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面临的税收问题及其影响
期货交易中的期货交割风险和交割期限

期货交易中的期货交割风险和交割期限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允许交易者在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的其中一个核心部分就是期货交割,它指的是交易方按照合约规定的条件履行交割义务。
然而,在期货交割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风险和限制,需要交易者谨慎应对。
一、期货交割风险1. 价格风险:在期货交割过程中,价格波动可能会给交易双方带来风险。
由于期货价格的变动,交易者可能会遭受亏损,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
例如,在买方看涨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市场价格下跌,交易者可能会面临亏损的风险。
2. 信用风险:期货交割是依赖于交易方的履约能力的,如果交易方无法按照合约约定履行交割义务,就会导致信用风险。
例如,如果卖方无法履行交割义务,买方可能会面临交割失败的风险,造成交易不能顺利完成。
3. 市场风险:期货交割过程中,市场行情的变动可能导致交易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市场价格的波动、交易量的变化以及市场的不确定性。
交易者需要及时调整交易策略,以应对市场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交割期限1. 交割日:期货合约中规定了交割日,即买卖双方约定的实物或现金交割的日期。
交割日可以是未来某一固定的日期,也可以是合约到期日前的某个交易日。
合约到期前的交割需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完成。
2. 交割方式:期货合约规定了具体的交割方式,包括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形式。
实物交割要求交易双方按合约要求提供实物商品,例如原油、黄金等。
而现金交割则是以货币方式履行交割义务,合约到期时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差额支付。
3. 交割期限:交割期限是指交易双方完成交割过程的时间限制。
期货合约中约定了交割期限,交易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手续。
交割期限的长短取决于具体合约的规定和市场运作的需要。
三、应对期货交割风险和交割期限的策略1.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交易者在参与期货交易前,应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明确收益目标和承受的风险范围。
采用适当的风险对冲手段,如止损单、期权等,降低价格风险和市场风险。
改革与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探讨

第四, 建立科学 可行 的期货品种 l 具有重要的基石地位。 上市机制 。 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宜从 目 l 一、 我国纳税服务存在 的问题
前的层层审批制转换到采取分类管 :
1纳税人 地 位得不 到认 可 。 . 纳税 人 系 ,但 其 中没有 一 项 反 映纳 税 服 务 质
理。对市场化程度高 、 不影响 国计 民 生的小品种可实行备案制, 即期货交 易所可 自行论证并组织上市, 报经期 货监管部门备案并监控风险, 然后由 市场来决定品种的前途 ; 对关乎 国计 民生的大品种和金融衍生产品 , 可实 行预审制和试运行制 , 借鉴上市公司 的审批方式 , 成立专门的上市品种审 查委员会 , 通过审查的品种必须试运 行一段 时期 , 试运行期 内成功的品种
价格发现功能。因此, 必须加大我国 l 生活, 税务机关在依法行使征税权的 不 多 。这 些 问题 主要 在 于 没有 建 立 健 纳税 各类商 品期货品种的上 市力度 。此 l 同时 , 如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 建立 全 规范 的服 务标 准 。同时 , 服务 没
外 , 国 际期 货 市 场 来 看 , 易 量 的 :一套 科学 、 善 的 纳税 服 务体 系 , 得 有完成立法程序 , 从 交 完 显 只在《 管法 》 征 中规
8%是金融期货 ( 5 即利率期 货 、 外汇 l 尤为重要 。有专家把税收征管体系 比 定 了服 务 的权 利 和 义 务 .没 有具 体 的 期货和股指期货) ,我国也应适时开 l 作一座 “ 金字 塔”认 为为纳 税人服务 服 务规程 和办 法 。 。
发金 融期 货 品种 , 以满 足市 场 经济 发 I 是整个 “ 金字 塔 ” 的基础 。由此可 见 , 纳
l 是税收管理活动中的纳税主体 ,虽然 量 和 效率 的 ,纳 税 服 务 质量 好 坏 完 全 I 征管法》为纳税人提供了权利保障, 取 决于 征税 主体 的 自觉行 为 。 《 改 l 但在税收立法 、 、 的实践过程 二 、 革 与纳 税服 务体 系 的对 策 建议 执法 司法 1 立 正 确 的纳 税服 务 理 念 。要 . 树 : 中, 不顾及纳税人尊严的情况仍较为 l 普遍 。传统 的征管观念建立在基本上 建 立 现 代纳 税 服 务新 体 系 ,首 先 必须 l 不相信纳税 人能够依法纳税的主观判 对 当前 的税 收形 势 做 出科 学 的判 断 , : 断上, 征管重点又是监督与惩罚 , 因而 增 强 做好 纳 税 服 务工 作 的 自觉 性 和 主 l 征纳双方关系相对 比较 紧张 。新的征 动性 。一 方 面要 认 识 到绝 大 多 数 纳税 l 管观念建立在基本上相信纳税人 能够 人 都 具 有较 强 的 纳税 意 识 ,纳 税 服务 l 依法 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的基础上 , 工 作 不 到位 是 当前 税 收 T作 中 的主 要 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5.04•【文号】国税发[2008]4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了促进黄金期货交易市场发展,加强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五月四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黄金"是指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金锭、金条及金块等黄金原料: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非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不同时符合以上标准的黄金原料,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黄金结算专用发票》(一式三联,分为结算联、发票联和存根联)。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并发生实物交割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卖方会员或客户按交割结算价向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普通发票,对其免征增值税。
