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分为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2、因____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安全责任追究范围1.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的。
2. 违反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
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
5. 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
6.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
7.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四、安全责任追究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事故相关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3. 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依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安全责任追究措施1.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 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安全责任追究期限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当自事故调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责任追究。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进行严肃追究的制度。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主要内容:
1. 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划分事故责任的主次责任。
一般主要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 追究责任的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追究责任的依据,并明确相应的追究程序和标准。
3. 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行政追责和刑事追责两种方式。
行政追责一般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一般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进行刑事立案审查和侦查。
4. 处罚力度: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照、刑事处罚等。
5. 违规行为的记录和通报: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记录其违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及时通报社会公众。
6. 救援和赔偿:对因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及时组织救援,并依法进行赔偿。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追究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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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要求。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是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追究责任的程序、责任人员的职责、追究责任的方式和程度等内容。
3.《公司治理准则》:这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份指导性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这是由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度。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也都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进行了相关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总的来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主要由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制定的管理办法和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组成。
企业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提高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持性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追究对象为公司所属各部门管理人员,对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岗位对待。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负责对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第五条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成员为班子其他成员。
负责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事项;(二)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人为安质部主任,成员为安质部全体。
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
第三章责任追究方式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分:警诫教育、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三类。
(一)警诫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三)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或解聘等。
第四章责任追究规定第八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重伤,或1 亿元以上经济损失)(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三)对主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给予撤职以上处分;(四)对其他次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降职以上处分。
第九条发生重大事故(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和落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的界定1.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负安全生产的总责任,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负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直接管理职责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1)生产经营管理人员;(2)工程技术负责人员;(3)安全管理负责人员;(4)操作人员;(5)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章责任的要求1.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足够的资源和条件,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负总责。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并推动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整个单位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要对本职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正确指导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加强监督,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4.操作人员要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熟悉使用安全设备,确保操作过程中安全文明,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四章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导致事故的责任者,一经定性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进行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提出书面检讨,进行批评教育;(2)依法行政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3)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对涉事人员进行纪律处分;(4)追究经济赔偿责任;(5)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导致事故的责任者,将按照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5.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本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单位。
三、责任主体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3. 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上报危险情况和隐患问题。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 未按照规定操作机器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或生产事故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赔偿。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给予口头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赔偿。
4.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不按照培训内容执行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5.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责任追究1. 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员工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对于企业内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而直接引起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对于企业与外部单位合作中,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引起事故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奖惩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有效防范事故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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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分为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