

二、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监督资料收集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资料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以及资料的归档和检索。

3. 各相关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资料管理员完成资料的整理和更新。

三、资料收集要求1. 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遗漏或虚假情况。

2. 资料收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料的质量。

3. 所有资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进行分类和编号。

四、资料整理与存储1. 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并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2. 纸质资料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电子资料应备份存储在安全的电子设备中。

3. 定期对存储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资料损坏或丢失。

五、资料的使用和保密1.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索取”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

2.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应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处理。

3. 外部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相关资料,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六、资料的更新和作废1. 随着项目的进展,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2. 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销毁或作废处理。

七、监督和考核1. 定期对资料收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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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技术文档在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管理员职责
2.1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2、坚持平时整理。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第三条:工程资料归档管理范围
凡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3.1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建批文
3.2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或通知单
3.2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资料
3.4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签证、涉及质量及变更的工程管理函3.5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3.6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内部联系单
3.7各专业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
3.8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各种政府部门验收批文
第四条: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条规定。

4.1 工程文件接收
4.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4.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员。

4.1.3档案资料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移交单位补发。

4.1.4档案资料员对接收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登记帐4.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4.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4.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4.2.1关于工程文件资料发放,由档案资料员根据上级领导审定的资料分发表进行发放,如对外单位,则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份数分发,如施工单位,不足部份由施工单位委托资料员向设计单位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2.2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4.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员;档案资料员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4.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4.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员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4.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员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员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4.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员应及时将设计变更图纸放入原归档图纸中,并在图纸目录中注明相关情况。

凡设计修改、变更图纸都应盖上日期章,以便日后分辩最新的更改图。

第五条: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要求与方法
5.1档案管理方法
应当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所形成的档案文件的类别、有机联系、价值和密级大体相同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组卷。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
5.1.1归档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如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5.1.2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都应使用原件归档(特殊情况可在备考表中注明原件去向)
5.1.3归档文件字迹要工整、清晰。

5.2案卷的组织方法
5.2.1文书档案以每件档案为一件,文件正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去文与复文为一件,并且按年度和保管期限分类。

5.2.2工程项目档案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3案卷内的排序
5.3.1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重要程度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文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5.3.2基建工程档案按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组成案卷
5.3.3各专业施工图按单位工程的图纸目录进行排序
5.4案卷编目方法
5.4.1文书类文件应当对案卷内的文件进行编目,只对一件文件进行编目
备考表:放在每份档案后面
备考表上设置的内容:盒内文件档案说明、整理人、检查人、日期案卷封面:案卷标题、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印
6.1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可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调阅或复印手续。

档案调阅和复印应要遵循授权有限的原则:
6.1.1公司直管领导及部门经理权审批调阅工程部门的相关档案。

6.2 调阅档案人如需外借档案,需在借阅登记表上签字、注明是否归还及归还时间,并经有权签字人审批后方可借出。

到期后,由档案管理员催还。

6.3 调阅者不得发生涂改、勾画、裁剪、抽取、拆散、调换等损坏档案行为。

6.4 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调阅档案。

如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的,调阅人必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复制。

第七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密级划分与确定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四类:绝密、机密、秘密、普通
7.1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果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7.1.1公司各种权利证照、可研报告、地质勘探报告、项目开发方案、自然地质资料等
7.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7.2.1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合同、协议。

7.2.2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专业图纸、预、决算报告等。

7.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档案资料
7.3.1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形成文件、材料、总结等
7.4普通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利益关系较小的,如果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和安全遭受的损失较小的档案文件
第八条:档案保管期限与销毁
8.1工程资料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主要指工程开发前期的各种批文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期(主要指各专业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短期(主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签证,施工图预算、招投标文件等)三种。

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是:凡是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为永久保存;凡是反映本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期内对本公司工作查考有利用价值的各种资料,为长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为短期保存。

8.2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报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

8.3 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办公室承办。

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后,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日已
销毁”,并签名盖章;在相应的《案卷目录》上注明“已销毁”。

附件表格(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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