关于期货交易中有关税收征免规定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期货交易中有关税收征免规定的通知【标 签】期货交易,有关税收征免规定,征免规定【颁布单位】上海市税务局【文 号】沪税政一﹝1993﹞165号【发文日期】1993-06-05【实施时间】1993-06-05【 有效性 】全文失效【税 种】印花税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期货交易正在本市蓬勃兴起,同时,期货交易中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需进一步明确。
现根据市府领导的意见和有关税收政策,对期货交易中的税收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期货交易平仓盈利征税问题的规定。
为了支持上海期货市场的发展,在国家税务局未明确规定前,对平仓盈利暂不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但所有会员单位及委托单位在期货交易中获得的平仓盈利必须纳入本单位的经营收入,按财务制度规定予以核算(期货交易中发生的费用和平仓亏损也同样纳入本单位的经营核算范围)。
二、关于期货交易手续费征税问题的规定。
对期货交易中的手续费收入和支出,各会员单位、期货经纪公司或委托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各会员单位或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委托单位委托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可暂按扣除缴纳给期货交易市场部分后的余额按“代理服务”依10%税率缴纳营业税,但会员单位自营期货业务而缴纳的手续费不得从中扣除。
对各类期货交易市场的手续费收入,在国家税务局未作明确规定前,暂按10%税率计征营业税。
考虑到发展期货市场的需要,在期货交易市场开办初期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报批后,在一年内给予减免期货交易市场手续费营业税、所得税的照顾。
三、关于对期货交易征收印花税的规定。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收,是以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各交易所在成交交割中书立的《成交通知单》等,具有合同规定的标的、且明确供需双方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应视为购销合同,并由买卖双方各自依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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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
《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1994年11月9日
国税发[1994]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时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我局。
附:《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
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现将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
二、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的计税依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
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
三、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人为:
(一)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
期货交易所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本身发生的各种进项不得抵扣。
(二)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结束——。
我国期货市场税收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定 , 括 对 期 货 公 司 提 取 的 准 备 金 , 货 公 司 和 期 货 投 资 企 业 支 包 期 付 的会 员 资 格 费 、 位 占用 费 和 年 会 费 , 席 以及 期 货 公 司 代 收 手 续
费 的规 定 。
期 货 公 司 参 与 期 货 交 易 所 得 按 2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5
( 国税 函 f0 29 0 对期 货 公 司 的 相 关 费 用 扣 除 做 了 详 细 的 规 20 ]6 )
开增 值 税 发 票 , 交 易 所 充 当 买 方 的 卖 方 和 卖 方 的买 方 ; 州 商 即 郑 品交易所是税务局驻 交易所代理 买卖会 员开具增值税 发票 ; 大 连商 品交 易 所 是 买 卖 双 方 客 户直 接 互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 次 , 其 增值
和 法人 交 易 者 。
1期 货 交 易 所 .
接 计入 损 益 。根 据 《 融 保 险业 营 业 税 申报 管 理 办 法 》 国税 发 金 ( 『0 29号 ) 定 , 货 经 纪 业 务 和 其 他 中介 业 务 ( 间 业 务 ) 20 ] 规 期 中 营 业 额 为 手 续 费 ( 金 ) 的 全 部 收 入 包 括 价 外 收 取 的 代 垫 、 收 佣 类 代 代 付 费 用 ( 邮 电 费 、 本 费 ) 价 等 , 得 从 中作 任 何 扣 除 , 如 工 加 不 不 过 准许 期 货 公 司 为 期 货 交 易所 代 收 的 手 续 费 从 其 营 业 税 计 税 营 业 额 中扣 除 。
场各方当事人的营业税的课征如下 :
1期 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易所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在 19 9 3年 颁 布 的《 值 税 若 干 具 体 问题 的 规 增 定 》 国 税 发 [9 314号 ) 明 确 指 出 ,货 物 期 货 ( 括 商 品 期 ( 19 15 中 “ 包 货 和 贵 金属 期 货 )应 当征 收 增 值税 ” 随 后 , 颁 布 了 《 物 期货 , 。 又 货 征 收增 值 税 具 体 办 法 》 进 一 步 说 明 , 法 规 定 : 作 办
期货基础知识常见问题

期货基础知识常见问题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是指投资者与交易所就标的资产(如商品、金融产品等)未来交割的价格进行合约约定的一种交易方式。
正因为期货交易的特殊性,很多投资者对于期货的基础知识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期货交易。
1. 什么是期货?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来源于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
在期货交易中,买方和卖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交换标的资产。
买方称为多头,卖方称为空头。
2. 期货和现货有什么区别?期货和现货的最大区别在于交割的时间和方式。
现货交易是即时交割的,而期货交易是在将来确定的日期交割。
另外,期货市场上的合约规格和交易机制也有所不同。
3. 期货交易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期货交易的基本流程包括开户、转账入金、选择交易品种、下单交易、持仓管理、交割或平仓等环节。
投资者需要先选择期货公司,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开户手续,然后将资金转入账户进行交易。
4. 期货交易有哪些风险?期货交易包含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杠杆风险。
市场风险指价格波动引起的损失,流动性风险是指市场上无法及时买入或卖出合约的风险,杠杆风险代表了使用借款交易期货所面临的风险。
5. 如何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管理?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主要包括止损和对冲等方式。
止损是指设定一个最大的损失容忍度,一旦亏损超过这个范围就及时平仓,以避免进一步损失。
对冲是指投资者同时买入和卖出相同或相关的合约,以降低价格波动对交易的影响。
6. 如何选择期货合约?选择期货合约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交易品种、合约规模、流动性、交易时间和手续费等。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
7. 期货交易中常用的交易工具有哪些?期货交易中常用的交易工具有K线图、技术指标和交易系统等。
K 线图是反映市场价格走势的一种图表,技术指标是通过计算价格和交易量等数据得出的指标,交易系统是一种根据特定的交易策略执行交易的自动化系统。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年03月18日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
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
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
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
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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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面临的税收问题及其影响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法的基础上,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进行策划,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
税收成本是每个企业关注的问题,对期货经纪公司尤其重要,原因有三:一是期货市场长期低迷使税收成本成为影响期货公司效益的重要因素;二是对业务人员佣金的扣税可能会影响业务的发展;三是对事项的管理不当会影响客户交割。
一、期货公司面临的税收问题及其影响
1.多征营业税的问题。
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期货公司的营业收入为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包括代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并以此为计税依据。
这显然造成了多征营业税的事实,期货公司的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以此来计税。
另外,期货公司和其下属的营业部因注册地和经营交易地不同,也被不同的地税局重复征收营业税,多征营业税增大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
2.多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
然而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风险准备金是用来抵御因市场不可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
导致的债权损失的备抵金,是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